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税法》讲义_030_0500_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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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讲义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注会《税法》讲义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2)(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由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和价外费用组成。

还要注意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包括购买国产车、购买进口车。

(1)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2)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并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不并入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例题1·多选题】某机关2011年4月购车一辆,随购车支付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计税依据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有()。

(2011年)A.控购费B.增值税税款C.零部件价款D.车辆装饰费【答案】CD【例题2·单选题】2015年3月,李某从某销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2210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100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等8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

则李某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元。

A.20000B.18694C.22100D.19083【答案】A【解析】应纳税额=(221000+1000+4000+8000)÷(1+17%)×10%=20000(元)。

【例题3·单选题】2015年2月王某从汽车4S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乘用车,支付购车款(含增值税)234000元并取得普通发票,支付代收保险费5000元并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价款(含增值税)1000元并取得汽车4S店开具的普通发票。

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元。

A.20000B.24000C.20085.47D.20512.82【答案】C【解析】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234000+1000)÷(1+17%)×10%=20085.47(元)。

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三章消费税法熟悉P134消费税的4个特点。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掌握)注意与增值税的区别和联系;视为消费品生产行为的规定,P135,注意在主观题中出现,(重要考点)卷烟批发、金银首饰零售计税的规定。

第二节税目及税率(熟悉)记住啤酒、珠宝首饰等常用税率。

属于或不属于消费税税目的特殊项目的辨析汽车轮胎含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元(不含增值税售价)机动游艇实木地板含各类规格的实木、实木指油、油彩3.普通护肤护发品4.体育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5.农用拖拉机、收割机等专用轮胎6.大货车、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注意几个税目的辨析:(1)烟分为三个子目:卷烟;雪茄烟;烟丝。

雪茄烟与卷烟不是一个概念,二者计税方法不同,雪茄烟采用36%比例税率计税的方法。

P136烟的规定比较重要(2)P136啤酒分类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缴纳消费税(按照甲类税率计税)和营业税(饮食业自制啤酒用5%的营业税税税率;娱乐业自制啤酒用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营业税税率)。

(重要考点)(3)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分两大类【特别提示】这部分学习中要特别注意两方面的问题:第一,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费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第二,消费税条例将工业、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卷烟分为甲类和乙类。

注意甲类乙类税目计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

第三、四节 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掌握)增值税只有从价计税的计算方法,计税依据单一。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又从价、从量、复合三种计税方法,计税依据相对多样化。

在同时计算增、消两税时,注意其计税依据的异同。

(1)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包装物租金是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也是消费税的价外费用;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而增值税没有最高销售价格的规定,只有平均销售价格的规定。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注会税法讲义是指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考试教材,主要涵盖了
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体系、税收基本原理、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稽查等基
础知识和实务应用。

税法是以税收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它是规范税收活动的一种法律制度。

注会税法讲义作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必备资料,完整地梳理了我国税制基
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是学习和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必备工具。

注会税法讲义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税收基础理论,包括了税的
概念、性质、种类和法律体系;税收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简洁高效原则和可管理原则等;税收法律制度,包括法律规定、公共
法律、私法律和比例法律等内容。

同时,还详细介绍了税收征收管理、税
收机构、税收政策等相关内容。

第二部分是税收实务应用,这一部分是学习注会税法讲义的重点和难点。

它包括了纳税申报和征收税款、税务检查和税务争议解决、税务处理
和税务监督等内容。

在此基础之上,全方位地介绍了税务风险评估、税收
筹划、税收绩效管理、税务信息化等实务应用案例和实战经验。

总之,注会税法讲义是一本系统性、实践性和权威性极强的税收法律
教材。

在学习注会税法讲义过程中,需要注重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的结合;需要通过不断地练习和实践来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同时还需
要掌握好税务政策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申报和处理。

最后,注会税法讲义不仅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重要考试教材,也是从事财务、会计、税务工作的人员必备的税收法律法规学习资料,是
提升自己在职场上的竞争力和实战能力的重要工具。

CPA《税法》讲义

CPA《税法》讲义

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内容较繁杂,考试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

本章在CPA考试中的分值大约是5分,其中印花税的分值相对较高。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就计算问答题、综合题而言,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明确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中价外费用包含的内容;2.增加“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

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的规定;3.增加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使用规则;4.细化免税车辆的免税条件消失后的补交车购税的具体规则;5.明确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含义;6.增加办理车购税免(减)税手续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的内容;7.增加车购税申报与管理的内容;8.增加车船税应纳税月份数计算公式;9.修改车船税税收优惠;10.增加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内容;11.删改印花税税收优惠规定。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2.税率与计税依据3.应纳税额的计算4.税收优惠5.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掌握,能力等级2)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答案】ACD(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注会税法要素讲义

注会税法要素讲义
★【知识点三】我国现行税法适用的三大税率
税率(结合实体税种)

衡量税负的重要标志,但不是唯一的标志
比例税率

同一征税对象

不分数额大小

相同比例
单一比例税率→车辆购置税
差别比例
税率
行业差别→增值税
产品差别→消费税
地区差别→城建税
幅度比例税率→契税
累进税率

分成若干等级,不同等级,适用不同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个税的综合所得
即按照全额累进方法将多征出的税额,以速算扣除数的方式将其扣除。
速算扣除数=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
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
【知识点四】纳税环节
生产和流通环节

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
分配环节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要达到的目的:了解不同税率的含义,特别是超额累进税率与全额累进税率的区别,结合实体税种,记忆相关的税率从而准确计算出应纳税额。
4.纳税环节
要达到的目的:搞清在不同的环节涉及征收哪些税。
【知识点一】纳税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纳税人
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表现为自然人和法人;居民和非居民
代扣代缴
B.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C.计税依据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课税对象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
D.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答案】ABD
【解析】计税依据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
【例题3·单选题】比例税率是指( )。

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二)第四节税法要素四、税目五、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主要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税率类别具体形式应用的税种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资源税(除原油、天然气、煤炭外)、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和个体、承包项目全率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土地增值税级数全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累进税率(图示)【例题·单选题】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税种是()。

A.资源税B.土地增值税C.个人所得税D.企业所得税【答案】C【解析】选项A,资源税为定额税率(新政策:煤炭资源税计税有变化);选项B,土地增值税为超率累进税率;选项D,企业所得税为比例税率。

六、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要掌握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收入取得、费用支出等各个环节上的税种分布。

七、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相关概念】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税行为的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纳税义务的时间。

(完整)注会税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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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非重点章,题型为客观题,分值在1-2分。

2016年教材变化不大.【知识点】税法的概念【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

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1)分配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2)分配依据: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二、税法的概念1.概念: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2。

税法特点:(1)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没规定权利,权利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税法属义务性法规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综合性法规。

【典型例题】下列关于税收和税法的描述,正确的有()。

A。

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B。

税收是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C.税收的分配依据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D。

税法是授权性法规【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

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正是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划分开来。

2。

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但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是制定税法和向公民征税及公民依法纳税的直接法律依据.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①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规范,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

而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一)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学习的基础,包括税法的基本理论、税法的立法和实施的相关规范、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以及税收管理体制概况、国际税收关系等基础知识。

其中许多内容直接影响学习者对随后章节的理解和掌握,但本章不是CPA考试的重点章。

本章内容繁杂,考点细碎,有些考点不明显,考生在复习时重在理解。

本章在历年考试中均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将“税法公平原则”改称为“税收公平原则”;2.增加第八节国际税收关系。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节税法的目标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第四节税法要素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六节税收执法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第八节国际税收关系第一节税法的目标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熟悉,能力等级1)区别税收——税法: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的内涵——从税收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标三方面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这是我国税收理论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认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理论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用交换说更能说明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国家治理”的理念,也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现代财政活动基本上由收入阶段(征税为主)、支出阶段(预算)、收支划分(财税体制)等几大部分组成,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税收已经不仅仅纯粹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政治领域、社会领域的大问题。

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主要有:(1)为国家治理提供最基本的财力保障;(2)税收是确保经济效率、政治稳定、政权稳固、不同层次政府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3)税收是促进现代市场体系构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4)税收是促进依法治国,促进法治社会建立,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5)税收是国际经济和政治交往中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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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烟叶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和计算的内容。

本章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大约为3分,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每年都会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混合出综合题型或计算问答题型。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仅完善了个别表述,无实质变化。

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以下特点:(一)税款专款专用(二)属于一种附加税(三)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一、纳税义务人城建税的纳税人是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建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提示】城建税没有覆盖到的特殊环节——各类纳税人的进口环节不缴纳城建税。

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即: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具体规定是: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特殊规定1.代收代扣城建税——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代收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2.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例题·单选题】甲生产企业地处市区,2014年5月实际缴纳增值税28万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乙企业代收消费税15万元。

甲企业应缴纳(含被代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A.1.96B.0.75C.2.71D.1.31【答案】C【解析】甲企业应缴纳(含被代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8×7%+15×5%=2.71(万元)。

三、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包括被查补的上述三项税额,但不包括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非税款项。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免抵的增值税【归纳1】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交。

【归纳2】城建税计税依据包括和不包括的内容。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规定的有()。

(2007年)A.偷逃营业税而被查补的税款B.偷逃消费税而被加收的滞纳金C.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税额D.出口产品征收的消费税税额【答案】ACD四、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城建税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提示】城建税的税额计算,要与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结合起来掌握。

【例题·单选题】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09年3月份共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562万元,其中关税102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60万元。

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万元。

(2009年)A.14B.18.2C.32.2D.39.34【答案】A【解析】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562-102-260)×7%=14(万元)。

五、税收优惠(掌握,能力等级2)【提示】关于城建税与“三税”减免税的关系要区分具体情况有不同的处理:(1)城建税随同“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

但是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3)减免“三税”的同时随之减免城建税,但是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尽管没有实际缴纳,但也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归纳】城建税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退免税关系:【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4年)A.免征“三税”时应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B.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C.纳税人被查补“三税”时应同时对查补的“三税”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D.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应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答案】ABC六、纳税环节纳税人实际缴纳三税的环节七、纳税地点(熟悉,能力等级2)1.一般规定: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

2.特殊规定:代收代扣三税的;跨省开采油田;管道局输油;流动经营。

八、纳税期限城建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城建税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按期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A.无固定纳税地点的个人,为户籍所在地B.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为税款代收地C.代扣代缴“三税”的个人,为税款代扣地D.取得管道输油收入的单位,为管道机构所在地【答案】BCD【例题2·单选题】位于县城的甲企业2014年5月实际缴纳增值税350万元(其中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50万元)、消费税530万元(其中包括由位于市区的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万元)。

则甲企业本月应向所在县城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2014年)A.40.00万元B.41.50万元C.42.50万元D.44.00万元【答案】A【解析】甲企业本月应向所在县城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50-50+530-30)×5%=40(万元)。

第二节烟叶税法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一)应纳税额的计算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所称“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案例】某烟草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烟叶,支付烟叶生产者收购价款30000元,货款全部付清。

则其应纳烟叶税=30000×(1+10%)×20%=6600(元)。

(二)征收管理烟叶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县级地方税务局或者其所指定的税务分局、所)申报纳税。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烟叶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烟叶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例题1·多选题】以下关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规定正确的有()。

A.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随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环节分别在销售、进口等环节缴纳B.纳税人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C.代扣代缴“三税”的,按照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D.代扣代缴“三税”的,在按规定扣缴城建税的同时也应扣缴教育费附加【答案】CD【例题2·多选题】位于市区的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2015年3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80万元,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为400万元;由于政府规划需要,收回该企业一块土地使用权,该企业获得政府支付的占地补偿收入1500万元,该土地原取得时成本为500万元。

下列各项中,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有()。

A.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为50万元B.应退该企业增值税税额为280万元C.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8.52万元D.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8.4万元【答案】BD【解析】首先,政府占地支付给企业的补偿收入不缴纳营业税,所以A选项错误;其次,增值税应纳税额-280万元的绝对值小于400万元(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为280万元,所以B选项正确,同时计算出该企业的免抵税额=400-280=120(万元);最后,因为当期应纳增值税为负数,该企业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数仅为该企业的免抵税额,教育费附加=120×3%=3.6(万元),所以C选项错误;城建税=120×7%=8.4(万元),所以D选项正确。

【本章小结】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免抵要交。

本章重点内容是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要掌握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缴纳与退免的关系,能够准确进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混合计算。

熟悉烟叶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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