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公益性岗位是指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的岗位,其岗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需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建立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制度,可以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促进工作人员积极性的发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考核目标1.评价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业绩和贡献,确定岗位绩效;2.发现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不足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岗位工作人员提供具体的改进方向和措施;3.鼓励和激励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4.建立激励机制,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三、考核内容1.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估岗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和效果等;2.工作态度与综合素质:包括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团队合作等;3.专业知识和技能:评估岗位工作人员在所从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4.创新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评估岗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5.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评估岗位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考核方式和方法1.定期绩效考核: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绩效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等;2.目标管理考核:通过设定合理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目标管理考核;3.自评与上级评定相结合: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完成自评的同时,由上级对其进行评定,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客观;4.360度评价:除了上级评价外,还应考虑同事评价、下级评价、用户或受益者评价等,综合考虑多方意见;5.案例分析和讨论: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探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1.对考核结果进行及时反馈: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提供考核结果,并与其进行沟通,明确工作表现的优势和不足,为改进提供指导意见;2.奖惩机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奖励或处罚,以激励和鼓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3.晋升与发展:通过考核结果,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帮助其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目标;4.查漏补缺:通过考核结果,发现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足的地方,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其提升能力。
退役士兵公益岗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退役士兵公益岗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为做好我校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指依上级文件规定的由政府出资设置、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再就业的过渡性、救助兜底性公益性岗位。
第二条专项公益性岗位设置如下:校园安保岗、校园秩序维护岗、后勤服务岗。
第三条各专项公益性岗位职责如下:(-)校园安保岗:1监督执行学校会客制度、学生离校制度,货物车辆进出校制度等,维护正常安保秩序。
2•加强校内巡视,注意各类门窗、电器、水电开关的关闭情况;要及时做好巡视记录及整改工作,确保水电物品的正常使用。
每天巡视不低于2次。
3.协助学校物业安保人员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工作和卫生清理工作。
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校园秩序维护岗:1监督执行学生管理制度、校园卫生管理制度、学校会客制度、货物车辆进出校制度等,维护校园秩序。
2.加强课间校内巡视,发现制止学生违规违纪表现、校内不安全事项、不正常现象,及时做好巡视记录及整改工作。
每天巡视不低于2次。
3.协助学生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和校园秩序工作;协助物业保洁人员做好卫生清理工作。
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后勤服务岗:1做好校园的“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工作,绿化带、树木定期浇水、修剪。
2.监督管理校园保洁工作,对物业公司的卫生工作进行监督,保证校园、教室、办公场所清洁卫生。
3.协助物业保洁做好卫生保洁、垃圾清理、物品整理等工作。
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条专项公益性岗位退役士兵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爱党爱国,敬业奉献,永远听党话、跟党走。
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制度三篇

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在《阳城县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作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本局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每月全勤为22天):(一)请假制度:1、病假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股、所长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
请病假一年内累计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请假超过半年以上的根据规定退回县人社局。
2、事假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请事假1天以上,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股、所长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假。
3、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报县人社局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4、经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局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纪律制度:1、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其它临时工作。
2、公益性岗位人员电话随身携带并保持畅通,若因工需要临时需到岗的,通知时要随叫随到(特殊情况书面请假的除外),凡电话通知不接或口头通知后均不到岗的一律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1、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单位表彰奖励。
3、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可以向县人社局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4、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守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考勤纪律: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午:08:00 -12:00时。
公益岗位考核实施方案

公益岗位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益事业在我国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发挥公益岗位的作用,提高公益事业的专业化水平,必须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考核机制。
因此,制定公益岗位考核实施方案,对于提高公益岗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推动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核对象。
公益岗位考核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益组织的全职员工、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
考核内容涵盖公益事业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
三、考核内容。
1. 专业知识考核,包括公益事业相关法律法规、公益项目管理、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等方面的知识考核。
2. 实际工作能力考核,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工作技能测试等方式,考核公益岗位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3. 服务对象满意度考核,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了解服务对象对公益岗位从业人员的满意度情况。
四、考核方式。
1. 理论考核,采用笔试、在线考试等方式进行专业知识的考核。
2. 实践考核,组织考核人员对公益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核。
3. 满意度调查,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满意度调查,以了解公益岗位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
五、考核标准。
1. 专业知识考核标准,考核内容涵盖广泛,涉及法律法规、项目管理、社会工作理论等方面,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
2. 实际工作能力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应与公益岗位实际工作相符合,考核标准应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3. 服务对象满意度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六、考核结果运用。
1. 优秀者奖励,对通过考核的优秀公益岗位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不合格者培训,对未通过考核的公益岗位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实际工作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培训。
3. 考核结果公示,公布考核结果,提高公益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动力和责任感。
七、考核改进机制。
1. 定期评估,对公益岗位考核实施方案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2. 反馈机制,建立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公益岗位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考核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公益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益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岗位的社会效能,保障公益岗位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二章考核原则第三条公益岗位人员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
第四条考核内容应全面反映公益岗位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公益岗位人员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政治素质:考核公益岗位人员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工作能力:考核公益岗位人员是否具备完成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工作态度:考核公益岗位人员是否认真负责,是否积极主动,是否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工作实绩:考核公益岗位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和创新成果。
(五)群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群众座谈等方式,了解群众对公益岗位人员的评价。
第四章考核方式第六条公益岗位人员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
(一)定量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绩效指标、考勤情况等。
(二)定性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态度、群众满意度等。
第七条定量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1. 工作完成率;2. 工作质量;3. 工作创新;4. 考勤情况。
第八条定性考核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 工作总结;2. 同事评价;3. 领导评价;4. 群众评价。
第五章考核程序第九条公益岗位人员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考核方案;2. 组织实施考核;3. 综合分析考核结果;4. 公示考核结果;5.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条考核结果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一条公益岗位人员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岗位调整、工资待遇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对考核优秀的公益岗位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公益岗位人员,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降职或调整岗位。
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制度三篇

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在《阳城县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作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本局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每月全勤为22天):(一)请假制度:1、病假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股、所长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
请病假一年内累计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请假超过半年以上的根据规定退回县人社局。
2、事假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请事假1天以上,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股、所长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假。
3、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报县人社局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4、经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局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纪律制度:1、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其它临时工作。
2、公益性岗位人员电话随身携带并保持畅通,若因工需要临时需到岗的,通知时要随叫随到(特殊情况书面请假的除外),凡电话通知不接或口头通知后均不到岗的一律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1、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单位表彰奖励。
3、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可以向县人社局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4、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守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考勤纪律: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午:08:00 -12:00时。
公益性岗位考核方案(4篇)

公益性岗位考核方案思源初中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规范管理,调动我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公益性岗位队伍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如下绩效考核管理细则。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1、保安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安保、巡逻、外来人员身份登记、开包检查及监控视频监管等维护学校安全的工作。
保安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统一着装,佩带袖标,在工作时间内应做到坚守岗位,加强学校区域的巡回检查,负责学生安全;遇到___能够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发现违纪或可疑情况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或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确保学校区域的安全;按时开、锁各教学楼及卫生间的门及水阀。
要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2、保洁工作职责。
负责打扫、维护学校各楼内及卫生间卫生工作。
保洁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统一着装,应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间及保洁次数的规定,完成保洁任务并确保保洁质量,达到学校要求和规定的卫生标准。
要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3.绿化工。
主要负责绿化种植及管护等工作;严格按照绿化规程进行绿化管护;做好苗木的冬春移栽、新栽及年内补栽和草坪花卉的补种工作,确保成活;认真观察绿化植物的生长情况,及时进行饶水、施肥、喷药、修剪、除草、整地等必要的管护。
4.水电工职责。
负责全校电器、照明及给排水设施的___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各种照明及其它用电设备完好,防止出现因电伤人伤物事故;负责全校各处自来水管、水龙头、厕所水箱、屋顶水池的维护与清洗和检修工作,力求做到不让一个水箱、一个水龙头漏水。
负责每个季度的水、电缴纳工作。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细则学校常规性工作绩效考核,含德、能、勤、绩,绩效考核满分为___分,完成和达到工作任务及标准的可予以考核;由学校总务处根据个人履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在校内进行___天公示。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更好地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本办法遵循的主要原则:(一)以就业困难群体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为安置重点的原则;(二)以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为主的原则;(三)符合条件,自愿申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四)统一规划,属地管理,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
笫三条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统筹管理全省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
各级就业部门负责拟订本地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上报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工作。
笫二章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及安置对象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投资开发,符合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管理和服务岗位。
主要包括:(一)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类公益性岗位。
主要是在街道(乡镇)、社区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
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理、人力资源开发协管、劳动关系协调协理、劳动监察协理等。
(二)基层农业服务类公益性岗位。
主要是在农村基层从事农业、扶贫开发等公共服务工作。
如村主任助理、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技推广服务、农业信息咨询、乡村科普服务、农业技术指导、乡村扶贫开发等。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类公益性岗位。
主要是在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防疫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从事医疗、卫生、保健、防疫等辅助性服务工作。
如乡镇医疗卫生辅助服务、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协管、乡镇卫生院护理服务、乡镇(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乡镇(社区)卫生防疫协管、乡镇(社区)妇幼保健、社区护士、社区卫生服务等。
(四)基层文化科技服务类公益性岗位。
主要是在街道(乡镇)、社区为居民提供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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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社区公益岗位人员
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拿钱不干事,“吃空饷”的现象,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汝溪镇镇江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二条、公益岗位业务、日常工作及考勤由镇江社区负责管理。
第三条、本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年终考核由镇江社区居委统一组织。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在上岗期间私自离岗。
(二)爱岗敬业,对责任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
(三)团结同志,服从领导,认真完成社区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考勤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由镇江社区负责。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持上下班制度
与考勤签到制。
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本人到社区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8点30分签到。
(三)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未签到者为迟到。
凡迟到两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四)早退、脱岗。
在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为早退或脱岗。
早退、脱岗两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五)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者,未上班视为旷工。
第六条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一)一月内迟到、早退、脱岗三次批评教育;四次给予书面警告;再次出现迟到、早退、脱岗现象,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报请社保所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二)旷工:无故旷工二次给予书面警告并给予100元/次的经济处罚;无故旷工三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报社保所给予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