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起草说明
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证券市场投资活动,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有关业务规则,现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条一、上市公司为其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应直接到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
第二条二、每一家上市公司的每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可以申请开立一个证券账户。
第三条三、上市公司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应出具承诺函。
承诺所开立的证券账户仅用于买卖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可转债或接受该上市公司股票赠予,不得用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禁止或限制的证券投资行为。
第四条四、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名称为“上市公司全称—第X期员工持股计划”,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上市公司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为上市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第五条五、申请开立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需提供以下材料:(1)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2)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上市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上市公司批准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加盖法人公章);(5)上市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8)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六、申请开立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须登记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上市公司应提交延期证明文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七、上市公司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证券账户注销手续;未按要求注销证券账户的,本公司有权予以注销。
第八条八、本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及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监测。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充分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第五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
第六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二级市场购买;(三)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四)股东自愿赠与;(五)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可以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第九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少于 12 个月。
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将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明确管理的决策程序和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资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第十五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十六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六)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八)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九)其他重要事项。
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

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一、背景介绍。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激励机制,旨在通过让员工成为公司股东,激发其对公司业绩和股价的关注,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绩效。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对于公司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制定一些指导意见,以便顺利推进该计划。
二、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激励员工,提高公司整体绩效。
通过让员工成为公司股东,可以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激发其对公司业绩的关注,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员工持股计划也有助于稳定员工队伍,减少员工流失,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步骤。
1. 确定计划对象,确定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一般包括公司的核心员工,如高管、技术人员等。
2. 制定股权激励政策,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政策,包括股权激励的比例、期限、解锁条件等。
3. 激励方案的设计,设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方案,包括股权激励的方式、数量、价格等。
4. 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能够顺利进行。
5. 宣传和培训,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宣传和培训,让员工充分了解计划的意义和具体操作流程。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控制。
1. 股权激励的风险,股权激励可能会导致公司股东利益的分散化,影响公司的决策效率和执行效果。
2. 激励政策的风险,激励政策的不合理性可能会导致员工的不满和流失,影响公司的稳定性和发展。
3. 公司治理结构的风险,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可能会引发公司内部的不稳定因素,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评估和调整。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需要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能够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评估的内容包括计划的执行情况、员工的参与意愿、股价的变化等,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六、结语。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机制,对于公司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计划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这篇文章告诉你千万不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这篇文章告诉你千万不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在中国之所以推行缓慢,最大的问题,或者说争议,还在对员工持股理论的认识层面。
最近听到一个故事:一位女士,10多年前加入一家互联网初创公司,公司老板分配股权,给了她0.2%的股份。
期间,她的岗位从前台到行政、客服、人力资源等部门的管理工作,最终升为资深副总裁。
10多年过去了,当这家公司最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时候,她瞬间成为了亿万富豪。
这家公司叫阿里巴巴,公司的老板叫马云,而这位女士就是有着“最牛前台”之称的童文红。
阿里巴巴能够成功,原因自然有很多,然而出于专业原因,我最有兴趣的是这个员工持股计划,这个计划给了童文红梦想,而她也坚持着这个梦想,最终造就了这段职场上的传奇。
为什么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StockOptionPlan,简称ESOP)是指为了激励、吸引员工,通过让员工持有公司股票而使其获得剩余劳动成果的利益分享并参与经营决策的一种制度安排,也是一种长期绩效奖励计划。
具体来说,就是由员工(包括没有股份的管理层)出资购买公司的部分股权(或是增发的股票),成为公司股东,通过员工持股组织代理员工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分享公司发展壮大的成果,如分红和上市交易,这也是“最牛前台”传奇得以产生的制度因素。
员工持股计划在理论上是为了解决代理人问题而出现的。
代理理论认为,公司所有者和代理人(没有股票的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代理人对其自身的工作状况、努力程度的了解要高于公司所有者,其个人目标和公司目标通常难以统一,因而在履行代理职责时可能不会做出对公司股东最有利的决策,从而产生所谓的“代理人风险”。
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形式的股权激励,就是为了将公司的利益与代理人的利益相结合,实现经营目标的统一,价值取向的统一,激励与约束的统一,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相统一,从而尽可能的消除这种风险。
员工持股计划是怎么来的?员工持股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早期是作为员工退休福利计划的一部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8〕17号——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17号——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06•【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17号现公布《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8年6月6日附件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创新企业试点工作,支持纳入试点的创新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制定本指引。
一、关于上市前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一)试点企业首发上市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体现增强公司凝聚力、维护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导向,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有利于兼顾员工与公司长远利益,为公司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原则上符合下列要求:1.试点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并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不得利用知悉公司相关信息的优势,侵害其他投资者合法权益。
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员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提供所有权属证明并依法评估作价,及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试点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间接持股,并建立健全持股在平台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以及股权管理机制。
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因离职、退休、死亡等原因离开公司的,其间接所持股份权益应当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章程或相关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置。
【金融】【政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政策详细解读(附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政策解读2014年06月20日,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本文就该指导意见进行分析解读。
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主要方式 (1)1、公司上市前持有 (2)2、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2)3、二级市场购买 (2)4、员工持股计划 (2)二、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推出的背景 (3)1、成熟资本市场是一项普通的制度安排 (3)2、2012年监管机构推出征求意见稿 (3)3、国企改革大环境下,计划推出的时机基本成熟 (3)4、正式发布 (3)三、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主要内容分析 (4)1、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4)2、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持股规模 (4)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5)4、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 (5)5、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 (5)四、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景分析 (6)五、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计划差异分析 (6)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全文 (7)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主要方式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即指直接或间持有本上市公司的股票。
就目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上公司员工持股现象已经普遍存在。
目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上公司员工持股现象已经普遍存在。
前A股市场的法律框架下,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实现:1、公司上市前持有员工在IPO 前已经持有的股份。
因为要满足人数200 人的限制,通过该类方式持有股份员工大多是公司中、高层管理及其他核心人员。
该类工持股的及其他核心人员。
该类工持股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和首发管理办,核心要求是股权明细,没有法律纠纷。
2、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股权激励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核心是股票及期权的定价、业绩要求以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

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
原发布者:一纵身辽独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关于“允许上市公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6月20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2014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设办理流程。
2014年9月22日、2014年11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对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予以明确。
本文主要就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情况予以分析,并对实施过程中个别问题予以思考。
一、实施要素根据《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二、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情况1、案例统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3月27日,共有102家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各上市公司实施情况,分类统计如下:2、实施特点(1)资金来源方面,以自筹资金居多。
多种方式并存,指通过自筹资金和股东低息/无息借款(如
科力远、安利股份等)、自筹资金和业绩奖励基金(如星宇股份、科达洁能等),其中以自筹资金和股东低息/无息借款
如果员工手上拿的是原始股,那自然与从股票市场上买来的价格低很多,本质还是一样的
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普及,只要员工都可以购买,价格高
股权激励是为了留住公司人才,可以无偿的也有低价购股的权利。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证券市场投资活动,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有关业务规则,现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市公司为其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应直接到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
二、每一家上市公司的每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可以申请开立一个证券账户。
三、上市公司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应出具承诺函。
承诺所开立的证券账户仅用于买卖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可转债或接受该上市公司股票赠予,不得用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禁止或限制的证券投资行为。
四、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名称为“上市公司全称-第X期员工持股计划”,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上市公司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为上市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五、申请开立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需提供以下材料:(1)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2)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上市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上市公司批准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加盖法人公章);(5)上市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8)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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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的起草说明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精神,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
《指导意见》分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等四部分,共计二十条。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作为企业鼓励其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一种有效方式,员工持股计划在境外成熟市场相当普遍。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当前上市公司员工持股的现象比较普遍,持股来源多样,在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试点具备了相应的市场基础。
目前尚无专门法规规章规范管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需要及时出台规则,强化信息披露,防范风险,促使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更加公开、透明、规范。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性质和基本原则
《指导意见》中所说的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既是设立持股计划的委托人,也是持股计划的受益人。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根据出资额享有标的股票对应的份额权益。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资金为委托财产,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指导意见》要求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三条原则:一是依法合规原则,二是自愿参与原则,三是风险自担原则。
三、《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资金、股票来源和持股数量、期限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于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股票来源:(1)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2)二级市场购买;(3)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4)股东自愿赠与;(5)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短持股期限为不低于12个月。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员工可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出代表或设立相应机构,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
权利。
上市公司可以自行管理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也可以选任独立第三方机构,将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合格的资产管理机构管理。
无论采取那种管理方式,都应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要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充分履行相应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向市场披露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接受市场监督。
员工持股计划及参与员工,依据法律应当履行相应义务的,应依法履行。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
中国证监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监管,对存在虚假陈述、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予以处罚。
为便于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及账户管理,《指导意见》规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要求和登记结算业务的办理要求。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自愿参与原则
自愿参与是指是否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由员工自愿选择。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履行相应程序。
上市公司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二)关于资金和股票来源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指导意见》作了相应的规定,支持企业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不同方式解决资金和股票来源,增强了员工持股计划的可操作性。
(三)股东自愿赠与及公司回购股票奖励员工
股东自愿赠与作为解决股票来源的一种方式,需股东自愿采取且需要履行相应的股东内部审批程序。
股东自愿赠与是员工获得股份的方式,员工通过此种方式取得公司股份后,与其他投资者享受平等股东权益。
公司采取回购本公司股票奖励员工的方式解决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时,员工自愿参与且机会平等,通过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决策程序,最大程度的保障公平性。
(四)员工持股计划期限与标的股票锁定期限
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持续有效。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的锁定期为不低于12个月,公司可以自行规定更长的持股期限。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持股期限确定为36个月。
(五)《指导意见》与相关政策的衔接
《指导意见》对所有类型的上市公司都具有直接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依据《指导意见》的规定。
此外,非金融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符合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有关要求,金融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
工持股的规定。
(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否需要行政许可
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指导意见》采取不同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除非公开发行方式外,中国证监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设行政许可。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