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初稿)
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日益完善,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本案涉及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通过法律援助,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
以下是对该案件的详细描述和分析。
二、案件基本情况1.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某某,男,60岁,农民,某村村民。
- 被告:李某某,男,55岁,农民,某村村民。
2. 纠纷起因2023年3月,原告张某某在自家菜地种植蔬菜,因浇水问题与被告李某某发生争执。
李某某在争执中情绪激动,用锄头将原告张某某的头部砸伤,导致原告头部出血,经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
3. 诉讼请求原告张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5万元。
三、法律援助过程1. 申请法律援助原告张某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诉讼费用,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2. 审查与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原告张某某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批准其申请。
3. 指派律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王某某为原告张某某提供法律援助。
4. 调查取证律师王某某在接受指派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收集了原告受伤的相关证据,包括医疗证明、证人证言等。
5. 庭前准备律师王某某针对案件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包括庭审辩论要点、证据梳理等。
四、庭审过程1. 法庭调查法庭调查阶段,原告张某某及其代理人律师王某某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医疗证明、证人证言等。
2. 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王某某针对被告李某某的行为进行了有力的反驳,指出其侵权行为,并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3. 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李某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被告李某某赔偿原告张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5万元。
五、案例评析1. 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本案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原告张某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诉讼费用,但通过法律援助,其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评选(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律援助,作为一项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现对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进行评选。
二、评选标准1. 体现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展示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2. 典型案件具有普遍性和示范性,能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3. 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援助机构及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4. 案件办理结果公正、合理,受到受援人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三、典型案例评选1. 案例一:张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张某与李某结婚多年,因家庭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张某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代理诉讼。
在得知张某的情况后,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一名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在律师的帮助下,张某成功打赢了离婚官司,取得了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合法权益。
2. 案例二:王某诉陈某劳动争议案王某在陈某公司工作多年,因公司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与陈某发生劳动争议。
王某因无力承担诉讼费用,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援助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帮助王某收集证据,代理其提起劳动仲裁。
最终,仲裁委员会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陈某公司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和社会保险。
3. 案例三:李某诉某幼儿园侵权责任纠纷案李某的女儿在幼儿园上学期间,不幸被其他孩子推倒,导致腿部骨折。
李某因家庭困难,无法承担诉讼费用,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援助律师在深入了解案情后,代理李某向幼儿园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李某获得了赔偿。
4. 案例四:张某诉某房地产开发商合同纠纷案张某购买了一套期房,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未能按时交付房屋。
张某因购房款已付,向开发商追讨房款无果,遂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乡镇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事迹材料

乡镇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事迹材料乡镇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之一。
以下是一些事迹材料,展示了乡镇工会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例。
一、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某乡镇发生了一起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家民营企业拖欠了100多名农民工近三个月的工资。
这些农民工生活困难,无法支付基本生活费用。
乡镇工会了解到情况后,立即组织工会干部和律师前往企业了解情况。
工会干部与企业进行了多次协商,要求企业尽快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在工会的坚持下,企业最终同意按照合同支付所有拖欠的工资。
该乡镇工会还协调了农民工与企业的关系,确保双方能够和谐共处,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乡镇工会也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某乡镇一家建筑工地上,一名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但没有得到及时的赔偿和医疗救治。
乡镇工会了解到情况后,立即联系了律师,并帮助农民工起诉工地负责人。
在乡镇工会和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工地负责人最终同意支付医疗费和赔偿金,并对安全保障措施进行了改进。
此外,乡镇工会还为农民工提供了其他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提供培训和就业服务为了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乡镇工会还不断开展培训和就业服务活动。
某乡镇的一家制衣厂由于技术更新,导致很多农民工失业。
乡镇工会得知后,联系了相关企业,了解就业需求,并在乡镇内开展了针对性的培训课程。
通过培训,农民工掌握了新的技能,提高了就业竞争力。
乡镇工会还积极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帮助他们重新就业并实现稳定的收入。
四、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宣传教育乡镇工会还积极开展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认识。
某乡镇的一家企业存在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乡镇工会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让农民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鼓励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宣传教育,乡镇工会提高了农民工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了他们的维权意识。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事迹(3篇)

第1篇正文:一、背景介绍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但仍有部分弱势群体因经济困难、法律知识匮乏等原因,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件为例,讲述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辛勤付出和取得的成果。
二、案件概述2019年5月,某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
当事人李某,来自农村,在某建筑工地从事钢筋工工作。
由于工程款未结清,李某的工资一直未能发放。
在与老板协商无果后,李某无奈之下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三、案件办理过程1. 接受案件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李某的求助后,立即指派了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此案。
律师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李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
2. 调查取证律师在接受案件后,立即开始调查取证。
通过走访工地、查阅合同、收集证人证言等方式,律师收集了大量证据,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基础。
3. 提起诉讼在充分准备后,律师代表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律师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庭审技巧,为李某争取合法权益。
4. 胜诉判决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建筑公司支付李某工资及赔偿金。
李某终于拿到了应得的工资,激动地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的帮助。
四、案件成果1. 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本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李某等弱势群体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2. 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本案的成功办理,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更多人了解和认可法律援助制度。
3. 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通过本案的办理,让人民群众认识到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心得体会1. 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责任担当法律援助工作者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任。
法律援助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群体逐渐壮大。
然而,由于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在劳动过程中经常遭遇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通过设立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本文将以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为例,回顾法律援助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二、案情简介2018年,李某等50名农民工在江苏省某建筑工地打工。
在工程完工后,他们与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每月支付一次。
然而,在工程完工后的第一个月,建筑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工资一直拖欠。
李某等农民工多次向建筑公司催讨工资,但均无果。
无奈之下,李某等农民工决定寻求法律援助。
他们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申请,希望得到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三、法律援助过程1. 法律援助申请农民工李某等50人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请,详细说明了他们的遭遇。
法律援助中心在审查了相关材料后,认为李某等农民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受理此案。
2. 法律援助律师指派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案件性质和律师的专业特长,指派了擅长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张律师担任李某等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律师。
3. 案件调查取证张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与李某等农民工取得了联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
随后,张律师前往建筑工地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
4. 起诉建筑公司在收集到充分证据后,张律师代李某等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在诉讼过程中,张律师积极应诉,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建筑公司支付李某等农民工拖欠的工资。
建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6. 执行判决在判决生效后,张律师协助李某等农民工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过法院的努力,建筑公司最终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四、案例分析1. 法律援助的重要性本案中,农民工李某等50人因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在遭受拖欠工资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得到了有效的帮助。
法律援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法律援助制度的创立,是为了保障所有的人都能够同等地获得与享受公平、正义、平等。
对困难群体而言,法律援助伸出的是无偿援助之手,体现的是政府的慈爱之心,提供的是社会稳定的保护之盾。
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设水平和实施的水准,是其法治落实与否的测量指标之一。
法律援助制度简介法律援助是指在免费或者收费很少的情况下,对需要专业性法律帮助的穷人所给予的帮助。
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15世纪的英国。
在英格兰,自1495年起即承认穷人享有凭其身份免付诉讼费的权利。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国际公认的法律制度,在许多国际公约以及中外司法协助条约中得到体现。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以宪法或法律的形式,直接、明确地规定了法律援助的基本原则。
1994年,我国司法部提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试点,最初的工作集中在大中城市。
1996年,司法部发出了《关于迅速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1997年,司法部又发出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和形式、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程序,以及法律援助的资金。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均有关于法律援助的明文规定。
2003年7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法律援助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至今,广东、浙江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地方性的法律援助条例或者办法。
上海是率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城市之一。
1995年8月,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成为全国首家正式挂牌的法律援助机构。
1997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
2001年,法律援助中心建设被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建立了市区县两级20个法律援助中心。
2002年又在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全国第一个建立完善的市、区、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网络体系的城市。
法律援助的责任归属和管理模式(一)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从世界各国对法律援助的定义看,在文字表达上各有差异,但是,确认法律援助是国家对公民的责任却是同一的。
和谐社会框架下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探析

实践当中, 三是加 强对 农民工 的法制 宣传 , 强 增 工提供法律援助是广大农民工的迫切需 资料费用应当予以减免。然而, 其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针对农民 求. 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 这些规定不到有效执行。
求。
三是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欠缺。由于 工 自身特点, 制定宣传计划, 定期宣传 , 把
随
及防范对策
1 . 信息安全意识淡薄
一
泛 应用 我 国于
为平台
的电子政务,它降低了政府运作成本, 提 要, 包括信息不受威胁 , 信息系统 、 信息数 高了行政效率. 实现了政务信息跨地域快 据的安全以及信息内容的安全等。
速而 自由的流动 。与此 同时 , 由于 网络 的
代化 建设做 出了巨大贡献 : 是他们 在整 矛盾。 但
三 、加 强 农 民工 法律 援 助 的对
策 建议
一
是完善立法, 简化诉讼程序 , 降低
诉讼成本。改革 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机 取消仲裁前置程序, 一裁两审” 改“ 为 二是协作配合机制不够完善。 目 . 制, 前 或裁或审 , 一裁终局”允许当事人直接 , 农民工的各项权益屡受侵害 , 尤其是劳动 有关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的规定主要 “ 缩短办 权益。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劳动报 有最高人 民法院 、 司法部印发的《 关于 民 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简化程序 , 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最高人民 案期限.必要时可以成立劳动争议审判 酬得不到保障. 企业拖欠和克扣工资现象 个社会结构中却处于贫困和弱势的地位。 比较普遍 ; 有些用工单位不按照《 劳动合 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 庭 . 以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司法保护。对 同法》 的规定签定合同、 办理保险; 工作环 发的 《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 农 民工 申请 财产保全 、先予执行 的案件 , 境较为恶劣 . 劳动强度过大 , 乏劳动安 定》 以及司法部、 缺 , 民政部和财政部等九部 可以规定无须提供担保。
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作文(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帮助。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的分析,展示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案例背景2019年,张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被对方告上法庭。
张某家境贫寒,无力承担诉讼费用,便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经过审查,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
三、案例经过1. 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张某的案情,指派了一位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与张某取得联系,了解案情,为张某制定诉讼策略。
2. 律师为张某收集证据,积极应诉律师在了解案情后,立即为张某收集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相关合同、协议等。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为张某进行有力辩护,成功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3. 案件胜诉,张某获得赔偿经过法庭审理,法院判决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判令对方赔偿张某经济损失。
张某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最终赢得了这场官司。
四、案例评析1. 法律援助助力维权,彰显公平正义本案中,张某因家境贫寒,无力承担诉讼费用,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案情后,迅速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在律师的帮助下,张某成功维权,彰显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2. 法律援助助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本案中,律师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应诉,成功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这不仅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司法公正,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3. 法律援助有助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进社会法治建设本案中,张某通过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法律帮助,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
这有助于广大公民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从而促进社会法治建设。
五、结论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帮助。
本案通过分析一起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展示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分校(站、点):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完稿日期:2014年3月28日目录【摘要】 (I)1、基本概念研究 (1)1.1 和谐社会 (1)1.2 法律援助 (1)2、和谐社会视角下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现状 (2)2.1 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潜在需求量呈上升趋势 (2)2.2 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将大幅增加 (3)2.3 农民工因民事维权引发刑事犯罪的现象显现 (4)3、农民工法律问题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4)3.1 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维权法律依据不足 (4)3.2 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维权意识淡薄 (5)3.3 法律援助经费短缺,办案律师积极性不高 (5)3.4 法定诉讼程序复杂,农民工维权成本高 (6)4、和谐社会视角下完善农民工法律提助的建议 (6)4.1 制定一部专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法 (6)4.2 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6)4.3 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援助机制 (7)4.4 建立面向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机构 (7)5、总结 (8)【参考文献】 (9)【摘要】法律援助事业如同缕缕温暖的阳光洒向需要帮助的人,温暖着整个社会。
法律援助即国家为“弱势群体”提供的减、免费用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阳光工程”,得到了政府和民众的认可。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工作为一个衍生体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 他们的权益经常遭到损害, 是我国现今法律援助的主要对象之一。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 关注农民工这个庞大弱势群体的利益, 依法保障合法权益,赋予他们应有的社会地位,在农民工群体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适时的提供法律援助, 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更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和谐社会农民工法律援助I111、基本概念研究1.1 和谐社会2005年2月20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会议--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并作了重要讲话。
胡锦涛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一方面适应了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更重要的是反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要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胡锦涛同志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中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1.2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对经济困难、生理残缺、智能低下而又需要法律帮助的当事人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司法救助制度。
法律援助同时又称法律救助,是由国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法律服务费用,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法律制度。
该系统为实现特殊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状况,人权和健全社会保障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在我国目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社会的背景下,在各方面体现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然而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较晚,于1994年正式启动,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到2003年9 月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才得到正式确立。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框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农民工作为社会上一大弱势群体,在法律1援助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不相一致,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的发挥。
2、和谐社会视角下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现状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一月份出台的国务院5号文件为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问题做出了政策保障,对当前几个重要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政策规定,对进一步改善就业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就目前而言,各省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我们已经在解决农民工欠薪、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并且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然而,从国家大局出发,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人身安全,社会保险等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任务依然艰巨。
2.1 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潜在需求量呈上升趋势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影响, 农民工在社会中的弱势地位短时间内不会有实质性的改变, 绝大部分农民工只能选择从事收入较低、同时有一定职业风险的工作,在现实生活中,与用人单位相比较而言处在明显的不平等地位, 因而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征地拆迁补偿、相邻权纠纷等问题不可避免,虽然各种类型所占的比例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但是上述问题依然趋待解决,再加之农民工普遍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诉讼技能和各种社会资源, 一旦发生法律纠纷, 绝大部分农民工都会选择法律援助。
同时,从调查的情况看, 农民工的法律帮助需求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呈现上升的趋势: 首先,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镇,农民工的数量呈逐年上涨的趋势,今后的一定时期内,这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据有关专家预测,在过去的10年内,中国农村人口向城镇的总规模将持续扩大,平均每年转移量在1493 万~ 1662 万人。
其次,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的现状依然严竣。
目前,一些地方农民工工资低,包工头不能保证农民工的薪酬,拖欠,克扣工资的现象相当普遍。
据宁夏法律援助中心对一建筑工地的农民工抽样调查显示,43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据福建调查显示, 65 %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旧有拖欠、扣押工资现象的存在;70 %农民工反映工资被扣除。
此外,个人侵权案件、长期超负荷加班的现象时有发生。
再次,涉及农民工的职业病、工伤事故有上升趋势。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和统计总局统计,近几年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2003年死亡于各类生产事故的有149226人,2004年死亡人数为147,379人; 2005年有127089人死亡。
另根据卫生部的统计数据显示, 目前在中国涉及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200多万以上的职工面临职业病的危险,但在2005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各类职业病报告12212例。
工伤和职业病的农民工占了大部分比例,而潜伏期的职业病的职工是未来需要帮助的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
2.2 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将大幅增加农民工选择法律援助的主要原因是普遍低收入的现实情况。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尤其是在我国现阶段返乡农民工不断增加,因而返乡农民工与原务工地的工资、工伤、劳动争议等方面的纠纷将可能大面积出现,从而产生新的法律援助需求;随着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进一步放宽, 务工人员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 农民工法律援助需求将随之增加。
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已有43587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以上海为例,近几年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案件达50 %以上的年增长率,2005年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处理超过2004年增加了110 %。
在广东,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与去年相比增长了38,197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东莞。
江西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40%的法律援助案件, 2006年第一季度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9 %。
此外,根据国务院5号文件规定,下面的情况无需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即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
这一规定的实施将使得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度增加。
据部分城市统计,农民工工资和工伤赔偿的请求占到70 %至80 %的份额,农民工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有的地方竟然高达90%。
也就是说,涉及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主要类型是农民工请求工资和工伤赔偿,如果这两个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的话,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将大幅增加。
今年上半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工伤赔偿案件较去年相比同比增长43,184 %,达到7136件,以深圳市为例,仅一季度,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的工伤赔偿、事故赔偿及其他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23 %。
32.3 农民工因民事维权引发刑事犯罪的现象显现调查发现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一些地方的农民工犯罪率高,这与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水平有很大的关系。
但也有不少是因为由于未能维权成功,从而采取暴力维权所致。
本文以江西省农民工黄永兴讨薪未果而持刀杀人的典型的案例为例,承包商拖欠工资大约4000元左右,黄永兴经由亲戚介绍,在上海港务工程公司洋山道堆项目下属申川施工队做木工。
在项目结束时,承包商拒绝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工程款尚未支付为由,只答应给黄永兴让他回江西老家并给了他200元路费。
黄某多次讨要工资却屡屡失败,异常愤怒的他用菜刀砍承包商,导致包工头于2005年6月28日晚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
同样发生在2005年5月甘肃省甘谷县农民工王斌追讨工资,因追讨工资未果而连杀4人。
类似的案件时有发生,应该引起执法机构和宣传机构的高度重视。
据相关统计数字,2005年,上海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外籍劳工达到相当高的比例,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分析可以发现,有相当多的案件是由于民事纠纷处理不妥当变成刑事案件的。
以福建省为例,来务工人员提供的法律援助比重高达90 %,而这仅仅在近两年内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中就高达这样的份额,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暴力犯罪类型,具体而言包括盗窃,抢劫,杀人,故意伤害等。
农民工暴力维权、另类维权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 法律援助机构和其他维权部门应该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 及时疏通化解矛盾,下大力气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3、农民工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3.1 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维权法律依据不足现行法律法规的某些规定对于农民工维护其合法权益是非常不利的。
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然而在现实中,农民工往往拿不出证明,因此不能进入维权程序。
另一方面以“法律援助条例”中的规定为例:农民工侵权案件义务人所在地是打工地,现实情况却是外来务工人员在收到伤害、交通事故等事件后,农民工不信任打工地司法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但依照法律法规,农民工在申请法律援助是,应向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基于这一点,外来务工人员在发生侵权后往往回到家乡请求维权,错过仲裁诉讼时效,增加他们的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