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系统法律援助工作
监狱2024年工作计划

监狱2024年工作计划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监狱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完成监狱的管理和改造任务,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工作计划显得尤为重要。
2024年,监狱将继续致力于推动改革和创新,全面提升监狱管理水平,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实现监狱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
一、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是监狱管理的首要任务。
为了确保监狱内部的安全稳定,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狱的安全管理工作。
首先,加强对监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监狱设施的完好无损。
其次,加强对监狱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监狱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加强对罪犯的管控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狱规章制度,防止罪犯发生违规行为。
二、推进改造教育监狱改造教育是监狱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罪犯的改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各类文化、技能、职业培训等活动,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
同时,加强对罪犯的心理疏导和心理辅导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重建自信,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
三、加强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罪犯的法律援助工作,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对罪犯的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避免因法律问题再次触犯法律。
四、促进社会融合监狱不仅是罪犯的改造场所,也是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桥梁。
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狱和社会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争取更多社会资源的支持。
同时,加强对罪犯的社会适应培训,帮助他们重新适应社会生活,减少再犯率,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五、强化监狱管理监狱管理是监狱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狱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推动监狱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同时,加强对监狱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确保监狱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加强对监狱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强化监狱文化建设监狱文化建设是监狱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2024年1月《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

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第三条司法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第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为法律援助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做好权利告知、申请转交、案件办理等方面的衔接工作,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贯彻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二)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经费使用等工作;(三)协调推进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统筹调配法律服务资源,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四)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五)受理和调查处理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援助异议、投诉和举报;(六)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告、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或者相关事务中,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及时告知有关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法律援助,转交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二)告知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也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保障值班律师依法提供法律帮助;(三)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应当通知辩护情形的,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符合条件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四)为法律援助人员依法了解案件有关情况、阅卷、会见等提供便利;(五)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有哪些

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的职责有哪些
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律越来越健全,法律机构的部门也越来越健全,各部门的分⼯也变得相当详细,各部门各司其职,但⼤家并不了解司法机关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办事仍然很迷茫,试问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的职责有哪些呢,下⾯将由店铺的⼩编为你解答。
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的职责有哪些
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员提供⽆偿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中⼼是由出于⼈权保护和维护司法公正与平衡的⽬的⽽设⽴。
法律援助中⼼(司法部门设⽴的)是律师除律师事务所之外的法定执业机构。
法律援助中⼼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区别在于:
前者享受国家⼯资,专门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后者是⾃谋⽣路,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
法律援助中⼼的律师不得办理⾮援助案件,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向受授者收取钱物。
前者其注册后的律师证件称之为“律师⼯作证”,⽽后者的注册证件叫“律师执业证”。
《法律援助条例》
第⼆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偿法律服务。
以上内容由店铺⼩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家。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6篇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6篇篇1一、背景在过去的一年中,法律援助中心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与支持下,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法律援助组织建设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形成了以主任为核心,以骨干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团队。
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学习政治理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受援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 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创新法律援助中心在传统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推行了“一站式”服务、“网上咨询”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便民服务措施。
这些新模式提高了服务效率,降低了群众门槛,使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能够及时得到帮助。
3.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中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注重案件质量。
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认真调查,仔细取证,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中心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了工作合力,提高了办案效率。
4. 法律援助宣传与普及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和服务内容。
这些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案件数量与质量不平衡尽管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但案件质量参差不齐。
部分案件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这一问题,中心将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控机制,对每一起案件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服务模式创新不足虽然法律援助中心已经推行了多种便民服务措施,但仍有改进空间。
中心将继续加强服务模式创新,探索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3. 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当前,部分群众对法律援助政策和服务内容了解不足。
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监狱管理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区县司法局:为进一步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服刑人员的人性化管理,提高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北京市司法局决定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的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关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
请市监狱管理局、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该办法,切实做好对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
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各自实际,有条件的可与监狱合作,参照该办法开展对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五年一月十一日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困难的服刑人员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和监狱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监狱管理局在刑罚执行处设立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定点联系机构,各监狱(含未成年犯管教所)狱政科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分监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员,负责对本区域内服刑人员法律咨询问题的收集、整理以及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个案申请的初步审查和转递。
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针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信息汇总情况组织各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相关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要保证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巧。
下面就以“法律援助工作要点”为题,详细介绍一下法律援助工作的内容。
一、落实法律援助主体责任法律援助主体责任是政府向社会承担的职责,各级司法部门要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它包括:领导重视,财力保障,规范管理,加强宣传等几个方面。
二、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中,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援助体系十分重要。
这个体系应包括“四个轮回”,也就是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执业律师、法援团队、法援志愿者。
这几个部分都相互协调、构成了完整的法律援助体系。
三、坚持因案制宜,注重效果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时,应该注重效果,而不是仅仅为了完成法律援助这项工作。
法律援助是为更多的人谋取合理权益,并且通过案件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四、加强法律援助执业律师的培训和监管法律援助执业律师是承担法律援助任务的关键人物,他们的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法律援助任务的完成和相关群众的合法权益。
应该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完善监管,加大配备力度,并且关注律师的整体工作质量,督促他们做好法律援助的职责。
五、严格控制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司法机关和律师必须高度重视质量问题。
对于一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同时对于违规操作的行为也要坚决予以惩处。
这样才能保证法律援助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六、提高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法律援助工作的推进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法律援助宣传就是一个拉近人与法律的桥梁,必须加强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请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
同时,还应该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基层人民的法律素质。
七、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法律援助工作要拓宽渠道,增加宣传媒介。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新闻、微博微信、移动APP等多个渠道,将法律援助政策传递给群众,让更多群众受益。
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看监狱法律援助工作

J u n f h i c t n l l g fP l e Ofie s o ral o An u Vo ai a l e o oi fc r o Co e c
从 训善诉 《 涪修正桑》 看监狱法律楹肼工作
于 国强
( 江 省 乔 司监 狱 , 江 浙 浙
何 正 确 认 识 监 狱 法律 援 助 现 存 的 各 种 问题 , 提 出 可 行 性 实施 策 略 , 监 狱 法 治 建 设 意 义 重 大 。 并 对
【 键 词 】 事 诉讼 法 ; 律援 助 ; 刑人 员 ; 狱 关 刑 法 服 监 【 图 分 类 号 】 8 DF 5 中 DF 7, 8 【 献标 识码 】 文 A 【 章 编 号 】 6 1 51 1 2 1 0 一 0 0 0 文 1 7 - 0 ( O 2) 4 O 8 — 4
济 措 施 ,是 为 了保 证 每 一 个 公 民 平 等 地 享 有 司 法 资
源 , 论 贫 富 与 强 弱 , 法 律 面 前 都 能 拥 有 平 等 的权 不 在
力 。 着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体 系 的 不 断 确 立 , 律 援 助 的 随 法 适用 范 围也 随之 扩 大 。19 年 的 97 《 事 诉 讼 法 》中 刑 “ 诉 人 出 庭 公 诉 的 案 件 , 告 人 因 经 济 困 难 或 者 其 公 被
会 越 来 越 被 重 视 .法 律 援 助 的 受 援 对 象 的 范 围 将 随
法 律 援 助 主 要 是 为 某 些 经 济 困 难 或 特 殊 案 件 的
当 事 人 提 供 免 费 的 法 律 帮 助 以 保 障 其 合 法 权 益 得 到
实 现 的 一 项 法 律 制 度 …。 它 是 面 向 贫 苦 者 的 一 项 救
2024年监狱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监狱工作总结范文2024年是我在监狱系统工作的第三个年头。
回顾过去一年,我深感时光飞逝,同时也感到自己在工作中有了不少的成长和进步。
在这篇总结中,我将着重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重点、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不足,同时也对未来的工作提出了一些设想和展望。
一、工作重点在2024年度工作中,我将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重点:1.狱务管理:注重加强对犯罪人员的管控和安全管理,加大巡视力度,提高监狱安全水平。
加强监狱内外协调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提高监狱安全效能。
2.矫治工作:加强犯罪人员的教育和矫治,改变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重返社会。
3.法律援助:加强对犯罪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加强与律师协会的合作,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4.监狱人员培训:加强监狱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犯罪人员的改造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取得的成绩在2024年度工作中,我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绩:1.狱务管理方面,我积极参与监狱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巡视力度,提高监狱的安全水平。
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加强监狱内外的协调配合。
在安全事故和风险事件的处理上,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做到了事故的及时处理和隐患的及时排除。
2.矫治工作方面,我积极参与犯罪人员的教育和矫治工作,在个案管理上做出了一些创新。
我主张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根据犯罪人员的个性特点和犯罪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矫治方案。
通过开展心理辅导、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我帮助一些犯罪人员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了他们的思想和行为。
3.法律援助方面,我积极参与犯罪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为他们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我与律师协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调派律师为犯罪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在一些重要案件中,我与律师协会紧密合作,共同维护了犯罪人员的合法权益。
4.监狱人员培训方面,我积极参与监狱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了监狱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谈监狱系统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司法保障制度,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原则的重要体现。
监狱法律援助是我国法律援助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全国很多监狱已经不同程度地开展此项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监狱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必要性
1.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
法律援助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它对保障公民实现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权利,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依法治国、依法治监的重要组成部分。
2.监狱安全稳定的内在需求
通过援助,可以有针对性地、一对一地解开服刑人员心中由于监管、改造、劳动、生活、学习或法律知识相对薄弱而造成的心理桎梏,使他们端正改造态度,重新振作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改造生活中,对于促进监管安全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另一方面,通过咨询,可以引导服刑人员正确处理与警察、其他服刑人员的关系,使狱内的一些矛盾得到消除,对狱内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起到有效预防作用。
3.加强服刑人员法制观念的重要方式
通过监狱警察和专业律师的解释和帮助,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更加信奉法律权威,明白法律对人们行为规范的强制性,提高守法意识并自觉遵守法律。
当其他服刑人员目睹了这些法律援助实践和变化,也会从中受到教育。
这一切就能以点带面构建监狱法治大环境,对加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监狱服刑人员法律援助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1.法律援助的参与度不够
服刑人员入狱前许多都是“三盲”(文盲、法盲、流氓),不知道监狱有一个免费帮助服刑人员解疑释惑打官司的法律援助站,对法律援助站的工作内容和性质更是知之甚少,对监狱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持怀疑和观望的态度,抱着“可有可无”的心态,主动参与性不够。
2.法律援助的受益群不宽
由于监狱法律援助站的协议机构都是本地机构,加之受费用等问题的制约,受益于法律援助的人群基本是本地人,不够广泛。
受路途遥远、经费不足等问题的影响,外地特别是外省籍的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很难开展。
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与大量的法律援助需求之间的矛盾就显得异常突出。
3.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不广
目前法律援助站接受的案件主要是刑事案件,而有关服刑人员婚姻家庭、遗产继承、财产纠纷、子女监护等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因人员、资金、时间等原因,使得援助工作难度大,涉及则较少。
4.法律援助尚未步入常态化运作
因组织形式不健全、相关制度不配套、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等原因,法律援助尚未步入常态化运作,不能使更多的服刑人员得到援助。
三、完善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思考
1.加大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服刑人员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寻求法律援助的意识差,应当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法律援助的范围、法律援助的程序、法律援助的条件及法律援助的目的和意义等方面,都要让服刑人员了解清楚。
可以采取以下途径:一是运用墙报、板报、巡回图片展、标语、开辟法律援助专栏等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营造监狱法律援助氛围,为监狱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编印《监狱法律援助手册》,将法律援助在解答咨询中发现的监狱服刑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附上有关法律条文编写成册,分发给服刑人员,成为他们平时生活中的“工具书”。
2.设立援助基金,加大监狱法律援助保障力度
虽然法律援助是免费的,但目前监狱法律援助大多仅局限于法律宣传与咨询,而大量的刑、民案件因为需要取证,需要时间,所以需要支付律师办案补贴,由于经费保障问题而难以办理,经费不足问题已成为监狱法律援助受益面不宽的重要因素。
因此,呼吁设立监狱法律援助基金,为监狱开展法律援助提供有效的保障。
法律援助基金由监狱和地方政府部门共同筹资,每年可从行政办公费上
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法律援助,还可以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组织义演、义卖、社会募捐等方式筹集资金辅助法律援助事业。
对援助基金实行专门列项、专人监督、专款专用制度,确保有限资金用到实处,发挥应有的效益。
3.规范运作,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真正要使监狱法律援助工作常态化,就必须有健全的工作网络,确保法律援助的有序展开。
一是建立组织,在监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使其成为法律援助中心和监狱之间的纽带;二是建立队伍,在监狱各级管理层中明确法律援助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针对服刑人员中需要法律援助对象进行摸底,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有计划地给予安排法律援助;三是规范运作。
应当制定服刑人员法律援助申请审核程序等制度,为服刑人员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制度保障。
4.整合资源,确保法律援助的顺利开展
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可能随时自主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因此,可以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中心的现有资源,采取多种途径向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一是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咨询电话。
一方面,服刑人员提出的问题有普遍性,另一方面,也从监狱对服刑人员思想的掌握考虑,可以将一对一的咨询扩大到多对一的咨询,利用免提或电话系统,一个人的咨询,相当于所有人的法律学习,可以有效避免律师重复劳动,也有助于监狱方随时掌握动态,及时处理不利局面。
二是建立监狱法律援助“直通车”。
有些
服刑人员的问题涉及隐私,不愿在公众面前提出,可以采取书信的方式进行咨询。
问题复杂难以在复信中讲清时,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指派律师上门服务,与服刑人员单独面谈,了解情况。
【责编周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