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新旧对比(监理标准示范文本(GF-2012-0202)与(GF—2000—0202)版本对比)
修改后的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pdf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 中标价:。
2. 中标费率:。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甲方(委托人):【甲方名称】乙方(监理人):【乙方名称】鉴于甲方拟进行以下工程的设计、施工等工作,甲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通过友好协商,就工程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理范围及任务1.1 监理范围:【详细描述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内容】1.2 监理任务:【具体监理任务,例如审核设计文件、检查施工过程、监督质量验收等】二、监理工作方式及要求2.1 工作方式:【详细描述监理工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资料审查、会议讨论等】2.2 工作要求:【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例如按时提交报告、保密工程信息等】三、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监理费用:【详细列明监理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金额】3.2 支付方式:【描述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四、保密条款4.1 保密义务:【明确甲乙双方对工程信息及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4.2 违约责任:【说明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承担方式及赔偿标准】五、争议解决5.1 争议解决方式:【列明争议解决方式,例如友好协商、仲裁等】5.2 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机构及其联系方式】5.3 法律适用:【适用的法律法规】六、协议变更和终止6.1 协议变更:【明确协议变更的方式和条件】6.2 协议终止:【协议终止的情况及终止方式】七、其他条款7.1 附则:【补充说明其他相关事宜】附件列表:1. 工程设计文件2. 施工合同3. 质量验收记录4. 监理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同:指根据法律关系双方的协议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2. 监理:指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等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3. 委托人:指工程监理的委托方,即甲方。
4. 监理人:指受委托对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方,即乙方。
5. 施工合同:指承包商与甲方签订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合同。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施工延期:当施工方无法按时完成工程时,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合理的延期方案。
2012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变化

浅析2012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变化摘要:笔者通过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内容进行学习、浅析,和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进行对比,深刻体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中,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监理市场秩序中起到的作用。
经过学习和分析谈谈合同的主要变化, 同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变化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固定资产持续较快增长,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建设任务繁重,一些工程项目的技术难度越来越大,标准规范越来越严,施工工艺越来越精,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社会经济环境已发生改变,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也在不断修订调整。
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已实施20多年。
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住宅项目、工业项目,以及大量的公共建筑项目按国家规定实施了强制监理。
多年来实践证明,工程监理对于控制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设投资效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进一步明确工程监理的职责、内容、程序和方法,对于规范工程监理行为,严格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依法监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全面提升工程监理工作水平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笔者通过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内容进行学习、浅析,和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进行对比,深刻体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中,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监理市场秩序中起到的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方与甲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法独立公正进行监理,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定义1.建设工程监理:指甲方雇佣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控制,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要求进行。
2.监理人员:指由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和条件的机构或个人,负责承担建设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工作。
3.甲方:本合同中指建设工程的业主或者委托代表甲方的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4.监理服务方:指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以下简称“监理服务方”。
第三条合同补充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监理范围1.监理服务方应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进行全程监理。
2.监理服务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理计划、监理文件的编制和监理报告的撰写。
3.监理服务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并配合乙方解决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五条监理义务1.监理服务方应按照“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履行监理职责,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
2.监理服务方应及时到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理,并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服务方应配合甲方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
4.监理服务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建设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5.监理服务方应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支持。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六条合同变更1.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解决。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一、合同背景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规范工程建设程序,避免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由委托人、发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就建设工程监理事宜制定本合同。
二、合同缘由1.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2.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4.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和发包人为建设单位提供资金和物资,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工程的实际施工,监理单位代表委托人,对建设单位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安全、稳定、经济、环保等要求。
三、合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单位的职责1.对建设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质量检查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工程造价计划等文件进行审查和审核;2.对建设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具有从事本工程施工的资格和经验;3.对建设单位现场施工的状况进行巡视,监督施工人员按照工程质量标准施工;4.检查建设单位施工材料的合格性,按照标准进行验收;5.负责提交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方面报告,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所需的监理文件资料。
(二)监理单位的权利1.获得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图纸、设计文件、施工计划等相关资料;2.获得委托人和建设单位的支持,以便完成工作;3.对建设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技能和资质审核;4.对建设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的需求进行加以审查和审核,保护委托人和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技术服务要求监理单位负责实施工程监理,并对项目进度、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及质量控制等进行管理和监督,具体服务内容包括:1.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方案、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查和审核;2.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并及时编写巡视记录;3.对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等方面进行监测,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4.在施工现场指导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协助建设单位解决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等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合同名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GF-2012-0202【合同签订方】(甲方) [填写甲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合同监理方】(乙方) [填写乙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项目名称】[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填写项目地点]【项目概况】[填写项目概况,包括建设内容、规模、计划工期等]【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目的1.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建设工程的监理方,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
第二条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填写起始日期]起生效,至[填写终止日期]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乙方的工作。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监理过程中的相关报告、证明文件等。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理。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监理结果,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五条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监理服务费用。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支付方式要求接受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甲、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涉及附件】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 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监理: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的行为。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订立的承包施工合同。
3. 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指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所绘制的图纸。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甲方未按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可与甲方沟通,提醒甲方按时提供所需资料。
2. 施工方不配合监理工作:乙方可向甲方反映情况,并要求甲方与施工方进行沟通,促使施工方配合监理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行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根据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的要求,监理人(以下简称“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服务。
第二章监理义务第二条【监理范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确定监理标准和规范;2. 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3. 监督建设工程质量,提出合理的质量改进意见;4. 报告建设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5. 协助甲方处理与施工单位的纠纷;6. 其他甲方委托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报告】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建设工程进度情况;2. 建设工程质量情况;3. 建设工程安全情况;4. 施工单位合规情况;5. 其他与建设工程监理相关的事项。
第四章甲方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支付监理费用】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费用给乙方。
第五章乙方权利与义务第五条【提供监理服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并保证监理质量。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章附则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附件: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附表2. 合同支付计划表3. 其他相关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法律,目的是确立一个现代的市场经济中合同的关系法则,调整合同制度,取得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6.专用条件;7.通用条件;8.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3.监理酬金:。
4.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5.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6.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WORD格式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9.定义与解释7.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4.“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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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7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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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24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9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
10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3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
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4
“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5
第十九条规定: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双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的进行调解。
监理标准示范文本(GF-2012-0202)与(GF—2000—0202)版本对比
序号
GF—2000—0202
(GF-2012-0202)
1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本合同标准条件
②本合同专用条件
③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