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知识框架
中国法制史知识框架

第一章夏商期间的法律制度(一)基础知识图解时间:原始社会末期原始习惯根源:习惯法传统风俗中国法治文明的发源礼:祭祀礼仪规则和伦理道德风俗法律渊源刑:复仇惩戒或军事征讨等暴力手段及其行为规范与西方法治文明发源的比较指导思想:“行天之罚” 、“授命于天” -----天罚与神判相联合习惯法:以礼和刑为主要内容,居主要地位主要法律形式君主的命令:誓,诰,训等夏刑、商刑等刑罚制度: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等夏:不孝,弗用命、昏、墨、贼主要罪名:商:不孝,乱政,疑众刑事法律内容①对过错犯法或危害行为减免刑事责任,对成心犯法或惯犯从重处罚刑罚合用制度②宁愿漏杀有罪,也觉不错杀无辜的:疑罪从无慎罚思想③主张依照必定的标准或规则定罪量刑,反对滥用刑罚①行政,军事,司法职能区分不严格司法制度②浓厚的:天罚、神判特点③牢狱的设置:“圜土”第二章西周期间的法律制度(一)基础知识图解1.法律思想的发展:在“天讨” 、“天罚”等基础上,发展出“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周公制礼2.制礼作刑的立法活动吕侯作刑法律概略 3.主要法律形式:周礼、吕刑、九刑、遗训等周礼的渊源与发展礼的性质与作用4.“礼刑”关系互相关系: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合用时“礼不下蔗人,刑不上医生”主要罪名:“不孝不友” 、“犯王命”、“放弑其君” 、“杀越人于货” 、“群饮”、“违反盟誓” 、“失农时”极刑和肉刑赎刑刑罚系统圜土之制(劳役刑)嘉石之制(拘役刑)刑事法律制度刑罚世轻世重老幼犯法减免刑罚主要刑法原则区分成心与过错、偶犯与惯犯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同罪异罚全部权民事制度债契约:质剂、傅别民事法律制度一夫一妻多妾制六礼婚姻制度“七出”“三不去”嫡长子继承制行政法律制度国家行政系统“学在官府”行政管理制度述职督课制度司法机关民事与刑事的区分“五听“司法制度主要诉讼制度“读鞠”、“乞鞠”制度凭证制度“五过”之呲牢狱管理制度:圜土第三章春秋战国期间的法律制度(一)基础知识图解(1)铁制农具的合用(2)郡县制代替分封制社会的发展( 3)以亲亲尊尊为中心的礼制加快衰败( 1)公元前621年,晋国赵盾制事典( 2)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荀寅铸其于鼎春秋期间法律制度的变化宣告成文法的主要活动(3)公元前536 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第一次宣告成文法( 4)公元前501 年,郑国执政杀邓析而用竹刑成文法宣告的意义:必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旧贵族的特权,打破了“刑不行知,则威不行测” 的碉堡。
中国法制史结构图

(一)基础知识图解时间:原始社会末期原始习惯来源:习惯法传统习俗中国法治文明的起源礼:祭祀礼仪规则和伦理道德习俗法律渊源刑:复仇惩戒或军事征讨等暴力手段及其行为规范与西方法治文明起源的比较指导思想:“行天之罚”、“受命于天”-----天罚与神判相结合习惯法:以礼和刑为主要内容,居主要地位主要法律形式君主的命令:誓,诰,训等夏刑、商刑等刑罚制度: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等夏:不孝,弗用命、昏、墨、贼主要罪名:商:不孝,乱政,疑众夏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内容①对过失犯罪或危害行为减免刑事责任,对故意犯罪或惯犯从重处罚刑罚适用制度②宁可漏杀有罪,也觉不错杀无辜的:疑罪从无慎罚思想③主张依据一定的标准或规则定罪量刑,反对滥用刑罚①行政,军事,司法职能划分不严格司法制度②浓重的:天罚、神判特色③监狱的设置:“圜土”(一)基础知识图解1.法律思想的发展:在“天讨”、“天罚”等基础上,发展出“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周公制礼2.制礼作刑的立法活动吕侯作刑法律概况 3.主要法律形式:周礼、吕刑、九刑、遗训等周礼的渊源与发展礼的性质与作用4.“礼刑”关系相互关系:相辅相成,互为表里适用时“礼不下蔗人,刑不上大夫”主要罪名:“不孝不友”、“犯王命”、“放弑其君”、“杀越人于货”、“群饮”、“违背盟誓”、“失农时”死刑和肉刑赎刑刑罚体系圜土之制(劳役刑)嘉石之制(拘役刑)刑事法律制度刑罚世轻世重老幼犯罪减免刑罚主要刑法原则区分故意与过失、偶犯与惯犯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同罪异罚所有权民事制度债契约:质剂、傅别民事法律制度一夫一妻多妾制六礼婚姻制度“七出”“三不去”嫡长子继承制行政法律制度国家行政体制“学在官府”行政管理制度述职督课制度司法机关民事与刑事的区分“五听“司法制度主要诉讼制度“读鞠”、“乞鞠”制度证据制度“五过”之呲监狱管理制度:圜土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一)基础知识图解(1)铁制农具的适用(2)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社会的发展(3)以亲亲尊尊为核心的礼制加速衰落(1)公元前621年,晋国赵盾制事典(2)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荀寅铸其于鼎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动(3)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第一次公布成文法(4)公元前501年,郑国执政杀邓析而用竹刑成文法公布的意义: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旧贵族的特权,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堡垒。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需要背诵知识点第一章中国法律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1、禹刑: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2、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总称。
3、夏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4、商朝的主要立法:“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5、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重点)6、商朝王位继承制度的发展变化:商朝末期: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指的是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正妻生的长子,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继承制度。
7、商朝立法指导思想:神权法(重点)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1、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2、田里不鬻:西周初期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制度,天下土地的所有权归周天子一人所有,诸侯和臣属对分封的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
3、囹圄:西周监狱的名称4、《九刑》: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
“周有乱政,而作九刑”5、西周的司法机关:中央:大司寇——全国最高司法机关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士师——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地方:乡士、遂士6、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重点)(3)罪疑从赦(4)刑罚世轻世重:“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
7.西周时期的“狱”指刑事案件,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讼”指民事案件,审理民事案件称为。
“听讼”。
8.西周时期的“五听”指断案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说明西周时期已经注意到司法心理问题并将其运用到司法实践中。
一.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重点)①内容:1.“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失去了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就会应运而生,取而代之。
(2005年63题B项考)2.“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
中国法制史各章知识点

第七章(明清)主要知识点: 1、《大明律》、《大诰》、《大清律例》 2、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3、立决与监候、充军、发遣 4、会审制度、大审、秋审
第八章(近代1902—1949)主要知识点: 1、《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礼 法之争;《钦定宪法大纲》、《十九信条》; 领事裁判权、会审公廨、大理院与法部;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天坛宪草”、 “袁记约法”、“贿选宪法”; “六法全书” 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 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减租减息”、《中国 土地法大纲》;马锡五审判方式
中国法制史发展线索:
1、立法指导思想 夏商“神权法”——西周“德”、“礼”— —汉朝立法思想演变——唐“一准乎礼”— —明“重典治国”、“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清末“中外通行,有裨治理”
2、立法活动——法律形式、律典 夏《禹刑》——商《汤刑》——周《吕刑》——李悝 《法经》——汉《九章律》(汉律六十篇)——《曹魏 律》——《泰始律》(张杜律)——《北齐律》—— 《贞观律》、《永徽律》+《律疏》——《宋刑统》— —《大明律》——《大清律例》——《大清现行刑 律》——《大清新刑律》——《中华民国刑法》 秦(廷行事、法律答问)——汉(律令科比)——唐 (律令格式)——宋(编敕)——明(大诰与榜文)— —清(例)
3、刑法原则、罪名、刑罚 西周——秦汉——唐——明清(各自立法精神?) 官僚特权:议、请、减、赎、官当 亲属间:亲亲得相首匿——同居相为隐——亲属相容隐; 准五服以制罪 ——礼之“亲亲”、“尊尊”;“儒家思想的法律化” (法律的儒家化) 秦汉——隋唐 重罪十条——十恶 旧五刑——秦(死刑、劳役刑、经济刑)——汉(肉 刑改革)——唐(五刑)——宋(折杖法刺配)——明 (充军)——清(发遣)
`中国法制史结构图

中国法制史结构图
中国法制史,结构比较简单,一般可以分纵向和横向两方面考虑。
纵向方面,是每个朝代的先后更替;横向方面则是每个朝代的的法律制度情况,大体上每个朝代的横向内容是相同的,一般包括如下的内容:
(1)、立法制度:包括立法机关、立法的指导思想、法律形式、法典的主要内容
(2)、刑事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原则、罪名、刑罚制度。
(3)、民事、经济法律制度:包括契约、婚姻制度、继承制度、
(4)、司法、监察制度:包括司法制度、诉讼制度、狱政制度、监察制度。
中国法制史结构图

(一) 基础知识图解
时间:原始社会末期
「原始习惯
来源:习惯法V
匚传统习俗
中国法治文明的起源
礼:祭祀礼仪规则和伦理道德习俗
法律渊源
I刑:复仇惩戒或军事征讨等暴力手段及其行为规范
I与西方法治文明起源的比较
.■-指导思想:“行天之罚”、“受命于天”-----天罚与神判相结合
f习惯法:以礼和刑为主要内容,居主要地位
(2)
(3)
刑书,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4)公元前501年,郑国执政杀邓析 而用竹刑
成文法公布的意义: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旧贵族的特权, 打 破了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堡垒。为
中华法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魏国李悝的新政,制定《法经》 商鞅在秦国的蝙蝠
楚国吴起的变法 立法思想:不别亲疏,不分贵贱,一断于法;轻罪重刑
*君主的命令:誓,诰,训等
'夏刑、商刑等
刑罚制度: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等
「夏:不孝,弗用命、昏、墨、贼
主要罪名:
I③监狱的设置:“圜土”
第二章
(一) 基础知识图解
1.
法律概况
4•“礼刑”关系
法律思想的发展:在
天”、
“明德慎罚思想
2•制礼作刑的立法活动
“天讨”、“天罚”等基础上,发展出“以德配
主要刑法原则
民事制度
民事法律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
司法制度
婚姻制度
国家行政体制
行政管理制度
司法机关
主要诉讼制度
匕监狱管理制度:
第三章
(一) 基础知识图解
圜土
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区分故意与过失、偶犯与惯犯
中国法制史部分重点内容

中法重点绪论(1)中国法制史发生和发展基本线索:中国法制的雏形,宗法制的法制,封建君主专制的法制,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法制,人民民主法制(革命根据地法制)。
(2)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点(即中华法系的主要特征):①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②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③法律以刑法为主;④司法从属于行政。
第一章夏、高的法律制度(1)中国法的起源:中国法起源的特点,对中国法发展的影响。
(2)夏朝法制的简况:"奉天罚罪"的法律观,"禹刑"及"肉刑"。
(3)商朝的神权政治与法制:"率民以事神"的法制指导思想及其主要表现、特点。
(4)商朝法律的主要内容:"天命"、"祖命"与"王命","五刑",神明裁判。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1)周初法制的指导思想: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其主要内容:"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亲亲"、"尊尊"。
(2)宗法制与西周法制:宗法制的概念,宗法制的基本原则,宗法制与西周法制的关系。
(3)西周的礼与刑:"周公制礼",礼的性质、主要内容及其作用,礼与刑的关系,"出礼入刑";西周刑法的主要原则,"九刑"。
(4)西周的所有权和契约关系:土地所有权及其演变,契约关系:"质剂"、"傅别"。
(5)西周的婚姻、家庭和继承:婚姻成立的要件,"六礼";解除婚姻的要件:"七出","七出"的限制:"三不去";嫡长子继承制。
(6)西周的诉讼和审判:"狱"、"讼"有别,"五听"。
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第一部分:大点1:1.1:中华法系定义:鸦片战争前延续了2000多年的封建法律为主题的中国古代法律体系。
特征:1以君主意志为转移;2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3法律以刑法为主体;4司法从属于行政。
2:1.1:中华法系的起源特点:1:起源具有独自的特点,即‘礼法结合’。
2:中国法律在形成时具有早熟性。
3:在形成时带有维护专制王权的特点。
4:带有刑事法规发达,而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5:带有氏族社会的浓厚色彩,以及贵族宗法统治的特点。
3:2.1:西周立法指导思想内容:‘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以德配天:1:天是公正的,与任何人无血缘关系,天命是可以转移的;2:天命转移的条件是‘德’;3:德的中心是保民,德的要求是敬天、敬祖、保民。
明德慎罚:明德就是主张崇尚德治,提倡德教;慎罚就是主张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审慎、宽缓。
明德慎罚具体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就是强调将教化与刑罚相结合。
影响:1重视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培养;2重视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3德治辅以法制,德治并非万能,‘明德慎罚’既是‘德’、‘罚’兼用的最好诠释。
4:2.1:亲亲、尊尊定义,亲亲父为首、尊尊君为首内容亲亲:要求在亲族范围内,人人都应亲爱自己的亲属,按照自己的身份行事,做到‘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
尊尊:要求在社会范围内,人人都应恪守自己名分,君臣、上下、贵贱都有明确分野,有明确的等级秩序。
亲亲父为首:要求在家庭家族关系中,应承认并维护父家长的地位和权威,以父家长为家庭和家族中心。
尊尊君为首:是指整个天下的中心在于得到天命的君主。
亲亲得核心是孝,尊尊的核心是忠;‘亲亲’所维护的是以父权为中心的的家庭、家族的伦理关系;‘尊尊’所维护的是以君权为中心的社会秩序。
5:2.3:西周时期刑罚适用原则1:老幼犯罪减免刑罚:‘三赦之法’,一曰幼弱,二曰老髦,三曰蠢愚。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三宥之法’,一曰过失,二曰弗知,三曰遗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基础知识图解时间:原始社会末期原始习惯来源:习惯法传统习俗中国法治文明的起源礼:祭祀礼仪规则和伦理道德习俗法律渊源刑:复仇惩戒或军事征讨等暴力手段及其行为规范与西方法治文明起源的比较指导思想:“行天之罚”、“受命于天”-----天罚与神判相结合习惯法:以礼和刑为主要内容,居主要地位主要法律形式君主的命令:誓,诰,训等夏刑、商刑等刑罚制度: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等夏:不孝,弗用命、昏、墨、贼主要罪名:商:不孝,乱政,疑众夏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内容①对过失犯罪或危害行为减免刑事责任,对故意犯罪或惯犯从重处罚刑罚适用制度②宁可漏杀有罪,也觉不错杀无辜的:疑罪从无慎罚思想③主张依据一定的标准或规则定罪量刑,反对滥用刑罚①行政,军事,司法职能划分不严格司法制度②浓重的:天罚、神判特色③监狱的设置:“圜土”(一)基础知识图解1.法律思想的发展:在“天讨”、“天罚”等基础上,发展出“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周公制礼2.制礼作刑的立法活动吕侯作刑法律概况 3.主要法律形式:周礼、吕刑、九刑、遗训等周礼的渊源与发展礼的性质与作用4.“礼刑”关系相互关系:相辅相成,互为表里适用时“礼不下蔗人,刑不上大夫”主要罪名:“不孝不友”、“犯王命”、“放弑其君”、“杀越人于货”、“群饮”、“违背盟誓”、“失农时”死刑和肉刑赎刑刑罚体系圜土之制(劳役刑)嘉石之制(拘役刑)刑事法律制度刑罚世轻世重老幼犯罪减免刑罚主要刑法原则区分故意与过失、偶犯与惯犯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同罪异罚所有权民事制度债契约:质剂、傅别民事法律制度一夫一妻多妾制六礼婚姻制度“七出”“三不去”嫡长子继承制行政法律制度国家行政体制“学在官府”行政管理制度述职督课制度司法机关民事与刑事的区分“五听“司法制度主要诉讼制度“读鞠”、“乞鞠”制度证据制度“五过”之呲监狱管理制度:圜土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一)基础知识图解(1)铁制农具的适用(2)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社会的发展(3)以亲亲尊尊为核心的礼制加速衰落(1)公元前621年,晋国赵盾制事典(2)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荀寅铸其于鼎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动(3)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第一次公布成文法(4)公元前501年,郑国执政杀邓析而用竹刑成文法公布的意义: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旧贵族的特权,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堡垒。
为中华法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魏国李悝的新政,制定《法经》(2)商鞅在秦国的蝙蝠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3)楚国吴起的变法(4)立法思想:不别亲疏,不分贵贱,一断于法;轻罪重刑(1)分列盗、贼、囚、捕、杂、具六篇,法典体系初备李悝的《法经》主要内容(2)明确宣布“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打击重点直指反抗专制通知的行为(3)保护君主专制,维护等级特权(1)改法为律,明法重刑(2)取消分封制,建立郡县制(3)废除井田制,确立土地私有(4)奖励军功,奖励耕织(5)奖励告奸,什伍连坐商鞅变法主要内容(6)统一文字,统一度衡量意义:使得秦国大治,推动了秦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为秦国打败其他各国、建立中央集权专制国家奠定了基础第四章秦代的法律制度(一)基础知识图解指导思想:法家理论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具体体现为:“以法为本”、“一断于法”、“轻罪重刑”重视以法律手段全面调整社会关系刑法文明发展滞后特点否定宗法关系在社会中的作用确立重点保护中央集权,皇权的原则法律形式:律、令、式、延行事、法律答问、法律文告罪名:降敌罪、不敬国君罪、挟书罪、以古论今罪、言论罪形式法律制度原则刑种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法律制度所有权婚姻家庭继承制度行政事务行政法规分类官吏任用官吏奖惩中央:设延尉、与丞相、御史大夫司法机关地方:实行行政、司法合一制度判决原则:必须引用法律条款司法制度判决形式:公室告、非公室告诉讼制度诉讼的审理:调查、勘验、审讯案件的判决:读鞠(宣判)、乞鞠程序(上诉)第五章汉代的法律制度(一)基础知识图解指导思想:由汉初黄老思想———儒家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
法律概况法律形式:律、令、科、比直接依年龄确定刑事责任亲亲得相首匿刑罚原则对老幼、妇孺予以照顾贵族官员有罪先请废墨,劓、刖等肉刑死刑宫刑笞刑刑罚制度沿用更规范的刑罚体系、沿用劳役刑形式法律制度徒边禁锢赎刑危害政权罪:谋反、大逆不道不敬、大不敬主要罪名侵犯皇权、危害皇帝人身安全的犯罪违反诏令罪欺诈、污蔑罪危害中央集权:阿党附益违反伦常罪:不孝、禽兽行为等选官方式:察举、征辟等职官管理制度任用方式:拜、征、守、假、兼、领、行、迁官吏任用的回避制度行政法律制度“上计”考课制度职官考课奖惩制度免官处分制度中央监察机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监察制度地方监察机关:司隶校尉、州刺史行为能力的确定:依等级身份对土地所有权对其他财务买卖契约债租佣民事法律制度借贷婚姻的成立婚姻家庭一夫一妻多妾制婚姻的接触继承权:不承认非子、非正的继承权、诸子均分遗产田租税赋立法算赋和口赋经济法律制度关税盐、铁、酒专卖法工商管理立法抑商制度中央司法机关地方司法制度春秋决狱诉讼和审判制度疑狱谳报与录囚秋冬行刑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一)基础知识图解三国立法活动两晋:晋律南北朝:北魏律、北齐律法律概况法律形式:律、科、格、式法典编撰技术的成熟完善律学成就法律注释水平的空前提高刑法理论的重大进步废止肉刑刑罚体系缩小族刑连坐范围初步形成新五刑准五服以制罪罪刑适用原则的儒家化存留养亲法律制度内容重罪十条八议官当官僚贵族特权法的强化九品官人法品官占田荫户制司法机关体系:增设律博士皇帝参与审判录囚司法制度上诉与直诉司法审判制度完善死刑复奏制度盛行刑讯逼供之法第七章隋唐的法律制度(一)基础知识图解法制思想:重视德治、严格依法办事开皇律确立法典的篇目体例立法成就确立封建制五刑隋朝“十恶”重罪贵族、官员法律特权扩大化:议、减、赎、当诉讼司法制度讯囚死刑复核立法要求上,以隋为鉴,立法简洁,具有连续性且宽严适中立法思想指导思想上,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严明法制、一断以律,不分贵贱一律惩处法律概况唐律疏议、唐六典立法成就唐律疏议的内容、结构法律形式定性:律、令、格、式政权体制行政法律制度监察体制职官管理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所有权契约:买卖、借贷唐朝民事法律制度1. 结婚婚姻家庭与继承婚姻 2. 离婚:强制、协议继承刑名:笞、杖、徒、流死十恶严惩贵族、官僚减免累犯加重老、少、废、疾犯罪减免处罚刑事法律制度适用原则自首其他共犯区分首从数罪并论类推“化外人相犯”第八章宋辽金元时期的法律制度(一)基础知识图解从“立法严、用法恕”至“立法贵乎中”立法思想“政丰”、“理财”、“通商惠工”法律概况宋刑统立法活动编敇与例南宋《条法事类》普通刑法外又有特别刑法,即“重法地法”特点严惩贼盗刑事法律制度折杖法刑罚制度的变化刺配死刑(凌迟)特点:加强中央专制控制国家政权机构的调整官吏选任与考课制度行政法律制度规定:台谏合一的监察制度,百官是监察的对象监察制度台谏之官必须由皇帝亲自选任宋代加强对地方的监督确认保护所有权确定买卖、典卖契约的有效要件民事法律制度一般遗产的继承户绝遗产的继承完善财产继承的制度遗嘱继承中外客商死后财物的继承商业立法专卖立法经济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规财政管理法规司法体制上设提刑官诉讼程序上实行民刑有别司法制度鞠谳分司的审判制度翻异别勘的复审制度检查勘验制度辽金辽立法概况和法制特点:新定条制金立法概况和法制特点:泰和律义“祖述变通”、“附会汉法”立法思想“因俗而治”、“蒙汉异制”至元新格立法概况风宪宏纲大元通制、元典章至正条格中央国家政权体系地方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律规范御史台,行政史台及肃政廉访司法体制的立元行政监察制度监察内容:行政、司法等具体事项所有权民事法律制度契约之债婚姻继承:实行依各自俗制:严苛参考的刑罚体系五刑之外设黥、劓等肉刑刑事法律制度允许私刑的合法存在中央: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司法机构地方:行省、路、府、州、县等司法制度诉讼制度上的变化:诉讼代理制度的出现(一)基础知识图解重典治国立法思想明礼导民的礼法结合原则大明律法制概况立法活动明大诰问刑条例明会典立法原则:轻其轻罪,重其重罪严惩贪官失职、渎职的行为严法整治吏治与重典惩治贪官的举措创设“奸党”罪,严禁臣下朋党重罚反逆刑事法律制度继续适用封建五刑增设充军刑、枷号刑刑罚残酷实行廷杖制度存在大量的法外酷刑所有权方面:私有制发展、先占民事法律制度契约:发展更规范民事经济立法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制度更加详密,注意维护家长的权威经济法律制度专卖制度:茶法,盐法财政金融法规:钱法、钞法选任行政法律制度职官制度考核监察制度、地方设巡按御史、提刑按察使司中央三法司职责、名称均有变化司法机关地方:三级制:府、县司法权与行政权合一,省级单设提刑按察使三司会审与圆审司法制度朝审会官审录制度大审热审特设厂、卫司法机构,干预司法(一)基础知识图解入关前:“参汉酌金”、“渐就中国之制”立法思想入关后:“详译明律、以参国制”大清律例法律概况立法活动大清会典各部院则例民族立法加重“十恶”重罪中反逆、逆、大不敬等犯罪的惩罚力度罪名的发展惩治异端思想与妖言罪(文字狱)刑事法律制度奸党罪兴贩与吸食鸦片罪刑名沿袭明制主体扩大化广泛确认土地私有权所有权加大对土地所有权的保护契约形式发展:典买卖契约、买卖契约、借贷契约、租佃契约民事法律制度债侵权及损害赔偿之债发展婚姻婚姻家庭家庭继承赋役立法:制定《赋役全书》摊丁入亩农业立法:恳田法经济法律制度工商立法限制对外贸易漕运立法部院立法诠选行政法律制度职官管理考绩监察监察制度的发展变化中央司法机关地方逐经审转复核程序司法制度刑事诉讼程序的发展刑讯与证据规定秋审与九卿公审制度民事诉讼中的上诉程序少数民族地区的司法制度、理蕃院第十一章清末法律制度的变化(一)基础知识图解修律方针:“参考古今,博稽中外”概况以资产阶级法律形式掩盖君主专制统治目的及实质配合预备立宪和矛盾抵制革命实质:具有封建性和买办性特点,半殖民地封建性质内容宪法类预备立宪及《钦定宪法大纲》意义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大清现行刑律刑事法律类大清新刑律与性质内容及意义:第一部资本主义性“礼法之争”质刑法典内容的改革采取资本主义刑罚体系和体例删除封建特权制度改订大清商律草案商事法律类公司律修改的主要内容破产律内容民事法律类:大清民律草案特点大清会典行政法律则例的修订监察法的修订新官制法刑事诉讼律草案诉讼法律民事诉讼草案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刑部改法部中央大理寺改大理院司法机构的改革设总检察厅司法制度的变化京师地方审判机构地方各省地方审判机构确立三司独立原则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四级三审制度审判、检察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