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大学(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AHZJXY(2013)-5号招标内容:XX机房设备

招标人: XX大学(学院)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书 (2)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6)

一、总则 (6)

二、招标文件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

四、投标 (9)

五、开标及评标 (10)

第三部分技术规范及要求 (12)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15)

附件一投标承诺书 (19)

附件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20)

附件三法人代表授权书 (21)

附件四制造厂家授权书 (22)

附件五投标设备报价构成表 (23)

附件六投标设备技术参数偏差表 (24)

第一部分招标书

一、标书编号:AHZJXY(2013)-5号

二、招标设备名称:XX机房设备

三、招标设备数量:

四、规格、技术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五、交货时间: 2013年11月29日

六、交货地点:XX大学(学院)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1月24 日下午4:30

XX大学(学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八、有关说明

1.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仪器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提交有关资料、售后服务等、以及所有其它为安装所需必要的项目,所有这些不管是否在招标文件和设备清单上明确过,其投标范围应看作为已包括所有的内容。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并说明价格的构成情况。投标人根据投标项目,需要携带设备材质、模型、样板或样品的,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样品等必须留在招标方,以备验收时对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对照。

2.报价应为交付招标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各种税费、包装运杂装卸费、出厂前试验费、检验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交付招标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货物运抵招标人工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具合同金额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后25个工作日后一周内支付90%货款,10%余款在乙方收到首次

付款1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4.设备验收:

4.1中标人初验

4.1.1中标人负责所有设备的检查、测试。

4.1.2设备制造期间,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间到制造厂去检查、检验和监督合同的执行。

4.1.3招标人在制造厂的检查、检验、测试工作并不由此而解除中标人执行合同规定所承担的任何责任。

4.1.4中标人完成的测试证书、检查等报告的副本,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检测合格出厂报告并确认后,才能够进行设备的出厂交货。

4.1.5中标人负责安排招标人到设备制造厂或中标人推荐之处进行的监造、检验和观察测试的工作,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2到货验收

4.2.1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发货通知后,开始发货。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后,由招标方、中标方共同对货物验收,验收的依据根据制造厂商提供货物资料、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4. 2.2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签署到货验收合格有关文件,但不包括对货物质量合格的验收。

4.3最终验收

4.3.1设备到位后,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安装、试运行阶段,在此期间中标人应现场配备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或技术人员负责安装和试运行。

4.3.2在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行当中,由于设备的质量问题或指导安装调试的问题导致调试失败,中标方全权负责处理,直到招标人满意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4.3.3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圆满解决、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货物和资料后应作为试运行验收。

4.3.4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无任何问题,应作为最终验收。

5、专利

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技术规定提供的设计、制造、机械、电气、仪表和工艺方面的一切专利费和执照费承担责任,并且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执照费、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申诉,或者由于使用工艺特征和设备、元件的排列所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及产生的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

6、备品备件

6.1投标人应提供的备品备件,其检验验收应与设备要求一致,备品备件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应详细列出清单,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即投标人携带样品进行投标的,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必须留在招标方,以备验收时对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对照。

6.2专用工具及维修工器具: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工具及维修工具,其报价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其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应详细列出清单,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

7、质量保证和维修

7.1 单独注明有质保期的设备以其注明的质保期为准,未注明质保期的设备,其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安装、试运行验收合格签字后三年,并免费提供三年内损坏的全部备品、备件。

7.2质量保证与维修:卖方必须保证所有设备(含备品备件)达到的使用年限并提供无偿服务。

7.3售后服务维修点(站):设备发生故障时,售后服务点(站)在接到买方故障通知单后保证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质量问题。

7.4质保期以外:质保期过后,提供无偿服务。发生损坏的备品备件按投标文件中清单中的单价据实结算。

7.5实行终身保养,每半年卖方对买方进行一次免费技术保养服务。

8.除报价外提供的优惠条件可另附页说明。

9.投标人应说明本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检验检测方法等情况。

10.投标人应说明对技术和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并说明对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

11.违约责任

11.1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期交付设备,不能按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11.2设备质量验收未达到有关规范验收标准,除按中标价10%支付违约金外,中标人还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负责更换设备并达到验收标准;

11.3中标人需提供全部设备的整体投标,分项投标视为废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