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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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付款管理制度

工程款付款管理制度

工程款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款付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工程款支付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工程款指公司用于支付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工程咨询等相关费用的款项。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管理应通过资金审批、支付、监管等环节,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

第六条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诚信守法,不得违规操作。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审查和改进,确保工程款支付管理工作稳妥顺畅。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流程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流程应包括资金准备、审批、支付、审计、监督等环节。

第九条准备资金阶段,相关部门应根据预算计划和实际需求,确定工程款支付所需资金,并预留相应款项。

第十条审批环节,工程款支付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审批人员应对支付资金的用途、金额、对象等进行审核确认。

第十一条支付环节,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将工程款支付给指定账户,并留存相关支付凭证。

第十二条审计环节,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工程款支付进行审计,确保支付款项真实合法。

第十三条监督环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监管部门应对工程款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审核支付流程。

第三章工程款支付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公司领导应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管理的重视,指导相关部门健全控制措施,确保支付款项合法安全。

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对下属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支付流程符合规定。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工程款支付制度,准确进行资金拨付和支付记录,确保款项支付规范合法。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公司工程款支付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审核支付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工程款支付制度,严守支付流程,不得私自挪用资金或违规操作。

第四章工程款支付管理措施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款支付管理档案,包括审批文件、支付记录、审计报告等必要资料。

工程付款管理制度

工程付款管理制度

工程付款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付款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支付,促进工程项目
的顺利实施。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业主、承包商、供应商等。

3. 所有参与方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付款的透明性和合法性。

二、付款条件
1. 工程项目的付款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进度进行。

2. 付款前,承包商或供应商需提交完整的工程进度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3. 业主应在收到上述材料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按约定条件支付相应款项。

三、付款流程
1. 承包商或供应商根据工程进度,按时提交进度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

2. 业主在接收到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通知财务部门准备付款。

3. 财务部门在接到付款指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付款手续。

4. 付款完成后,业主应及时向承包商或供应商发出付款通知,并保留付款凭证。

四、违约责任
1. 如因业主原因导致付款延迟,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如因承包商或供应商提供虚假进度报告或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
赔偿。

五、争议解决
1. 双方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或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 若仲裁不能解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业主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方。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业主单位所有。

结语:。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以保证工程款的有效支付和合理使用。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等所有与工程款支付相关的环节。

3.工程款支付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工程款支付管理机构1.工程款支付管理机构由项目发起单位设立,负责工程款支付的管理与监督。

机构应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程款支付按照规定进行。

2.工程款支付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工程款支付管理岗位,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的操作与管理。

三、工程款支付流程1.工程款支付按照申请、审批、支付三个环节进行。

2.项目参与各方应按时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工程款支付金额、工程款支付用途等。

3.工程款支付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请项目相关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工程款支付申请经过初步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请上级进行审批,并提供相关资料与证明。

5.项目发起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批,确保支付金额与用途合理。

6.工程款支付管理机构会同财务部门对已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核准,并按申请方式和时间安排支付。

7.工程款支付管理机构应及时将支付情况上报给项目相关人员,并做好相关凭证的归档工作。

四、工程款支付监督和风险控制1.工程款支付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款支付流程进行监督,确保全过程规范、合法。

2.工程款支付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支付对象的核查,避免支付给非法、无关的单位或个人。

3.工程款支付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支付凭证的管理和保存,确保支付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工程款支付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的跟踪和监控,防止工程款被挪用或滥用。

5.工程款支付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工程款支付流程和支付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善措施。

五、工程款支付制度的改进和完善1.工程款支付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的评估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制度。

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款项支付管理。

第三条支付对象:项目款支付对象为供应商、承包商、劳务方等合同约定的支付对象,需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第四条支付依据:支付依据应符合合同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支付条件:支付应满足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相关条件,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六条款项支付方式:款项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支票支付等形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第七条财务审批:各级财务审批人员应遵循财务审批流程,重点审查支付申请的依据、金额、付款方等关键信息。

第八条风险防范: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支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二章款项支付流程第九条付款申请: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付款申请表,明细列出支付对象、支付金额、支付原因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财务审批:财务审批人员对付款申请进行审批,核实付款依据、金额、付款对象等关键信息。

第十一条资金调度:财务人员核实申请金额,并进行资金调度,确保支付资金来源正确合法。

第十二条支付执行:财务部门执行支付动作,根据款项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操作。

第十三条收款确认:支付对象收到款项后,应签收确认,并将收款信息反馈给公司财务部门。

第十四条归档管理:支付相关文件归档管理,要求完整、一致,便于查阅和审计。

第三章监督与审计第十五条内部审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款项支付流程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外部审计:公司定期邀请外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支付流程进行审计,提供合规性和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七条监督机制:公司设立独立监督机构,监督支付流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汇报给公司高层管理。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资金管理:公司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支付资金来源合法、使用透明。

第十九条内部控制: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款项支付流程,防范风险。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款支付管理,维护各方利益,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的款项支付管理。

第三条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管理规定。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管理应坚持风险防范、效率优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管理应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做到信息畅通、协作有序,保证工程项目各环节顺利推进。

第六条公司应当依法设立工程款支付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核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并逐级审批工程款支付事项。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款支付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款项支付资料真实、完整。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审计监督机制,对工程款支付进行定期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工程款支付制度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十条公司应当对违反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流程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如下流程进行:(一)工程款支付申请:项目经理向项目财务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提供相应支撑文件。

(二)资金审批:项目财务核对资料后,提交给审批机构审批。

审批机构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和资金来源进行审核,并及时作出决定。

(三)款项支付:经审批机构批准后,项目财务将款项支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四)账务处理:项目财务应当及时将工程款支付情况记录在账簿中,确保账务准确、清晰。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应当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不得跨越操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透明。

第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申请必须事先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确保申请合理、真实。

第十四条工程款支付审批应当实行逐级审批,每一级审批机构都有权对款项支付决策进行审核,确保决策准确、合规。

第十五条工程款支付资金应当用于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工程款支付应当及时、安全,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工程月进度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月进度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月进度款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的月进度款支付管理,保障工程款项的安全性和有效使用,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月进度款支付程序1. 月进度款支付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具体流程如下:2. 项目管理部门每月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编制月度进度款支付计划,并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批。

3. 财务部门根据项目管理部门提交的月度进度款支付计划,核对相关材料和发票,进行款项的核准。

4. 财务部门将核准的款项支付给施工单位,同时将相关支付情况通知项目管理部门。

5. 项目管理部门收到支付情况后,及时将支付情况反馈给财务部门,以便更新相关账务记录。

6. 每月末,项目管理部门对当月的进度款支付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并将相关报表提交给财务部门备查。

第三章月进度款支付监督1. 项目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确保进度款支付符合实际工作完成情况。

2. 财务部门对月度进度款支付的审批和核准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支付款项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定期进行进度款支付情况的汇总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 施工单位对月度进度款支付进行接收确认,并对支付情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异议。

第四章月进度款支付管理的责任1.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月度进度款支付计划,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款项支付的合理性。

2.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和核准月度进度款支付的相关材料和发票,确保支付款项的合规性。

3.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月度进度款支付计划完成工程进度,接收确认支付款项,并对支付情况进行审核。

4. 各部门负责对月度进度款支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同意。

2. 所有涉及工程款项的会计记录和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3. 如发生支付款项不符,应及时调整修改,确保账务的准确性。

4.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款计量与支付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款按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加强对工程款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款使用效益,特编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的工程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企业自建项目等。

三、计量支付管理流程1. 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包括以下环节:工程款计量、支付申请、审批、支付发放等。

2. 工程款计量:工程款计量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量过程中要准确、公正,不得有舞弊行为。

3. 支付申请: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提出支付申请,申请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

4. 审批:支付申请经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程序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审批过程合规合法。

5. 支付发放:经审批通过的支付申请,财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发放,确保支付资金安全到位。

四、责任和义务1. 施工单位:负责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款计量支付申请材料,确保计量支付申请真实有效。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工作,确保计量支付过程合规合法。

3. 财务部门:负责支付审批的程序管理和支付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支付资金到位安全。

4.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确保支付工作顺利进行。

五、监督与检查1. 监督主体: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款使用合规合法。

2.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款计量过程、支付申请审批程序、支付资金发放情况等。

3.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六、附则1. 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财务部门或者项目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为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工程款使用的合法合规。

工程结算付款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付款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付款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资金支付流程,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使用和及时结算,防止资金滞留和滥用,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责任主体1. 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并执行工程结算付款管理制度,监督工程款项的使用情况。

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和本制度规定,申请工程款项,并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3.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审核工程款项的支付申请。

4.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工程款项的支付凭证,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三、结算流程1.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量,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2. 监理单位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工程量的完成情况。

3. 监理单位审核无误后,出具工程量确认单,并报送项目管理单位。

4. 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工程量确认单,结合合同条款,计算应支付的工程款项。

5. 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工程款项,填写工程款项支付申请表,并附上必要的支付凭证。

6. 财务部门对支付申请表和凭证进行审核,确保金额准确无误。

7.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款项支付给施工单位。

四、支付原则1.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程序进行支付。

2. 确保支付的及时性,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3. 对于不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应及时提出异议,并明确指出不符合条件的具体事项。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支付条件或绕过制度规定进行支付。

五、监督管理1. 项目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款项的支付情况进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合理性。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3. 鼓励各方积极参与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共同维护工程结算付款的公正性。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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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有建设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的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大、中、小型工程项目及零星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领导工作。

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2)工程部:组织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对结算文件的合理性、严密性负责。

(3)本制度的制定及主控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本细则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维持。

四、工作程序
(一)进度款阶段计量结算
1、合同工程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承包商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报表至监理单位;
(3)监理单位应在7日内审核完毕(暂不开具支付证书),并报工程部;
(4)工程部经理根据本月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复审后,5日内上报给公司总工程师;
(5)总工程师对上报的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核,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6)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经最终审批的进度计量报表发至监理工程师,进入支付程序。

2、零星工程的结算,按以下程序计量: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上报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书至工程部;
(3)工程部经理根据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审核后,5日内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4)总工程师对上报的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查,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5)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经最终审批的工程量结算书发至工程部,进入支付程序。

(二)竣工验收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单位工程经竣工验收后,由承包单位在3个月内上报竣工结算书至监理单位;
3、监理单位应在1个月内审核完毕,并报工程部;
4、工程部经理根据竣工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初审后,委托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或龙岩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5、工程部经理组织财务管理部依据结算书审核结果扣除工程进度款、质量保证金和其它应扣除的款项(预付款、水、电费、违约金等)确定最后的支付金额。

然后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6、公司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7、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竣工结算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8、经最终审批的竣工结算书发至监理工程师,进入支付程序。

(三)工程款支付的规定
1、工程款支付的原则:
(1)严格按合同执行,按时间节点不得超付;
(2)应支付的款项必须要有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的结算证明材料;
(3)支付的款项必须已列入本月的支付计划;
(4)充分尊重监理单位与工程部意见,以利于监理、工程部的现场管理。

2、按月支付进度款的支付程序:
(1)每月财务管理部应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相关进度说明,编制工程款支
付额度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监理工程师收到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的进度结算证明后,开具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
(3)承包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书,填写支付《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报给工程部;
(4)工程部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给公司总工程师;
(5)公司总工程师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传递至给公司分管总经理;
(6)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传递至给财务管理部;
(7)财务管理部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给公司总经理;
(8)公司总经理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签署同意支付的意见后,进入支付。

(9)财务管理部出纳根据审批后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中的工程款支付额,通知承包单位到公司办理领款手续。

3、零星工程款的支付:对于本月结算的零星工程计量款,下月月初才予以支付的原则进行处理。

(1)每月财务管理部制定的工程款支付额度计划,应单列一项用于零星工程款的支付项目;
(2)承包人根据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的工程量结算证明,填写支付《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报给工程部;
(3)工程部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给公司总工程师;
(4)公司总工程师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传递至给公司分管总经理;
(5)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传递至给财务管理部;
(6)财务管理部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给公司总经理;
(7)公司总经理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签署同意支付的意见后,进入支付。

(8)财务管理部出纳根据审批后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中的工程款支付额,通知承包单位到公司办理领款手续。

4、竣工结算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财务管理部应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相关情况说明,编制竣工工程款支付额度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监理工程师收到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的工程竣工结算证明后,开具竣工工程款支付证书;
(3)承包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书,填写支付《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报给工程部;
(4)工程部经理根据竣工项目情况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给公司总工程师;
(5)公司总工程师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传递至给公司分管总经理;
(6)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传递至给财务管理部;
(7)财务管理部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给公司总经理;
(8)公司总经理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签署同意支付的意见后,进入支付。

(9)财务管理部出纳根据审批后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中的工程款支付额,通知承包单位到公司办理领款手续。

5、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1)收集工程在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资料、保修记录;
(2)工程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申请支付质量保修金的报告后,应组织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征求公司领导和使用单位意见后,确认承包单位是否按保修书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
(3)若认为保修期承包单位按保修书承诺的,已全面履行了保修义务,即可通知承包单位到公司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按第4条规定程序申请审批;
(4)若保修期内承包商未按保修书承诺进行保修,则由工程部提出保修期业主花费的费用,再由工程部、财务管理部、监理单位与承包商一起核定
保修金应退还的额度,然后按第4条规定程序申请审批后,由财务管理部支付剩余的质量保修金。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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