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绪论
综合课-法理学绪论、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起源与演进、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二)

综合课-法理学绪论、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起源与演进、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二)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2,分数:22.00)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必须紧抓统治阶级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两方面。
A项不符合法的统治阶级意志性。
C、D两项不符合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既执行政治职能即阶级统治的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即社会公务职能。
2.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是______。
A.国家的历史传统B.国家的阶级结构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本题考查法的两个本质之间的关系,法的第二层次的本质(物质制约性)是法的第一层次本质(阶级意志性)的决定因素。
这里要特别注意法的两层次本质之间的内在统一性是同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但并非是并列的,存在反映与被反映、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3.下列关于法的第一层次本质——国家意志的体现,理解不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这说明法不可能是全民意志的体现,一定具有阶级性B.统治阶级的意志必须要变成国家意志,才能被视为法律C.表现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都是和其根本经济利益相关的意志√D.虽然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但法的内容也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和愿望法律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这说明法不可能是全民意志的体现,一定具有阶级性,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偏向性、倾向性。
因此,A项说法正确。
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直接等同于法律,统治阶级的意志必须要变成国家意志,才能借助国家机器来保证法律的施行。
因此,B项说法正确。
表现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下列特征:(1)整体性、统一性,即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集团及个人的意志,而是经过一定斗争形成的一个整体,具有统一性;(2)相关性,即体现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是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根本经济利益相关的意志;(3)非单一性,即法体现统治阶级意志,要经过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取决于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阶级斗争状况,故在一定情况下,法的内容不仅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也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和愿望。
法理学绪论.

• 四、法学总是以本国实践为依托并吸收古今中外法律智慧 而发展的 • 正如法律具有民族性一样,法学的发展也总是以本民族文 化传统和本土社会环境为依托。纵观法学史,理论必须联 系实际,脱离实际的理论是没有生命力的,这已成为法学 史上的公理。法学不能成为脱离实践的“书院学问”,法 学首先是用本国的概念、范畴和命题来解决本国的问题。 但是法学也不是只局限于本国实践,它以本国实践为依托 的同时,并不断吸收古今中外的法律实践中所获得的法律 智慧。“无古不足以成今,无彼不得以知已”,法学也都 遵循“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规律。对于现代法学来讲, 人类以往的以及当代其他民族的法学研究活动和法律思想 积累都是它得以发展的基础和阶梯。
法官汉德在判决书中写到:既然每只船都可能冲出泊位,如果冲出泊位的话, 它便构成对周围船只的威胁,船主预防损害发生的责任,在类似的情况下, 是三个变量的函数:(1)船只冲出泊位的概率(probability)(可能性); (2)因此产生的损害的程度;(3)充分预防的成本(burden)。用数学的 语言可以使这样的概念清楚地表达出来:如果用P表示概率;用L表示损害; 用B表示预防的成本;过失责任就取决于B是否小于L乘以P:即B小于LP。汉 德法官在本案中提出的数学公式,被称为汉德公式(the Hand formula),其 基本含义是:如果被告预防损失的成本要低于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成本,此时 被告就有义务采取预防措施;如果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了损失的发生,那 么被告就被认为是有过失的——汉德公式起源于过失的判例,但是,它对故 意的情形同样具有解释力。在故意的场合,B被认为是负值。也就是说,行为 人不仅没有投入成本进行预防,反而朝相反的方向投入成本。当B值为负值时, PL的值只要稍微有些,就会大于B。
• 二、法理学的体系
法理学定义

二:法的价值的特性与意义(特性了解)
1、客观性和主观性 2、属人性和社会性
3、应然性和实然性 4、特殊性和普遍性
法的价值的意义 1、法制定的必须 2、法实施、实效的必须
二、科技对于法律的影响*
1、立法 2、司法 3、法律思想
三、法律对于科技进步的作用
1、管理科技活动 2、促进科技商品化 3、抑制和预防其负面影响
第七章 法与其他社会规范
第一节 法与道德
一、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
1、道德的概念 2、道德和法的关系
第六章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第一节:法与经济
经济,指的是整个社会的物资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经济活动即社会物质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活动的统称。 *
二、经济与法律的关系
(一)经济基础决定法律* 理解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2、3
(二)法律对经济的作用
三、当代中国法律与市场经济
第二节:法理学的对象与范围
一:什么是法理学
法理学是以作为整体的法律的共同性问题和一般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法学,它注重揭示法律的基本原理。*
二:法理学研究的对象
价值方面 事实方面 规范方面
第三节:法理学的产生和发展
一、法理学的发展(了解) 中国 -西方--现代--当代
2、法律概念的分类
主体概念、关系概念、客体概念、事实概念、其他概念。
下列那个属于关系概念
A、公司B、抵押权C、智力成果D、犯罪中止
(二)法律规则
1、具体规定人们权利义务并设定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
法硕考研法理学知识点之绪论部分

法硕考研(法学、非法学)刑法学知识点第一章绪论一、法学(一)法学的含义1、法学具有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知识形态。
2、凡属与法有关的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之内。
3、法学体系(1)由互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2)分类①从法律的制定到法律的实施角度,分为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等。
②从认识论角度,分为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
③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角度,分为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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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非法学47,多选)下列选项中,属于应用法学的有A.国际经济法学B.法社会学C.刑事诉讼法学D.刑法学(2006,非法学46,多选)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从认识论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B.法学是随着法的产生而产生的,有了法就有了法学C.法学的研究对象存在不同层次,最深的层次是创造和适用法的方法D.法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文化状况也是法学的研究对象之一(二)法学的产生与发展1、法学产生的条件(1)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积累;(2)专门从事法律现象研究的学者阶层出现。
2、法学的历史发展(1)中国法学的发展(2010,法学2,改编,多选)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错误的是A.法学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律学”B.所有法律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之内C.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法学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D.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因此有了法就有了法学(2)西方法学的发展①法学最早起源于古希腊,但还没有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法理学资料整理

法理学资料整理绪论一法的研究对象以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学科。
二法学的性质1科学性2阶级性(法律的产生是与阶级的统治者要求直接相联系的,法学产生于统治阶级有效运用法律实现统治要求)三法的职能由法学的性质所决定的本身发挥作用的能力;主要有意识形态的职能,认识论的职能和应用的职能意识形态的职能主要体现:普法的开展,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认识论职能: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法学的研究结果有利于更进一步指导我们的法律实践。
即理论来自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应用职能:法学研究的某些解释,判断和结论,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服务于法律实践。
四法学的历史法学的产生以法律的产生为前提,又以文字的表述和记载为重要条件;比较系统的有关法律现象理论,知识法律是在法律资料有一定的积累,又有了专门研究这些资料的职业法学阶层的条件上产生的。
李悝编纂的《法经》六篇,制成了最早的法典;五西方法学的产生和发展1自然法学派:a古希腊,将法律分为自然法和认定法,认为自然法的效力在认定法之上,自然法是基本的法律,成文法必须适合自然法才是正义的;b在中世纪的西欧,法律划分为永恒法,神法,自然法和人法,永恒法是神的自然法,是最高的法律,神法是神的成文法,是一切人类法律的源泉,自然法是永恒法的一部分,人法是人的成文法;c17到18世纪,格劳秀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继承并发展了古代自然法学说的思想,形成古典自然法理论,这些学者从人性,理性出发,提出了天赋人权论和社会契约论,提出了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口号2历史法学派:a创始人是法学家德国的胡果,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的萨维尼和英国古典法治史学家梅恩;b认为法律的内容和根据并不是超经验的自然法和抽象的理性,因为他们并不存在,法律不是立法者的创造物,而是世代相传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的体现,法律主要体现在习惯法是最有生命力的,其地位远高于成文法;3分析法学派:a19世纪30年代在英国因为资本主义的全面发展引起了社会各种矛盾的加剧和激化,以英国的奥斯丁为代表的分析法学应运而生;b奥斯丁提出以功利主义原则替代了启蒙思想家们宣传的理性,自由和天赋人权,认为法律的目的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是以国家强制力威胁为后盾的命令;c进入20世纪,他的学说已由凯尔森为代表的纯粹法学和以哈特为代表的新分析法学继承和发展。
法理学精品课件—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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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法学、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课程
一、法学、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
法学、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是特殊与一般的关 系。
二、法学、法理学与经济学的关系
经济学阐明的是社会生活的物质的、经济的内 容及其规律性。法学、法理学则要联系这些内 容研究它的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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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关于民主、法制的原理和论述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主、法制 的原理和论述,其核心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 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其中党的领导是人 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 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8
课程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
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基本问题。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法哲学的基本问题; 第二,法社会学的基本内容; 第三,法发挥作用的机制的基本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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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三、法理学在法学“一般” 与“特殊”的关系。
➢ 法理学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 是“论”与“史”的关系。
态度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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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一、学习和研究法律学的意义
有助于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可以为学习整个法律科学奠定必要的专 业理论基础
有助于培养合格的法学人才和法律工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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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二、学习和研究法律学的方法
1.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 2.一般的科学方法 3.具体的科学方法 4.法学特有的专门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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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课程
1、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理学? 2、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法学? 3、如何看待当代中国的法学、法理学? 4、学习和研究法学、法理学应有怎样的基本
法理学课件

(二)封建制法
(1)确认、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地主 的人身依附关系 (2)公开维护封建等级制度 (3)维护专制王权 (4)刑罚严酷、野蛮擅断
法理学
八、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一)资本主义法的特征 (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契约自由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理学
(二)资本主义的两大法系
法理学
六、法的历史类型
(一)法历史类型的含义及划分标准 含义:按照法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及所体现的 国家意志的性质不同对人类历史上出现过以及现 实中存在着的法所作的分类。 划分标准:(1)经济基础的性质 (2)体现国家意志的性质
(二)法历史类型的更替规律 (1)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根本原因 (2)社会改革是基本条件
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 和人生观
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 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 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
法理学
解析:法与宗教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都是社会意识, 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 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属于广义的文化现象的组成部 分。在社会发展早期,法与宗教是浑然一体的,没有 严格分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与宗教逐渐 分离,二者的调整范围也分离开来。法只规范人的行 为,退出了对人的精神领域的调整。而宗教却在规范 人们行为的同时,还控制着人的精神。在当今社会, 除了政教合一的国家以外,其他国家的法与宗教都严 格分离,只有政教合一的国家还把某些宗教教义作为 本国法的渊源。根据上述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的一般 知识可知,选项A、B、D正确,C项错误。故本题的 答案为C.
(1)法系的含义 根据世界上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传统和外部
法理学原理课本梳理

法理学体系与课程安排第一课绪论第二课法律是什么?第三课自然法的争论续法的概念论第四课实在法的兴起第五课法律的实证主义第六课规则和实践推理之间的关系法的规范论第七课规则与原则第八课法教义学法学方法论第十课内部证成——法律推理第十一课外部证成——法律渊源与法律解释法的价值论第十二课目录第一编法概念论(法本体论) (5)第一章法的概念 (5)第一节法概念的意义 (5)一、法概念的重要性 (5)二、法的定义的三个基本争议点 (5)(一)法和命令 (5)(二)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P6、P7 (6)(三)法与规范 (6)第二节法概念的基本立场 (6)一、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 (6)(一)基本含义 (6)(二)自然法与实证主义的实践意义 (7)二、法律的确定性问题 (8)(一)肯定法律确定性:自然法、法律实证主义 P13 (8)(二)反对法律确定性:法律现实主义 (8)(三)对法律现实主义的批判(考试直接抄P18—P20) (9)第二章古典自然法理论的基本线索 (9)第一节古代自然法理论 (9)(一)理论基础:本质与自然 (9)1、了解自然的含义 (9)(二)理论形态 (10)二、古罗马时期的自然法发展(也可以跟古希腊放在一起写) (10)三、经院自然法 (11)(一)理论基础:神谕与自然 (11)(二)理论形态 (11)第二节近代自然法理论 (12)一、近代自然法的特点 (12)(一)理论基础:“理性的要求”、“上帝不存在” (12)(二)基本特点(自然权利和自然法谁优先于谁!论述!!) (12)二、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 (12)(一)自然状态(P36) (12)(二)社会契约 (12)(三)自然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12)三、洛克的自然法理论P38 (12)(一)自然状态 (12)(二)社会契约 (12)(三)自由与法律 (13)四、自然法的非神秘化趋势及其意义(P42) (13)(一)趋势 (13)(二)意义 (13)第三章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的现代争论(笔记第九章) (13)第一节法律实证主义兴起的背景 (13)一、修谟有关“事实与价值”的区分 (13)1、介绍这个理论的基本内容 (13)二、实在法体系的提高P46 (13)第二节法律实证主义的核心主张 (14)一、概说(P48) (14)二、分离命题(P49—P52) (14)(一)概念(P49) (14)(二)效力(P50) (14)三、社会事实命题:奥斯丁、凯尔森、哈特 (14)1、奥斯丁与社会事实命题(法律命令理论)(P52) (14)2、凯尔森与社会事实命题(“纯粹理论”)(P54) (14)社会科学、规范科学基本规范p 56 (14)3、哈特与社会事实(“社会规则理论”)(P56) (14)第三节德沃金对于实证主义的批评 (14)一、德沃金对于分离命题的批评:法律原则与导致的必然关系(P59). 14二、德沃金对于社会事实命题的批判(P61)——对哈特的批判 (14)第四节法律实证主义的分野 (15)一、两种实证主义的分野(P65) (15)1、拉兹的来源命题回应(包容性法律实证主义) (15)2、科尔曼等人的道德安置命题回应(排他性法律实证主义) (15)二、两种实证主义对于分离命题的支持(P66) (15)三、两种实证主义对于社会事实命题的支持(P67) (15)(一)拉兹的社会来源命题 (15)(二)科尔曼的作为社会习惯的法 (15)第二编法规范论 (15)第四章规范的一般理论 (15)一、规范与规范语句(规范存在于语句之中,借助语句进行分析) (15)1、语句类型p 73 (16)2、规范语句要素p 74 (16)3、规范语句的结构p 75应然模式 (16)4、规范语句与规范p 76 (16)5、直接规范与衍生规范p 77 (16)二、规范的性质与类型 (16)1、描述性规则(自然法则)与规定性规则p 79 (16)2、规范的类型 (16)三、规范与规范性 (16)1、规范与命令: (16)2、哈特的规则理论p 99 (17)3、规范与行为理由 (17)第五章法律体系 (17)一、法律体系基本问题 (17)1、法律个体化理论p 112 存在问题 (17)2、法律体系与暂时性法律体系p 115 (17)3、法律体系的四个问题(拉兹)p 115 (18)二、法律体系作为规范体系 (18)1、法律体系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p 119 (18)2、凯尔森的内部结构理论p 120 (18)3、哈特的两种规则理论 p 123 (18)4、拉兹的内部结构理论p 127 (18)5、麦考密克的规则理论p 132 (18)6、法律的规范性p 133 (18)三、法律的制度特征 (18)1、法律机关的重要性p 135 次级规则、法官接受、间接指引.. 182、法律主要机关 (18)3、法律体系的资格问题 (19)4、法律体系的自治与开放p 148 (19)第六章规范与实践推理 (19)一、原则与规则 (19)1、原则的基本问题p 151 (19)2、德沃金论原则与规则的逻辑差异 (19)3、原则、规则与行为理由(区分方法)p 156 (19)二、两种规则概念(规则与其正当化理由间的关系) (20)1、指示性规则p 160 (20)2、自治性规则 (20)3、规则与法治p 166 (20)三、规范冲突与实践推理(规则所指引的行为与其正当化理由之间的冲突) (20)1.规则的层次p 171 (20)2.规范性裂缝(过度包含和过少包含)p 172 (20)3.规范性裂缝的几种类型p 174 (20)4.规范性缝隙与实践推理 (20)第三编法学方法论的概论 (21)第七章法学方法论的概述 (21)一、法学方法论的概念 (21)二、法学方法论的地位与功能 (21)1、法学方法论的地位p 205 (21)2、法学方法论的功能p 211 (21)第八章法律规范的内部证成 (21)一、法律规范适用与证成p 220 (21)二、推理中的推理规则p 228: (21)第九章法律规范的外部证成 (21)一、法律渊源: (21)二、法律解释: (21)1、功能性质p 260 (21)2、法律解释规准的形式与功能p 265 (21)3、适用准则p 272 (22)第四编法律价值论 (22)第十章法律价值总论 (22)第一节法律价值的概念与类型 (22)一、对传统概念的反思(P277):提到绝对超越指向 (22)二、什么是法律价值P280 (22)三、法律价值的基本类型: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P282 (23)(一)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区别 (23)(二)内在价值的重要性(P284) (23)四、法律价值与法律理论 (24)(一)以外在价值为主还是以内在价值为主? (24)第二节法律的价值冲突 (24)一、法律的外在价值P287 (24)(一)外在价值的性质(特点) (24)(二)外在价值的类别:直接与间接的外在价值 (24)二、法律的内在价值: (24)三、法律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24)(一)法律价值冲突的基本类型P293 (25)(二)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冲突的解决方案:内在优于外在 (25)(三)外在价值之间冲突的解决方案 (25)第一编法概念论(法本体论)第一章法的概念第一节法概念的意义一、法概念的重要性●法律概念与实践紧密联系,它本身就是对法律实践的反思性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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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及方法 1,意义: 1)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它包括:
①法治观念(了解,重视,尊重,信仰等) ②契约观念(诚实,信用,合法,平等) ③权利观念(自尊,追求) ④守法,护法,用法观念等(既是责任又是义务)
2)有助于我们形成的正确法律思维方式. 3)有助于我们掌握法的基本原理. 4) 有助于我们学好其它部门法学. 2,方法: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听课与自学相结合
教材: 张文显.高等教育和北京大学出版社 思考题: 1,什么是法学?它的分类有哪些? 2,什么是法理学?它在法学体系中的地 位如何?学习它有什么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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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际法学:如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 5)边缘学科:如犯罪学,犯罪心理学, 法医学,刑事侦查学等
二,法理学及其它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1,法理学的含义: 它是一门概括性的法律学科,是关于法的思想,观点, 理论和学说.它从宏观上,整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介绍 法的一般概念和基本知识. 2,法理学的内容: 1)法的起源,发展 2)法的本体 3)法的运行 4)法的价值 5)法与社会等. 3,法理学的地位: 在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是学习其它部门法 的钥匙,在整个法学体系中起着指导作用.
2,法学的产生: 1) 成文法(法典)的出现 2)职业法学者阶层(法学家)的产生 3,法学的分类: 1)理论法学:如法理学,比较法学总论, 法社会学,法律控制论等 2)法律史学:如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 思想史,法学史等 3)国内部门法学: (1) 宪法(母法):规范国家基本制度,
根本原则,是立法的依据.
法理学
---- 树立信仰
满足自尊 唤起激情 伸张正义
主讲人:姚俊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绪 论
一,法学及其分类
1,含义:法学即"法律科学".(古代称为"律 学")具体讲是专门,系统,全面的研究法律及法律 现象的科学. 1)正确理解: ①它是一门社会学科(具有阶级性,现实性) ②研究对象特殊(法律现象) 2)法律现象(即法律现实).它包括: ①法律规范,条文 ②法律意识,文化 ③法的制定,执行 ④法的实施,遵守 ⑤法律监督等.
(2)四大实体法: A,刑法:关于罪,责,刑的法律. B,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财产关系和人身 关系的法律. C,行政法: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 D,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关系的法律. (3)三大程序法(诉讼法): A,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活动遵循的原则 B,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活动遵循的原则 C,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活动遵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