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合同谈判
招投标文件合同谈判内容

招投标文件合同谈判内容
1. “嘿,咱来谈谈价格吧!这可事关重大啊!好比去市场买菜,咱不得讲讲价呀,不能人家说多少就多少吧?比如说咱这次招投标,价格是不是得好好掰扯掰扯!”
2. “服务质量这一块可不能含糊呀!就像你买了个什么东西,总希望它好用又耐用吧。
咱这招投标里的服务质量也得严格要求,不能随随便便就定了呀!”
3. “交货时间怎么能不重视呢?这不是跟你约好了时间见面,人家却迟迟不来一样让人恼火么?招投标文件里对交货时间一定得明确清楚!”
4. “质量标准那就是底线呀!你想想,要是买个东西质量很差,多闹心呀!咱们的招投标也得把质量标准卡得死死的!”
5. “违约责任得说说清楚呀!这就跟咱俩说好一起做事,谁要是没做好得有个说法一样!在招投标里,这个可不能马虎!比如如果没达到要求得有相应惩罚吧。
”
6. “保密条款可重要了哟!这就跟你有个秘密不想让人知道似的,得严格保密呀,不然多麻烦!招投标中涉及的敏感信息咱得好好守住!”
7. “验收标准可得明明白白呀!这不跟你收个快递,得检查好了再签收一样么?招投标的成果也得严格按照标准来验收!”
8. “争议解决办法不能少哇!要是有了分歧咋整?总不能干瞪眼吧!所以招投标里得想好怎么解决争议!”
9. 我觉得呀,招投标文件合同谈判内容真的每一项都超级重要,都得细致地去谈,去敲定,这样才能保证各方的权益和项目的顺利进行呀!。
招标代理谈判纲要

招标代理谈判纲要一、背景介绍招标代理谈判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进行的谈判活动,旨在明确双方的权责、合作方式以及达成合作协议。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代理谈判的纲要,包括谈判目的、谈判程序、谈判内容等方面的要点。
二、谈判目的1.明确合作意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在谈判中应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确定是否具备合作的基础条件。
2.确定合作方式:双方应就合作方式进行深入讨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的角色定位、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3.达成合作协议:通过谈判,双方应达成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责、合作期限、费用结算等事项。
三、谈判程序1.确定谈判时间地点:双方应协商确定谈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确保双方能够方便参与谈判。
2.谈判准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
3.开场白:谈判开始时,双方应进行简单的开场白,介绍自己的背景、目的和期望,为后续谈判做好铺垫。
4.讨论议题:双方应就招标代理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费用标准等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充分交流各自的想法和要求。
5.达成共识:通过反复的讨论和协商,双方应尽量达成共识,明确谈判结果,并形成书面的合作协议。
四、谈判内容1.招标代理的角色定位: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的具体角色,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接收、评标工作的组织等。
2.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3.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明确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包括代理费用、差旅费用、办公费用等,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支付的便利性。
4.保密责任: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的保密责任,确保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不正当竞争。
5.合作期限和终止条件:明确合作期限和终止条件,包括合作期限的起止时间、终止合作的条件和程序等,确保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招标 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提问]1.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和投(中)标人之间是否应该进行谈判?2.本案例中涉及的几个问题双方如何解决比较合理?<问题l> 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和投(中)标人之间是否应该进行谈判?1.谈判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是一个普遍存在而又十分重要的问题谈判是签订合同的前奏。
谈判不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也关系到合同的履行,谈判是一个普遍存在而又十分重要的问题。
《招标投标法》第43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根据法律的以上规定,招标投标活动中,在确定中标人前,法律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①(①《合同法》第30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超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进行谈判”,换言之,法律并未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之外的内容进行谈判。
因此,法律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谈判。
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双方或多或少总会存在一些在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没有包括(或有不同认识)的内容需要交换意见、需要协商,并以书面方式固定下来,订立书面合同的过程也是谈判的过程。
因此可见,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也存在谈判情况,并且可以“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界分成两个阶段—确定中标人之前的谈判和订立书面合同的谈判,或称决标之前的谈判和决标之后的谈判,只是招标投标订立合同的谈判与一般订立合同谈判相比,法律规定了更多的限制条件而已。
招标合同谈判增减工程量

招标合同谈判增减工程量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招标合同中关于工程量增减的一般条款。
通常情况下,合同会明确列出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变更程序以及价格调整机制。
例如,如果实际工程量超出或低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双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变更订单程序进行协商,并据此调整合同总价。
我们将通过一个范本来具体说明如何在招标合同谈判中处理工程量的增减。
【工程量增减范本】甲方(业主):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施工达成如下协议,现就工程量的增减问题订立本范本:一、工程量的确认1. 本合同所依据的工程量应以招标文件和图纸为准。
如实际施工中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应及时提出并经双方确认。
2. 任何工程量的变更都应基于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二、工程量的增减处理1. 若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乙方应提交详细的变更申请报告,包括变更原因、增减数量及预估成本影响等。
2. 甲方在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订单。
3. 对于减少的工程量,乙方应同样提交相关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总价。
三、价格调整1. 工程量的增减可能导致合同价格的调整。
双方应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进行处理。
2. 如合同中未明确价格调整机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新的价格。
四、争议解决1. 对于工程量增减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可按照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五、其他事项1. 本范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范本作为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务谈判招标流程

商务谈判招标流程
第一步:确定招标需求
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招标的具体需求,包括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同时还需要明确招标的时间表、预算以及其他一些重要的细节,这些都是在谈判中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二步:择标公司
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向多家潜在的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函,邀请他们参与招标。
在确定潜在的招标公司之后,需要对这些公司进行评估和筛选,确定最终的招标对象。
第三步:明确谈判目标
在进行商务谈判之前,需要明确谈判的目标是什么,包括价格、交货时间、质量要求等。
同时还需要准备好应对可能提出的反对意见或质疑。
第四步:进行谈判
谈判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双方需要在谈判中不断交流和沟通,避免发生误解或不必要的纠纷。
双方应当坦诚相待,积极寻求共识,避免一味的强硬或妥协。
第五步:达成协议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最终会达成一致的协议,确定招标的结果。
在达成协议之后,需要起草招标合同,并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的审核和商议,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和合理。
第六步:执行合同
一旦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就要开始执行合同,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同时还需要不断监督和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总结:
商务谈判招标流程是一个复杂且漫长的过程,需要双方在谈判中保持耐心和积极的沟通,确保最终达成一致的协议。
同时在整个流程中,还需要慎重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
通过以上介绍,希望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商务谈判招标,取得更好的商业成果。
招标谈判话术

在招标谈判中,使用合适的话术是至关重要的,可以帮助你在商务谈判中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获取更好的合作条件。
以下是一些招标谈判时可能有用的话术:1. 开场白:-表达感谢:感谢对方参与谈判,强调双方合作的重要性。
-确认目标:明确双方的目标,强调合作的共同利益。
2. 陈述自身优势:-强调经验:介绍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成功经验和专业知识。
-突出资源:强调你公司拥有的资源、技术或者人才优势。
3. 了解对方需求:-提问技巧:巧妙地提问,了解对方的需求、关切点和期望。
-倾听能力:仔细倾听对方的回答,确保理解对方的真正需求。
4. 提出建议:-定制方案:根据对方需求,提出切实可行、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强调互惠:强调合作对双方的互惠性,达到共赢的效果。
5. 转向价格谈判:-引导话题:巧妙地引导话题,逐步进入价格谈判环节。
-突出价值:强调你的产品或服务的高附加值,使其更容易接受。
6. 解决疑虑:-立即回应:针对对方的疑虑,迅速给出解释或者回应。
-提供证据:如果可能,提供相关的案例或数据支持,增加信服力。
7. 强调合作愿景:-描绘未来:描述双方合作的美好愿景,强调长期合作的可能性。
-共同成就:强调合作将带来的共同成就和成功。
8. 保持灵活性:-灵活调整:在谈判过程中灵活调整策略,根据对方的反应作出相应调整。
-合作意愿:强调愿意与对方一同探讨最佳解决方案,表现出合作的积极态度。
9. 结束谈判:-总结共识:总结双方达成的共识点,强调合作的潜力。
-下一步计划:确定下一步行动计划,强调双方未来的合作方向。
以上话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招标的具体内容、行业特点和对方需求来调整。
在谈判中保持冷静、自信,并善用沟通技巧,有助于取得更好的谈判结果。
招投标中的谈判与签订流程

招投标中的谈判与签订流程在招投标的过程中,谈判与签订合同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招投标中的谈判与签订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招投标谈判流程1.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发布招标公告,并明确投标截止时间和相关要求。
2.投标准备:投标单位根据招标要求,准备招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
3.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4.招标评审:招标人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因素,确定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
5.谈判准备:招标人与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进行联系,准备谈判事项和相关材料。
6.谈判阶段:双方就合同细节和条件进行谈判,包括价格、工期、质量标准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7.达成谈判结果: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谈判结果书。
二、招投标签订合同流程1.编制合同草案:根据谈判结果,招标人起草合同草案,包括合同条款、工程范围、支付方式等内容。
2.律师审核:招标人将合同草案交给律师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3.合同签署:招标人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签署,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4.合同执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按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完成项目进度与质量要求。
5.合同变更:若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合同变更,双方应及时商讨并签订变更协议。
6.合同解决争议: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并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
注意事项:1.在谈判过程中,需保持信息的机密性,避免泄露相关商业机密。
2.谈判中,双方需诚信守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各项条款符合双方意愿。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5.合同变更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避免出现纠纷。
6.若双方无法解决争议,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维护合法权益。
总结:招投标中的谈判与签订流程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招投标谈判方式

招投标谈判方式招投标谈判指的是在招标或投标过程中由采购方与投标方之间进行的信息交流和商业谈判过程,旨在明确双方的需求、交流信息、协商合同条款以及确定合作方式,从而促进双方合作达成谈判的结果。
下面将详细介绍招投标谈判方式。
1.公开谈判公开谈判是指在所有投标人员面前公开的谈判方式,是指采购方与所有供应商进行信息交流和商业谈判的过程。
公开谈判是为了保证所有投标人员平等交流信息和参与竞标活动,从而获得公平公正的竞标结果。
在公开谈判过程中,采购方需明确要求和规定,避免任何相对不利的行为。
2.邀请谈判邀请谈判是指在运营商邀请几个有实力的供应商参与谈判的过程。
邀请谈判的对象通常是在招标过程中表现优异或预估成为中标人的供应商。
通过邀请谈判,采购方可以更好地了解供应商的情况,明确需求和交流信息。
虽然谈判对象较少,但标的物资也比较明确,更有利于采购方实现采购目标。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在特定情况下,采购方选择其中几家具有技术和经验的供应商进行谈判,以便达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合约。
竞争性谈判不仅能够引入具有新技术和经验的供应商,还可以为采购方带来更多竞争优势。
在确定要采用的招投标谈判方式之前,需要评估每种方式的优缺点。
优点:公开谈判方式强调竞争性,保证所有供应商平等参与竞标,避免信息泄露和不公平竞争。
此外,该方式还能够促进对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
缺点:公开谈判方式可能导致供应商相互竞争,导致竞标价格下降,进而导致对投标项目的质量把控不力。
优点:邀请谈判方式可以更好地了解投标人的情况,明确需求和交流信息,从而为采购方带来更多的效益。
此外,邀请谈判方式还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
缺点:由于邀请谈判方式的标的资产较为明确,会导致投标人相对较少,而这可能会严重影响供应商方面的选择以及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力。
优点:竞争性谈判方式可以引入具有新技术和经验的供应商,为采购方带来更多的竞争优势。
此外,也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
缺点: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原因一般是由于缺乏明确的需求和岗位技能,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无法确定竞标目标,最终浪费时间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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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招标合同谈判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提问]1.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和投(中)标人之间是否应该进行谈判?2.本案例中涉及的几个问题双方如何解决比较合理?〈问题1>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和投(中)标人之间是否应该进行谈判?1.谈判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是一个普遍存在而又十分重要的问题谈判是签订合同的前奏。
谈判不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也关系到合同的履行,谈判是一个普遍存在而又十分重要的问题。
〈〈招标投标法》第43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根据法律的以上规定,招标投标活动中,在确定中标人前,法律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①(①〈〈合同法》第30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超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进行谈判”,换言之,法律并未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之外的内容进行谈判。
因此,法律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谈判。
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双方或多或少总会存在一些在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没有包括(或有不同认识)的内容需要交换意见、需要协商,并以书面方式固定下来,订立书面合同的过程也是谈判的过程。
因此可见,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也存在谈判情况,并且可以“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界分成两个阶段一确定中标人之前的谈判和订立书面合同的谈判,或称决标之前的谈判和决标之后的谈判,只是招标投标订立合同的谈判与一般订立合同谈判相比,法律规定了更多的限制条件而已。
因此,我们有必要先认识一下“谈判”。
2.谈判的含义辞书对谈判的解释是:有关方面在一起相互通报或协商以便对某重大问题找出解决办法,或通过讨论对某事取得某种程度的一致或妥协的行为或过程。
美国谈判学会主席尼尔伦伯格1968年在他的名著〈〈谈判的艺术》中对谈判赋予的定义是:“只要人们为了改变相互关系而交换观点,或为某种目的企求取得一致并进行磋商,即是谈判”。
他认为,一场成功的谈判,对每一方来说都是有限的胜利者。
他把谈判看作是一个“合作的利己主义的”过程。
英国谈判学家马什长期以来从事谈判策略以及谈判的数学与经济分析方法的研究。
他于1971年在〈〈合同谈判手册》一书中给谈判下的定义是:“所谓谈判是指有关各方为了自身的目的,在一项涉及各方利益的事务中进行磋商,并通过调整各自提出的条件,最终达成一项各方较为满意的协议这样一个不断协调的过程”。
按照马什的观点,整个谈判是一个“过程”。
哈佛大学谈判培训中心主任、国际问题分析研究所所长霍沃德•雷法不主张对谈判下精确的定义,他认为,谈判即具艺术性,又具科学性,对谈判的某些概念,只需作大致的框定,模糊才显得科学。
在人们对谈判领域还缺乏深入系统的认识之前,及早地过于清晰地界定谈判的某些概念,反倒容易束缚谈判学的发展和完善。
雷法认为的谈判具有科学性,是指对谈判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艺术性是指社交的技巧,信任他人、说服他人并为他人所信赖的能力,巧妙地应用各种谈判手段的能力,以及知道何时和如何运用这些能力的智慧。
自从人类有了社会交往,就有了谈判,谈判有着悠久的历史。
谈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
它汇集军事、外交、政治、经济、法律、科技、贸易、管理、文学、艺术、演讲、心理学等各种学科的知识自成一门学科一谈判学。
谈判学认为,谈判具有如下性质:(1)谈判是人的行为。
谈判这一人的行为性质,对于谈判各方来说,既可以成为一种动力,也可以成为一种阻力。
(2)谈判是满足需要、获取利益的行为。
但是,谈判任何一方的需要都必须从与对方的合作中或从对方承诺的某种行为中才能得到满足。
(3)谈判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沟通行为。
谈判各方需要的满足在相互沟通中实现。
谈判各方的沟通包括两个方面:利益沟通和信息沟通。
利益沟通,即达成协议,求得双方利益的一致或互补,这是谈判的目的和本质。
利益沟通必须以信息沟通为前提条件。
相互沟通做来十分不易,其障碍之一在于,谈判各方所处的地位和环境不同,因而看问题的观点和方法相异。
扫除这一障碍的关键是全面地搜集信息,客观地分析事实,设身处地地从对方的角度去观察、思考。
3.谈判的原则(l)客观性原则要求谈判人全面搜集信息材料;客观分析信息材料;寻求客观标准,如法律规定、国际惯例等;不屈从压力,只服从事实和真理。
(2)求同存异的原则谈判的前提是各方需要和利益的不同,但谈判的目的不是扩大分歧,而是弥合分歧,使各方成为谋求共同利益、解决问题的伙伴。
(3)公平竞争的原则谈判是为了谋求一致,需要合作,但合作并不排斥竞争。
要做到公平竞争,首先各方地位一律平等;其二,标准要公平。
这个标准不应以一方认定的标准判断,而应以各方都认同的标准为标准;其三,给人以选择机会,即从各自提出的众多方案中筛选出最优的方案一最大限度满足各方需要的方案,没有选择就无从谈判;其四,协议公平。
尼尔伦伯格认为“谈判获得成功的基本哲理是:每方都是胜者”,即我们今天所说的“双赢”。
只有公平的协议,才能保证协议的真正履行。
强权之下达成的不平等协议是没有持久约束力的。
(4)妥协互补原则所谓妥协就是用让步的方法避免冲突或争执。
但妥协不是目的,而是求得利益互补,在谈判中会出现许多僵局,而唯有某种妥协才能打破僵局,使谈判得以继续,直至协议达成。
至于安协,有根本安协和非根本安协之分。
谈判各方的利益都不是单一的,这表现在谈判方案的多项条款中,其中某些主要条款必须是志在必得,不得放弃的,妥协只能在非根本利益上的条款体现,有时即使谈判破裂也在所不惜,因为这时在非根本利益上得到补偿,也不足以弥补根本的损失。
所以,谈判前,各方都必须明确自己的根本利益。
(5)依法谈判的原则国与国之间的谈判要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国内商务谈判,自然应遵守我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谈判决标前的谈判主要进行两方面的谈判:技术性谈判(也叫技术答辩)和经济性谈判(主要是价格问题)。
在国际招标活动中,有时在决标前的谈判中允许招标人提出压价的要求;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和我国国内项目的招标活动中,开标后不许压低标价,但在付款条件、付款期限、贷款和利率,以及外汇比率等方面是可以谈判的。
决标前的谈判在招标人一方是通过评标委员会来完成的。
这一阶段谈判要达到的目的,在招标人方面,一是进一步了解和审查候选中标单位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合理、先进、可靠,以及准备投入的力量是否足够雄厚,能否保证质量和进度;二是进一步审核报价,并在付款条件、付款期限及其他优惠条件等方面取得候选中标单位的承诺。
在候选中标单位方面,则是力求使自己成为中标人,并以尽可能有利的条件签订合同。
同时,候选中标单位还可以探询招标人的意图,投其所好,以许诺不涉及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改变的优惠条件,增强自己的竞争力,争取最后中标。
决标后谈判的目的是将双方在此以前达成的协议具体化和条理化,对全部合同条款予以法律认证,为签署合同协议完成最后的准备工作。
决标后的谈判一般来讲会涉及合同的商务和技术的所有条款,下面是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1)承包内容和范围的确认;(2)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案;(3)价格调整条款;(4)合同款支付方式;(5)工期和维修期;(6)争端的解决;(7)其他有关改善合同条款的问题。
当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分歧或争议也可能形成双方谈判的局面,但一般来说,这时合同已经形成,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是局部的或非根本性的,可以通过对合同的解释或借助第三方力量来解决。
〈问题2> 本案例中涉及的几个问题双方如何解决比较合理?关于合同价格问题,我们认为采用如下处理方式比较合适:双方按照中标单位的承诺,总承包价以2月25日报价为基础下浮4 .9%。
作为总价包干签订合同。
由于三大材由建设方组织实物供应,中标单位也同意,那么,双方应按照公平原则,谈判解决建设方供应的三大材的结算价格问题。
一般可按如下方式处理:以为本工程购入材料的原始票据为计算依据,若建设方供应价格高于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相应材料价格,其差价应由建设方承担;若低于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相应材料价格,扣除中标单位保管费用后的差价部分双方应合理分成。
对于优质优价问题,我们认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基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若实际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建设单位给予一定的优质奖励。
这样既可以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也可以实现优质优价。
工程的竣工时间是建设单位根据相关客观实际和自身项目情况确定的,本项工程提前竣工,不会使建设单位获得提前收益,反而要增加管理和保养费用。
同时,若按招标人的建议规定,工程真的提前,建设方还要额外支付中标单位一笔提前竣工奖,实在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交易。
建设单位坚持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必然选择一因为他不可能做出根本妥协。
另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