南通濠友乒乓球协会章程
乒乓协会章程

乒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乒乓球运动的发展,加强乒乓球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成立本乒乓协会。
第二条本乒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第三条本乒乓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乒乓球爱好者,推广乒乓球运动,提高乒乓球水平,为乒乓球运动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本乒乓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五条会员大会是本乒乓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
第六条理事会是本乒乓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制定章程和规章制度、组织活动等。
第七条秘书处是本乒乓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设立秘书长一人,由理事会选聘。
秘书处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事务、会员管理、财务管理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本乒乓协会接受任何对乒乓球运动感兴趣并愿意遵守章程的个人和组织的加入。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九条普通会员需提交入会申请,并经过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普通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预决策的权利。
第十条荣誉会员由本协会理事会决定授予,荣誉会员享有普通会员的权利,并受到协会的特殊表彰和照应。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一条本乒乓协会将定期组织各类乒乓球比赛、培训班、讲座等活动,以提高会员的乒乓球水平和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
第十二条本乒乓协会将积极参预国内外乒乓球比赛,并组织会员参加各级别比赛。
同时,本协会也将定期邀请乒乓球界的专家、教练员进行讲座和指导。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本乒乓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项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本乒乓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由秘书处负责管理和监督。
财务账目应当做到规范、透明,并接受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本乒乓协会的财务报表应当定期向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进行公示,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度。
乒乓协会章程

乒乓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协会名称为乒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协会旨在促进乒乓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增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1.3 法律地位:协会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2.1 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分支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如赛事组织、培训等。
2.3 会员大会:协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选举主席团成员,制定协会发展计划。
2.4 会员权益:协会会员享有参预协会活动、参加培训、获得优惠等权益。
三、会员管理3.1 会员资格:任何对乒乓运动有兴趣的个人或者团体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3.2 会员分类: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两类。
3.3 会费:会员需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用于支持协会的运作和活动开展。
3.4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协会活动、参加培训、获得优惠等权益。
四、经费管理4.1 经费来源: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款项、捐赠等。
4.2 经费使用:协会经费主要用于组织赛事、培训教练、购买器材等与乒乓运动相关的活动和设施。
4.3 经费监督: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的收支管理和监督,每年向会员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五、赛事组织5.1 赛事类型:协会组织各类乒乓赛事,包括个人赛、团体赛、校际赛等。
5.2 赛事规则:协会根据国际乒乓协会的规定制定赛事规则,并定期进行修订。
5.3 赛事安全:协会注重赛事的安全管理,确保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培训与教练6.1 培训项目:协会提供乒乓培训项目,包括初级培训、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等。
6.2 培训机构:协会设立培训机构,礼聘专业教练进行培训,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
6.3 培训安全:协会注重培训的安全管理,确保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乒乓协会章程

乒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乒乓运动的组织管理,促进乒乓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提高乒乓运动员的竞技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乒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依法注册并合法登记,以推动乒乓运动的发展为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第三条乒乓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乒乓运动的组织和管理、赛事的策划和组织、乒乓运动员的培训和选拔、乒乓器材的推广和销售、乒乓运动的宣传和推广等。
第四条乒乓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乒乓爱好者,提高乒乓运动水平,推动乒乓运动的发展,为乒乓运动员提供交流和展示的平台。
第五条乒乓协会的理事会是乒乓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六条乒乓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七条乒乓协会的普通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爱好乒乓运动,遵守乒乓协会的章程和规定;2. 定期缴纳会费,并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3. 积极参与乒乓运动的推广和宣传工作。
第八条乒乓协会的荣誉会员由理事会授予,荣誉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免除会费;2.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3. 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优惠。
第九条乒乓协会会员有权利和义务:1. 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包括比赛、培训和交流等;2.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3.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4. 积极参与乒乓运动的推广和宣传。
第十条乒乓协会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由协会的章程和规定具体规定。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乒乓协会的组织结构包括:理事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乒乓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2. 监督协会的运营和管理;3. 审核和批准协会的财务报告和年度计划。
第十三条秘书处是乒乓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和协调协会的各项活动;2. 管理协会的会员信息和档案;3. 协助理事会制定年度计划和预算。
乒乓协会章程

乒乓协会章程一、总则乒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乒乓球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加强乒乓球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本章程旨在规范乒乓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二、组织结构1. 主席团:乒乓协会设立主席团,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主席团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事项。
2. 秘书处:乒乓协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协会的行政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会员注册、活动组织等。
3. 分支机构:乒乓协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负责在特定地区或者特定领域开展乒乓球运动的推广和培训工作。
三、会员权益1. 会员资格:任何对乒乓球运动有兴趣并且愿意遵守协会章程的个人或者组织都可以申请成为乒乓协会会员。
2. 会费缴纳:会员需要按照协会规定的标准缴纳会费,会费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3.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比赛、培训、交流会等。
四、管理机制1. 会员大会:乒乓协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乒乓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有权参预讨论和决策协会的重要事项。
2. 理事会:乒乓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和部份代表组成,理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运营和决策。
3. 工作组:乒乓协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工作组负责协会特定项目或者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五、活动组织1. 比赛组织:乒乓协会定期组织各类乒乓球比赛,包括个人赛、团体赛等,以提高会员的竞技水平和促进交流。
2. 培训活动:乒乓协会组织乒乓球培训活动,为会员提供专业的教学和训练,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
3. 交流会议:乒乓协会组织定期的交流会议,会员可以分享经验、交流技巧,促进会员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六、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乒乓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费、赞助款项、捐赠等,所有资金都将用于协会的发展和活动组织。
2. 财务报告:乒乓协会每年定期向会员发布财务报告,确保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
七、章程修改1. 章程修改:对乒乓协会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会员大会的讨论和表决,修改需获得过半数以上会员的允许。
乒乓球协会章程

乒乓球协会章程乒乓球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乒乓球运动的发展,加强国内乒乓球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合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一条乒乓球协会为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依法注册,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条乒乓球协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三章:会员大会第一条乒乓球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二条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讨论并决定乒乓球协会的重大事项、审议和批准章程的修订、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等。
第三条会员大会的召开须提前七天通知各会员单位,每个会员单位有权派代表参加会议。
第四章:理事会第一条乒乓球协会设立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
第二条理事会是乒乓球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业务工作。
第三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乒乓球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推动乒乓球运动的发展和普及、组织和协调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活动等。
第五章:监事会第一条乒乓球协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
第二条监事会是乒乓球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三条监事会的职责包括:审查和监督乒乓球协会的经费使用情况、监督乒乓球竞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处理会员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等。
第六章:秘书处第一条乒乓球协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和秘书组成。
第二条秘书处是乒乓球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助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协助理事会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乒乓球比赛和培训活动、管理乒乓球协会的会员信息和档案等。
附件:附件1:乒乓球协会章程修订申请表附件2:会员单位加入申请表附件3:乒乓球比赛规则附件4:乒乓球协会会费缴纳通知附件5:乒乓球协会章程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指依法注册,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并非以牟取利润为目的的社会组织。
2·会员单位:指加入乒乓球协会并享有会员资格的团体或个人。
乒乓球协会章程

乒乓球协会章程乒乓球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协会宗旨协会的宗旨是推广乒乓球运动,提高会员的水平和素质,促进乒乓球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协会范围协会的活动范围涵盖乒乓球比赛、培训、交流、推广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理事会1.协会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2.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一届。
3.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组成。
第五条秘书处1.秘书处为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
2.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助理秘书长组成。
3.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资料整理、文件传送等事宜。
第六条分支机构1.协会设立分支机构,包括各地的乒乓球俱乐部、训练中心等。
2.分支机构须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与协会保持紧密联系。
第七条会员1.协会设立会员制度,实行名誉会员和普通会员两类会员身份。
2.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培训和比赛的权利,有发表意见的权利。
第三章协会活动第八条赛事组织1.协会定期组织乒乓球比赛,包括单打、双打、团体赛等。
2.赛事规则、报名方式等由协会根据需要制定并公布。
第九条培训与交流1.协会定期组织乒乓球培训活动,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
2.协会鼓励会员之间的交流,组织交流赛和友谊赛。
第十条乒乓球推广1.协会积极参与乒乓球运动的推广活动,增加社会对乒乓球的关注度。
2.协会与相关机构合作,举办乒乓球公益活动,提高乒乓球运动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第四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十一条会员权益1.会员有参与协会活动、培训和比赛的平等权利。
2.会员享有发表意见、参与协会决策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1.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活动,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
2.会员应保护和维护协会的声誉,不得损害协会和乒乓球事业的利益。
第五章组织规范第十三条会费制度1.协会实行会费制度,会费的具体数额由理事会根据需要决定。
2.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并出示缴费证明。
第十四条纪律规定1.协会会员应遵守乒乓球比赛的相关纪律规定。
乒乓球球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乒乓球协会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协会宗旨、任务和会员权利义务,推动乒乓球运动的普及和发展。
第二条协会名称:[协会全称]协会简称:[协会简称]第三条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乒乓球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协会宗旨:团结乒乓球爱好者,推动乒乓球运动的普及与提高,促进乒乓球文化的交流与发展,丰富会员的业余生活。
第五条协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协会住所:[协会住所]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组织乒乓球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会员的乒乓球技艺;(二)举办各类乒乓球比赛,促进会员间的技艺切磋;(三)推广乒乓球运动,扩大乒乓球运动的影响力;(四)开展乒乓球运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乒乓球运动的了解;(五)与其他乒乓球协会、俱乐部及相关部门开展交流与合作;(六)举办乒乓球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会员的乒乓球理论水平。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八条会员资格:(一)拥护本协会章程;(二)热爱乒乓球运动,具有乒乓球爱好;(三)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四)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九条会员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四)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五)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向本协会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协会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理事会: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二)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事务;(三)各部门:根据协会业务范围设立相应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期限]。
第十三条理事会职责:(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制定协会工作计划;(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四)决定协会重大事项。
乒乓协会章程

乒乓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乒乓协会的组织架构、运作机制和会员权益,促进乒乓运动的普及和发展而制定的。
1.2 乒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旨在推广乒乓运动,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促进乒乓运动的交流与合作。
1.3 乒乓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会员,倡导公平竞技,培养优秀乒乓运动员,推动乒乓运动的发展。
二、组织架构2.1 主席团:乒乓协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
2.2 部门设置:乒乓协会设立技术部、竞赛部、宣传部和后勤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推进。
2.3 会员大会:乒乓协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审议协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以及选举主席团成员等事项。
2.4 纪律委员会:乒乓协会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会员违纪行为,并对会员进行纪律教育。
三、会员权益与义务3.1 会员权益:乒乓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和比赛的权利,享有与乒乓运动相关的资源和信息。
3.2 会员义务:乒乓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遵守比赛规则,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
四、活动组织与管理4.1 活动组织:乒乓协会定期组织乒乓培训班、比赛、友谊赛等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促进会员技术的提高。
4.2 活动管理:乒乓协会负责活动场地的选定和租赁,制定活动计划和赛程安排,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参与会员的安全。
五、财务管理5.1 资金来源:乒乓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项、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5.2 财务报告:乒乓协会每年向会员大会提交财务报告,公开协会的收支情况,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六、章程修改6.1 章程修改:乒乓协会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会员大会的审议和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6.2 临时规定:乒乓协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制定临时规定,但必须符合协会章程的基本原则和宗旨。
七、附则7.1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与其他规定冲突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通濠友乒乓球协会章程
二OO七年七月
协会简介
濠友乒协成立于2007年7月7号。
协会由殷晓利发起,并协调地方企业赞助作为起动资金。
协会设顾问委员会和成员两个部分。
顾问委员会由金崇本和袁建平两位教练组成。
协会成员10人,分别是蔡建华、朱熹、高峰、殷晓利、石桂芬、袁锡林、吴仲华、席俊、田斌。
由蔡建华任会长。
协会成立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会员的乒乓球技术水平,促进技能发展,提高濠友乒协知名度。
濠友乒协本着为会员服务的精神,积极带领全体会员,对内对外开展各项活动,实现协会的目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南通市濠友乒乓球协会,简称“濠友乒协”。
第二条性质:濠友乒协是由南通市乒乓球爱好者自发组成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宗旨:提高乒乓球技术水平,宏扬国球精神,广交乒乓界球友。
第四条准则:本章程是根据濠友乒协的具体情况制定的。
任何会员不能开展与本章程相违背的活动,会员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任务:1、本协会代表会员的根本意愿,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2、大力开展乒乓球运动,提高会员的乒乓球综合素质。
3、与其他乒乓球组织交流学习,促进濠友乒协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组织原则:濠友乒协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
本协会最高机构为会员大会。
最高领导为会长,会长行使会员大会赋予的最高权力,对会员大会负责,接受会员大会和会员的监督。
会长、总教练、秘书长等各职均由会员大会按少数服从多数、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选举产生,对会员大会负责。
濠友乒协会员大会职权是:1、通过和修改《濠友乒协章程》;2、审议通过濠友乒协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3、研究协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制定工作计划;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七条濠友乒协设会长、总教练、秘书长等:
1、会长职责:负责协会全面事务的规划和决策。
领导本协会各项制度的贯彻,主持召开乒协会员会议,管理、协调、督促乒协工作。
2、总教练职责:制定全体会员训练计划,并负责督导落实,负责乒协大型活动的展开与其它重要事务的处理。
3、秘书长职责:负责修订完善协会章程;策划和组织协会内外的各项活动,如:集训、会员大赛、技术交流赛等活动,并负责会员积分统计。
第八条濠友乒协下设教练部、后勤部。
各部门职责:
1、教练部。
负责技术指导,组织训练。
2、后勤部。
负责统计和规划会费的支出以及搞各项活动的财务预算。
会费使用公开,帐目清楚。
第九条协会仅设个人会员、荣誉会员。
申请加入的人员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一人员提名,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1、新入会者需提交申请及个人资料。
2、申请人通过审核合格,会员大会提名、表决后方可成为乒协会员。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力
1、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及接受技术指导的权利。
3、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4、会员有退会自由。
申请退会者其会籍自批准之日起终止。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
1、拥护协会章程,热心、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2、服从组织安排,完成计划任务。
3、交纳会费,适时为协会活动寻求赞助。
第四章协会活动
第十三条会议制度。
会议要每月或根据需要召开,讨论不同时期出现的问题,并给予解决。
会议召开前,与会人员必须要通知到位。
被通知的会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请假。
第十四条训练制度。
每周星期六为协会会员训练日,训练时间是下午两点半到六点。
第十五条积分赛制度。
每月安排一次会员积分赛。
胜者积2分,负者积1分。
会员积分可作为对外参赛的参考。
第十六条挑战赛制度。
每月积分赛后,低积分会员有1-2次向高积分会员挑战机会。
低积分者负,赠1个积分给高积分者;高积分者负,赠2个积分给低积分者。
第十七条公开赛制度。
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举行协会技术切磋公开赛。
对取得前三名者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八条联谊赛制度。
不定期参加其他乒协或团体(单位)联谊活动和比赛。
参赛名额可通过积分和协会内选拔赛两种方式产生。
通常积分前两名者可自动获得参赛资格;后三名通过选拔赛产生。
第十九条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适当组织其他有意义的活动和比赛。
第五章财务制度
第二十条本协会的经费,全部用于协会的各项活动,对财务实行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二十一条经费的来源:主要来源于会员交纳的会费及会员对外联系的赞助费用中获得。
会费每人每月40元。
对联系赞助费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
每联系赞助20元,奖励1个积分。
第二十二条会费的支出:一是奖励赛事的优胜者。
二是公共活动事务的开支。
三是其他的一些开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会员处罚条例。
会员如不按时交纳会费,或年度内3次未经请假不按时参加协会的集体活动(如比赛、会议),予以开除会籍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会员大会具有对本章程的修改权。
章程修改可由超过三分之一的会员共同提起,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一切解释权归本协会。
涉及具体事项,濠友乒协委员会可根据章程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