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应用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地区别
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8大区别

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8大区别(1)最大的差别在于体现了我国建设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定价阶段。
定额计价模式更多地反映了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阶段(即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是定额计价的方法是照搬前苏联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实行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政府指令性计价模式)。
而清单计价模式则反映了市场定价阶段(工程量清单只规定量,不规定价,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施工成本报价,增加了竞争性)。
(2)主要计价依据及其性质不同。
定额计价模式的主要计价依据为国家、省、有关专业部门制定的各种定额,其性质为指导性。
清单计价模式的主要计价依据为清单计价规范,其性质是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
(3)编制工程量的主体不同。
在定额计价方法中,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按图计算。
而在清单计价方法中,工程量由招标人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
如果是招标方工程量计算错误,比如少算,一切责任有甲方负责,最后的决算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4)单价和报价组成不同。
定额计价法的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而清单计价方法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报价除包括定额计价法的报价外,还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5)适用阶段不同。
工程定额主要用于在项目建设前期个阶段对于建设投资的预测和估计,在工程建设交易阶段,工程定额通常只能作为建设产品价格形成大的辅助依据。
而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主要适用于合同价格形成以及后续的合同价格管理阶段,体现出我国对于工程造价一词两义采用了不同的管理方法。
慢慢的定额计价会被淘汰,计价方法的方向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于我国建筑业发展的局限性,很多企业没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计量计价规范,两种不同的管理方法其实就是一个过渡。
(6)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不同。
定额计价方法形成的合同其价格的主要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
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比较分析

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比较分析
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常用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两种模式各有优劣,下面将对其进行比较分析。
一、计价依据:
定额计价是根据固定的定额项目进行计价,每个工作项目都有相应的定额标准,计价依据明确;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艺和劳动等具体要素进行计算,计价依据更为细致。
二、适用范围:
定额计价适用于那些标准化、重复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建筑装饰等工程;而工程量清单计价适用于非标准化、要素具体且多变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土建工程等。
三、计价准确度:
定额计价的计价准确度相对较高,因为定额项目的计价标准一般经过多种实践检验;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准确度更依赖于具体的计算和估算过程,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
四、计价灵活性:
定额计价的计价灵活性较低,因为其计价标准固定且不易调整;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灵活性较高,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动。
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都有其适用的范围和特点,选择适当的计价模式需要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1、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传统定额预算计价办法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
2、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间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是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招标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作前编制。
3、表现形式不同:采用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一般是总价形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采用综合单价平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作调整。
4、编制的依据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依据图纸;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规定,标底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
企业的投标报价则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
5、费用组成不同: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包括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包括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6、评标采用的办法不同: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一、计价依据存在的区别: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是定额加费用的指令性计价模式,它是依据政府统一发布的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确定人工、材料、机械费,再以当地造价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对材料价格补差,最后按统一发布的收费标准计算各种费用,最后形成工程造价。
这种计价模式的价格都是指令性价格,不能真实反映投标企业的实际消耗量和单价和费用发生的真实情况。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是市场计价模式,由企业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的“量价分离”的计价模式。
它是根据招标文件统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将实体项目与非实体项目分开计价。
实体性项目采用相同的工程量,由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及综合实力自主填报单价。
而非实体项目则由施工企业自行确定。
采用的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能够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二、单价构成的区别:定额计价采用的单价为定额基价,它只包含完成定额子目的工程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包括间接费、计划利润、独立费及风险,其单价构成是不完整的,不能真实反映建筑产品的真实价格,与市场价格缺乏可比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它包含了完成规定的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计划利润,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及一般风险,其价格构成完整,与市场价格十分接近,具有可比性,而且直观,简单明了。
三、费用划分存在区别定额计价将工程费用划分为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独立费用税金。
而清单计价则将工程费用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规费、税金。
两种计价模式的费用表现形式不同,但反映的工程造价内涵是一致的。
四、子目的设置的区别:定额计价的子目一般按施工工序进行设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较为单一,细化。
而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划分则是按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一般包括多项工作内容,它将计量单位子目相近、施工工序相关联的若干定额子目,组成一个工程量清单子目,也就是全国统一的预算定额子目的基础上加以扩大和综合。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与联系

定额计价是先套定额,汇总成工程直接费〔人+材+机〕,再计取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费用清单计价是先给出清单,再依据清单描述的工作内容分别套定额,计取治理费、利润和风险后即得到综合单价,和数量相乘的到分局部项清单费用,再计算措施费、其他工程费、规费、税金等,得到造价。
〔以下1为定额,2为清单〕工程设置1、现行预算根底定额的工程一般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设置的,定额工程包含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
2、工程量清单工程的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工程〞一般包含多个子目工程内容。
定价原则1、按工程造价治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及定额中的基价定价。
2、按照清单的要求,企业自主报价,反映的是市场决定价格。
计价价款构成1、定额计价价款包含分局部项工程费、利润、措施工程费、其它工程费、规费和税金,而分局部项工程费中的子目基价是指为完成《综合定额》分局部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治理费。
子目基价是综合定额价,它没有反映企业的真正水平和没有考虑风险的因素。
2、工程量清单计价款时指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即包含:分局部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它工程费、规费和税金,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表达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单价的构成1、定额计价采纳定额子目基价、定额子目基价只包含定额编制时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治理费,并不包含利润和各种风险因素带来的影响。
2、工程清单采纳综合单价,它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治理费和利润,且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和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行编制。
价差调整1、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与定额价比照,调整价差。
2、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直接计算,除招标文件规定外,不存在价差调整问题。
计价过程1、招标方只负责编写招标文件,不设置工程工程内容,也不计算工程量。
工程计价的子目和相应的工程量是由投标方依据文件确定。
定额计价模式和清单计价模式的区别

定额计价模式和清单计价模式的区别么叫定额计价?什么叫工程量清单计价?两者之间关系是什么?1定额计价是指建设工程造价有定额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所组成的计价方式。
其中定额直接费是套取国家或地区预算定额求得,再以定额直接费为基础乘以费用定额的相应费率加上材料差价等,最终确定工程造价。
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要求,由施工单位自行制订的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定额并考虑风险因素,由施工单位自主报价所确定的工程造价。
根据上述两种计价方式,建设工程造价确定程序是不相同的。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确定是依照国家或地区所发布的预算定额为核心,最后所确定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信息平均价。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以企业定额为核心,最后所确定的工程造价是企业自主价格。
这一模式在极大程度上体现了市场竞争机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
在综合单价中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
其不同于定额计价模式,先有定额直接费表,再有材料差价表,还有独立费表,最后在计费程序表中才知道工程造价。
对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显的简单明了,更加适合于工程招投标。
1定额是以基价和单调价差及各行费用组成。
2清单是以定额,单调价差及各种费用级成单价和综合单价,然后再取规费,税金等组成A项目设置:1、现行预算基础定额的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设置的,定额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
2、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项目”一般包括多个子目工程内容。
B定价原则1、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定额中的基价定价。
2、按照清单的要求,企业自主报价,反映的是市场决定价格。
C计价价款构成1、定额计价价款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而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子目基价是指为完成《综合定额》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
定额计价方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区别

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建筑产品有不同的价格形式,不同的定价主体,不同的价格形成机制;定额计价方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我国建设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形成的二种计价方法。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一、价格的表现形式不同定额计价介于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之间。
在此模式下,工程价格由国家直接确定或者由国家给出一定的指导性标准,承包商可以在一定的幅度范围内予以竞争;工程量清单计价反应的是市场定价,在此模式下,工程价格在国家有关部门间接调控和监督下,由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市场中建筑产品供求关系变化自主确定工程价格。
二、工程造价构成不同、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形式不同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 计价时先计算直接工程费 加上措施费共同构成直接费,再以直接费 或其中的人工费 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 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时 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 清单工程量 项目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 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 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 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 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 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 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按定额计价时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工料单价 即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 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 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 还要包括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 、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
采用综合单价更直观的反映了各计价项目(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其它项目)的实际价格,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 也避免了因为 取费 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
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 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 是工程的个别价格。
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主要区别清单计价是一种先进而且全新的计价模式,它符合价格法中“市场形成价格”的规定,能反映出企业个别成本,与定额计价模式在造价构成的形式、单价的构成、子目的划分及计价依据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1、单位工程造价构成的形式不同定额计价是由单位工程造价的直接工程费、综合管理费、施工措施费、其他费用、税金五部分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为基数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费率,计算出综合管理费、其他费用及税金,再将各项费用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
清单计价是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前三项费用分别计算汇总后,再按规定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2、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的构成不同定额计价的项目单价即定额基价,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是投标时期的指导价,反映定额编制时期的社会平均成本价。
清单计价是施工企业自定的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因素。
它是施工企业报价时的市场价,反映的是企业个别成本。
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
采用综合单价不仅有利于施工企业中标后对工程中途的成本控制,也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避免了承发包双方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
3、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不同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即预算定额中的项目划分,是按施工的一项工序进行划分。
每个专业定额都有几千个项目编码组成,不同工序、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都划分得十分详细,计算时也十分繁琐。
清单计价首先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各专业的项目名称进行汇总,并结合各专业施工特点将项目以一项或多项工序重新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也减少了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使施工企业在报价时有了更多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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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标准 文档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的区别 4.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的逐步推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2001年底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0),面对开放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按照WTO的要求,我国的工程计价方式与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接轨工作势在必行。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目标,建设部于2002年初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的工程造价专家编制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为了增强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推出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1、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工程量清单以实物工程量为主体,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和人工费用不提供实物量。实物工程量清单通常指建筑安装就位后工程实体量。工程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实用标准 文档 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费单价法。直接费单价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按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价格和进入直接费的调整价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后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表中。这是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地区所采用的编制办法。 (2)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除税金外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其对应的图纸内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计价表,属于非竞争期性费用。而另一部分公共(综合)费用项目表属于竞争性费用,如:脚手架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保险费等。在投标报价中,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法计算,而竞争性费用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实力竞争报价。 (3)全费用法。全费用是由直接费用、非竞争性费用、竞争性费用组成。该工程量清单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三种。一般项目是指工程量清单中除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以外的全部项目。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供工程任何部分施工或提供物、材料、设备、服务,或提供不可预料事件所需费用的一项金额。全费用单价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单位合同,工程量清单按能形成一个独立的构件为子目分部分项编制。同时对该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以说明界定。 实用标准 文档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反映工程实体和措施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优点: (1)实行全国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计算规则,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建切工作设市场和规范计价行为提供了依据。 (2)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组成。措施项目费单列计算,有利于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降低造价,提高竞争力。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于工程量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盲目压价等不规范行为,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映市场经济规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综合单价,即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这样,只要计算出工程量,就可简便快捷地确定工程造价,更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 (4)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具体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投标企业可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省颁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报价,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由承发包双方在市场竞争中按价值规律通过合同确定。充分体现了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清单计价模式。 (5)清单计价模式与国际通行的计价模式相一致,实现了与国际接轨,提高了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实用标准 文档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特别是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尚属首次,实行清单计价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计价规范中个别项目划分不细,含盖内容较多;个别项目的工程内容列项不完全等。因此,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结合工程实际予以增减,避免重复或漏项。 (2)投标人应及时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发现错误及时提出,避免结算时的争执与扯皮。 (3)投标人在编报综合单价或确定项目费用费率时,应结合工程实际及企业自身条件,并综合考虑风险因素,避免结算时调整。 (4)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是懂技术、懂经济、懂法律、善管理等全面发展的复合人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要从以往依据工程定额编制工程预结算,转变到依据工程定额结合企业技术与管理水平编制企业定额,并依据企业定额和工程实际、市场情况确定工程造价,同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还要注意工、料、机、费等价格信息的收集,提高报价水平和竞争能力。 4.2 定额计价模式 建设工程定额,是指按照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划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确定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完成规定计量单位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的标准。反映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完成某项建设工程的各种生产消耗量之间特定的数量关实用标准 文档 系,考虑的是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技术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下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在我国,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投标价格形成中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加上材料调差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或标底。而标底则作为评标定标的主要依据。 定额单价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国家以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制定统一的预算和概算定额,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后,再综合形成整个工程的价格。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为统一口径,工程量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工程量确定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盈利,最终就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 多年来, 在建设工程造价行业,我国一直使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即由国家或行业提供统一的社会平均的人工、材料、机械标准和价格,供用户确定工程造价的模式。定额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期,定额作为建设工程计价的主要依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定额的局限性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 实用标准 文档 1、定额的指令性限制了定额应用的灵活性; 2、定额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不利于市场竞争。针对定额编制与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量价分离、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改革措施,工程造价管理由静态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动态管理模式。 从2000年开始,全国各地开始了工程造价改革试点:上海的新定额实行了量价分离;顺德、广东的改革则采用了工程量清单模式,既体现了量价分离,又把传统的定额与清单计价有机结合起来。我省也于2000年开始着手新定额的编制工作,新定额的编制即充分结合我省实际,又借鉴了上述各地改革的成功经验,同时还着眼于工程计价的发展方向,以利于下一步与新型计价模式的结合。 新定额施行后,定额使用的灵活性增强,便于同国家颁布施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相结合,同时,企业可根据省颁定额结合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及劳动生产率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这样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自主选择使用省颁定额或企业定额;新定额价格与费率的参考性,更有利于企业结合自身技术管理水平、市场情况及工程实际自主报价,提高竞争力,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 3、定额计价模式的缺陷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限定不同级别的施工企业在计取造价时必须执行同一种标准的“定额直接费”或实用标准 文档 “定额人工费”,业主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能自主定价,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准”计算。其所产生的弊端有: (1)反映不出建设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的秩序,只是单纯从会计的角度规定我国工程造价的构成,体现不出工程造价管理的清晰思路,实施起来容易混淆。 (2)不能体现出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业主总是希望工程质量好,价格低,然而建造高质量的工程比建造普通合理的工程投入要大。然政府最近作了调整允许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收取优良工程补偿费,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所投入的费用就不能收回。 (3)不利于招标工作的展开。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复杂,耗时费工,不但要套用“定额直接费”,还要计算材料价差及套用定额收取管理费等。同时从理论上讲一样的图纸套用一样的定额,按一样的信息价计算,所得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但是由于操作人员理解不同,水平有差异,往往得出的结果有很大差异,使得招标工作考察的并不是企业的综合能力,而是考核预算员的理解能力和运气,谁做的工程预算跟标底碰上了,谁中标的可能性就大,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 (4)不利于工程的结算在建筑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时,一般都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在确定调整工程量的单价方面,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比预算单价法更具有优势。因为预算定额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主要是采用了各地区、各部门统一编制的综合单价,便于造价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适应了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但在市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变化波动较大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