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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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职工食堂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

第四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采购要求等。

第六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二)采购的食品应当来自合法的供应商,并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三)采购的食品应当遵循季节性、地域性原则,确保食品的新鲜和质量;(四)采购的食品应当有明确的标识,包括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七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库房管理、食品分类存放等。

第八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的环境中;(二)食品应当分类存放,生食和熟食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的存放温度和湿度应当符合食品保存要求,及时清理变质、过期、腐败的食品;(四)库房内应当设立专门的验收、出库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九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食品加工流程、操作要求、卫生管理等。

第十条食品加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加工工具应当分类使用,生食和熟食的工具应当分开,避免交叉使用;(二)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个人卫生,操作人员应当保持手部清洁,穿戴工作服、帽子、口罩等;(三)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的加热、冷藏、保温等,确保食品的温度和卫生。

民营医院食堂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职工及患者的饮食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食堂的管理工作,包括食堂的采购、加工、储存、供应、服务、卫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服务优质、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堂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食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物资采购、卫生监督、成本控制等。

第六条食堂厨师负责食品加工、烹饪,确保食品质量。

第七条食堂服务员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工作,包括接待、分餐、清洁等。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八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第九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第十条食堂加工、烹饪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应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第四章采购与储存第十二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应新鲜、优质,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质量。

第十四条食堂原材料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五章服务与质量第十五条食堂应提供品种丰富、营养均衡的膳食,满足职工及患者的饮食需求。

第十六条食堂应实行分餐制,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第十七条食堂服务员应热情、礼貌、耐心地为职工及患者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食堂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六章成本控制第十九条食堂应合理控制成本,降低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条食堂管理员应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卫生、服务、成本控制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给予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民营医院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员工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营养,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员工食堂的经营管理、卫生安全、食品安全、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食堂管理职责第三条食堂经营者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食品安全、卫生、服务、成本控制等。

第四条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堂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五条食堂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食堂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禁止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八条食堂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餐具、厨具的清洁卫生。

第四章服务与质量第九条食堂应提供营养均衡、口味多样的饭菜,满足员工不同口味需求。

第十条食堂应提供优质服务,员工用餐时,食堂工作人员应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第十一条食堂应定期收集员工意见,改进服务,提高员工满意度。

第五章成本控制与财务管理第十二条食堂应加强成本控制,合理采购食材,降低采购成本。

第十三条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透明、合规。

第十四条食堂应定期公布菜品价格,接受员工监督。

第六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服从管理,遵守食堂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医院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十一条食堂经营者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我院员工食堂的管理,提高员工用餐体验,促进我院和谐发展。

卫生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卫生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卫生院职工饮食安全,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加强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职工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卫生、营养、方便、节约”的原则,确保职工用餐满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卫生院职工食堂管理小组,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和实施食堂管理制度;2. 监督食堂工作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3. 定期检查食堂卫生状况,确保食品安全;4. 调查了解职工用餐需求,不断改进食堂服务;5. 负责食堂成本核算,控制开支。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2. 认真执行食堂卫生标准,保持食堂环境整洁;3. 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4. 热情服务,尊重职工,维护食堂秩序;5. 定期参加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七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第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等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条食堂应定期对餐具、厨具、操作间等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原料。

第十二条食堂应配备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四章服务与供应第十三条食堂应提供早、午、晚餐,根据季节和职工需求调整菜品。

第十四条食堂应注重营养搭配,确保饭菜品种多样、色香味俱佳。

第十五条食堂应按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第十六条食堂应设置排队等候区,确保职工用餐有序。

第五章成本与财务管理第十七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八条食堂应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分析盈亏原因,改进管理。

第十九条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章奖惩与监督第二十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职工有权对食堂的卫生、质量、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篇)

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篇)

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 卫生管理责任:负责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应明确,并定期进行评估和监督。

2. 食品安全要求:职工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操作,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3. 食品采购和储存:食品采购应选择正规的供应商,并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进行储存和保管。

4. 食品加工和制作:食品加工和制作的过程中应做到手洗消毒、食品分开加工、加工设备清洗消毒等,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5. 食品留样:每天应留样一定数量的食品,以备后期监测和检验。

6. 清洁和卫生:职工食堂应保持清洁和卫生,包括设施设备的定期清洗、环境的清洁等。

7. 员工培训:所有从事食堂工作的员工应接受卫生安全培训,学习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卫生管理知识。

8. 卫生检查和监督:定期进行职工食堂的卫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9. 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10. 监督与评估: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一、炊事人员必须有身体健康证,无证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二、食堂屋内要保持整洁干净,通风保持良好,墙不得有灰尘和蜘蛛网等。

三、操作间和库房熟食必须分开放置,使用的炊具、刀具也必须分开使用,严禁混用,夏季食品要用沙罩扣起来,以防苍蝇传播病菌。

四、要防止食物中毒,凡变质食物严禁给职工食用,隔夜食物要加温。

五、食堂用过的污水不能乱倒,必须经过沉淀后方能排出。

六、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炊事人员要勤换工作服、帽,勤洗澡、侵洗头、勤剪指甲。

七、以上各项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凡违反规定出现问题要追究责任,严格处理。

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食堂的卫生安全,规范食堂经营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食堂是指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膳食服务的场所。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食堂。

第三条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民营医院食堂的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食堂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职工及患者的饮食安全,提高食堂管理水平,确保食堂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食堂的日常管理,包括食堂工作人员、食材采购、加工、储存、配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服务至上、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食材采购与管理第四条食材采购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材来源正规、质量合格。

第五条食材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

第六条食材验收时应严格检查数量、质量,如有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

第七条食材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架的原则,保证食品新鲜、安全。

第八条食材加工过程中,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食材。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九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条食品加工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食品制作过程中,应确保烹饪时间、温度、火候适宜,保证食品熟透。

第十二条食品制作应注重色、香、味、形,满足职工及患者的口味需求。

第四章食堂卫生与安全第十三条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第十四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穿戴工作服。

第十五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防滑设施等。

第十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第五章服务与监督第十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职工及患者咨询。

第十八条食堂应定期收集职工及患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食堂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职工及患者反映的问题。

第二十条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职工的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卫生管理要求1. 食堂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 食堂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责任,落实卫生措施。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接受卫生知识培训。

4. 食堂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防止污染。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 食堂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 食品采购时应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3. 食品储存应分区存放,生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 食品储存温度应符合要求,生食品冷藏温度不高于5℃,熟食品冷藏温度不高于10℃。

5. 食品储存期限应按照规定执行,禁止储存过期食品。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加工工具、容器、设备等应定期消毒。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防止污染,生熟食品操作人员应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应确保食品熟透,防止细菌滋生。

4. 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得添加违禁物质,如亚硝酸盐等。

五、餐具与设备1. 餐具应使用一次性餐具或经过消毒的餐具。

2. 餐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确保卫生。

3. 食堂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完好。

六、卫生监督与检查1. 食堂应定期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堂应建立卫生档案,记录卫生检查情况。

3. 食堂应加强内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的食堂,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源性疾病发生的食堂,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食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私营医院食堂管理制度[3]

私营医院食堂管理制度[3]

私营医院食堂管理制度1.背景和目的私营医院食堂是为提供高品质饮食服务,确保医院员工和患者的身心健康而设计的。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私营医院食堂的运营符合卫生安全和食品管理的要求,保证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

为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建立以下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管理2.1 食品采购和储存•食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优先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供应合同。

•食品进货时应进行验收,检查食品的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合格食品应及时退货。

•合格食品应按照不同种类和特性分类储存,并严格控制储存环境,定期进行食品库存盘点。

2.2 食品加工和制作•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员工必须佩戴工作服和帽子,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并保持良好的运作状态。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或不新鲜的食材进行加工,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食品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的时间和温度,确保食品加工完后尽快供应。

2.3 食品销售和供应•食品销售前应对食品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包装完好、标签齐全,并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

•食品销售设施应保持整洁,保持食品的展示环境符合要求,食品应放置在恰当的温度条件下。

•食品售卖过程中,售货员应戴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品。

售卖环节中应与顾客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4 食品安全检测•食堂应定期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食品安全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检测结果如有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留存相关记录。

3.食堂卫生管理3.1 食堂环境卫生•食堂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废弃物应及时清除,地面、墙壁等应保持清洁。

•食堂台面、餐具等应定期清洗、消毒,并保持储存的卫生状态。

•食堂设施和设备应定期保养、维修,并留存维修记录。

•食堂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进行卫生培训。

3.2 卫生监督和考核•食堂卫生检查和监督应定期进行,确保食堂的卫生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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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食堂管理制度
目录
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三、库房管理制度
四、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五、冰箱化霜、消毒制度
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七、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1、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

2、餐厅及厨房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洁净,无灰尘及蜘蛛网。

室内无蝇、无鼠、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3、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及油腻、定位放置;
4、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盖好,无交叉污染。

5、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6、食堂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工作时衣帽整洁,定期健康查体,无传染性疾病,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7、食堂工作人员分发食品前要洗手,一律使用食品夹,开饭时要戴口罩,上班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8、不供应变质、不洁食品。

无食物中毒发生。

9、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

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

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2、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3、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5、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无老鼠、无苍蝇,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2、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离墙垫高,防止受潮霉变。

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

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贴有明显标识。

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

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四、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五、冰箱化霜、消毒制度
1、冰箱卫生、消毒、化霜有专人管理操作;
2、专管人员每日须查看冰箱运转情况及温度是否正常并及时做好记录;
3、半月进行化霜、清洗、消毒一次,消毒操作程序如下:
⑴进行彻底化霜,清除冰霜;
⑵用洗洁精将冰箱内外彻底擦拭,清除污垢;
⑶再用清水擦洗干净;
⑷最后用1%含氯消毒液擦洗一次。

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医院要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工作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3、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都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5、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


7、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8、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9、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菜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10、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11、食堂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生物污染。

12、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13、要求食堂管理人员每日自查一次,管理领导小组每月检查1-2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七、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1、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食堂负责人实施监督,人员定点定岗,责任落实到人。

2、使用各种炊事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专人使用保养。

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穿工作服和帽子,杜绝人身事故发生。

3、注意用电安全,机器使用后必须关闭总电源。

人人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4、使用煤气时要检查煤气装置,发现漏气及时修理,开着火人不准离开,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

5、下班前,负责人要检查煤气、水。

电、门窗是否关闭好,做好防盗、防寒等安全工作。

6、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7、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检测制度。

8、保证48小时留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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