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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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地大校办字〔2006〕36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已经校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六年九月一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专科生宿舍的入住与调整。

(一)学生住宿由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协商统一安排。

学生入住后,除因学校统一调整或由学生工作处根据需要个别调整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对学生宿舍进行调整。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须按要求填写《入住登记表》,并签署《中国地质大学学生公寓住宿协议书》,入住学生要服从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的管理。

(三)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集中在学生宿舍住宿。

家在学校及周边的学生可以申请在家住宿;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确实不能过集体生活的,可以申请在校外住宿。

(四)申请在校外住宿的程序如下:学生提出申请,在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科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申请须有学生家长签字同意,并对学生在外住宿期间的安全负责),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送学生工作处审批,获准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因病申请校外住宿者须提交县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鉴定书。

经学校同意在外住宿的学生,须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五)在校外住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等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因专业调整或其他原因,可以申请调整宿舍。

申请调整宿舍的程序如下:学生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送学生工作处登记备案,由学生工作处出具宿舍调整通知单。

(七)学生申请退宿或调整一般应在学期末进行,有关住宿费标准变更情况由学生工作处向财务处书面反馈,由财务处及时受理。

(八)宿舍调整或新生入住安排结束后,各学院德育工作组须将本学院学生住宿的具体信息及时报送学生工作处登记备案。

中地大京发〔2014〕81号

中地大京发〔2014〕81号

中地大京发〔2014〕81号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处级干部和校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处级干部和校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处级干部和校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4年10月20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印发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处级干部和校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学校处级干部和校办企业负责人(以下统称被审计对象)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三条处级干部和校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第四条审计处依法依规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五条审计处和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学校应通过预算保证审计处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所必需的经费。

?第二章审计对象第七条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下列负有经济责任的人员:(一)学校中层正职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干部;(二)校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干部;(三)按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副职干部。

第八条校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主持工作的总经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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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地大校办发〔2016〕37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圆满完成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精神,结合《中国地质大学学生手册(2015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推荐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二)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截至前6个学期已有成绩,无不及格课程(含通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选课)达到2.80,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应通过TEM4,下同。

主修其他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身体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毕业时能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三)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推荐原则及要求(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此项工作。

所有申报推免的学生必须坚持学术诚信原则,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有违反学术诚信行为,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应从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

(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地大发〔2009〕5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任所在学院(课部)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组长。

各学院(课部)推免生专业综合排名方案应预先告知全体学生,在计算学生专业综合排名时,按学业成绩占80%,综合考核成绩占20%的比例,核定推荐总成绩。

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及第一课堂之外取得的各种学术成果,各学院(课部)的综合考核方案须参照学校文件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细则进行,专业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原则上不得超过按专业学业成绩排名3位。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我校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的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我校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的通知

一、理工类
学 科期刊名称
数 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学报、工程数学学报、应用数学、数学物理学报、数值计算与计算机应用、生物数学学报、应用概率统计、系统科学与数学
物理学物理、量子电子学报、人工晶体学报、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报、核聚变与等离子体物理、传感技术学报、电子技术应用、光子学报、光学技术
化 学催化学报、物理化学学报、有机化学、高分子学报、无机化学学报、分析测试学报、分析化学、应用化学、环境化学、油田化学、分析科学学报、分析试验室、武汉大学学报(理科版)、电池、化学研究与应用
地理学干旱区地理、地理学报、地理研究、地理科学进展、地理科学、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山地学报、极地研究
水利工程水科学进展、水利学报、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水动力学研究与进展A、中国岩溶、河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长江科学院院报、水利水电技术
测绘科学与技术遥感学报、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测绘科学、测绘学报、国土资源遥感、测绘通报、遥感技术与应用
化学工程与技术中国塑料、材料保护、涂料工业、精细化工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科学学报、中国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环境、中国给水排水、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技术
实验技术实验技术与管理、实验室研究与探索、电子显微镜学报
其 他论文被SCIE、EI扩展版收录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被ISTP(光盘版)收录,视同一篇重要期刊论文。
大气科学高原气象、气象学报、大气科学
海洋科学海洋学报、海洋科学、CHINA OCEAN
ENGINEERING、海洋工程、海洋地质与第四纪地质、海洋环境科学、海洋学报(英文版)
地球物理学地球物理学进展、地震学报、中国空间科学技术、空间科学学报、计算机测量与控制、物探与化探

我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

我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地大校办字〔2009〕1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我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经校领导同意,现将《我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修订版)》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九年四月十六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修订版)为加强教风与学风建设,强化教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减少日常工作中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特修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

一、教学事故分类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部门)、教学管理人员(部门)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出现失误或过错,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消极后果的均为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按教学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保障类分为三大类。

同时,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和后果,每类按A级、B级和C级予以认定。

(一)教学类教学有关人员不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和其它教学工作规定组织教学活动,对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产生影响,定为教学类教学事故。

1.授课教学类:(1)(A级).有关人员在各类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的内容,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伪科学内容,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2)(A级).教师对学生使用侮辱性语言或伤害行为。

(3)(A级).任课教师未经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停课、缺课,或非出于不可避免的原因而迟到或提前下课等中断教学活动30分钟以上,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

(4)(B级).未经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调课(包括变更主讲教师、教学时间、地点、授课班级等),影响正常教学进程。

(5)(B级).未经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变更实验、实习教学组织形式(如合并实验实习分组、变室外为室内等)、削减实践教学内容、压缩实验或实习时间。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文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文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文件中地大京发〔2008〕31号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统计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统计工作暂行规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2—主题词:行政工作统计规定通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2008年3月25日印(共印70份)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在教育管理和多层次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是指对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以及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校办产业、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整理和分析研究的工作,目的是准确反映学校状况,为各级领导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为学校科学管理服务。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时、准确地填报上级下发的统计调查报表;经常、准确、及时地收集和整理学校管理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反映—3—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服务;运用统计手段,监督检查学校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计员负责综合统计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需指定一名兼职统计员负责本单位、部门统计工作,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校内统计工作系统。

第五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学校统计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综合统计职能。

(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学校年度统计工作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负责与上级部门及兄弟院校的统计信息交流。

(二)组织协调全校的统计工作。

按照上级的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填报统计调查表,并及时督办、综合汇总、校核上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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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文件中地大京发…2009‟21号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二○○九年三月五日主题词:学生工作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通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 2009年3月13日印(共印20份)—2—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适应素质教育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凡我校入学满一年的本科生,每年都要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具体办法如下:一、素质测评工作的指导思想(一)素质测评工作的开展要着眼于素质教育,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

(二)素质测评工作的目的在于全面、科学、准确地考核评价学生。

(三)素质测评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静态测评与动态考查相结合;以正面教育为主,坚持自我测评、集体测评和任课老师及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二、素质测评结果的适用范围(一)评定优秀学生。

(二)评定有关奖学金。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四)毕业鉴定与就业推荐。

三、素质测评内容及权重(一)德育素质。

(二)智育素质。

(三)身心素质。

(四)发展素质。

具体指标详见表1:—3—表1四、素质测评评分程序及评分细则(一)评分程序单项评分——→素质评分——→毕业素质评分1、单项评分:根据每个同学一年来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分别就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身心素质、发展素质四个方面逐项按规定标准进行评分。

2、素质评分:单项素质评分之和(或差)即为该同学学年素质测评分。

3、毕业素质评分:将大学期间每学年素质评分累加后的平均分。

(二)评分细则—4—1、德育素质评分(20分)每位同学的德育素质起点分从12分算起,加分最高以20分为限,减分最低以0分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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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中地大 (汉)办发(2000)043 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届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汉口分校、各院(系、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学校组织了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

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申报,校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校教学成果一等奖12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18项,其中28项被推荐申报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中国地质大学第四届优秀教学成果奖名单序号 成 果 名 称 申请人(集体主要成员) 学校等级1."野外生存体验"课对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意义的研究 董 范 张志坚 桑祖南 刘亚非 周 云 校一等奖2.结晶学系列CAI多媒体教学课件研制 赵珊茸 张 东 谭 劲 葛瑛雅 边秋娟 校一等奖3.中俄高校合作教材《岩心钻探学》 汤凤林 蒋国盛 杨凯华 冯德强 鄢泰宁 校一等奖4.土木工程(岩土)专业人才产学研合作培养方案研究与实践 唐辉明 林 彤 李云安 吴诗鑫 程祖依 校一等奖5.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工程图学教育模式,实现图学教育的现代化 王 巍 钱可强 吴志军 方 兴 周 琴 校一等奖6.国家理科基地地质学专业点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及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 李昌年 杜远生 欧阳建平 金振民 刘世勇 校一等奖7.《桩基工程》教材 段新胜 顾 湘 校一等奖8.工科化学系列课程建设的研究 金继红 夏 华 何明中 校一等奖9.应用地球物理专业面向21世纪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改革 姚 姚 张胜业 王 兴 潘玉玲 段梅英 校一等奖10.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学专业系列课程建设 郑贵洲 郭际元 黄晓萍 王 琪 曾 文 校一等奖11.地质与环境工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王焰新 程胜高 梁 志 蔡鹤生 刘 杰 校一等奖12.桩基计算机模拟教学试验仿真系统 蒋国盛 汪国香 段隆臣 陆洪智 吴 翔 校一等奖13.《岩体力学》教材 刘佑荣 唐辉明 贾洪彪 校二等奖14.机械基础系列课程改革及CAI在其实验教学中的应用 孙立鹏 饶建华 邓 群 蔡建平 曾小慧 校二等奖15.教育部"国家理科基地创建名牌课程项目"《古生物地史学》课程体系的优化与更新 杨逢清 龚淑云 张雄华冯庆来 卢宗盛 校二等奖16.《数据库概论》CAI系统(网络版) 戴祝英 宋麦玲 吕维先 朱晓莲 张求明 校二等奖17.《古生物地史学概论》教材建设 杜远生 童金南 林启祥 张雄华 颜佳新 校二等奖18.《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教材 黄生根 张希浩 曹 辉 校二等奖19.《离散数学》网络试题库及辅助教学系统 蔡之华 薛思清 吕维先 赵 蔓 罗忠文 校二等奖20. "资源勘查工程"基地班新型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 吕贻峰 张吉军 周宗桂 吕新彪 夏庆霖 校二等奖21.学生英语学习策略及第二语言习得的方法取向研究 刘心全 张红燕 秦傲松 江 敏 董元兴 校二等奖22.当前教学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综合研究 杨力行 吕占峰 校二等奖23.深基坑支护教学辅助软件 姚爱国 汪国香 熊桂香 校二等奖24.新形势下研究生培养模式及课程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陈金银 成中梅 史元盛 牛雅莉 朱增荣 校二等奖25.工科院校管理类专业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毕重荣 余 敬 俞良蒂 李熙麓 李晓琳 校二等奖26.面向21世纪地质拔尖人才的素质特征及培养途径研究 赵俊明 李昌年 向东进 陶继东 欧阳建平 校二等奖27.《油气层物理学》学习效果测评系统 关振良 谢丛姣 罗国平 校二等奖28.《岩土工程机械》CAI软件 冯德强 孙正烈 凌 玲 谢经荣 文国军 校二等奖29.锐意改革 重在素质教育 促进我校数学教学上新台阶 赵 晶 向东进 杜伯仁杨瑞琰 谢兴武 校三等奖30.地质学理科基地建设中的野外地质制图学课程体系及地质实践教学研究樊光明 索书田 邬金华 董月华 校三等奖31. 21世纪大学生体育与素质教育的实践研究 冯 岩 陈凤英 金连坤 刘 锐 潘年丽 校三等奖32.检测技术及勘察工程仪表 鄢泰宁 曹鸿国 乌效鸣 校三等奖33.高等数学习作课教程 刘小雅 王国庆 赵晶 朱小宁 刘安平 校三等奖34.面向21世纪大学物理和物理实验课程体系改革和课程建设 孟大维 汤型正 李铁平 程永进 罗中杰 校三等奖35.电子与信息专业课程结构优化研究 张友纯 王广君 黄 鹰 校三等奖36.材料类系列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内容研究 张 德 胡 珊 潘铁虹 何 涌 陈升平 校三等奖37.EXCEL及宏编程初步 刘永祥 吴 强 孙俊峰 鲁丽彬 校三等奖38.地震地层学多媒体教学软件 陈开远 石万忠 张二华 校三等奖39.线性代数试题库系统研制 李 星 叶牡才 彭 放 杨瑞琰 张一球 校三等奖40.勘查钻探系列化教学软件 乌效鸣 高 辉 李粮纲 胡郁乐 李小青 校三等奖41.《行政管理学》试题库 陈安民 蒲明强 宋 斌 罗 辉 校三等奖42. "计算机文化基础"多媒体教学 孙 斌 刘夏欧 刘远兴 张晓黎 邵 磊 校三等奖43.建筑制图基础CAI课件研制 何圣熙 周 琴 卢继强 校三等奖44.《矿床统计预测》CAI课件 王学平 魏 民 李紫金 校三等奖45.普通化学实验CAI课件的研制 夏 华 王群英 校三等奖46.《大学化学微型化学》教学改革研究 安黛宗 华 萍 谢 静 杨冠青 王群英 校三等奖主题词:教学 优秀成果奖 通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 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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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地大校办字〔2014〕30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圆满完成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精神,结合《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学生手册(2012年修订版)>的通知》(地大发〔2012〕37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推荐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二)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截止前三年已有成绩,无不及格课程(含通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选课)达到2.80,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应通过TEM4,下同。

主修其它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身体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毕业时能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三)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推荐原则及要求(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此项工作。

所有申报推免的学生必须坚持学术诚信原则,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有违反学术诚信行为,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应从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

(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地大发〔2012〕3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任所在学院(课部)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组长。

各学院(课部)推免生专业综合排名方案应预先告知全体学生,在计算学生专业综合排名时,按学业成绩占80%,综合考核成绩占20%的比例,核定推荐总成绩。

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及第一课堂之外取得的各种学术成果,各学院(课部)的综合考核方案须参照学校文件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细则进行,专业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原则上不得超过按专业学业成绩排名3位。

推免结果须在学院(课部)公示后,提交给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教务处备案。

(四)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我校本专业教授联合推荐,学院(课部)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该类学生名额占学院(课部)推免生指标,学校不另分配指标,由学院(课部)统筹安排。

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五)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广州军区驻湖北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与学校协商,计划在国防生中通过推荐免试为广州军区培养少量硕士研究生。

国防生申请参加各类推免生遴选,需经过学校国防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批。

(六)定向培养学生申请参加各类推免生遴选,须有定向单位同意推免或与定向单位解除定向协议的公函,并经学工处审批。

(七)根据教育部要求,2014年起,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

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校与专业。

我校推免生的推荐工作于9月25日前结束。

(八)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拟报考本学院(课部)相关专业的,接收过程的面试工作与推荐过程的综合考核工作同时进行;拟报考我校其他单位的,须参加拟报考单位组织的接收面试。

拟报考外校的,根据报考学校要求参加复试。

(九)获得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本科毕业前因违纪受到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十)获得推免生资格并被接收的学生不发给就业协议书,不参加本科生毕业分配,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

(十一)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自9月28日起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考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研究生阶段攻读学校专业志愿。

每个推免生可填写三个志愿。

详细情况请见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未登录填报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学校不再增补名额。

三、推荐名额分配学校将2015届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一)各学院(课部)2015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见表1。

表1:各学院(课部)2015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学院(课部)/专业分配名额地质学基地班23资源勘查工程(工科基地班)20水资源与环境工程试验班15地质工程实验班16地质与地球物理试验班15地球科学学院卓越班7资源学院卓越班17材料与化学学院卓越班 6环境学院卓越班 4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卓越班15信息工程学院卓越班15地球科学学院29资源学院35材料与化学学院27环境学院23工程学院61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24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55经济管理学院57工商管理全英班11外国语学院13信息工程学院36数学与物理学院21体育课部 3珠宝学院22艺术与传媒学院38公共管理学院29马克思主义学院 3计算机学院31卓越地质师班20李四光班29总人数720其中,各类基地班、实验班、卓越计划、双语教学单列的指标数不能与所在学院(课部)其他指标数混合使用,如有多余指标,由学校收回另行分配。

“李四光班”的学生其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外语成绩达到CET6合格要求(或TOEFL成绩达到90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0)的学生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

(二)创新人才选拔为完善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体系,让具有创新科研能力的学生获得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机会,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设立创新人才选拔,名额30个。

凡达到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要求(艺术类专业且创新成果非常突出者英语成绩可适当放宽)的全日制本科生,在创新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具有一定创新成果者,经所在学院(课部)审核后,将相关材料送教务处,由学校统一安排面试评审确定。

面试时将重点考查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报名者要保证创新成果突出、真实,有相关证明材料。

(三)“研究生支教团”10个(名额单列,以下简称“支教计划”)。

凡达到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学校组织单独的支教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报学生资格进行审查,组织面试,择优遴选。

(四)“师范大学增补计划”。

按教育部下达计划,今年我校须向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3名,向华中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2名。

所给名额单列。

具体名额见表2。

表2:师范大学增补计划名额分配学校所需本科专业人数学校所需本科学院人数北京师范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1 华中师范大学材料与化学学院 1 测绘工程 1 计算机学院 1 地质学 1表2中涉及到的专业学生,由所在学院(课部)根据本办法进行选拔。

学生获得师范增补计划名额后,只能去规定的学校就读研究生。

四、推荐程序(一)各学院(课部)应在9月10日前向学生公布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完成推免排序工作。

学生于9月10日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及相关材料交学院(课部),学院(课部)按下达指标的120%确定本学院(课部)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课部)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单及推荐依据、综合分数,确定无异议后于9月15日前经院长、书记及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后送教务处。

(二)参与创新人才选拔与“支教计划”的学生,须于9月9日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学院(课部),由学院(课部)统一送教务处。

9月12日左右学校组织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果将公示3个工作日。

于9月15日完成3个工作日的公示工作。

(三)全部推免生名单经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在全校公示7个工作日,确定无异议后定榜。

于9月24日通过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报我校推免生名单。

五、接收程序(一)接收复试:报考本学院(课部)相关专业的,接收过程的面试工作与推荐过程的综合考核工作同时进行;报考我校其他单位的,须参加拟报考单位组织的接收复试,既可在报考单位的推荐综合考核过程参加,也可与外校报考我校推免生复试时参加。

推免生复试过程中可同时确定是否硕博连读。

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国家重点学科及其下二级学科也可同时接收本科直博生,直博生占导师2015年博士生招生名额。

拟报考外校的,根据报考学校要求参加复试。

(二)接收程序:9月28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考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可同时填报三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更改。

报考我校并已通过复试的考生需根据接收学院(课部)的要求按时完成志愿填报、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完整过程,方为正式接收。

报考外校的,需取得复试通知后到报考学校复试,复试通过后接受待录取通知方为正式接收。

推免生仅可接收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六、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被我校接收的2015级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并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被我校接收为直博生的,全部享受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并享受18000元/年的助学金,硕博连读生从入学第二年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

七、成立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辉明副校长副组长:傅安洲党委副书记赖旭龙副校长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林清学生工作处(部)处(部)长龙眉校团委书记汤志勇材料与化学学院教授杜远生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建威资源学院副院长余敬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陈超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教授罗泽娇环境学院教授殷坤龙教务处处长兼李四光学院院长陶继东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兼纪委办公室主任龚一鸣地球科学学院教授喻芒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兼研究生管理处处长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教务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殷坤龙兼任,联系电话:67885003 67885007 特此通知。

附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评分细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2014年9月5日附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评分细则一、分数组成申请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研究生的学生按综合成绩入选,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考核成绩*20% 其中学业成绩为前三年所学课程(不含公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为方便综合成绩计算,将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转换公式为:60+(平均学分绩点-1)*10综合考核成绩包含专家面试成绩与奖励加分,具体比例由学院(课部)确定,专业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原则上不得超过按专业学业成绩排名3位。

二、项目加分细则:以下五类中每类只能加一次分值一、学术竞赛类(除挑战杯取前六名,其他赛事只取前三名)获奖级别奖项分值全国(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省市(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二、科研类被SCI、EI、SSCI检索的论文第一作者 5 第二作者 3核心期刊(学校承认的重要期刊)第一作者 2 第二作者0.5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优秀项目主持人 2骨干成员 1 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5 国家实用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1 三、外语类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 3CET4成绩大于等于5502CET6成绩大于等于5302国家大学英语口语考试A 1.5B 1出国英语成绩TOEFL 大于97 2 雅思大于6.5 2四、计算机、行业水平类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 3 中级资格 2 初级资格 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类专业除外)四级证书 3 三级证书 2 二级证书 1行业证书高级资格 3 中级资格 2 初级资格 1五、综合类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团干、学生干部荣誉全国 3 省级 2 校级0.5体育类竞赛国家 2 省级 1暑期“三下乡”省级个人 1注:加分项目中竞赛类应为学校组织参加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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