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模板】
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

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为了改善中心城区的声环境,我们制定了最新的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
该方案旨在减少噪音污染,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下面是该方案的具体内容:1.确定不同类型的声环境功能区:我们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商业区、居住区、工业区和交通区四个声环境功能区。
每个区域将有不同的声环境标准和管理措施。
2.商业区:商业区主要集中了商店、餐馆、咖啡馆等商业场所。
为了提供一个安静的购物环境,我们将设置严格的噪音限制标准。
商业区内的商家需要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时遵守相关的噪音控制规定。
此外,我们还将推广使用静音设备和材料,减少商业区产生的噪音。
3.居住区:居住区是人们居住和休息的地方。
为了保证居民的安宁,我们将设置更加严格的噪音限制标准。
所有居住区内的建筑和居民需严格遵守这些标准。
政府将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在建造住宅时采用隔音材料和设备,以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4.工业区:工业区是工厂和制造业企业的聚集地。
为了保护工人的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将对噪音进行严格的管理。
工业区内的企业需要按照噪音污染控制标准购买和使用噪音控制设备。
政府将加强对工业区的监管,确保企业按照规定操作,减少噪音污染。
5.交通区:交通区包括道路、高速公路、铁路和机场等交通干线。
为了减少交通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干扰,我们将进行交通流量的优化和道路的改造。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车辆的噪音排放管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少尾气排放和发动机噪音。
除了以上的功能区调整,我们还将采取以下措施提升中心城区的声环境: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和教育培训,提高居民和企业对噪音污染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共同参与保护声环境的行动。
2.增加绿化覆盖率:加大中心城区的绿化建设力度,增加植被覆盖率,吸收噪音,改善声环境。
3.建设静区和公共休闲区: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静区和公共休闲区,为居民提供安静休闲的场所,增加城市的文化氛围。
4.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噪音污染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执法力度,严惩违规行为,确保声环境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0年修订)的通知-中府函〔2020〕196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0年修订)的通知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0年修订)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3日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0年修订)1.总则1.1修编目的。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适应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的规范要求,结合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对2016年5月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6年修订版)》(中府函〔2016〕236号)进行调整,为中山市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2修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修订);(3)《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4)《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5)《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6)《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8)《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0)《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6年修订版)》(中环〔2016〕29号);(11)《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中府办〔2019〕10号);(12)《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规划》,中山市人民政府,2008年;(13)《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14)《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修编》,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15)《中山市统计年鉴》(2015-2019年度),中山市统计局;(16)《广东省中山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8-2018年度),中山市生态环境局;(17)《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中府通〔2013〕1号);(18)《广东中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7年)》,中山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2018年;(19)《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中山黄圃省级地质公园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中府函〔2016〕338号);(20)《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0〕23号);(21)《中山市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规划》,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3.01.16•【字号】中府办[2003]4号•【施行日期】2003.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的通知(已废止)中府办[2003]4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新制定的《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印发给你们,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1995年制定的《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同时废止。
二OO三年一月十六日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为了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结合我市2010年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环境噪声污染现状,重新制定《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
一、适用范围《中山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调整(1998-2010年)》确定的市区规划范围。
各镇区不划定详细执行范围,按本方案有关说明执行。
二、执行规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 14623三、标准值3.1各类适用区执行标准注: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四、各类标准适用区域及时间的划定4.1各类标准适用区域1类标准适用区域:居民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的区域。
2类标准适用区域: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
3类标准适用区域:规划工业区和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
4类标准适用区域: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运两侧区域。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0年修编)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2020年修编)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0年修
编)的批复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审定《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0年修编)》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0年修编)》(以下简称方案),修编年号修改为2021年,由你局冠“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字样后印发实施。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三、请你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各镇街政府加强《方案》的落实,研究制定区划动态调整实施细则,为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和提升城市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四、《方案》是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市有关部门和各镇街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区划管控,确保区划顺利实施。
在区划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的,需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中山火炬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中山火炬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5.1 开发区规划和开发现状中山火炬开发区创办于1990年,迄今已有18年开发历史,是由国家科技部、广东省政府、中山市政府共同创办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90年3月,国家科技部、广东省政府和中山市政府共同创办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并于次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
1994年,经国家新药研究与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和国家科技部批准,区内又创办了首家规模宏大的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
为了统一规划、管理和开发区的长远发展,1994年中山市人民政府对高技术开发区进行区划调整,将国家级的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张家边区、中山港区合并,定名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便于区分,区划调整前的开发区简称“火炬开发区(产业区)”或“火炬开发区”,调整后的开发区简称“火炬开发区(行政区)”);1999年,经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和中国包装总公司批准,兴办技术设备领先的中国包装印刷生产基地。
2000年3月开发区被国家科技部和外贸部认定为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2004年7月23日,国家科技部授予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国技术市场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
2004年12月14日,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国科火字[2006]160号文函复广东省科技厅,同意建立国家火炬计划中山(林海)装备制造业基地。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区)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东部组团的中山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un Yat-Sen University 1火炬开发区(行政区)内,北面隔横门水道与中山市民众镇相望,东北面隔横门水道北支流与广州市南沙区相望,中山市中心城区位于中山火炬开发区西南,南面与中山市南朗镇接壤。
1992年国家科委批复(原国家科委文件[92]国科火字210号)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面积:总有效面积15.1平方公里,其中政策区面积9.8平方公里,集中新建区5.3平方公里。
中山市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中山市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中山市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文本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六年一月○○六年一月二○○六年一月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 长:罗焯添,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副组长: 詹根祥,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成 员: 李贤师,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杜 敏,中山市环境监测站刘红刚,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李 强,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罗 丹,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规划编制技术组规划编制技术组项目负责人: 洪亚雄 副院长,研究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 技术负责人: 张惠远 主任,副研究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 杨金田 副总工,研究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王夏晖 博士,助研,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技术组成员: 陈罕立 副研究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万 军 博士,助研,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刘桂环 博士,助研,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许开鹏 助理研究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严 刚 助理研究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张丽荣 助理研究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饶 胜 助理研究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文 本本 目目 录1总 论 (1)1.1规划范围与时限...............................................................................................1 1.2编制依据...........................................................................................................1 1.3指导思想...........................................................................................................2 1.4基本原则...........................................................................................................2 1.5总体目标...........................................................................................................3 1.6规划重点...........................................................................................................3 2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4)2.1环境保护“十五”规划的完成情况...................................................................4 2.2城市环境现状...................................................................................................4 2.3环境污染发展趋势预测...................................................................................5 2.4主要环境问题...................................................................................................6 3生态与环境功能区划分 (7)3.1生态功能区划...................................................................................................7 3.2水环境功能区划...............................................................................................9 3.3大气环境功能区划...........................................................................................9 3.4声环境功能区划...............................................................................................9 4目标和指标 (10)4.1规划目标.........................................................................................................10 4.2区域环境管理指标体系.................................................................................11 5规划方案规划方案 (13)5.1产业结构发展调控.........................................................................................13 5.2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14 5.3饮用水源保护规划.........................................................................................15 5.4水污染控制规划.............................................................................................18 5.5大气污染控制规划.........................................................................................23 5.6噪声污染控制规划.........................................................................................25 5.7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规划.................................................................................26 5.8辐射污染控制规划.........................................................................................28 5.9生态环境保护.................................................................................................28 5.10环境管理能力建设.......................................................................................30 6重点工程与投资估算............................................................................................32 7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6)7.1组织保障.........................................................................................................36 7.2法规保障.........................................................................................................36 7.3制度保障.........................................................................................................36 7.4资金保障.........................................................................................................36 7.5社会保障 (36)1总论1.1规划范围与时限规划范围为中山市行政辖区,陆域总面积1800.14平方公里,海域总面积176平方公里。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xx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一、总则为适应城市发展需求,防治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有关规定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结合xx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区划原则(一)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并结合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的主导功能作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
(三)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五)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
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低于0.5km²。
(六)区分市域范围内建成区与未建成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
三、适用范围(一)本方案适用于xx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
其中,城市规划区为惠城区(含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惠阳区(含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辖区,总面积2672.3平方公里。
(二)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方案。
四、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五)《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5年4月);(六)《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12年1月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七)《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八)《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九)《xx市综合运输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十)《xx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04-2020年)》;(十一)其他规划等相关资料。
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方案

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的声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嘈杂的交通声、工业设备的噪音、商业活动的喧嚣等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
因此,建设良好的声环境功能区成为了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声环境功能区是指在城市规划中,根据城市环境声学特征和城市发展需要,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声环境功能区,以达到保护居民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的目的。
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可以将声环境功能区分为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区等不同类型的区域。
三、声环境功能区实施原则。
1. 合理布局,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各种声环境功能区,使得不同功能区之间的声环境互不干扰。
2. 合理保护,对于居住区、学习区等人口密集区域,要加强声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污染。
3. 合理利用,在声环境功能区的规划和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各种声源的分布和影响范围,合理利用各种声环境资源,提高城市的声环境品质。
四、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措施。
1. 建立噪音监测网络,在城市各个声环境功能区建立噪音监测网络,实时监测各种声源的噪音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噪音污染问题。
2. 合理规划建设,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合理规划声环境功能区的位置和范围,避免噪音源与敏感区域的冲突,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
3. 加强管理执法,加强对声环境功能区的管理和执法力度,对于违反噪音排放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处罚,形成良好的声环境管理氛围。
4. 宣传教育,加强对居民的噪音污染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声环境。
五、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效果评估。
建设声环境功能区后,需要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噪音污染情况,对声环境功能区内的噪音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比较实施前后的变化情况。
2. 居民满意度调查,通过对居民的满意度进行调查,了解居民对声环境功能区建设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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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单位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序号部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人民政府议。
建议细化该划分图,在声环境功能区内补充详细的道路,以便于开展执法
和审批等工作。
2、参照《**市神湾镇总体规划(2015-2020)》,建议将神湾大道中(怡高企业
(中山)有限公司至**市煌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路段)的工业区调整为2类区。
3、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图中的“神湾大道北”标注在“斗门大桥”处(斗门
大桥实际位于神湾大道南尾),该标注有误,建议根据实际位置进行修改。
的描述,补充了更为详细的边界和道路说明,尽可能减少邻近边界的边界争议问题。
2、根据神湾镇规划,怡高企业有限公司和煌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为神湾大道所分割,怡高企业占地面积0.03km2,煌光玻璃、金跃电热五金、艾维励家具三家企业占地面积为0.13km2,均小于规范所规定0.5km2以上要求,只能与周边声功能区划保持一致。
怡高企业周边已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怡高企业所在区域被划入2类区,而煌光玻璃三家企业为丫鬟山片区,因此企业所在区域被并入丫鬟山与神湾政府所在1类声环境功能区。
该划分符合规范要求。
3、已修改。
图1
序号部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图2
7
板芙镇人民政
府1、建议编制单位进一步核对用地产权信息并细化功能区划分方案,根据我镇
实际用地性质及功能分区(尤其是顺景工业园片区)进行合理规划。
2、建议环境功能区划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配合镇区发展需求。
采纳
1、根据板芙镇用地规划,顺景工业区已整体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编
号III-55,总面积2km2。
2、《**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中“4 其他规定”,“4.1 ”已明确规定“对国务
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机场、交通干线等项目建设导致区域用地性质和
声环境质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相关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可按程序调整”,
保证了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动态调整。
1、已核实。
本次划分主要以民众镇总体规划图为底图,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9150-2014)》进行划分。
民众镇仅有的两处1类声功能区根据总体规划图全部为学校、政府、医院、公园、居住小区等用地类型(下图绿色区域),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确应划为1类声功能区。
本次划分已剔除边缘工业(下图棕色区域),并根据道路网酌情缩小了1类声功能区的面积。
2、采纳。
3、采纳。
表3中,名称“浪网-接源-多宝-精细工业区”已更名为“浪网-接源-多宝-沿江工业区”。
沿江能源化工建材基地(沿江能源精细化工区),位于民众镇沿江村,东临珠江出海口,南隔横门水道与火炬开发区相望,总规划用地约4000亩,主导产业为能源、原料化工、精细化工等,具体范围见下图。
4、采纳。
经核实,克沙路为**市规划设计院提供的民众镇总体规划图中所列道路,有部分路段尚未建设,部分路段为现状的民众大道中、民江路。
表3中,名称“浪网-接源-多宝-沿江工业区”中区域范围内两处克沙路已修改为“克沙路(民江路南延线)”、“克沙路(民众大道中)”
5、已核实。
沙仔正涌为**市水利局提供的中山千条河涌中的一条,名称无误,位置明确(见下图)。
沙仔正涌位于沙仔村,长度0.71km,起点为沙仔正涌水闸,终点为沙仔沥。
6、采纳。
“纠青路”确应为“结青路”,本处已更正。
7、采纳。
已修改。
附件1 民众镇规划与实际不符的区域”已使用最新的卫星图片,拍摄时间为2017年4月1日。
8、已核实。
“克沙路”并非“S111道”。
克沙路为**市规划设计院提供的民众镇总体规划图中所列道路,有部分路段尚未建设,部分路段为现状的民众大道中、民江路。
翠鸣路为规划局提供的规划图中所列道路(如下图),如现状尚不存在,为近期规划道路,尚未建设。
图1 图2
注:三乡、横栏、黄圃、东凤、大涌、翠亨新区电话回复无意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