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计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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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7文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

2013-47文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42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标〔2013〕43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标〔2013〕42号)以及相关规费、税金调整文件规定,现对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拆除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检验试验费、设备费、规费、税金以及计价程序进行调整。

具体规定如下:一、措施项目调整取消原费用定额措施项目按技术措施项目和其他措施项目划分的规定,改为按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划分,各专业措施项目划分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准。

二、检验试验费调整取消其他项目费用中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的检验试验费,该项费用不再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三、设备费调整取消《关于调整安装工程设备费计算办法的通知》(桂造价〔2009〕33号),施工单位购买的工程设备费计入综合单价,且作为税金的计算基数。

四、规费税金调整规费组成取消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增加生育险,改为由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护费(简称建安劳保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组成。

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九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市政管网工程、第六章钢筋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第八章其他相关项目、第九章措施项目。

二、《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预算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制定企业定额的基础,也可作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203-1999)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11-2000)5. 《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6. 《市政工程劳动定额(合订本)》(1997)7.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1992)8.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9.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10.兄弟省市相关市政定额及其他相关资料。

我区原有补充定额及有代表性的工程现场测算资料。

11.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人工工日的消耗量的确定:本定额人工工日按不同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划分为市政综合工日(一类)、市政综合工日(二类)、市政综合工日(三类)。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的损耗。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及有关法律、法章、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设工程,司机只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路灯、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自己投资为主(以下简陈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是西工程量清单计价,并执行《清单计价规范》和本办法。

其他投资性质的建设工程,应首先选择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也可采用定额计价办法。

工程量清单办法和工料单价计价办法不能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混合使用。

第四条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计价工作的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建设工造价管理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计价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计价,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城实、信用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工程造价计价依据1、国家法律及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3、广西壮族自治区各消耗量定额及其费用定额(以下简称〈广西消耗量定额>).4、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办等价格信息以及组价办法等。

5、发、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以及招、投标文件。

6、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设计或方案。

7、现场签证现场政是指经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及合同价款之外的前任证明。

广西市政定额

广西市政定额

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挖土方、挖石方、填方及土石方运输、支挡土板,共4节。

二、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册另有说明外,适用于市政定额其他章节。

三、挖土方。

(一)土方分类见表1-1“土壤分类表”。

表1-1 土壤分类表(二)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垫板摊销费另行计算。

(四)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计算,其中人工费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五)挖掘机挖淤泥分两种情况考虑:1.淤泥开挖后不需立即清运的,执行相应挖掘机挖三类土(不装车)定额子目,但要扣除履带式推土机台班用量,同时挖掘机台班量乘以系数1.50。

2.淤泥开挖后必须采用机械立即清运的,执行挖掘机挖三类土(装车)及机械运土方相应定额子目,并乘以系数1.50。

(六)本章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机械挖不到的地方,需人工挖边坡、整平时,人工挖土部分套相应人工挖一般土方定额子目,并乘以系数1.5。

四、挖石方。

(一)岩石分类见表1-2“岩石分类表”,根据“代表性岩石”“开挖方式”及“饱和单轴抗压强度f r”确定岩石类别。

表1-2 岩石分类表岩石分类代表性岩石开挖方式饱和单轴抗压强度(MPA)极软岩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2.各种半成岩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f r≤5软质岩硬质岩软岩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用爆破法开挖15≥f r>530≥f r>1560≥f r>30f r>60较软岩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较硬岩1.微风化的坚硬岩;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坚硬岩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二)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包含在定额内。

《广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18年5月1日起

《广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18年5月1日起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费用定额说明1.《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 本费用定额" )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07 号)和建设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 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的改革目标,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2.本费用定额与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3.费用计价程序和计算规则应按本定额规定执行,取费费率除规定以外均属指导性范畴,具体费率按有关规定取定。

4.养老保险费由自治区建设厅劳动保险费机构统收统支,调配使用。

5.本费用定额未包括的其他项目,发承包双方可自行补充或约定。

第一章费用项目组成及计价程序第一节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其他项目费、规费和五项税费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内容包括;(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生产工人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和费用定额

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和费用定额

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和费用定额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和费用定额序号:001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市政工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们涉及道路、桥梁、给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为城市的顺利运行提供了支持。

而在市政工程的实施中,消耗量和费用定额的制定则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和费用定额的相关内容,以便更好地理解其意义和作用。

消耗量和费用定额是对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人力、设备等资源的合理测算和配置。

通过合理制定消耗量和费用定额,可以提高施工的规范性和效益,有效控制成本,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消耗量和费用定额的合理制定还能够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科学发展,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广西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重要省份,其城市建设和市政工程发展也备受关注。

在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和费用定额的制定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气候条件、材料成本等多个因素,以确保定额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广西的航道建设也是市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耗量和费用定额的制定需要特别关注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以满足不同区域的水运需求。

在制定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和费用定额时,首先需要对各项施工工序进行详细分析和测算。

这涉及到对道路、桥梁、给排水系统等不同类型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的充分了解,以确保消耗量和费用定额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还需要对广西地区的市场行情进行研究,包括材料价格、人力成本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值得一提的是,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和费用定额的制定还应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在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方面,应考虑到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环境的友好性。

这有助于提高工程的可持续性,并为广西的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总结回顾: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对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和费用定额有了更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

消耗量和费用定额的合理制定对于市政工程的规范施工和有效控制成本至关重要。

在广西地区,制定消耗量和费用定额需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材料成本等因素,并特别关注航道建设方面的需求。

《广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18年5月1日起

《广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18年5月1日起

总说明总说B月一、为了保证市政工程设施的正常便用,合理确走我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经费,特编制《广西市政设施静护錐修工程消耗里&费用走额》(以F简称本定额)。

二、本走额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部分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及维修虽较大的市政道路及照明设施工程分别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星走额》、«T®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虽定额》殛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具体规定如下:(1)道路工程:适用于连续单块维修面釈在IOOo□2以内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修补以聂单块连续维修而釈在200m2以内的块料面层、长度IOCta以內賂绦石翻修顷目,维修里超过上述范圉的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里定额》艮其费用定额执行。

(2)昭明设施:适用于市政公共区域内的照明设施更换,其中路灯连续拆馀更换星在Lo根以內的执行该走额,拆除更换重超过10根的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里定额哦套费用圭甑。

凡主要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里定额》・《广西壮诜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里走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计价的市政设施维修工程,其管理费、利珏h各项指施等走用执行费率区间最高值〉三、本走额是编制市政设施养护錐修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拥,是企Ir编制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本定额中凡注明有UX以内"或"XX以下■肴,均包括其本身;二卞以外"或飞X以上"者,均不包括其本身。

五、本定额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崖设工程匿价管理总站员责解釋与管理。

说明一、《广西壮施自治区市政设施希护维修工程消耗里走额》(以下简称•本消耗里走额•〉共分五章,分别为:通用项目J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设施工程。

二、本消耗重定额编制依据1.《广函壮族自治因市政工程消耗星走额》C2007年);2.《全国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市敢工程)» C2003年)i3.«城市道踏养护技术规范》( CJJ36-2006);4.《城市排水管渠与泵站雉护技术标准》(CJJ6A200:);5.《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GJJ99-2003 , J231-20O3)6.部分省市偏制的市政设施粽护维修定额,7.我区主要诚市管祐部门绒计资料;9.典型工程现场测算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42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标〔2013〕43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标〔2013〕42号)以及相关规费、税金调整文件规定,现对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拆除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检验试验费、设备费、规费、税金以及计价程序进行调整。

具体规定如下:一、措施项目调整取消原费用定额措施项目按技术措施项目和其他措施项目划分的规定,改为按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划分,各专业措施项目划分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准。

二、检验试验费调整取消其他项目费用中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的检验试验费,该项费用不再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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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计算标准1- -目录总说明——2有关问题的说明——4一、市政工程费项目构成——6二、市政工程费用计算程序——7三、市政工程定额费率明细、综合费率(取费基数定额直接费)——8四、市政工程定额费率明细、综合费率(取费基数定额人工费)——9五、市政工程类别划分表——10六、独立费项目计算办法、标准、范围、内容及说明——14七、建设工程市政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16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件)——26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文件(桂建管字【1999】第2号)——372- -总说明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结合广西实际情况,调查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六年三年的资料,进行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三、本费用定额与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配套使用。

四、凡属于市政建设规划以内,执行市政设计标准,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新开发小区的室外工程,均执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和配套的本费用定额。

五、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概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项目结算的依据。

3- -六、本费用定额以工程类别取费形式,取费基础分为以直接费和以人工费两种。

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有: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按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有:给水工程、燃气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

七、工程类别:一般工程应按类别划分标准:特殊工程由各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审定。

八、由加工厂运预制构件(钢构件)到施工现场,在编制预算时,增加过桥费:每10立方米混凝土构件7.5元,每10吨钢构件3元,列入预算直接费,结算时,按签证的实际发生费用调整结算(包括外购件由厂方提供运到工地)。

九、今后凡调增调减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一律作独立费处理。

十、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十一、本费用定额的解释权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协助管理。

4- -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土石方量≥6500立方米为大型土石方,费率标准按1998年土建工程费用定额的费率标准执行。

二、借工、点工、时工的收费标准按1998年土建工程费用定额的费率标准执行。

三、施工护栏按“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除执行施工护栏以外,若发生人员边施工边维持交通增加费用,经签证一律该工程人工费的 2.39%包干使用,作独立费处理。

四、市政维修工程参照相应的二类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五、临时设施费:已包含在现场经费内,如甲方提供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甲方按直接费扣回0.85%临时设施费。

六、间接费已考虑工程备料款的利息,建设单位不应拨付工程备料款。

5- -七、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按税前工程造价计取)由区建设造价管理总站或受委托单位统一向施工企业收取。

八、本单位估价表的场内材料运输距离定额均已按150米考虑,超过时,另行计算运输费。

九、其他有关规定参照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建工程费用定额执行。

十、因2001年版《全国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比1994年版《全国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总水平提高:故2001年版《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定额直接费中的机械费用均乘以0.9降低系数。

6- -一、市政工程费项目构成市政工程费7- -二、市政工程费用计算程序8- -三、市政工程定额费率明细、综合费率(取费基数定额直接费)的2.39%包干使用独立费处理。

9- -四、市政工程定额费率明细、综合费率(取费基数定额人工费)注:施工护栏按“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若发生人员边施工边维持交通增加的费用,经签证一律按该工程人工费的2.39%包干使用独立费处理。

2、定额直接费的主材单价应以相单位估价表的主预算单价为准。

10- -五、市政工程类别划分表11-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表(续表1)12-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表(续表2)13-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表(续表3)六、独立费项目计算办法、标准、范围、内容及说明15- -独立费项目计算办法、标准、范围、内容及说明(续表)16- -七、建设工程市政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一)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其中:市政建设工程包括道路、桥涵、排水工程和其他市政工程项目中的土石方工程,构筑物。

市政安装工程包括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和路灯工程、排水设备安装工程。

(二)项目及内容说明市政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独立费、税(费)等五个部分组成。

1、直接工程费,由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1)定额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①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A.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17- -B.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地区津贴等。

C.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节器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D.职工福利,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E.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施工的保建费等。

②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A.材料供应价;B.材料市内运杂费和场外运输损耗;18- -C.采购及保管费。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使用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出场费用,内容包括;A.折旧费;B.大修费;C.经修费;D.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E.燃料动力费;F.人工费;G.运输机械养路费、车般使用税及保险费。

(2)共他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①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雨季施工防雨措施,挖排沟槽(井)水,施工场地道路防滑增加人工材料和降低工效等全部费用。

19- -②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为确保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必须连续施工或因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完成任务而必须夜间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工时差、工效差、夜餐费、照明费及照明设备的的购置、维修摊销费等)。

夜间施工增加费按实际参加夜间施工的人·夜数(人·夜数以甲、乙双方根据夜间施工实际人数和施工时间签证确定)计算。

人·夜数的计算办法:夜间施工时间(当天十九点正起至第二天早上七点正止),四小时每人按一人·夜计算。

③材料二次搬运费,是指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材料搬运费。

④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处备工具补贴费。

⑤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试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新材料、新结构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的试验费)。

20- -⑥特殊工种培训费。

⑦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⑧房屋修缮工程“其他直接费”中还包括:A.超高增加费;B.施工用电费用;C.该估价表中未包括的中小型机械台班费等费用。

(3)现场经费,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①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市政工程施工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棚围栏以及建筑物沿边向外500M以骨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②现场管理费,是指现场管理人员组织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A、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B、办公费,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快报、会21- -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C、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信勤补助费,市政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办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片照费。

D、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料的市亩,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E、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批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F、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高空、井下、海上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等。

G、工程保修费,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H、工程排污费,是批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22- -I、其他费用。

2、间接费,是指企业经营管理层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组成。

(1)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②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体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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