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小抄按字母排序 精品
【精品作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小抄按字母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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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电大国际法小抄精编完整版(已按字母排序)
A
★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没 设计 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交税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A.识别)。
★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上海某公司合资在上海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合同纠纷应在何国法院提起诉讼。(A.中国)
对待特派员取证,我国(C.原则上不允许)
F
★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B.属地效力)。
★《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C.同一制)继承制度。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B.排除反致、允许转致)。
★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D.协议选择仲裁裁决)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B.推定过失责任制)。
J
★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南侧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C.间接反致)。
★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 学校 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在适用的法律是(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最新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小抄

一、名词解释1.行政合同缔结方式: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
2.行政:政府的管理和领导。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指的是公共行政。
3.行政法: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总称。
4.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是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6.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义务的当事人。
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
行政法主体 :①行政主体 a 行政机关 b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②行政相对方: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7.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8.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9.行政法律事实: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10.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1.行政法主体:指一切能够享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力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职能。
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行使,关政管理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13.行政立法权: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的权力。
14.行政职责: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5.国家行政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是指一个国家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法最主要的主体。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小抄

名词解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规制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对妨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加以预防、规范、制约的行政指导。
2.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3.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4.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5.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6.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7.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行政关系: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9.行政法律关系: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10.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1.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12.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既然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由权利、义务构成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要素。
13.行政法律关系变革: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精品小抄6-6

期末复习练习题(一)名称解释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4、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5、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分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6、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7、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也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措施、发布行政命令、通知、通告、决议、决定的行为等。
8、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9、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10、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11、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12、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3、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14、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小抄已排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小抄已排版作为法学专业的一名学生,学习《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是必不可少的一门课程。
虽然这两门课程都是颇具难度的重要课程,但学到排版好的小抄后,也让我打消了很多顾虑。
今天,我将为大家介绍这两门课的小抄。
一、《行政法小抄已排版》《行政法》是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重要课程之一,它研究的是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因此,对于学习《行政法》的同学来说,知识繁多且涉及面广,一份小抄能够在备考期间给予我们很大的帮助。
《行政法小抄已排版》是一份内容实在且非常整齐的小抄,它包括了《行政法》所需要涉及的所有知识点。
小抄的排版也十分清晰,知识点之间采用编号区分,内容简明易懂,让复习学生可以快速找到所需要的知识点。
同时,小抄采用了颜色区分,以及加粗、缩进等排版方式,使得学习《行政法》的内容更加有条不紊,增加了可读性和易懂性。
二、《行政诉讼法小抄已排版》《行政诉讼法》是一门非常重要的法律课程,它是一门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科目。
它研究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国家机关之间因行政行为引起的法律关系,更广义上包括了行政法律关系的确认、变更和终止等法律事项。
《行政诉讼法小抄已排版》也是一份非常实用的小抄,主要内容和《行政法小抄已排版》类似,但是它更加注重《行政诉讼法》的细节和程序。
因为《行政诉讼法》的程序性非常强,充分掌握其中的细节和知识点对于学生来说尤为必要。
和《行政法小抄已排版》一样,这份小抄也采用了精细的排版方式,让每个知识点都能够更加容易地被我们记住并理解。
三、总结作为学习《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学生,掌握好其中的知识点和程序,并非易事,这就需要我们在复习备考期间好好利用各种资源,尽可能地发掘出最合适自己的学习方法,而使用小抄就是其中的一种方法,它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份简单易懂、排版合理的参考资料,帮助我们快速掌握其中的知识点,背诵程序和流程。
总的来说,我们感谢前辈们的古训:“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小抄1

名词解释1.规制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对妨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加以预防、规范、制约的行政指导。
2.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3.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4.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5.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6.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7.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行政关系: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9.行政法律关系: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10.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1.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12.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既然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由权利、义务构成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要素。
13.行政法律关系变革: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表格背诵版

第一部分 行政法基础专题一 行政法基础主要内容:行政法;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行政法理论的应用。
一、行政法:有关行政权的法行政组织法:行政机关与公务员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行政立法)与具体行为(处罚、许可、强制、公开) 行政救济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二、行政法原则行政法目的:控制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第二部分行政组织法专题二行政组织主要内容: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
核心考点:国务院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的设置;派出机关的设立权限;派出机构的地位;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
一、政府组织(一)机构设置(二)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2.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作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一般不具有独立法律地位。
但是,它们获得法定授权而具有独立行政职权的,则在授权范围内享有相对独立于所属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八条工商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区、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一)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二)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前款第(一)、(二)项处罚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
二、非政府组织: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政授权)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得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非政府组织。
(二)受委托的组织(行政委托)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之所以可以实施行政管理,其依据在于“行政委托”。
2023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一、基础理论1.行政法上旳行政范围行政法上旳行政是公共行政。
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公行政(被授权旳组织)。
国家行政包括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行政法上旳行政一般指公共行政, 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旳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旳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2.行政法旳调整对象——行政关系⑴、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这是行政关系中最重要和最基础旳一种关系。
⑵、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旳多种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 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旳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旳个人、组织⑶、行政救济关系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旳行政行为旳侵犯, 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 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 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旳决定而发生旳多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 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访机关⑷、内部行政关系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旳多种关系3.行政法旳基本原则⑴、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 即根据法律实行行政活动, 详细是指行政权旳存在、行使必须根据法律, 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要承担对应旳法律责任。
详细内容:①、行政权旳来源要合法。
行政权必须基于法律旳设定和授权才能存在。
②、行政权旳运用要合法。
行政职权必须根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符合实体法规范☆符合程序法规定⑵、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合适原则, 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旳前提下应尽量合理、合适和公正。
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旳实行为目旳。
详细规定:①、行政行为旳动机应符合立法目旳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以自由裁量权旳目旳, 是使行政主体能在法律规定旳原则和幅度内根据详细状况更精确地体现法律旳意图。
②、考虑有关原因, 排除不有关原因(1)有关旳考虑, 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应当考虑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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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小抄按字母排序
篇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小抄按字母排序《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填空1、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分配是指各种主要法律渊源形式在设定行政许可上的权力配置。
2、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3《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行政许可证)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法律术语。
1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2.按照行政管理活动的环节划分,可以分为(决策机关),(执行机关)、辅助机关、咨询机关和监督机关。
1、把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即复议前置原则,是一些国家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2.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1、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2、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的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4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是(效率原则)。
1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
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方式1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有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1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规章权和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2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0条和第61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