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基础2002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民商法(华政02--07)

民商法(华政02--07)华东政法大学2007 年回忆版简述隐私权及其内容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有限合伙及有限合伙人的权限关于继续履行这个违约责任的前提保险利益以及与保险合同的关系商行为外观主义举两例遗嘱的含义是什么?一个人在遗嘱中将他作品的署名权等给他在国外生活的女儿,该遗嘱是否有效?教唆、帮助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案例两题都好长哪个好心人贴出来吧论述两选一论物权平等原则(一体保护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地位和意义如果有错误,烦请读者回帖指出,以服务于大家。
以下是2002~2006 完整版2002 年华政民商法试题民法部分一、区别题(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每题6 分)1 、不安抗辩和检索抗辩2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3 、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4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5 、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赠二、简答题(每题 10 分)1 、简述物权法定与契约自由的法理基础2 、简述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3 、简述隐名合伙三、论述题( 20 分)论民法中的拟制主体四、案例分析题( 20 分)甲乙为逃避房产交易税,借假赠与名义,买卖某处房产。
双方商定房价 50 万,乙方先行支付 5 万,随后双方签订房产赠与协议。
协议约定,甲将房产无条件赠与“ 表弟” 乙。
赠与协议经公证并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
同时,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房价 50 万,乙在协议签订后 3 天内给付 25 万房款,甲交付钥匙,乙入住。
余款 20 万一年内付清。
一年后,甲索要余款,乙以房产赠与他并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为由拒付。
甲诉诸法院,要求乙清偿余款。
问: 1 、甲乙双方的赠与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2 、甲乙双方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 、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商法部分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1 、基本商行为和辅助商行为2 、优先股票和公司债券3 、取回权和别除权4 、原保险和再保险二、简答题(每题 5 分)1 、简述我国公司法对出资人违约责任的规定2 、简述我国票据法对票据原因关系的规定3 、简述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意义4 、试列举债权人破产程序中的权利三、案例分析题(每题 10 分)1 、 1995 年, A 、 B 、 C 、 D 四公司商议筹办 E 公司,共同制定了《 E 公司章程》。
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基础课民法学真题和答案

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基础课民法学真题和答案笔者考研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02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基础课民法学真题及答案,供大家学习参考: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论断的正误,正确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A涂黑,错误的将字母B涂黑。
每小题1分,共10分)1.★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所属单位所有。
()【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与专利申请权的关系。
职务发明是为了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
根据《专利法》第6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依据该规定,单位获得专利权的前提是有申请了专利。
本题混淆了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关系。
对于职务发明,其专利权未必属于发明人或涉及的所属单位,因为,其一,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受让的单位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后就不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属单位;其二,即便是申请了专利,是否获得专利权还处于或然状态。
所以,不能说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就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所属单位。
故表述错误。
【考生注意】该题的陷阱在于职务发明的“专利权”。
从字面上看,似乎在考查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其实质是考查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关系。
从《专利法》第6条来看,似乎是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属的单位,但作为判断题,不要忽略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是分离的,是可以转让的。
2.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当然同时享有一切民事权利。
()【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关系。
民事权利能力是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两者在性质、取得依据和内容方面都有所不同。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是指民事权利能力的取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所有自然人自出生开始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一切民事权利”既包括民法规定的观念上的权利,也包括通过主体的行为直接取得的权利。
2002年华东政法学院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2年华东政法学院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及详解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10分)(一)强制措施答: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了有效地同犯罪作斗争和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暂时限制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方法和手段。
【参考资料】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诉讼期间答:诉讼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以及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某种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时间期限。
法律规定的期间有两类:一是公安司法机关应当遵守的期间;另一类是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的期间。
【参考资料】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三)附带民事诉讼答: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由于这种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的,又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解决的,因此称作附带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监外执行答: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刑罚执行机关执行,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者其他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的方法。
【参考资料】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五)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答:刑事诉讼是以实施刑法为目的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顺序进行有赖于各诉讼主体基于各自的活动目标而实施各种法律行为,并发生各种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由诉讼主体通过实施具体的诉讼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即为刑事诉讼法律关系。
【参考资料】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l0分)(一)纠问式诉讼形式的特点是什么?答:所谓纠问式诉讼制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不论是否有被害人控告,均依职权主动进行追究和审判的诉讼制度。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经济法真题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经济法试题经济法(50分)一、概念比较(每题6分,共18分)1、国有资本与国有经济2、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3、横向限制竞争协议与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税收法定主义。
2、试述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三、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16分)1、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要求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的执行力度,即金融机构要严格两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申购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2、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强调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如贷款收付款限制;二套住房贷款等,并提出,对贷款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的,贷款收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3、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即通常所说“国八条”)进一步加强了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即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此后,一些地方政府据此出台了更为严厉的限贷措施。
1)上述限贷措施是否属于金融调控措施?请回答并阐释理由。
2)上述限贷措施是否属于金融监管?请回答并阐释理由。
3)有观点认为,“上述限贷措施更接近于经济稳定法的紧急状态应对措施”,试对该观点予以评述并提出完善建议。
商法(5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12分)1、商事变更登记2、授权资本制3、票据的背书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简述非货币财产出资。
02至08年真题

02至08年真题02安徽大学200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学科专业: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考试科目:民法学研究方向:考试时间:月日午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8分)1、法人机关2、除斥期间3、物权法定主义4、定金5、人格权6、公平责任原则二、简答题(第1小题12分,第2、3、4小题各10分,共42分)1、简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特征及与可撤消民事行为的区别2、简述用益物权的特征3、试说明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及成立条件4、试述遗嘱的有效条件三、论述题(20分)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1、1993年6月26日,银川市甲厂从该市乙银行购得面值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存单100张,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分为不同等级。
同年7月10日,经公开摇奖,乙银行在《宁夏日报》上公布了各等级中奖号码和兑奖方法,并规定兑奖期限为3个月,至当年10月15日截止,逾期视为弃奖。
在此期间甲工厂始终未去乙银行兑奖。
因经济困难,甲厂于兑奖期满日的最后一天,将上述有奖存单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职工均无异议。
职工王春林领到一张号码为003172的存单,经核对中奖号码,为一等奖,获奖金一万元。
甲厂得知后,认为厂方没有及时兑奖是因为主管人员疏忽大意所致,以该存单发工资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因此要求王春林将奖金一万元返还厂方。
甲厂可按有奖储蓄幸运奖额度赠于王春林1888元,但遭到王春林拒绝。
为此甲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春林返还一万元奖金。
问:(1)甲厂以有奖储蓄存单发放工资,是否属于重大误解,为什么?(2)甲厂赠于王春林1888元的行为是否成立,为什么?(3)该单位中奖的一万元奖金归哪一方所有,为什么?2、原告王磊自家圈养梅花鹿9头。
1996年12月8日,一头鹿因从圈内挤出跑掉。
同年12月10日晨,被告龚富在自家猪圈里发现一头梅花鹿,即将其抓住,用铁链栓在猪圈中。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真题

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试卷00-09民商法学00年专业卷一、区别题(请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
每题6分,共30分)1.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2.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3.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4.期待权与既得权5.过失相抵与损益同销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列举三种不得附条件的法律行业,并说明不得附条件的理由。
2.简述附随义务的特征与意义。
3.债权、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为什么?三、试论中国民法法典的基本思路。
四、案例题(20分)A市甲公司从B市乙公司购买电脑100台;由乙于20日后送货上门。
甲欠同市丙公司债款,久久不还。
当此批电脑运至A市时,被丙所派人员以欺骗手段截留以抵债款。
甲因未收到电脑,请求乙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
而乙则认为已依约履行完毕,双方发生争议。
经查,乙的司机在未认真核实收货人身份的前提下即予交货。
请根据民法原理评析本案,并阐明理由。
民商法学01年专业卷一、区别题(每题6分,共30分)1.合成物与聚合物2.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3.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4.要约撤销与要约撤回5.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证券债权质与普通债权质的异同。
2.请求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3.试述隐名代理。
三、论述题(20分)依物权法理论谈我国物权立法应有的宗旨。
四、案例题(20分)甲、乙两人系某高校硕士生,同住一个寝室,合用电脑一台。
甲向美国某大学申请留美奖学金,并将此事告知乙,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个,邀请甲赴美国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忌妒擅自拒绝了美方的邀请。
数日后,甲发电子邮件向美国询问,美方告知甲知其申请美方美发函邀请并遭拒绝,故不再考虑。
由此,甲、乙之间发生争执。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本案。
民商法学02年专业卷(民法部分)一、区别题(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每题6分,共30分)1.不安抗辩与检索抗辩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3.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4.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5.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赠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物权法定与契约自由的法理根据。
2002年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圣才出品】

2002年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西南政法大学2002年试题解析学科专业:民商法考试科目:民法一、判断分析题(每题5分,共20分)1.《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三个条件,因此凡不具备这三个条件的民事行为应当一律无效。
答:此说法不正确。
因为就自然人而言,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从事的法律行为,又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原则上无效,但可独立实施单纯获利,不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而意思表示不真实也并不一定构成法律行为无效的原因,需区别造成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原因,具体对待。
2.按我国《担保法》第43条的规定,某些动产抵押可以自抵押合同签订时发生抵押效力,因此这类动产抵押权无须登记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答:此说法错误。
理解法条应当全面。
我国《担保法》第43条第一款确实规定了某些动产抵押可以自抵押合同签订时发生法律效力,但是第二款紧接着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可见,题中的说法与法条的规定相悖。
3.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但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既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又可以要求执行定金罚则。
答:此说法错误。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抑或定金罚则,二者择其—行使。
4.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答:此说法不全面,应当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因为标的A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是与直接的占有、控制和管领有关的,因此一般随标的物占有的转移而转移。
二、概念比较题(第一题4分,第二、三题每题8分,共20分)1.实质民法与形式民法。
答:实质民法是指包含了调整一切民事关系的成文的民法法典、民法性法律、法规和判例法,以及不成文的习惯法规范等构成的民法法律规范体系。
形式民法是指将民事法律规范按照——定法理体系所编纂的成文的民法法典。
华东政法大学法综历年真题真题

1998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辩护制度2.回避制度二、简答题:(每题8分)1.我国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2.我国刑事证据的特征是什么?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2.何谓执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具有哪些特点?第三部分:宪法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选举制度2.民族区域自治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二、简答题:(每题8分)1.为什么说《中国人民政治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I临时宪法?”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规定及其意义。
3.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什么?第四部分:法理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法律体系2.法系3.法律意识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
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有哪些?3.构成违法的要素有哪些?1999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成文法:2.法律权利:3.立法体制: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2.社会主义法为什么应该批评地继承日法?3.加强法监督工作有何重要意义?第二部分:宪法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政权组织形式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3.公民的人身自由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保障宪法实施有何重大意义?2.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简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第三部分:刑诉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2.控诉职能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刑事二审程序的任务是什么?2.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第四部分:民诉部分(合计2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除权判决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共同诉讼人的特征2.简述处分原则的基本内容2000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法律体系2.法的渊源3.法律汇编二、简答题(每题7分,共21分):1.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有何影响?2.社会主义司法的特征有哪些?3.简述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含义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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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基础卷
一、概念题
1.法人机关(华东政法学院2002研)
答:法人机关是根据法律和法人章程的规定,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行使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个人或集体。
其特征主要有法人机关具有自主的意志,有权代表法人活动,其活动具有连续性,与人事更替无关,法人机关既可以是集体也可以是个人。
法人机关一般分为: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与监察机关。
【参考资料】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梁慧星主编《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2.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华东政法学院2002研)
答: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是指抵押权所具有的使抵押权人得跟踪抵押财产而行使抵押权的法律效力。
在传统民法中,遇到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情形时,通常采取赋予抵押权人追及权或者占有权的方法来实现的。
即使抵押人已经合法的处分了自己的抵押物,但是抵押物上的抵押权并不因为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抵押权人仍然能够追及行使抵押权。
【参考资料】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梁慧星主编《物权法》,法律出版社。
3.侵权行为之债(华东政法学院2002研)
答:侵权行为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通常所称的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并造成损失而产生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债权人为受害人,债务人为致害人。
【参考资料】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利明主编《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
4.商辅助人(华东政法学院2002研)
答:商辅助人是指在商事交易过程中,从属于商主体,受商主体委任或支配,辅助商主体开展商事经营活动的人,商辅助人不是商人本身,不是独立对外的法律关系主体,但是在对外交往中,他以商主体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并且其行为的全部后果由商主体承担。
【参考资料】范健主编《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5.单纯承兑原则(华东政法学院2002研)
答:单纯承兑原则是指承兑人在进行承兑时,仅记载相应的承兑文句,不对承兑附加其他的条件,也不对票据上的已有记载事项进行变更,承兑人完全依票据文义予以承兑,不附加任何条件这一承兑原则。
【参考资料】范健主编《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票据法》第43条。
二、简答题
1.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的区别。
(华东政法学院2002研)
答:现代商事代理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所谓直接代理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商事营业的代理。
从事这种商事代理的代理人在商业上称为代理商,亦称代办商。
间接代理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受托人利益而进行商事营业的一种经营活动。
间接代理的具体形式有多种多样。
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别包括:(1)代理人的资格条件不同。
商事代理人作为一种独立的商人,应当具备作为商人的一般条件。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才能成为商事代理人。
在我国的法律中,对民事代理人的资格并没有严格限制,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只要具有相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作为民事代理人。
但是,对商事代理人则有一些限制,如保险代理商、证券代理商等,我国目前还仅限于法人。
商事代理人也应当具有自己的名称、营业场所、从事代理活动的必要的财产。
这是商事代理人作为一个商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2)代理人的形式要件不同。
除一些实质条件外,商事代理人还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