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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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12月30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条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2020年参考样式)

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2020年参考样式)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1.8米,高1.0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处。
的书面委托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不得向农民工收取担保金、合同保证金等各种形式的押金;不得收取培训费,或者扣留农民工的居民身份证。 二、维权方式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请你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与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协商解决。 2.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3.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4.对工资支付方面有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 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或拨打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法律咨询。 6.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可拨打劳动保障维权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三、特别提醒 1.施工单位欠薪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的,请推选3至5名代表进行维权。 2.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依法及时维权,切勿采取堵路、围攻、跳楼、爬塔吊等非法措施或极端行为讨薪。
法律援助
当地法律 援助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例:XXX工程项目
例: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பைடு நூலகம்X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
例:XXX建筑工程公司
例:XXX路XXX号
XXX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
XXX
联系电话
138XXXXXXXX
例:XXXX建筑劳务公司
例:XXX路XXX号
XXX
联系电话
138XXXXXXXX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全国法律援助条例全文_条例_

2020年全国法律援助条例全文_条例_

2020年全国法律援助条例全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全文,是否还没看呢?下文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最新的法律援助条例全文。

20xx年全国法律援助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健全司法人权保障机制,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促进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规范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收费或由当事人分担办案费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的社会执业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

第四条县级及其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统一受理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和监督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

第五条社会团体、院校及有关组织参与法律援助,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依据本条例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援助,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以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由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它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

第九条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在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十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当地的法律援助工作。

上级法律援助机构指导、监督下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设立法律援助委员会,协调与法律援助相关的工作,研究制定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规划,听取法律援助机构的,保障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第二章受援人及其权利义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二)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5.1日施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5.1日施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条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

2020年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文文档

2020年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文文档

2020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文文档Document Writing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文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符合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免费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第三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增加财政投入,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对贫困地区予以补助,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在不同地区的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资金筹措的社会化、经常化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财力支持法律援助事业。

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捐助。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确定法律援助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并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应当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援助申请。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册

如果存在这些违 法犯罪行为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 予以警告、罚款、 拘留等治安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3.坚定信念,决不放弃。在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中不要怕、 不要畏惧,欠钱的都不怕,我们怕什么,投诉一次不成功, 就第二次、第三次直到成功为止,要为自己的权益力争到 底,坚信再努力一点点就会成功,你的放弃将成为他人不 作为的借口。
劳动争议仲裁
1.
•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报酬方面发 生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如情况属实,可通过 劳动仲裁下达的判决书,向单位索赔, 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申请仲裁的实效是一年。
1.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周围以及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 击上述单位;拦截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聚众拉横幅、喊口号等。 2.反映诉求过程中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 身自由。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等。 5.扬言实施报复社会、单位、个人等。 6.以讨要工资为名,组织农民工讨要工程款、逼有关部门解决纠纷问题。 7.采取极端方式,如跳楼、爬塔吊、自杀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 安全的行为。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册
致广大农民工朋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 2020.5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施行
CO N T E N T S
目录
1
工资支付不规范行为
2
工资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要求
3
工程建设领域要求
4
维权方式
工资支付不规范行为
第一部分
工资支付不规范行为
动、联通、电

法律援助中心案件(3篇)

法律援助中心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作为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以一起法律援助中心案件为例,对案件进行详细分析,探讨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案件背景2018年,某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

原告张某,男,32岁,某建筑公司农民工。

张某于2017年10月进入该公司从事建筑施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8000元。

然而,张某在工作期间,该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工资一直拖欠未付。

张某多次与公司协商,但均未果。

无奈之下,张某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三、案件审理过程1.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接到张某的申请后,法律援助中心迅速组成援助团队,对案件进行了初步审查。

经审查,张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援助团队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调查取证援助团队与张某一同前往建筑公司进行调查取证。

在调查过程中,援助团队发现该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且拖欠工资数额较大。

援助团队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

3.法律援助律师介入援助团队指派了一名专业律师代表张某提起诉讼。

律师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

4.法院审理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张某陈述了案件事实,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被告建筑公司承认拖欠原告工资,但表示无力支付。

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资及赔偿金。

5.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被告建筑公司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

援助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援助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确保案件顺利执行。

最终,被告建筑公司支付了原告张某的全部工资及赔偿金。

四、案件分析1.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本案中,法律援助中心为张某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中心在以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为张某提供了法律咨询,帮助其了解自身权益;(2)指派专业律师代表张某提起诉讼,提高胜诉率;(3)协助法院执行判决,确保原告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援助案例题目分析(3篇)

法律援助案例题目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群体逐渐壮大,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合法权益受损的问题。

某市农民工追讨工资纠纷案便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反映了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

(一)案情简介某市某建筑公司于2019年3月与某市某农民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工期为一年,每月工资为8000元。

然而,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至2020年1月,该公司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20万元。

农民工多次向公司催讨工资,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农民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法律援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农民工由于自身法律知识有限,对仲裁程序和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困难。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农民工申请了法律援助。

二、案例分析(一)法律援助的意义1.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帮助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有助于消除贫富差距,使弱势群体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地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 推动法治建设法律援助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动法治建设。

(二)案件焦点1. 拖欠工资的法律依据2. 法律援助程序及证据收集3. 仲裁裁决的执行(三)案例分析1. 拖欠工资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某市某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

2. 法律援助程序及证据收集(1)法律援助程序农民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证据收集律师协助农民工收集以下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明、证人证言等。

3. 仲裁裁决的执行(1)仲裁裁决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要求某市某建筑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20万元。

(2)执行裁决农民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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