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流程
改造项目消防验收流程及要点

改造项目消防验收流程及要点消防安全一方面关乎民生和城市发展,另一方面亦与企业和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尤其是城市改造项目中的消防验收,更是重中之重,必须严谨、周密。
一、验收前准备工作1.完善消防设施:在改造项目开始前,必须先完善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并督促企业或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护。
2. 准备资料:取得消防设施的检验报告,并巡查隐患、消防系统布局图、资料清单、动火计划,装修图等。
3.复查清单:验收前应该根据消防行业规定的清单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复查确认。
二、消防验收流程1. 确认验收时间:企业或个人应该提前确认验收时间,和消防单位协调。
2. 验收现场:到验收现场,检查消火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动报警按钮等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并检查室内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 火灾演练:针对没有进行过消防演习的企业或个人,消防官员要求安排火灾演练。
4. 解决隐患:如果验收时发现消防设施中有缺陷,建议并要求企业或个人尽快解决,并向消防官员出具书面报告。
5. 验收结束:验收结束后,消防官员将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将被要求重新整改后再次验收。
三、验收要点1.装修要及时通知消防官员,明确小区装修施工时间,提前报备施工区域、时间及使用的具体装修材料。
2.随时关注隐患:企业或个人应随时关注隐患,及时查找问题并整改。
一旦发现任何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相关消防单位报告。
3.确保装修材料符合消防法规:包括装修材料的材质、厚度、耐火等级应符合规定。
4.开展消防演习:企业或个人应定期开展消防演习,确保员工了解如何保护自己,增强逃生自救的能力。
5.主管部门定期检查:企业或个人也应该接受主管部门定期的检查。
通过常规检查,可以有针对性地找到和解决消防安全隐患。
在城市改造项目中,消防验收不仅是一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生命安全的保障。
各方要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消防验收工作,确保城市改造项目顺利进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到充分的保障。
消防验收流程及资料准备

消防验收流程及资料准备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检查,以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完善、合规,能够有效防火、防烟、疏散和救援。
一、消防验收流程1. 提交验收申请:业主或物业管理方需向所在地消防部门提交消防验收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附上相关材料。
2. 提供资料:根据消防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消防设计图纸、消防验收备案表、消防设施设备安装验收资料、消防产品合格证明、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报告等。
3. 现场勘查和初步验收:消防部门派员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勘查和初步验收,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 报审:根据勘查和初步验收结果,消防部门会将相关信息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5. 验收通知:消防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业主或物业管理方,通知其进行后续操作。
6. 现场复核:消防部门将对建筑物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是否符合验收要求,包括消防设施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常等。
7. 验收合格: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会进行相关备案和发放验收合格证书。
8. 整改不合格:如果在现场复核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消防部门将要求业主或物业管理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9. 检查和监督:验收合格后,消防部门将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其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二、资料准备为确保消防验收的顺利进行,业主或物业管理方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 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建筑物的平面布局、建筑结构、建筑材料等信息。
2. 消防设计图纸:包括消防疏散平面图、消防设施图、烟气排烟系统图、消防给水系统图等。
3. 消防验收备案表:填写消防设施设备的具体参数和型号等信息,以备消防部门备案。
4. 消防设施设备安装验收资料: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验收记录、设备合格证明等。
5. 消防产品合格证明:如灭火器、消防门等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6. 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报告: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正常运行测试和性能评估的检测报告。
消防验收流程及重点

消防验收流程及重点消防验收流程图消防验收重点、方法及常见问题第一部分:消防验收重点及验收方法一、消火栓给水系统验收的重点:1、水泵、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管道通水冲洗记录、管道试压试验记录、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试运转记录、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2、系统安装情况的一般性检查:主要检查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内外消火栓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安装与图纸是否相符,使用是否方便,有无正确的明显标志,有无外观损坏及明显缺陷;系统中各常开或常闭闸阀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
3、系统综合性功能试验:根据原设计的不同要求,对消防水泵分别进行自动、手动、远程和泵房内就地启泵的试验;消防水泵组的主泵与副泵互为备用功能的相互切换试验;系统压力试验和供水试验。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的重点:1、图纸、资料的审查:初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竣工图,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主要设备及线路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报警系统检测报告等。
2、系统综合性功能试验:火灾探测器模拟报警试验及核实编码,火灾报警掌握器和火灾显示盘的自检等其他功能、电源转换、消音、复位操纵、电源容量、电源电性能,联动掌握装备的妨碍报警、自检、掌握、火灾号接收功能和电源容量、电性能检,核实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编码。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的重点:1、图纸、资料的审查:初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竣工图,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管道通水冲洗、打压试验记录、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试运转记录,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2、系统安装情况的一般性检查:检查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安装与图纸是否相符,使用是否方便,有无正确的明显标志,有无外观损坏及明显缺陷。
消防验收流程及重点

消防验收流程及重点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及其防火设施进行检查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过程。
本文将从消防验收的基本流程、验收重点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消防验收的基本流程:1.提交申请:建筑业主或管理者向所在地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
申请需要包含建筑相关的图纸、设计方案、工程验收合格证等材料。
2.现场勘察:消防机构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建筑进行现场勘察,检查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消防通道的宽度和通畅情况、疏散楼梯的安全性等。
3.报告编制:消防机构根据勘察结果编制验收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整改落实:建筑业主或管理者按照验收报告中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5.复检验收:消防机构对整改后的建筑进行再次验收,确定整改是否合格。
6.发放消防安全合格证:消防机构确认整改合格后,将颁发消防安全合格证,并将相关信息上报给上级消防机构备案。
二、消防验收的重点:1.建筑结构的耐火性:消防验收首要考虑建筑结构的耐火性能,如墙体、楼板、梁柱等是否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有效隔绝火势,防止火灾扩散。
2.消防通道的设置与通畅性:消防通道是火灾疏散的重要通道,验收时需检查通道的数量、位置、宽度和防火门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紧急疏散通道和设施的设置:验收时需检查紧急疏散楼梯、避难层和疏散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安全有效地疏散。
4.消防设备的配置与运行情况:验收时需要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消防水系统、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泵、灭火器等,确保其配置合理、操作正常。
5.消防设施的标识与管理:验收时需检查消防设施标志、提示牌的设置是否齐全明确,并且确定是否有专人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三、注意事项:1.提前准备材料:在申请消防验收前,建筑业主或管理者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建筑图纸、设计方案、消防设备的购置合同等,以便于消防机构的勘察验收工作。
2.与消防机构保持沟通:在验收过程中,建筑业主或管理者需要与消防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答问题、提供所需材料,并积极配合进行整改工作。
消防工程验收流程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公共部分)安装合格;2、消火栓系统首层、中间层、顶层喷水试验,喷淋系统喷水试验合格;3、弱电安装完成,弱电和强切电源箱接线完成;4、室内强、弱电联动调试:电气和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阀、水流指示器联动;电气和电梯联动;电气和各种防火卷帘联动;电气和正压风机、防排烟风机、诱导风机联动;感温、感烟联动;喷头破坏试验完成和所有各系统联动检测合格;5、防火门安装完成,资料齐全,有身份证;6、电梯安装合格,有五方通话系统、停电平层装置、火灾迫降装置;7、保温材料达到A极;并经节能专项验收合格,资料齐全;8、室内外消防指示牌齐全;9、消防控制室远程监控完成;10、施工资料齐全,整体消防系统运行正常满足使用要求;11、室外设施(管网环状闭合、双水源,道路宽度、回车点合格、消防水池、水箱满足要求)达到消防设计和规范要求;12、有甲方组织报有专业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对实体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检测报告和工程资料报送当地消防部门审查验收。
二、验收程序1、甲方项目部提出消防竣工验收申请书;2、上报施工验收资料经消防部门审查合格;3、甲方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消防部门对项目消防工程进行验收;4、经验收对不合格项有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至合格;5、经消防部门复验合格后,由市消防部门下发项目验收合格意见书、消防验收合格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为保证建筑工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建设单位应当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报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进行控制。
1、消防设计2、消防报审消防报审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建筑工程用途变更工程,报审部门为当地消防支队。
报审时应当提供总平面布置图和单体工程施工图,提供图纸必须加盖设计单位设计专用章,同时应填写相应的审报表,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设计应当报消防设计专篇。
我从事的建设单位,把消防报审工作设专人分管,平时加强与消防支队、设计院之间的沟通,加快了对设计审查意见要求改正的速度,提高了报审的效率,为工程开工建设缩短了工期。
消防验收流程

1、建造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干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 1-2 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 )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 2 )分组现场检查验收。
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 3 )汇总验收情况。
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江苏省建造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 )》,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造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者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赋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赋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者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造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
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消防验收申报资料。
资料齐全后,应当在 10 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 7 日之内签发《建造工程消防(合格或者不合格)验收意见书》。
消防验收的流程

消防验收的流程
消防验收流程一般如下:
1. 形成验收申请: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提交消防验收申请,包括相关资料和申请表。
2.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建筑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
3. 验收准备:消防监督机构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准备,包括计划验证的日期和时间等。
4. 现场验证:消防验证小组组织专业人员对待验收的建筑进行现场验证,包括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等的检查。
5. 检查与记录:验证小组对现场验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和记录,包括消防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6. 验收意见:验证小组根据现场验证情况,形成消防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
7. 提交验收报告:验证小组将验收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说明验收通过或不通过的情况。
8. 审批: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根据验收报告进行审批,决定是否通过验收。
9. 验收结果通知:审批通过的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将验收结果通知相关部门、消防监督机构等。
10. 验收备案:验收通过的项目将结果备案,形成相关的消防备案资料。
消防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消防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消防行政许可分为消防建审、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建审是对新、改、扩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的一种行政许可程序。
一般的消防建审程序包括资料受理、图纸审核和意见公告。
申请人需先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提交审批资料,包括审核申报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消防设计文件和建筑全套图纸。
审核结束后,当地消防部门会发放审核意见书。
审核结束后,施工方可按照审核意见书及相关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申报消防验收,对整个建筑工程土建和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是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的检查和评定。
消防验收程序一般包括验收材料的准备、现场验收和验收意见的出具。
在消防验收前,需完成一些工作,如完成消防设施的安装、接通电源、进行演练等。
在现场验收时,消防部门会对消防设施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检查。
验收结束后,消防部门会出具验收意见书。
三、消防检测前需完成的工作在进行消防检测前,需完成以下几项工作:首先,需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完整、有效;其次,需进行演练,确保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符合要求;最后,需接通电源,确保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四、消防验收前需准备的工作在进行消防验收前,需准备好以下材料:验收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全套图纸等。
这些材料需在申请时一并提交。
五、申报消防验收应提供下列材料申报消防验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验收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全套图纸等。
这些材料需在申请时一并提交。
六、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汇总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包括报审、报验资料问题和现场验收问题。
申请人需提前准备好所有申报材料,确保资料齐全、准确。
在现场验收时,需确保消防设施完整、有效,符合要求。
办理消防手续的第一步是进行消防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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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1、基本信息
负责部门:消防局防火部技术处
负责人:马宏伟
联系方式:86167580
2、办事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十条之规定。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消防申报验收流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程序》
3、表格下载:《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填表范本)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工程名称:
申报时间:
陕西省公安厅消防局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承诺书
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
经我方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进行了初步验收,认为该工程建筑及自动消防系统符合设计文件,达到了国家消防法规要求,现申请消防专项验收。
同时声明:我方组织的初步验收符合法定程序,建筑自动消防系统运行正常,申报填写和提供的技术资料真实可靠,并愿对该工程的消防安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年月曰
负责人签盖 参加验收有 关单位
工程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曰
自 动 消 防 系
验 收 意 见
公安消防 监督机构 经办人签
名
建筑意内部见装修
工程
验收负责人签盖
情况
(单位盖
章)
建
设
单
位
工程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
章)
年月曰
公安
消防
监督
机构
经办
人签
名
参加验收有关单位
工程建设情况补充说明(建设单位)工程消防验收情况补充说明(消防部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程序
1、审查申请材料,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①《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资料,包括《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纪要及有关说明等。
③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④消防施工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
⑤消防产品防火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形式、型式检验报告、认可认证证书等)
⑥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监理记录资料
⑦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说明:消防产品主要包括:1、火灾报警产品,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气体灭火产品,4、防火门产品,5、应急疏散标志产品,6、防火阀产品,7、消防水泵产,8、消火栓箱及其配件,9、防火建筑材料,10、其它消防产品。
2、受理意见
经初步审查后,公安消防机构应作出同意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意见。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1 )同意受理
申请事项符合下列条件,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同意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①申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属于本公安消防机构验收范围;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同意受理的书面凭证,应当注明申请事项和办理时限、联系人、咨询电话收到申请材料的目录,加盖公安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
受理的项目应当当场录入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实行网上审批。
(2 )不予受理
申请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①申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不属于本公安消防机构验收范围。
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应当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有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加盖公安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并注明日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向消防部门申报验收;
2、建设单位领取并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单》要求准备有关资料和图纸,一并报防火部技术处;
3、技术处受理人员进行资料审查。
对资料不全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受理单》,并明确需补充材料,建设单位重新补充相关资料齐全后,正式受理;
4、验收资料正式受理后,消防局组织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公安消防机构行政主管应根据验收综合评定结论,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建
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整改,整改完毕后,
向消防部门书面申请复查验收,并说明整改情况;消防部门受理后组织复验。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流程图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