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交底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交底一、交底目的及意义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交底是指施工监理人员向施工单位交代监理工作任务、职责和注意事项的一种活动。
通过施工监理交底,可以使施工单位清晰地了解监理人员的工作要求及监理任务的重点,明确各方责任分工,保障施工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二、交底内容1. 监理人员基本情况监理单位名称、监理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建设单位等基本情况,以及工程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资料。
3. 监理任务及职责监理人员应当负责的监理工作任务和职责,包括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安全监督等内容。
4. 重点监理内容及要求重点监理内容包括土建施工、钢筋工程、砌体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施工环节,要求监理人员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处理措施。
5. 施工单位配合要求要求施工单位积极配合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监理人员完成监理任务。
6.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7. 现场巡查及报告要求监理人员要求每日及时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监理报告。
8. 纪律规定监理人员要求遵守监理单位的纪律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
9. 其他事项若监理工作中存在其他需要交底的事项,监督人员应当在交底会上进行说明。
三、交底方式及时间监理交底一般在施工单位进场后及时进行,可以通过交底会议、书面通知等方式进行。
监理交底会议应当有监理单位负责人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应当全体到场。
四、监理交底总结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交底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重要环节,监理人员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做好监理交底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希望监理人员能够严格遵守规定,勤勉尽责,共同推动工程的顺利完成。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一、主体质量行为注意事项1、各参建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应符合要求。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应建立,相关制度应上墙。
3、参建单位人员质量责任制应落实且签定责任书,主要人员变更应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质检员。
4、监理单位应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5、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程序审批。
6、设计施工图纸应图审合格。
7、参建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设计图不得擅自变更,涉及加层或重大结构变更的应作二次图审并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8、建筑材料进场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甲方组织验收并作好登记台帐。
建筑材料试件实验必须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制度。
9、严格遵守建设管理程序,各检验批、分项、分部严格遵守报验、报检制度。
10、质保资料的收集、整理必须与工程同步,不得代理签证。
11、门窗、护栏应有设计施工图。
否则视为违反强标行为。
12、施工中严格遵守重庆市建委《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等相关文件。
13、阶段性验收及重要控制部位必须提前通知质检员监督验收过程,各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人必须到场。
二、施工中常见质量问题的注意事项1、建筑材料使用必须复检合格,不得先用后检。
2、商品混凝土进场应验收。
不得在现场掺加外加剂和水。
试件的取样、养护(包括通条件)应符合规定。
不合格钢材现场三方监督退场。
3、钢筋接头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且见证取样送检。
4、预留预埋防雷接地及引下线安装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
5、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观测记录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6、镀锌管连接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
7、楼梯栏杆、阳台栏板、屋面女儿墙、洞口等临空部位的安全高度必须按《强标》规定(注意高度指建筑高度),各分项隐检资料交质检员。
8、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得擅自隐蔽,必须报有关单位。
9、施工中严格样板验收制度(装饰分部的门窗、栏杆以及节能工程等)。
三、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1、地基验槽按检验批监督验收,不验样坑(桩)。
质监交底主要内容

4、桩基工程要点
• 一、桩的几种称呼 • 1、设计试桩 • 一般为场地桩,这类桩应压桩到破损,是为设计提供参数的,不 能作为工程桩来使用。 • 2、施工试桩 • 工程施工前的试桩,一般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重要性、地质条件 的均匀性、成桩工艺,桩的参数(长度、断面)在蓝图上直接指 定。 • 施工试桩一般作为工程桩来用,所以要求其参数与工艺应与工程 桩条件基本一致。 • 苏建质[2005]3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第一根试桩施工时,建设、 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及质监站有关人员须到场,做好试桩记录。 • 3、工程桩 • 苏建质[2005]3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桩基施工单位必须在检测机 构出具所有试桩的检测报告,并征得设计同意后,才能进行工程 桩的施工。
一、质量监督验收流程
工程监督抽测:
建设工程项目在主体完成80%以上时,建设单 位应向项目监督负责人申报基础及主体的工程质量 监督抽测。我站在接到项目申报通知后,在5个工 作日内安排人员(两人以上)对现场进行抽测。监 督抽测内容: □1、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 □2、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3、现浇楼板厚度; □4、砖混结构承重墙柱的砌筑砂浆强度;
5、钢结构工程要点
• (三)高强螺栓连接终拧值计算问题 • 1、扭剪型高强螺栓终拧是采用专用板手以拧掉尾 部梅花头为标志; • 2、大六角头螺栓,它有两个级别:10.9级和8.8 级,施工时也分初拧和终拧,初拧扭矩宜取终拧 扭矩的50%,终拧扭矩按下式下算: • 大六角头终拧扭矩(初拧宜取终拧扭矩的50%): • Tc=kc×Pc×d • Pc=P+ΔP • 式中Tc——终拧扭矩 • kc——扭矩系数
• 监督验收具备的条件: • 1 现场应留置通过吴中区审图中心图审合格 后盖审图章的一份图纸和建筑节能情况备 案表,包括审图回复及变更。 • 2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自验通过。 • 3 建设单位提交各阶段验收申请及其他需要 提供的材料。
建筑分项工程监理内部交底

建筑分项工程监理内部交底一、监理内部交底的概述监理内部交底是指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进行工程监理工作的沟通和协调,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监理监督标准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重点介绍建筑分项工程监理内部交底的内容和要求。
二、监理内部交底的流程监理内部交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阶段在施工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需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
2. 签订交底记录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交底会上签订交底记录,记录双方的沟通内容和要求。
交底记录中应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交底时间、参会人员等信息。
3. 交底内容监理单位将相关要求和要点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工程范围和工程质量要求:明确工程的范围和设计要求,包括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分项工程的特殊要求;•施工组织方案: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传达施工组织方案的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和顺利进行;•安全施工要求: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传达安全施工的要求,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防火防爆措施等;•材料和设备的选择和验收要求: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传达材料和设备的选择和验收要求,确保质量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度和质量的控制要求: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传达进度和质量的控制要求,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质量检查和验收等。
4. 讨论与解答在交底过程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可能会有一些问题和疑问,需要进行讨论和解答。
监理单位应及时回答施工单位的问题,并解决相关的疑难问题。
5. 确认交底结果在交底会结束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确认交底结果,确保双方对工程的要求和要点达成一致。
1. 沟通顺畅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要顺畅,信息的传递要准确,确保工程的质量要求被清楚地传达给施工单位。
2. 内容明确监理单位在交底过程中的讲解内容要明确、具体,确保施工单位能够准确理解和掌握相关要求和要点。
3. 关注细节监理单位在交底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工程中的关键细节,保证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按要求进行。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技术交底的方法与工作范围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技术交底的方法与工作范围一、引言在建筑工程项目中,质量监督检查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而技术交底则是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督检查技术交底的方法和工作范围,以便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建筑质量的提高。
二、什么是质量监督检查技术交底质量监督检查技术交底,简称技术交底,是指监理单位或相关检查人员向施工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员详细说明工程质量检查项目、要求和方法,以确保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技术交底重点在于将质量监督检查的目标、流程和标准明确传达给施工方,促使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三、技术交底的主要方法1. 文件交底文件交底是最常见的技术交底方法之一,包括施工图纸、规范标准、监理检查规程等文件的详细讲解。
通过逐一讲解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将施工方对质量监督检查的理解与监理单位的要求相一致,确保质量监督检查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2. 现场演示现场演示是辅助文件交底的重要手段。
通过实地展示监理检查的基本要素和注意事项,使施工方能更直观地了解检查过程和要求。
演示过程中,可以结合具体的施工环节,让施工方参与其中,加深对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的理解和记忆。
3. 模拟考核模拟考核是一种以实际案例为基础,通过实际操作来检验施工方对质量监督检查要求的掌握程度。
监理单位或检查人员会安排一些模拟考核项目,施工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通过模拟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方在质量监督检查方面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
四、技术交底的工作范围1. 监理检查工作的基础要求技术交底首先需要明确监理检查工作的基础要求,包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监管,确保施工方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杜绝违规行为。
此外,还需明确监理检查工作中的文档和数据管理、工程质量信息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2. 施工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内容技术交底应明确施工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工程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等方面的质量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技术交底的制度与操作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技术交底的制度与操作要点一、施工质量管理技术交底的重要性施工质量管理技术交底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它是施工单位向施工人员传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和操作技术的过程。
施工质量管理技术交底的目的在于让施工人员深入了解工程质量管理的关键要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以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二、建立施工质量管理技术交底的制度和规范为了有效进行施工质量管理技术交底,在施工单位内部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范。
首先,应制定技术交底管理手册,明确技术交底的程序和具体要求。
其次,要建立技术交底档案,记录施工质量管理技术交底的内容、时间、对象等信息,为日后的监督和评估提供依据。
此外,还需定期对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三、施工质量管理技术交底的内容技术交底的内容应涵盖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法、材料选用、质量控制要点、安全操作规程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技术交底的内容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交底的内容应具体、详细,并结合实际工程案例进行说明,以便施工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
四、施工质量管理技术交底的对象技术交底的对象主要是施工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班组长、技术工人等。
不同层级和职责的施工人员对于施工质量管理的理解和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技术交底中要根据对象的不同,采用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方式。
同时,还要充分倾听施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有效的反馈机制,以便不断完善技术交底的内容和方法。
五、施工质量管理技术交底的操作要点在进行施工质量管理技术交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要确保交底的内容准确无误,并且与相关文件和规范保持一致。
其次,要注重口头和书面相结合,既要进行现场指导,又要进行书面交底。
第三,要注重互动和参与,引导施工人员积极参与技术交底,提高其对工程质量的重视和责任感。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它是指施工单位对监理、业主和各专业监管部门交代工程施工总质量责任及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内容,它反映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重要性和科学性。
那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一一讲解:1. 原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有关部门及人员交底其对工程质量的负责情况。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根本原则是“现场实测、质量优先、安全第一、管理规范”。
2. 主要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目标、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机构设置、检查记录和所有的技术文件。
通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可以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和标准,并交代工程施工总质量责任。
3. 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在工程开工前进行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通过现场实测,准确、全面掌握施工进程,科学、严格把控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
同时根据监理部门对交底工作的要求,认真评审各施工单位的检查记录和所有技术文件,鉴定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保证工程质量。
4. 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监督部门和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总质量目标的严格监督和检查。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单位交底的内容评估目标是否可行敲定标准,并严格监督实施,及时予以整改,以保证工程施工总质量目标的实现。
5. 效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
通过交底,可以加强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和标准。
它还可以减少工程质量问题,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施工总质量,还能树立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的形象。
总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严格目标实现,从而保障工程安全和施工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不仅是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交代,更是对工程质量的严格把关和检查,为施工单位提供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切实做好工程质量和质量责任的交底工作成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必备的一步。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是建筑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
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通过监督和交底的方式,全面掌握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一、监督交底的基本概念监督交底是指工程监理人员在进行工程监理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共同交底,通过详细谈论和交换意见,制定出一份细致的工程监督计划。
监督交底主要内容包括:对施工单位施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对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和解决,以及对施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等。
二、监督交底的重要性监督交底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性:1、保证工程质量。
通过对工程的监督交底,可以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规定进行,从而保障工程质量。
2、提升工程监理能力。
通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人员进行交底,工程监理人员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工程的情况和实际情况,并提升自己的监理能力。
3、促进工程进度。
在监督交底的过程中,监理人员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进展顺利,促进工程进度。
4、加强沟通协调。
监督交底是各方面之间加强沟通协调的重要途径,减少误解、提高效率,在工程监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监督交底的要点和注意事项监督交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要点和事项:1、明确工程监理目标。
在监督交底前,需要明确工程监理的目标,以便更好地实现监理工作计划。
2、建立有效的会议记录。
监督交底的过程中,需要建立有效的会议记录,以便随时查阅和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3、解决问题,分析原因。
在监督交底过程中,需要发现和解决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4、注重培训和指导。
监督交底的过程中,要注重向施工方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5、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
工程监理需要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结语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是实现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必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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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质量监督登记编号:监督部名称:监督部质量监督工程师:水暖监督工程师:电气监督工程师:监督部长审核签字:质量监督开始时间: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年月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清单监督工作的依据、方法和内容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天津市、开发区的有关规定,核查受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构配件及商品砼生产单位的资质,检查人员资格以及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及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监督采取地基、基础、主体、竣工四次过程验收的监督,日常采取抽检、巡检相结合的监督方法。
2.工程施工中监督人员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其重点是地基工程、基础工程、验槽、主体结构工程,和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
并利用先进的检测仪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
3.地基、基础、主体分部验收时,由建设(监理)单位提前5日通知监督站备查。
4.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名称、地点、时间、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监督站将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进行监督。
地基验槽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及监督站。
5.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抽查,对违反法律、法规、验收规范、文件的规定和强制性条文的行为依据规定进行处罚。
执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一)、手册的精髓是“过程控制、责任到人”。
其目的是:要求建设、监理、工程承包商加强内部工序控制,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制度,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二)、执行好《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手册》的必要条件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重视,在施工管理人员当中树立起质量意识。
2.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学习手册,不明白的要继续组织探讨学习,或向监督工程师咨询,直到会填写、会执行为止。
要将手册的执行当成每日必查项目,将其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3.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并纳入到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中。
4.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督促检查手册的执行情况。
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要求对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要求1.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齐全;勘探前办理备案、对需要进行建筑节能告知性备案的项目应到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告知性备案、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证。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对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开发区内居住项目、公共建筑项目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需进行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审查。
2. 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监督交底、第一次工地会议等情况:第一次工地会议需反映至少三个方面:工程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单位对总监的授权、总监对施工单位的监理交底。
并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对会议纪要的内容进行签字认可。
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应提供会审记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齐全。
所有设计变更,包括蓝图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齐全后方可施工。
4.有无眀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5.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6.当装修工程中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发生变更时,审查是否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
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执行“一办法三手册”;需要说明的是:手册中在签字栏建设单位的签字可以授权给总监,但要有授权书;否则建设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签字。
8.对监理签发的停工令等其他需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资料或行为进行检查并确认。
如: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检查验收记录表中,建设单位必须签字。
9.组织工程阶段验收情况:地基、基础、主体、竣工(电梯)验收,若为住宅工程,还要相应增加埋地采暖管道隐蔽验收。
10.凡需进行变形控制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委托沉降观测单位签订观测合同,并由观测单位制定出观测方案后,方可报请开工。
沉降观测单位指有沉降变形观测资质并与地基基础处理、主体结构施工无关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
11.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要求1.所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2.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勘察、设计文件有责任人签字。
3.勘察原始记录按照规定进行记录。
4.设计单位应根据勘察文件进行设计。
5.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经施工图审查并获批准。
6.进行设计交底;图纸及设计变更时有设计人员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
7.设计单位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8.设计单位有设计任务书、勘察成果应用、计算结果分析。
检查设计说明,标准图选用明确,合理使用年限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勘察单位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
9.勘察、设计中采用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且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按规定审定。
10.参加阶段性验收并及时提供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11.参与质量事故分析,因设计问题导致的质量事故,设计要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因勘察问题导致的质量事故,勘察单位要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要求1.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与中标书中的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人员按照施工合同书规定配齐,若调配主要管理人员,有建设单位书面签字认可。
施工单位现场必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并得以贯彻执行;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至少应建立如下质量管理制度:(1)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制度;(2)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及管理制度;(3)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处理制度;(4)施工设备采购、进场验收、管理制度;(5)分部、分项工程、工序验收制度;(6)工序检查制度(即“三检制”);(7)质量考评、奖惩制度;(8)质量事故处理制度;(9)索赔制度;(10)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11)施工资料管理制度;(12)见证取样制度;(13)技术交底制度;内部例会制度;(1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报审制度;(15)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16)施工图纸、标准图集、验收规范、企业标准、地方规定文件的收集及管理制度;(17)执行“一办法三手册”制度;(18)图纸审查、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工作制度等。
3.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4.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证其质量的存放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构配件、试件和商品混凝土按规定进行进场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使用;建立相关台帐记录(见证取样台帐、计量器具管理台帐等),方便管理;5.健全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和制订隐蔽检测计划,做好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隐蔽验收记录及规范涉及的检查记录如GB50205-2001中对进场钢构件、高强螺栓施工记录、端板缝隙施工单位进行100%检查。
记录要及时、真实;有三检制执行记录;6.涉及工程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的检测或试验;7. 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8.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9. 分包单位资质及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有记录,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记录体现在:总包应对分包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签字认可;对分包的工作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工序及时组织技术交底、验收,并签字齐全;10.总承包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的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11.施工单位对影响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是否进行复试,取样是否按见证抽样制度执行;12.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整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13.对质量监督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所发工程整改的回复报告;14.执行“一办法三手册”,与现场实际吻合、结论明确;15.《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件规定: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第六条专家论证审查(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