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大研〔2010〕108号 -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10届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生情况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 武汉大学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光荣榜
向考取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和公务员的915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热烈祝贺! 向考取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和公务员的915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热烈祝贺! 915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热烈祝贺
一、2010届毕业生考取国内外硕士研究生情况统计表 2010届毕业生考取国内外硕士研究生情况统计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姓名 吴晓菲 谢超波 高科达 周建波 陈 楚 何双伶 张梦欣 汪 萍 毛益民 丁高洁 褚铅波 周 陈 张 玲 璐 伦 焦海峰 学院 旅游学院 环境学院 经济学院 信电学院 信电学院 人文学院 公管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旅游学院 旅游学院 财会学院 统计学院 统计学院 统计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金融学院 班级 旅游0601 环境0602 经济0602 测仪0601 通信0601 汉语0601 社会0601 营销0602 工程0602 工商0601 工程0602 规划0601 规划0602 注会0601 计算0601 数学0602 数学0602 经济0603 国贸0601 国贸0602 国贸0602 金融0603 生源地 山东烟台 浙江温州 浙江杭州 湖北十堰 浙江丽水 浙江衢州 山东新泰 浙江宁波 浙江湖州 浙江温州 浙江宁波 江苏常州 浙江宁波 浙江杭州 湖北天门 浙江海宁 湖北洪湖 浙江平湖 福建南平 浙江温州 浙江上虞 浙江上虞 录取学校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录取专业 法律硕士 环境工程 新闻学 应用电子学 电子与通信工程 外交学 老年学 企业管理 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专业 市政工程 城市规划与设计 城市规划与设计 法律硕士 金融学 软件与服务工程 材料学
浙江工商大学2010年创新题目

负责人姓名 李翔龙 陆超 潘婷婷 孙丽英 张林杰 张楼芳 金怡 祁传凡 常佳梁 陈玉红 孙悦宇 毛翰晨 叶志鹏 郭王奔逸 李晓嘉 邓微
参与人姓名 沈萍 陈奕 胡益驸 沈璐 陈志宸 盛莹 陈亚君 李华敏 周亚菊 黄雪娟 舒文静 傅艺丽 方嘉雯 孔巧燕 张超君 李金婉 金建宏 张志伟 孟建婷 周纪茜 王梅君 范佳欢 惠荣 王珏 王靖雯 周红伟 邓海辉 李泽杭 王纯晔 张有昊 瞿继承 刘欣 张艺 黄彩琴 柯玲丽 孙夏妮 郑超 高嘯剑 柯玲丽 林杨洋 毛翰晨 谢璐 鲍潇颖 方欣叶 孙亚勤 钱昱帆 张明 何冰 高敏 丁晓燕 袁智莹 王文婷 潘加顺
项目名称 农村股份合作制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余杭区良渚镇为例 薪酬管理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问题研究——以中国上市公司为例 大学生课余时间安排调查分析 新会计准则下我国上市公司股份支付分前景预测-----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 股权激励方案的实证分析 捐款背后的另一张脸——捐款带来的负面效应及多角度完善捐款机制 开征物业税与整合现有的相关税种:理论上的选择 资产减值转回对上市公司操控利润的影响 对国际会计准则改革下公允价值计量变革的研究 上海世博会对浙江经济的影响 股指期货对企业财务政策的影响-以浙江上市民营企业为例 投资性房地产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小企业关系型融资研究 浙江省“80后”住房情况调研 当今农民对上大学观念的改变的调查研究 国内个人所得税政策现状研究及改进建议 大学生实用理财规划
项目名称 城市街道景观与建筑遮阳系统设计的相关性研究 养生旅游产品开发研究——以杭州市为例 杭州RBD的开发模式分析——以南宋御街为例 商业银行高管薪酬制度的研究以及完善的相关建议 关于在杭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情况的调研 农村中等收入以上家庭理财行为调查研究——以浙江地区为例 财务管理专业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培养模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对浙江省税收收人的影响 家族企业引入职业经纪人的困境与对策——以温州为例 基于国际比较的我国教育资源投入与分配问题研究——以浙江省为例 农村会计工作者素质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的调查与研究 金融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测度研究 会计专业学生就业情况调查及就业前途分析 缙云带锯床块状经济科技创新绩效评价与分析 负债期限结构对企业业绩影响的实证研究--以创业板上市企业为例 探析转企改制后大学出版社的新型商业模式--基于符合数字化战略的视角
关于表彰2010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分队,先进个人与优秀论文的通知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文件浙商大经济学院团(2010)第3号关于表彰2010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分队、先进个人与优秀论文的通知经济学院各班:2010年我院暑期社会实践在学校、学院各级领导的关心、关怀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这一过程中,我院共有33个班级,1200多名学生参与实践,其中764多人上交了社会实践登记表,共计上交120余篇社会实践论文.在总结交流、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学院团总支、各班级团支书初评,院科技导师审核,共评选出学院优秀实践调研分队8只,校级先进个人105人,优秀论文33篇;特此表彰。
名单如下:院优秀实践调研分队:一等奖 Geelvo队柯玲丽、沈梦丹、沈琳琳、孙悦宇、郑超、高啸剑二等奖校友编辑组杨阳、杨锎、杨静涛、曾诚、全丽娟、徐巧二等奖墨湖经济组叶志鹏、许邦国、韦范乐、江静、何碧玉、赵丹丹二等奖食品安全特别行动组叶志鹏、张明、钱昱帆、孙亚琴三等奖希望队王安然、鲁益、滕建君、孙洲洋、翁莹璐三等奖沪杭同城化实证研究组吴王杰、孟繁、唐艳昕、周芳、余佳能、任建峰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谢璐余佳能黄赞萍叶志鹏唐艳昕章琦琴宓迪方欣叶李晓涛王攀何冰卢佳妮袁智莹冯佳悦丁晓燕方欣孙夏妮顾超源高敏徐婧杨阳杨锎杨静涛王安然鲁益徐慧敏张楚陈春谕陈凤柯玲丽沈梦丹沈琳琳胡贤宇周璐璐缪碧鸿朱宸慧许邦国韦范乐赵丹丹聂小康陈星星张秀萍陈思嘉罗挺马帅陈飞飞闻世亚刘萍张瑛段晶晶程天翔楼蒋丽徐文鑫陈梦婷徐谌黄媛虹翁雯霞侯婷沈佳陈睿沈丹君王玲玲张蓉朱典林琳蔡程程谢梦怡俞哲雯黄易薇严梦思陈超华邵朝对赵毅金丽媛徐雯倩朱商双王婷婷夏珍珍严驾韵周莉林细凤包迪董敏慧黄张锴涂斌斌缪晓玲屠超杰陈丹姗陈玉红薛小佩龚芳芳黄蓉王晔君裴雨菲王哲娟俞樱樱张迎戴夏辉卢苗苗庞爱萍吴冰燕王静吴冬娟范伟平增诚校社会实践优秀论文:浙江省出口贸易结构变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基于STR模型的实证研究彭玉波中国进出口商品结构的环境效应——基于VAR模型脉冲响应实证分析祁翔、戴蒽经济型酒店后起品牌如何增强竞争力的分析汤顺低碳经济背景下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创新研究翁文霞、陆玲丽、陈睿、王艳霞后危机时代的中国碳金融战略体系可能的发展方向---风风电产业何欢浅谈中国建筑业发展情况王玲玲浅析快速消费品市场营销发展态势孟晓璐中国电子政务化现状研究——基于全国地方政府门户网站的评估叶志鹏、许邦国、韦范乐、江静、何碧玉、赵丹丹浙江省海外并购现状调查及其发展研究——如何通过并购整合来达到协同效应徐慧敏张楚黄赞萍何晓宇对沪杭同城化的实证研究吴王杰、孟繁、唐艳昕、周芳、余佳能、任建峰“后危机时代”东南沿海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形势分析——基于温州、晋江、东莞的实地调研周璐璐,缪碧鸿,陈丹珊,朱宸慧,廖羽佳,谢振遥医院所有权、市场竞争对医疗费用和服务质量的影响孙蝉海南农场转向家庭化的发展趋势陈春渝陈凤析ERP系统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意义——访新奥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管理系统革新调研报告林琳中国自然人对外投资的现状调查和管理建议——基于浙江、山东、广东三省的调研分析柯玲丽黄彩琴陈玉红孙夏妮关于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用工荒”现状的调查研究——以宁波、绍兴、萧山等地为例王安然、鲁益、孙洲洋、翁莹璐、滕建君浙南地区实现产业升级的战略研究---基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视角聂小康陈星星章时宠宣佳佳黄彩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报告——关于城乡假期辅导班的实践调查报告孙松山论慈溪市滩涂工业污染问题的现状、原因、及对策胡贤宇、吴冰燕、沈碧莹上海世博低碳理念对国民未来生活意义的探究黄媛虹,张燕舜,徐玲,方潇洒,张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满意度研究--以浙江省宁波市两村为例刘萍陆闪张瑛周杰新农保:亿万农民的曙光——杭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普及及需求情况调查江泽潭嵊州市住房公积金状况的浅略调查黄甜甜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前景的分析—以吉利收购沃尔沃为窗口的研判侯婷俞月沁刘红萍漆丽孙芳婷公民节能减排现状的调查及分析高芳最低工资就业效应的实证分析——以浙江为例刘炎闻世亚陈飞飞商会与进出口贸易治理问题翁雯霞高超蕾李达清尤林珺潘燕苏我国硬币流通不均匀对消费者及超市等零售业的影响及成立硬币置换公司的可行性分析——基于杭州、绍兴、台州、宁波四地的调查罗挺朱泓胄黎雯赵明马帅浙江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农民参保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调研报告王攀宓迪章琦琴李晓涛杭州农民工社区融入调研(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报告郭王奔逸、何冰、袁智莹丁晓燕高敏章竞艺高等教育收费问题研究——基于对杭州市的调查徐谌、赵毅、金琪琪、顾琴浅析当代社会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因素陈超华关于瑞安市店铺名称的调查报告万少逸经济学院分团委二零一零年九月。
年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指南

年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指南欢迎级研究生前来学校报到注册!下面的一些注意事项,请您仔细阅读,以便顺利办理入学手续。
一、新生须由本人持“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不得超过两周。
凡超过报到日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须携带如下材料:.党、团组织关系:凭县以上党、团机关接转手续办理。
浙江省内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学院(填被录取的学院);浙江省外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浙江工商大学学院。
团员均转至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释义》第三十八条:“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口自愿迁往学校后,在学期间,除退学、转学外户口一律不得迁出”。
请同学们慎重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
户口迁移证签发的日期应在年月日之前,并确保户口迁移证上交学校时在有效期内。
年月日后一律停止新生户口迁入学校。
户口迁移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可辨认并必须盖有当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出生地及籍贯不能为空并且必须注明到二级市、县(如:上海市静安区,浙江省宁波市);不能有手工涂改的痕迹。
户口迁移地址为: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号浙江工商大学。
教工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号浙江工商大学。
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将户口迁移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按身份证照片要求),反面用圆珠笔写上名字。
迁移证右上角注明在用的手机号码(准备要换号码的请留父母手机号码)。
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同一张纸上)附在迁移证后面,收齐后交到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在迁出户口前核实自己户口的真实合法性,严禁假冒他人身份信息或者使用假户口,一旦查实,将取消学籍并从严处理。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拟录取名单

准考证号
103539210002461 103539210002462 103539210003551 103539210001990 103539210001997 103539210002687 103539210001996 103539210003051 103539210004226 103539210005613 103539210001998 103539210004654 103539210000323 103539210003408 103539210002000 103539210003817 103539210002810 103539210004086 103539210005411 103539210002014 103539210002018 103539210002011 103539210002015 103539210000281 103539210002468 103539210002333 103539210002909 103539210002027 103539210002029 103539210002031 103539210002030 103539210006142 103539210005421 103539210005483 103539210002470 103539210005161 103539210002980 103539210002469 103539210004230 103539210000003 103539210004555 103539210000816 103539210004568 10103 030103 030103 030103 030103 030103 030103 030103 030103
关于公布2017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浙商大研〔2017〕82号
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公布
2017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浙商大研〔2013〕23号)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各学院学位委员会评审、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分管校长批准,项丽瑶等同学的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王益萍等29位同学的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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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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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
2017年4月17日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办公室2017年4月17日印发— 6 —。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教育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章奖学金奖励标准与申报条件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且人事档案在校、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二)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三)学术行为不端者;(四)延期毕业者(因学校原因除外);(五)本年度休学者。
第三章奖学金评审机构第六条学校成立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第七条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制订学院评审实施细则,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和初步评审工作。
第四章奖学金评审原则与程序第八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研究生的科研及其他学习成果进行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证(研究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证(研究生证)、校徽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05〕411号学生证(研究生证)和校徽是学生本人的身份证明。
为整顿校风校纪、严格管理制度、确保校区安全、有效地控制证、章的丢失,特做如下规定:一、新生入学报到后,由教务处统一为普通本科生发放学生证和校徽,研究生部统一为研究生发放研究生证和校徽。
二、学生证(研究生证)和校徽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佩戴。
每个学生都要遵纪守法、不准将学生证(研究生证)转借给他人,更不准弄虚作假、私自涂改和虚报冒领。
违者除在全校通报批评、停止购优惠火车票一年外,并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证(研究生证)和校徽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如将学生证(研究生证)丢失,需申请补发。
补发学生证按下列程序操作:学生须持登有本人学生证“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的报纸到学院办公室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贴上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交纳工本费,申请表由各班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学院办公室签章,工本费由各学院院办开交费单,申请人持缴费单到财务处缴费,补证手续由各学院院办集中到教务处综合科办理,双周五领取新证。
补发研究生证按下列程序操作:研究生须持登有本人研究生证“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的报纸到学院办公室填写“补发研究生证申请表”并交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学院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后,开工本费缴费单,申请者持缴费单到财务处缴费,补证手续由各学院院办在每学期末集中到研究生部办理。
根据铁道部规定,补发的学生证(研究生证)当年不能购买学生优惠火车票。
四、每学期开学时,普通本科学生须持学生证到学院办公室报到注册,研究生须持研究生证到研究生部或学院报到注册,未盖注册章的学生证(研究生证)无效;享受火车票优惠的学生,每学年的第一学期还须持学生证(研究生证)到学院办公室对火车票优惠卡进行充值,否则不能购买优惠火车票。
五、学生证(研究生证)末页附“假期火车票减价优待乘车区间”一栏的到达站名,应填写距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填写后不得随意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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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大研…2010‟108号
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现将《浙江工商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六日
浙江工商大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职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要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对象为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报考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
第五条学校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部、纪检办、各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或中心(以下简称招研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六条研究生部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组织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必要的实施细则;
(二)编制我校年度分学科(领域)的招生计划;
(三)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四)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
第七条各招研学院的职责:
(一)执行学校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决定;
(二)组织生源、发展培养基地;
(三)编制招生简章;
(四)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复试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培养条件和社会需求编制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的确定程序为:各招研学院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表》并上交研招办;研招办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后,学校将结合生源情况、师资力量和学科建设需要,确定各专业的招生名额。
第四章报名
第九条报名条件以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
(二)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三)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以浙江省考试院公布的内容为准;
(四)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持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照相,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
(五)研招办组织各招研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第五章考试
第十条初试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按照国务院学位办下发文件执行,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省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非统考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第十一条各招研学院应成立各科目考试命题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命题工作。
命题小组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人员组成,命题小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每一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
第十二条命题人员要根据教育部或本校制定的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试题内容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存争议和有政治
性错误的内容。
试题的内容、文字必须经命题组长亲自校对、审定,防止差错。
试卷一律采用A、B卷,命题的同时确定A、B 卷的标准答案。
命题人员不得保留试题副本和与试题内容有关的草稿资料(含电子文本资料),以防泄题。
试题审定后,由命题人密封并签字后送研究生部,经研究生部工作人员验收后统一保管。
初试试卷印制时,应有研究生部工作人员以及学校纪检办工作人员在场,并在印制完成后封存试卷、签字,并签署保密协议。
初试时,监考人员应查验试卷的密封情况。
第十三条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命题(审题)人员均不得举办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研招办及各招研学院一律不得举办考研辅导班。
第十四条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的评卷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或省学位办统一组织。
我校自行命题科目的试卷有我校自行评阅。
具体要求参照《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规则》执行。
第十五条复试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方式的确定。
各招研学院先初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方式,报研究生部审核,经校专业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
具体的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各学院应提前告知考生或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二)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专业领域知识掌握情况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学院以专业领
域为单位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低于3人,可聘请校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参加复试工作;
(三)复试内容必须有详尽记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当场为每个考生给出成绩和评语。
第六章录取
第十六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由各招研学院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考生入学初试成绩、业务素质、以及推荐部门意见,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建议,报研招办复核,最后由校专业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七条录取名单确定后,研招办根据学校确定的录取方案进行具体的录取工作,先在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报送录取名单、统计表和总结报告。
第十八条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原单位的证明向各培养学院请假并报研究生部备案,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招生纪律
第十九条凡参加招收研究生工作的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与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第二十条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主题词:研究生招生规定通知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