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0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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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3.25•【文号】教育部令第21号•【施行日期】2005.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2月4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周济2005年3月25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直[1992]37号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直[1992]37号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992年8月21日教直〔1992〕37号)现印发《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请贯彻执行。

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校综合改革,推动学校办学的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教委直属高校要积极稳妥地推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的1.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校能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的路子。

2.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是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思想教育和物质激励手段,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通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换机制,优化队伍,增强活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待遇,达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的目的。

二、改革的基本思想3.逐步理顺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依据学校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后勤服务等方面所承担任务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建立不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主,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化的管理体制;学校兴办的校产则应以生产经营为主,实行企业化管理;学校的后勤及部分直属单位应以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能,推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有条件的逐步转向社会化。

4.进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要依据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学校队伍的整体结构,实行人员的合理分流。

教辅材料的自查报告

教辅材料的自查报告

教辅材料的自查报告通过自查自纠,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教辅材料的自查报告。

欢迎阅读。

教辅材料的自查报告1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我校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

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1、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科书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

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

2、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没有私自征订教辅资料行为。

通过自查自纠,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辅材料的自查报告2 我校是县委、县政府于20xx 年按省示范小学标准,投资2245万元创办的一所小学。

学校占地43亩,校舍建筑面积12639平方米。

目前,有37个教学班,学生2211人,教师103人。

几年来,我们坚持“传承民族文化,弘扬中华美德”这一主线,按照“用陶行知思想和雷锋精神激励师生成长,让传统文化教育引领学校发展”的思路,践行行知教育思想和雷锋精神。

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理念,以“让生命因教育而精彩”为办学宗旨,以“生活的花园,活动的乐园,求知的学园,成长的家园”为办学目标,以“做一个有修养的人”为培养目标,不断丰富了校园文化内涵,提升了学校办学实力。

学校先后获得市级“文明学校”、市“德育先进校”、省“德育先进校”、市先进“教工之家”、市“模范教工之家”,被福建省委文明办确定为省级“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学校少先队获得“福建省优秀大队”。

被福建省陶行知研究会授予“省行知实验学校”、被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授予“行知实验学校”,被中国雷锋工程委员会、中国集体雷锋评审委员会、中国雷锋精神研究会、中国雷锋报社、中国雷锋纪念馆命名为“雷锋小学”。

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

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

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4]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为认真执行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现将《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附件一)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严格评估。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本地区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领导,组织专家组,对本地区有关高校近年来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于11月30日之前将检查和评估情况报告以及符合条件同意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含项目)名单报我部(高校学生司、体卫艺司)备案。

我部将对2005年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名单进行集中公布。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学训练条件不达标、招生教学工作管理问题多的高校,不得同意其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并将处理意见报我部(高校学生司)核准。

二、严格专项测试要求和程序,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经我部备案,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应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

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录取办法等内容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在测试和选拔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学校所在地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对测试工作进行监督。

招生学校应于2005年4月15日前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格式(附件二)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我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将考生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关于开展2005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5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5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了全面贯彻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格执法,根据教育部要求和市教委布置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05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认定范围及条件在编在岗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师)及其他承担过教学任务的人员,申请者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申请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5、教师资格专业课程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博士、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者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免,但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证明。

);6、普通话证书复印件一份(博士、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者免);7、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材料(博士、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者免):评分表、教案(操作规则见附件,凡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由学生工作部组织测试)。

★以上材料凡需提供复印件的,部门必须审核原件并盖章。

★新教师需要参加普通话测试及教师资格专业课程培训和考试的,请自行报名。

★教师资格专业课程培训和考试由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手续请见附件《关于200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专业课培训和考试报名的通知》。

★上海市普通话测试中心不定期组织测试,需要测试者自行报名。

地址:陕西北路486号(公交15、21、104、128、地铁二号线)报名需带:身份证、1寸彩照两张(测试费:95元)电话:62558388 网址:★根据学校规定,与申请教师资格有关的费用,全部由申请人自理。

三、工作步骤及日程安排1、需要参加教师资格专业课程培训(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考试)者,请于2005.9.11—2005.9.17自行2、各部门统一至人事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也可以自行下载)。

受理本部门人员的申请,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2005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人员汇总表及申请材料报人事处(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材料由学生工作部交人事处,其他材料由其所在部门统一报人事处)。

2005届毕业生成绩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要求

2005届毕业生成绩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要求

2005届毕业生成绩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要求我校2005年将有51个专业的2302名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毕业,现将毕业成绩的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成绩审核1.各院系应在2005年4月22日之前按2001级教学方案的要求,对学生所修的各类课程(必修、选修、副修)成绩进行认真的核对、检查,对其中的学分和学分绩要确保准确无误。

2.如发现与教学方案不符的问题,须及时向院系主管领导汇报,并由院系以书面形式提出解决方案(主管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报教务处教研科审批、教务科备案。

3.对考试课程有违纪、作弊记录的学生,要检查该门课程是否已重修(重考)合格。

4.对参加副修学习的学生,其副修成绩如未修满,则应按选修课处理。

5.学校实行重修重考制度,不再安排毕业前补考。

如有必修课程不及格的,应在最后一学期重修、重考。

如某门课程不及格人数超过15人以上的,可由开课院系在本学期安排集中重修、重考。

6.对于学分仍未修满的学生,应及早通知到本人。

由学生本人在“结业”或“延长学习年限”方法之间,做出个人选择(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院系研究决定,主管领导批准并签署意见,一式两份,加盖院系公章,于5月13日前将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二、材料送审1.2005年5月20日至5月31日之间,各院系应将《本科学生成绩登记册》、《辅修成绩册》一式两份,加盖院系公章后送交教务处教务科审验。

2.2005年6月10日前,各院系应将《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经各学位委员会分会审查批准并签署意见)各一份,《毕业生简况表》一份,加盖院系公章后送交教务处教务科审验备案。

3.各院系应将上述材料汇总的软盘一份上报教务处。

三.证书填写1.入学日期的填写:本科生为2001年9月1日;第二学士学位生为2003年9月1日。

2.各种证书的修业截止日和填发日期均为2005年7月8日。

3.毕(结)业证书照片为一张彩色二寸正面免冠无边照;学位、辅修证书照片为一张彩色一寸正面免冠无边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名单及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名单及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名单及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1.25•【文号】教学厅[2005]2号•【施行日期】2005.0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名单及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教学厅[200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4]20号)要求,现将经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检查评估合格,2005年可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含项目)名单印发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严格控制招生学校通过自行组织文化考核招收一级运动员的人数。

招生学校自行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招收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2.严格同等学力考生资格的审查和认定。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严格体育专项测试。

招生学校要根据培养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对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未达到国家相应标准或不具备培养前途的考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

4.严格文化考核。

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文化考核的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

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5.严格信息公示制度。

经招生学校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要实行三级公示。

即招生学校在本校公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示、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示。

粤教研室200537号

粤教研室200537号

粤教研室〔2005〕37号关于2005年中小学英语新课程优秀教学论文和教学设计(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各地市教育局教研室:2004年年底,我室向全省征集参加评选中小学英语新课程优秀教学论文和教学设计(案例),各地市教研室积极配合、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参评作品。

各地参评作品经初评后上送我室,共有优秀教学论文236 篇、教学设计(案例)196 项和课堂教学录像158个。

这些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案例)和录像充分反映了我省广大中小学英语教师近年来在推进新课程过程中积极探索、努力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不断改革教学方法所取得的成果,经过专家评审组反复评议,总共评出:一、教学论文一等奖21篇,其中小学10篇,初中3篇,高中8篇;二等奖52篇,其中小学20篇,初中12篇,高中20篇;三等奖89篇,其中小学30篇,初中29篇,高中30篇。

2、教学设计(案例)及录像一等奖31个,其中小学10个,初中10个,高中11个,二等奖60个,其中小学20个,初中20个,高中20个;三等奖90个,其中小学30个,初中30个,高中30个。

广东省教育厅教研室二○○五年五月三十日附:各学段获奖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详见附件1:高中英语优秀教学论文和教学设计(案例)及录像获奖名单高中论文部分一等奖三等奖高中教学设计(案例)及录像部分一等奖二等奖附件2:初中英语优秀教学论文和教学设计(案例)及录像获奖名单论文部分二等奖(12名)三等奖(29名)初中教学设计(案例)及其录像部分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附件3:小学英语优秀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案例)和课例录像获奖名单小学论文部分一等奖小学教学设计(案例)部分及录像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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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05‟37号
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校直行政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安徽农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学分制改革,确保学分制改革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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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在原有学分制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学制与学期
1.学制设置
本科专业一般为标准学制为四年,四年制本科学生可在校学习3~6年,五年制本科学生可在校学习4~7年。

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标准学制为两年,学生可在校学习2~3年,特殊情况经校长审批可延长到4年。

2.学期设置
每学年为两学期,每学期分两个阶段组织教学。

二、学分与学费
(一)学分与学时
理论教学课程每10学时计1学分,实验教学课程,每20学时计1学分,学分数可取小数点后0或5。

实践教学课程:包括课程实践、专业实践、思政实践和素质拓展。

课程实践、教学实习等每周2学分计;军事理论及训练计2学分;本科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农、医、理、工一般为24-30学分;经、管、文、法一般为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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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费
1.学费依据国家教育部专业收费规定按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由学年制收费标准核算而成。

学分制收费按学年制收费标准开学时预缴,实际费用按当年修读课程学分数×学分交费标准收取。

2.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考核不合格的课程不给予学分。

3.辅修其他专业和课程学费按照课程所属专业单个学分费用×课程学分收取。

4.未履行缴费义务者,不能注册和选课。

具体按照安徽省物价局核批的文件执行。

(三)学分获取
学生按照规定缴纳学费并通过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
(一)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采用“平台+模块”的形式,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四个平台,各平台内分选修模块和必修模块。

公共基础课平台、学科基础课程平台、专业课平台和实践教学课程平台。

(二)学分分布
标准学制四年制本科专业最低修满 285学分。

其中经管文法类专业课程(含实验)总学分一般在230学分左右;实践环节总学分一般在55学分左右;理工农医类专业课程(含实验)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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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一般在220学分左右;实践环节总学分一般在65学分左右。

标准学制五年制本科专业最低修满340学分。

艺术类专业单独设立。

四、选课制与课程修读
(一)选课制
1.学生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培养方案,选定课程、上课方式和上课学期。

2.大学数学、大学化学、大学物理、及部分学科基础课程实行分层次设置课程,分层次开设不同起点的课程、不同进度的课程及同一进度但不同内容组合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3.本科学生在校修读期间,按照六年毕业每学年主修专业至少要选读48学分。

选课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学分制选课暂行办法》。

(二)课程修读
学生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修读各类课程。

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人的学习能力,可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自主选择课程层次;自主选择修读方式。

具体按《安徽农业大学课程修读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三)学业警示
为确保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学校实行“学业警示”制度。

具体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五、辅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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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辅修制包括修读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课程。

2.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和辅修课程的认定。

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审定,由学校颁发相应的辅修证书。

3.辅修双学位、第二专业的学分要求由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本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求设置课程体系和课程学分,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标识出核心课程和制定具体修读要求。

六、绩点
(一)成绩考核与绩点成绩考核采用能够反映学习质和量两方面的绩点评定办法。

课程考核采用百分制,学生成绩大表则以用百分制进行登录,并用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关系:百分制成绩X≥60分,课程学分绩点=1.0+0.1*(X-60);百分制成绩X<60分,课程学分绩点=0。

(0≤X≤100)
学分绩点及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具体按《安徽农业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七、导师制
(一)导师资格: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担任。

(二)基本职能:指导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向学生介绍有关选课的各种规定、程序以及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要求等信息,根据被指导学生的具体情况,逐一指导学生制定修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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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并及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学生选课,指导学习方法,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在学生学习期间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及思想状况,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具体按《安徽农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暂行规定》执行。

八、毕业与学位
1.在弹性学习年限内,修满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即取得毕业资格。

对取得毕业资格且所有课程平均绩点超过3.5的毕业生,学校授予“安徽农业大学学习成绩优秀毕业生”称号。

2.在弹性学习年限内,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规定的绩点数,并符合授予学位的其它条件者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九、本方案从200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实施。

十、其他类型的学生参照本规定执行。

主题词:教学改革学分制方案通知
抄送: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党群,各部门、各单位。

安徽农业大学办公室2005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100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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