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市场经济在中国迅猛发展,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对于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市场行为规范化一方面可以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增强市场信任;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市场参与者遵守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规范市场行为可以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市场是各种经济主体交换商品和服务的场所,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是市场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市场行为不规范,经济主体的权益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交易中出现的纠纷和争议会大幅增加,进而导致市场信任受损,市场的正常运转受到严重影响。
例如,虚假广告、欺诈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会严重损害消费者和企业的权益。
而规范市场行为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来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增强市场信任,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规范市场行为可以促使市场参与者遵守规则,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秩序是市场经济顺利运行的基础,违法行为和不规范行为会破坏市场秩序,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例如,恶意垄断、价格垄断、虚假宣传等行为会扭曲市场竞争,阻碍公平交易;行业乱象、低质量产品等现象也会诋毁市场形象,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通过规范市场行为,及时发现和惩治违法行为,可以促使市场参与者遵守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最后,规范市场行为对于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竞争,市场行为的规范化能够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有序进行。
只有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得到保障,各种资源能够高效配置,创新能力能够得到激发,企业能够在竞争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同时,规范市场行为也能够防止市场过热、泡沫化等问题的出现,避免经济的不稳定性和风险的积聚。
因此,规范市场行为是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总之,规范市场行为对于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规范市场行为可以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增强市场信任;可以促使市场参与者遵守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可以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8月20日银行业自律公约

2023年8月20日银行业自律公约: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自2023年8月20日,我国银行业自律公约正式颁布实施以来,银行业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
银行业自律公约是指在保持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和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银行业组织自主制定的、为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约定的行为规范。
一、银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1.风险管理与监管银行业自律公约规定了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包括风险评估、监控、报告和披露等。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风险控制到位,提高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2.市场准入与退出银行业自律公约规定了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的相关规定,包括资本充足性、经营能力等要求,规范了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3.消费者权益保护银行业自律公约强调了金融机构应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包括信息披露、产品销售、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提高了金融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二、银行业自律公约的意义与影响银行业自律公约的颁布实施,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都产生了积极的意义和影响。
1.促进了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银行业自律公约规范了金融机构的行为,提高了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有利于银行业的稳健发展。
2.提升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银行业自律公约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秩序,降低了金融市场的风险,有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3.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银行业自律公约强化了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高了金融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有利于金融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银行业自律公约的实施,是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提高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性,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但是,在实施银行业自律公约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措施,以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银行业自律公约的实施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都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
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

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引言: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竞争激烈。
然而,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行为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尤其是一些不法商家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也损害了行业的声誉。
因此,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为什么需要行业自律,以及如何促进行业自律与规范市场行为。
一、为什么需要行业自律?1. 保护消费者权益:行业自律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手段。
当行业中存在部分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守法规,存在价格垄断、欺诈等行为时,消费者的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通过行业自律,能够建立起一套规范,压制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 提升行业形象:行业自律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不良行为会给整个行业带来负面影响,降低消费者对行业的信任度。
而通过制定行业规范,促使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相应的行为准则,能够树立良好的形象,增加消费者的信任,强化行业发展。
3. 促进市场竞争秩序:行业自律有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当市场中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恶意倾销、虚假宣传等,将导致市场竞争恶化,弱肉强食,健康市场秩序受到破坏。
通过制定行业规范,规范市场行为,可以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二、如何促进行业自律与规范市场行为?1. 建立行业组织与监管机构:建立行业组织和监管机构,是促进行业自律的重要措施。
行业组织可以起到行业自律的牵头作用,制定行业规范,提供咨询指导,并且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监管机构则负责监督行业组织和企业的行为,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保障市场行为的公平公正。
2. 建立诚信体系:在行业内建立诚信体系,是促进行业自律与规范市场行为的必要手段。
诚信体系包括诚信评价、黑名单制度等,通过奖惩机制来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
诚信体系的健全和实施,能够有效约束从业人员的不当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3. 加强行业培训与教育: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与教育,对于促进行业自律非常重要。
行业乱象整治工作规章制度

行业乱象整治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行业秩序,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涉及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企业,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行业乱象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部分企业和机构为获得不正当利益,采取违法违规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
第四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的宗旨是依法治理,规范市场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发展。
第二章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机构第五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第六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机构包括:(一)行政部门:主要负责行业乱象整治工作的制定、协调、监督和评估。
(二)企业和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自觉维护行业秩序。
(三)社会组织:加强监督,呼吁社会各界从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第七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协作与交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第三章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内容第八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行业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意识。
(二)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制度,规范从业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格执法惩处,坚决打击行业乱象行为。
第九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应当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行业规范化水平,保障市场秩序稳定。
第十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应当注重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整治效果。
第四章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措施第十一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行业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权责义务。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积极推动行业发展,促进规范经营。
第十二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合力,形成良好的整治合力。
第五章行业乱象整治工作评估第十三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工作机制。
保险监管条例

保险监管条例保险监管条例是在保险行业发展过程中,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制定的一系列规范、规程和标准。
它的出现是为了规范保险市场的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增加行业透明度,提高企业的合规性和责任意识。
下面将从保险监管的背景、保险公司的监管要求以及监管的角色和职责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保险监管的背景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业务,具有一定的风险,需要通过监管来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转。
在不完善的监管制度下,保险市场容易出现乱象,如保险公司违规操作、不诚信销售、理赔问题等。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稳定和透明的保险市场,各国纷纷出台了保险监管条例。
二、保险公司的监管要求保险监管条例对保险公司提出了一系列的监管要求。
首先,保险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以保证能够承担风险,并满足公司的持续运营需求。
其次,保险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信息管理等,以规范公司的运作。
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确保客户的保险资金安全和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保险公司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人员素质,以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三、监管的角色和职责保险监管机构是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合规审查的机构。
其主要的角色和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监管机构要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准入监管,对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其符合保险监管条例的要求。
其次,监管机构要对已经注册的保险公司进行日常监管,包括资本充足率的监测、信息披露的审核、业务操作的检查等,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
此外,监管机构还要对保险公司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管,防止虚假宣传、不当销售等行为的发生。
最后,监管机构还要对保险公司的理赔行为进行监管,确保理赔过程公平、合理,并协助保险公司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四、保险监管条例的意义和影响保险监管条例的出台对于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影响。
首先,保险监管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增加了保险公司的合规性和责任意识,促使保险公司规范自身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消费者的满意度。
保险监管与业务发展学习心得(3篇)

保险监管与业务发展学习心得保险监管是指国家政府对保险行业进行监控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规则和措施。
保险监管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学习保险监管与业务发展的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保险监管在保障消费者利益、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下面,我将从这三个方面展开具体阐述。
首先,保险监管的核心目标是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保险业作为一项特殊的金融服务业,具有一定的不对称性和专业性。
相比于其他金融机构,消费者面对保险产品时通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容易受到误导或不公平对待。
而保险监管机构则可以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加强产品审批和销售监管等措施,提高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了解和认知,防止消费者陷入不利地位。
同时,保险监管机构还可以通过监督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确保保险公司遵守道德和承诺,履行保险合同,防止不正当竞争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保险监管机构还可以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确保其经营健康稳定,保障消费者的投保行为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保险监管对于规范市场行为和维护市场秩序起着重要作用。
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需要一个有序的环境,而保险监管机构则负责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防止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不利于市场发展的行为的发生。
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对保险公司的销售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罚,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同时,保险监管机构还可以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监管,确保保险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财务稳定,防止公司经营不善、出现严重亏损或破产等情况,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最后,保险监管对于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保险业作为金融服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个人的风险防范都起着关键作用。
而保险监管机构可以通过加强对保险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保险行业的专业化、健康化和创新发展。
例如,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加强对保险公司的资本监管和风险控制,减少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整个行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

3.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六、监督与评估
1.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设立举报热线和投诉渠道,广泛收集线索,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3.定期对整治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整治措施。
七、时间安排
-对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审查企业资质,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或整改;
-建立企业资质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在册企业进行复核。
2.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加强假冒伪劣商品的监测和抽检,提高抽检频次和范围;
-对发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201X年X月至X月,开展行业乱象排查工作;
2. 201X年X月至X月,实施集中整治行动;
3. 201X年X月起,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本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旨在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广泛宣传整治成果,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我国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假冒伪劣商品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打假。
3.提升服务质量和规范宣传
-强化企业内部培训,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
-加强对企业广告宣传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
-定期开展行业服务质量评价,对服务质量优秀的企业给予表彰。
4.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加强对行业垄断行为的调查和处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加强对企业广告宣传的监管,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4.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规范行业市场秩序以促进良性发展

规范行业市场秩序以促进良性发展一、引言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个行业也随之迅猛发展。
然而,在快速扩张的过程中,一些行业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出现了各种问题,给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
因此,为了保证行业能够良性发展,我们迫切需要规范行业市场秩序。
二、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要实现良性发展,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政府应积极参与并加强对各个行业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行业准入门槛的审查,将那些不符合标准或不能达到良好服务的企业排除在外。
同时,在确保公平竞争基础上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并及时惩罚违法企业和个人。
三、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推动良性发展的重要环节。
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对侵权行为的识别能力。
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行业规范讲座、舆论引导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才能够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
四、完善法律法规要推动规范行业市场秩序的发展,完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
政府应该加强对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保护消费者权益,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打击。
此外,建立一个高效便捷的投诉渠道对于解决纠纷也非常重要。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仲裁制度,尽可能减少纠纷产生和处理的成本。
五、促进行业自律除了政府监管外,行业内部自身约束也是确保良性发展的重要手段。
各个行业协会应积极主导并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并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管理能力提升。
同时,加强行业内部交流与合作,在推进技术进步、品质提升以及问题整治方面形成合力。
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行业内竞争已不再局限于国境之内。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借鉴和学习其他国家在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方面的经验,并加以吸收和创新。
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国际组织活动,提高我国在全球范围内的话语权。
七、结论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以及行业协会等多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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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关于越秀区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情况分析1999年,福利分房制度的终止与货币分房制度的启动,使商品房市场的潜在需求得到释放,房地产市场逐渐活跃。
2004年以来,全国房价持续走高,特别是广州、南京、杭州等城市,楼价飙升百分之三十以上。
为此,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先后推出了“国六条”、“国十五条”对房地产市场进行降温。
综观调控措施,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和“炒房族”,而忽略了另一根源——房地产中介。
在上海,甚至出现几家中介联合起来,在开发商刚刚开盘后,即悉数吃下所余房子,再抬高房价推向二手房市场牟取暴利。
因此,切实落实国务院稳定房价的精神,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规范管理,理应成为“组合拳”的一项重要举措。
本文利用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结合2005年有关数据,对越秀区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为今后进一步规范及发展我区房地产中介行业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一、房地产中介在房地产市场中的活动房地产中介不仅填平了产权人与置业者之间的“地点性间隔”、“时间性间隔”和“社会性(所有权)间隔”,而且还形成了不动产市场的扩散效应和波及效应,是房屋商品形态变化运动过程中各种关系的集合。
由于房地产自身的高成本、不可移动性、融资的需要和市场信息不对称等一系列特征,使得房地产与其他商品比较起来更需要借助中介来实现价值。
房地产市场运作过程中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见图1),从图中的运作过程中可以看出,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咨询、金融中介、经纪代理、评估、物业管理等始终渗透于市场运作的各个阶段,是房地产市场顺畅运作的基本保证。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越成熟,与中介服务活动的结合就越紧密。
二、我区房地产中介概况(一)各项指标均位居市属各区首位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以下简称经普)显示,我区房地产中介的各项指标均位居市属各区首位。
从房地产中介法人单位数看,我区排名第一,共有473家,几乎占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法人单位数的四成(见图2);从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看,我区排名首位,达8.75亿元,远远高于其他市属各区(见图3);从从业人员人数来看,我区的从业人数达0.75万人,占据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人数的大半壁江山(见图4)。
房地产中介密集分布在越秀的主要原因是我区属于典型的老城区,又是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拆迁成本高,地少新房少。
图23图(二)房地产中介总量不断扩大我区房地产中介行业数量在房地产行业恢复发展的十几年中迅速增加。
1996年我区房地产中介企业仅有131家,根据经普数据显示,2004年我区房地产中介企业达473家,下属分支机构264家。
我区房地产中介企业的数量平均每年以17.41%的速度递增(见图5)。
图5(三)内资投资独占鳌头按登记注册类型分,我区房地产中介行业由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三类企业组成。
根据经普资料统计,越秀473家房地产中介企业中,内资企业有449家,占行业机构比重高达94.93%,从业人员人数为4441人,占整个行业比重的58.85%。
其中,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有318家,占行业机构比重的67.23%,从业人员人数为3381人,占整个行业比重的44.81%;港澳台商投资公司有9家,占行业机构比重的1.9%,从业人员人数为1898人,占行业机构比重的25.45%;外商投资企业15家,占行业机构比重的3.17%,从业人员人数为1207人,占行业机构比重的16%(见图6)。
从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数量两项指标来看,内资投资企业均排首位,从数量上独占鳌头。
但从所占比重分析,港澳台商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规模明显优于内资企业。
图6(四)呈现中小规模企业为主的行业格局目前,我区房地产中介明显呈现以中小规模企业为主的行业格局。
根据经普有关数据显示,我区房地产中介行业格局中,中小规模企业数量多、比重大,其中房地产中介行业营业收入1百万以下的企业比重高达81%(见图7),营业收入1千万-2千万的企业及2千万以上的企业比重总共才4%。
整个行业尚处于初级发展和不成熟的阶段,需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
图7(五)二手房交易稳步发展我区具有优越的地域优势,成熟的生活氛围、繁华的商业环境、优越的名校资源对投资者和置业者都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但因为我区一直属于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拆迁成本高,又受土地规划限制,使得一手楼供应非常有限。
导致我区的新房价格一路走高,2004年我区新房每平米的均价已经突破万元。
而二手房因为楼龄偏长,又是单体楼居多,价格逐年下降。
整个区域新房、二手房交易价格呈现出逐年拉开差距的态势(见图8)。
受上述种种因素影响,众多投资者和置业者选择在我区购买二手房。
近几年来,我区二手房交易呈现稳步发展的态势。
(见图9)。
8图三、存在问题(一)品牌企业相对较少由于投资成本低,市场准入门槛低,致使素质不高的企业相对过多,品牌企业相对较少,一些品牌大规模经营的企业,其单个的门店也常常被同一区域内更多无品牌且不规范执业的小店所包围,经常可以看到我区某地段房地产中介多过“米铺”的现象,冲淡了规范经营企业的品牌优势。
不规范企业利用低成本的低价服务,凸现规范经营企业的高成本劣势,抢夺招揽顾客,使得市场存在“优不胜、劣不汰”的无序竞争现象。
(二)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1、现有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是仅有的一部具有严格意义的法律法规。
之后相继出台的《经纪人管理办法》2《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3、《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4虽然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设立、中介服务人员的资质进一步加以严格规定,对中介违规行为进行了部分列举,在罚则中对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分别进行了规范,但都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法规。
2、在房地产中介设立方面,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审查和工商部门在登记方面的规定并不一致。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中介机构先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才能到工商部门登记,而依据《经纪人管理办法》工商部门对中介机构登记不需要主管部门的审查。
这造成房地产中介机构中,绝大多数未经过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而直接到工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房地产中介11994 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第36号,1998年12月3日修订3建设部令1996 年第50 号, 2001 年8月15 日修订42002 年5月23 日,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服务人员素质差,专业水平低的现状。
3、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国门已经打开,目前涉及房地产中介咨询业对外开放管理的涉外服务贸易类法规只有《对外贸易法》、《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限制》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而这个领域其他的涉外法规管理法规条例则几乎是空白。
4、现有的制度滞后。
现有的佣金收取都是根据计价格[1995]971号文《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的有关内容,即房屋买卖代理收费的,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此规定至今已经10年有余了,与日益增长的经济不相适应,且没有明确最高限额3%是单方还是双方。
导致房屋中介大打“擦边球”,通常做法是房地产中介对买方收取3%,卖方收取2%。
经不完全统计,这一做法高达90%。
从区物价部门相关人员处了解,大部分房地产中介价格投诉都集中在佣金收取纠纷上。
(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1、过度炒作“楼花”。
“楼花”的过度炒作主要是一些中介代理企业的员工,在开发商预售许可证下来前,利用各种关系订下多套房子,然后等到价格上涨后,签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前再抛出。
向接盘的购房者收取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价格与双方达成一致的价格之间的差价。
炒“楼花”,扭曲了市场的价格信号,扰乱了市场正常的供需秩序,助长了价格的过度上涨。
2、利用职业便利欺诈。
中介经纪人素质良莠不齐,部分有意隐瞒重要信息。
诸如对于房屋质量、房屋产权及其他权利设定等影响房地产交易的重要信息,房地产经纪人为促成交易而故意隐瞒这些信息,从而引起很多纠纷。
(四)监管有待加强目前,房地产中介行业处于一个管理松散、缺乏约束的阶段。
据区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凡消费者举报经查实后,基本以退款为主,作出处罚的比例相当少,这主要是由于物价、房管和工商三个行政部门在纠纷发生时往往不能联合执法造成的。
正因为违规操作成本低,市场中不少中介公司敢于乱收费、违规交易。
同时,行业协会也缺乏自律性监管,没有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
(五)网络房地产市场开发有待加强目前我区绝大部分房地产中介没有网络交易平台,只有为数极少的房地产中介(如中原、满堂红等)有网络经营理念,但系统及配套功能不够强大,只是处于上传信息的初级阶段,尚未发展成电子商务。
如没有引入SIS(集成系统)、MLS(多重上市系统)、MMC(中央帐户管理和信贷管理中心)等网络系统。
从侧面反映出房地产中介市场发展还不成熟,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四、发展趋势分析国家陆续推出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房地产中介公司影响较大,房地产中介公司面临新一轮的洗牌。
主要是商品房住宅放盘量的变化及买方的观望状态,还有房地产信贷资金的紧缩对交易产生影响。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今年“六一”以来,二手房成交量萎缩了20%至30%。
这些影响对品牌连锁的大公司可能会小一点,但是一些实力不足的小中介可能会在这次调控中被淘汰出局。
同时,中介公司的拓展受到影响,预期增速会放缓。
根据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成熟的房屋市场中,二手房的交易量往往大幅超过新房的交易量。
粗略估计,美国的房屋市场交易中,二手房交易与新房交易之比是3∶1,香港则高达5∶1,一些西欧的房地产市场,二手房交易更是占了交易总量的95%以上。
目前,广州市还处在大众继续改善居住条件,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新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期以来福利住房制度和目前高速城市化所导致的住房严重紧缺问题。
由于我区是典型的老城区,受地域限制,未开发的土地少,各项配套设施完善。
可以预见,在整个广州市属各区中,我区将率先成为二手房交易量大幅超过新房交易量的区域,房地产中介在我区房地产行业中扮演的角色将越来越重要。
根据美国房地产经纪协会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全美房地产经纪协会的70多万名成员中,60%的经纪人使用电子邮件与顾客联系,60%的房地产公司在因特网上建有网址,72%的房地产公司通过因特网做成生意。
根据最新的第15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的上网计算机总数达到了4160万台,是1997年10月第一次调查结果29.9万台的139.1倍;我国的上网用户总人数为9400万人,是1997年10月第一次调查结果62万上网用户人数的151.6倍,两者的增长速度均位于世界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