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会计继续教育-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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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会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发布的,目的是为了指导企业会计人员正确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与营业收入有关的有关核算和报告的规定。

以下是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的详细解读:1.解释的背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是根据国家发展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最新法规法律、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

它对准则中有关营业收入核算和报告的规定进行了解释,对企业在制定和执行财务会计政策、核算和报告营业收入提供了指导。

2.解释的作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明确了准则中营业收入的定义、核算、确认和计量等各项问题的具体要求,帮助企业会计人员正确理解和应用准则,提高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和规范性,保障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主要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营业收入的定义,明确了营业收入的范围和涵义。

二是营业收入确认的原则,规定了确认营业收入的时间和条件。

三是营业收入的计量,明确了营业收入计量的基本方法。

四是现金收入与非现金收入的处理,对现金收入和非现金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提供了具体指导。

五是预收账款和已收未实现收入的处理,规定了预收账款和已收未实现收入的核算和报告方法。

六是退货销售的会计处理,明确了退货销售引起的营业收入和成本的调整方法。

七是其他营业收入处理,规定了其他营业收入的核算和报告原则。

4.解释的应用范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适用于所有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范围的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

对于金融、保险、信托、券商等专业机构,如果其业务涉及资金收入,则还需要参照有关专业准则进行核算和报告。

5.特殊行业问题的处理对于特殊行业,如房地产、金融等,以及独立账户法律实体,由于其复杂性和特殊性,可能需要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专业准则进行具体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12号

企业会计准则12号

企业会计准则12号企业会计准则12号是指《金融工具》准则,该准则细化了对金融工具的定义和分类,并规定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和确认方法。

该准则对企业会计提供了指导,确保了金融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以下是对该准则的详细解读。

首先,该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定义进行了界定。

金融工具是指可以产生现金流量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

根据准则,金融工具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包括债权和股权)、金融负债以及金融衍生工具。

然后,该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进行了规定。

根据准则,金融资产可以分为两类:衡量公允价值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而金融负债则大致可以分为两类:衡量公允价值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则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

接下来,该准则详细规定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和确认方法。

根据准则,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计量为公允价值,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选择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在计量公允价值时,应当参考市场报价。

此外,准则还规定了对于信用减值准备的处理方法。

此外,该准则对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也进行了规定。

企业在财务报告中需要详细披露自己持有的金融工具的类别、计量方法、公允价值、信用风险等相关信息。

这样可以增加金融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帮助投资者做出准确的决策。

最后,该准则还对与金融工具相关的特殊交易进行了一些规定。

例如,对于权益工具的发行和回购,企业需要遵循一些特定的会计处理规则。

总结而言,企业会计准则12号是一部细化了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重要准则。

它对企业会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了金融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准则中包括了对金融工具的定义、分类、计量和确认方法,以及披露要求和特殊交易的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该准则的要求进行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以提供准确、可比的财务信息。

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一、概述
1.1 本应用指南的目的是为了解释和说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具体应用,为企业实施债务重组提供操作指引。

1.2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为解决债务危机而采取的法律行为,重新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过程。

二、债务重组的确认条件
2.1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债务重组协议。

2.2 债务重组方案已获债权人内部权力机构批准。

2.3 债务重组方案所涉及的资产已转移或重新确定了权属。

2.4 债务重组导致债权债务之间的关系发生实质变化。

三、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
3.1 以资产清偿债务
3.2 以债权转为资本
3.3 修改其他债务协议条款
3.4 债务豁免
四、会计处理原则
4.1 公允价值原则
4.2 债权债务终止确认原则
4.3 债权债务重新计量原则
五、具体会计处理
5.1 以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5.2 以债权转为资本的会计处理
5.3 修改其他债务条款的会计处理
5.4 债务豁免的会计处理
六、信息披露要求
6.1 披露债务重组的背景和原因
6.2 披露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6.3 披露会计处理及其影响金额
6.4 披露与债务重组相关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应用指南旨在指导企业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规范地进行债务重组
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析作者:周三芳来源:《财会通讯》2008年第11期一、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内容解析(一)债务重组定义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准则”)将债务重组定义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

”说明我国具体准则的范围限定在对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了让步的债务重组,即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而债权人作出让步是债务重组的必要条件。

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1)债务人没有发生财务困难时发生的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其实质属于捐赠,不适用该准则。

(2)企业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属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不属于债务重组准则涉及的范围,其会计处理由相关的会计规范予以规定。

在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时,情况比较复杂,其债务重组无论是否属于持续经营,本准则也不予涉及。

故本准则中债务重组不包括企业破产清算及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等特殊情况,仅限于公司正常经营时期的债务重组。

(3)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所进行的债务重组,如果债权人没有让步,而是采取以物抵债或诉讼方式解决,没有直接发生权益或损益变更,不涉及会计的确认和披露,也不必进行会计处理。

只有在让步的情况下才是新准则规定的债务重组,适用债务重组具体准则。

(4)债务重组不包括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债务的转换。

即债务重组准则不包括企业正常情况下的债转股和借新债还旧债。

(二)债务重组损益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损益核算的区别债务重组损益应于债务重组日确认和计量。

因债务重组具有非经常性及偶发性的特点,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故应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账户进行核算。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分清债务重组利得和转让资产损益的界限。

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转让资产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 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 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在认定债务重组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还应当考虑债权人 在认定债务重组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和债务人是否相互独立、 和债务人是否相互独立、是否构成关联方关系或者关联方关系是否对 债务重组产生实质影响等情形。 债务重组产生实质影响等情形。 □不属于债务重组情况: 不属于债务重组情况: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 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 (2)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 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 (2)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 (3)债务人改组 债务人改组; (3)债务人改组; (4)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 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 (4)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 (5)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 日后又回购、回租的。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 (5)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日后又回购、回租的。
□债务人:甲企业的会计处理 债务人:
差额=70-55- 55×17%)=5.65(万元)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差额=70-55-(55×17%)=5.65(万元)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70 万元 应付账款---乙企业 借:应付账款--乙企业 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35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5.65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4 44
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三)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账务处理 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以下方式就债务条款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一)以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二)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三)除上述(一)和(二)两种方式外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债务重组,但通过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重组债务和重组债权的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第五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重组债务公允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时,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计量。

第六条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的,债务人初始确认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的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权转为债权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或者债务人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且构成债权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将债权转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的,或者债务人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且形成债权人的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该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对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本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9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9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一、单选题1、下列有关债务人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初始确认权益工具应当按照账面价值计量B、修改其他条款导致部分债务终止确认,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重组债务C、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D、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A,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初始确认权益工具应当按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2、在债务重组中,债权人收到债务人用以抵债的非现金资产,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是()。

A、该抵债资产在债务人账上的账面价值B、该抵债资产在债务人账上的成本C、该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D、该抵债资产在债务人账上的账面余额【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在债务重组中,债权人收到债务人用以抵债的非现金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3、以非现金资产进行债务重组时,债权人对于接受抵债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应计入()。

A、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B、其他业务成本C、管理费用D、营业外支出【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债权人对于受让非现金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应计入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4、在债务重组中,债权人收到债务人用以抵债的非现金资产,应按其()入账。

A、账面价值B、公允价值C、重置成本D、账面余额【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在债务重组中,债权人收到债务人用以抵债的非现金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5、在债务重组中,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

A、投资收益B、资本公积C、其他收益D、其他综合收益【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在债务重组中,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一、总体要求①注:本应用指南适用于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本准则明确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

债务重组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修改其他条款方式,以及上述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本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或者采用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且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非金融资产应当以成本计量。

债务重组采用债务人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的,债权人应当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各项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

本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采用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的,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人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

债务重组采用债务人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的,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

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权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以及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该投资占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股份总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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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读
一、单选题
1、新旧债务重组准则对比,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更符合()下资产初始价值的确定。

A、重置成本法
B、历史成本法
C、可变现净值法
D、公允价值法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D
【答案解析】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更符合历史成本法下资产初始价值的确定。

2、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A、《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B、《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C、《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D、《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答案解析】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3、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计量。

A、账面价值
B、账面余额
C、公允价值
D、重置成本
A B C D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二、多选题
1、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

A、《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B、《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C、《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D、《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A B C D
【正确答案】BC
【您的答案】BC[正确]
【答案解析】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在原债务重组准则中,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是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以下属于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是()。

A、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
B、债权人免去债务人全部应付利息
C、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公允价值高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股权清偿债务
D、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公允价值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A B C D
【正确答案】ABD
【您的答案】ABD[正确]
【答案解析】选项C,抵债股票的公允价值高于债务账面价值,债权人没有作出让步。

三、判断题
1、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
对错
【正确答案】错
【您的答案】错[正确]
【答案解析】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债务重组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
对错
【正确答案】对
【您的答案】对[正确]
【答案解析】该题表述正确。

3、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
对错
【正确答案】错
【您的答案】对
【答案解析】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和
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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