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律硕士考研民法学专题:民事责任
民法学考试最全重点

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违反了约定或法定义务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2、民事责任的特征:1.民事责任是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2.民事责任属于公力救济3.民事责任的效果是救济权人得以公力救济方式诉请执行机关予以强制执行。
3、民事责任的分类:1.合同责任与非合同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责任、不当得利)2.双方责任与单方责任(过错)3.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按份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4.财产责任(支付违约金、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非财产责任(消除影响恢复名誉)5.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4、缔约过失责任:在订立合同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①缔约当事人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先合同义务包括互相协助,互相保护,诚实信用等)②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③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④一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与对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5、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的特征:①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②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③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④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补偿性和任意性(补偿主要以损害赔偿为主,任意性指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约定)违约行为构成要件:①违约行为;②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违约行为特点:1.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2.是以有效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3.在性质上都违反了合同义务4.在后果上都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6、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同一行为既是违约行为又是侵权行为,行为人既可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况。
条件:①责任人和权力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否则只发生侵权关系)②当事人一方侵害了对方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的权益需有其他法律规范和调整调整,否则是违约责任。
第五节 民事责任

•
因为惩罚性民事责任的使用范围是极其有限 的,适用的要件也有严格的限制。 • 它适用于侵权领域主要是针对故意严重侵害 受害人权利,而且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 双方地位不平衡受害人处于弱势的场合。 • 适用于合同责任主要是只对违约方有利的、 过错违约的场合。
益为目的。(行政、刑事责任:惩罚性)
• 【讨论】 如何认识惩罚性民事责任? • 按照传统的民法理念,民事责任都是补偿、赔偿性的,
其功能主要在于填补当事人所遭受的损失,而不主要在 于惩罚责任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立法和实践打破了 这种理念,出现了惩罚性民事责任。惩罚性民事责任是 指责任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超过其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给 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责任。 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9条:“经营者提供 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 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 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而后自觉履行,履行义务?民事责任?)
2.民事责任兼具强制性和可协商性。 强制性表现为,受害人可以以国家强制力强制行为 人承担责任(判决,强制执行)。 但对于合同责任,允许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预先约定责任内容,对于侵权责任等法定责任,也允许 当事人在责任确定后达成和解协议处分其权利。
• 3.民事责任主要以赔偿、补偿权益受损方当事人的利
•
在民法运用民事法律关系对民事社会关系进行 的一度调整中,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 作用是潜在的,民事责任并不现实的适用,它是 通过民事责任的强制,令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 来实现调整目的的。 • 只有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一度调整不能顺利实现 当事人的目的时,才以民事责任的实际适用进行 民法对民事法律关系的二度调整,以实现民事法 律关系目的。
2018法硕考研民法学重难点内容

2018法硕考研民法学重难点内容内容来源: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帮助同学们明确复习重点,凯程老师准备了法律硕士民法学的63个核心考点,以供同学们参看。
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中同学们能够为考研坚持到底。
(一)绪论1.诚实信用原则(二)民事法律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3.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4.民事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5.事件和行为(三)自然人6.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征、分类7.监护人的职责8.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9.个人合伙10.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四)法人11.法人的民事能力、成立、变更和中指12.法人的本质和分类13.法人设立的条件和法人成立条件(五)非法人组织14.非法人组织的概念、特征、认定15.合伙企业的类型、设立、事务执行、变更和责任承担(六)民事法律行为16.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成立条件17.意思表示的概念、特征18.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19.民事行为的效力以及判定20.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七)代理21.代理的适用范围、种类22.转委托的使用条件、滥用代理权的情形23.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委托代理(八)时效与时间24.诉讼时效的效力、适用范围、种类25.诉讼时效的终端、中止和延长26.除斥期间(九)物权的一般原理27.物权的种类、特征、概念28.物权法的基本原则29.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30.物权的保护(十)所有权31.所有权的概念、特征32.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拾得遗失物和善意取得(十一)共有33.按分共有和共同共有的概念、特征、类型(十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3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十三)相邻关系35.相邻观念的概念、特征36.相邻关系的内容,侵犯相邻权的判定(十四)用益物权37.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38.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十五)担保物权39.担保物权概念、特征、种类、价值、竞合40.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十六)占有41.占有的概念、类型、效力、保护(十七)债权概述42.债的种类、效力43.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债的消灭、抵销、提存44.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十八)合同45.合同的概述和种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46.缔约过失责任47.合同效力、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48.合同中的三种抗辩权49.合同保全的方式50.合同的解除概念和特征51.担保的方式、内容和效力52.违约责任53.合同的解释、相对性54.合同的分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约、承揽合同、劳务合同、技术合同(十九)人身权55.人身权和人格权的概念、特征、种类56.侵犯人格权行为的判定和一般人格权(二十)知识产权57.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二十一)婚姻家庭与继承58.婚姻的成立、效力和终止59.夫妻财产关系,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60.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的开始和遗产的处理(二十二)侵权责任61.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适用情形62.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以及适用情形63.多数人的侵权以及各类侵权责任的认定。
民法学课件】民事责任

第十九章民事责任第一节民事责任概述一、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律义务,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利,而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要理解民事责任的概念,必须将民事责任同民事义务的概念区分开。
所谓民事义务,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保证另一方民事权利的实现而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
民事义务的内容虽然经常与民事责任的内容一致,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的区别表现在:第一、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不履行其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第二、民事义务的履行体现的是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民事责任的承担则体现了法律对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否定和惩罚。
民事责任也不同于其他的法律责任。
它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责任的性质不同。
第二、强制程度不同。
第三、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二、民事责任的特征民事责任的特征主要包括:第一、民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第二、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违反了民事义务。
第三、民事责任以财产性责任为主,以非财产性责任为辅。
第四、民事责任是一种补偿性责任。
第五、民事责任是相对性的责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责任。
三、民事责任的形式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第一、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
第二、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二节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确定民事主体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本标准。
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其在实施损害行为施时主观上存在着过错。
过错责任原则最早产生于罗马法后期,它是我国民事责任最主要的归责原则,适用于大多数的民事责任。
所谓过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的权益的结果,仍然积极追求或听任损害结果的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讲义之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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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讲义之民事责任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讲义之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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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
1、民事责任的概念
民事责任,简而言之,是民事主体违反约定或者法定的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制度是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没有民事责任,民事义务的约束性就得不到体现,民事权利的保护也就不能实现,因此,民事责任制度对于预防民事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2、民事责任的特征
(1)民事责任以违反民事义务为前提。
(2)民事责任以补偿受害人的损害为目的。
这种特点体现了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更多体现的是对加害人的惩罚。
(3)民事责任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
民事责任的这一特征,将民事责任同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相区别开来,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都是责任人向国家承担的责任。
3、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行为违法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的过错
4、民事责任的分类:。
王利明、杨立新《民法学》(第5版)(章节题库 第十章 民事责任)【圣才出品】

第十章民事责任一、概念题1.民事责任答: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法上的后果。
其特点包括:①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承担的不利后果。
②民事责任本质上既是对国家的一种责任,也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补偿责任。
③民事责任具有强制性和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④在因同一行为而产生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时,行为人的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⑤主要是财产责任。
2.民事责任与民事制裁答:民事制裁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违反民事法律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所采取的民事制裁、处罚措施,主要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以及罚款、拘留。
《民法总则》没有规定民事制裁,从立法者的本意来看,是废除了民事制裁制度。
民事制裁措施不应当保留,主要原因在于:(1)民法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在当事人之间不应当有所谓的“制裁”。
(2)民事责任主要是具有补偿性质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对受害人的救济,制裁的问题应当由其他法律解决,如行政法、刑法等。
(3)民事制裁制度给予了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可能导致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
3.连带责任答: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连带地向权利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具有如下特点:①它属于多数人责任。
②它产生的依据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③权利人有权要求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全部的或者部分的责任,每个连带责任人也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任何一个债务人在全部债务清偿前都不能免除清偿的责任。
④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作出全部清偿的,都将导致连带责任消灭。
4.不真正连带责任答: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数个责任人基于不同的原因而依法对同一被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某一责任人在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终局责任人要求全部追偿。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特点有:①此种责任形态中数个责任人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依法承担。
②每个责任人对被侵权人承担的都是全部赔偿责任。
③被侵权人享有选择权,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人承担责任。
2018法律硕士考研民法学知识总结:民事法律行为

2018法律硕士考研民法学知识总结: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
1.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
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设立、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没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
2.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行为。
任何有意识的活动,都是有一定目的的活动,都能引起一定的后果,但民事法律行为不是要达到一般的目的,而是要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并能引起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3. 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从本质上说,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民事行为,因为,只有合法行为,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才会产生行为人预期的目的。
为非法目的而进行的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包括内容合法,形式合法。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1.行为人合格是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法律行为是要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不能正确判断自己行为的性质和正确预见自己的行为后果,就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的首要条件。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外部表示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相一致。
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3.行为内容合法,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所以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不违法指行为内容和形式都不违法。
4.行为形式合法,民事法律行为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对于要式的法律行为,如果没有采取相应的形式,该行为无效;对于不要式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条件的法律特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了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学第 二 十 章 民 事 责 任 概 述

10Biblioteka ( 1 ) 一般过错责任采取 “ 谁主张 、 谁举 证 ” 的原则 , 而过错推定责任采取举证责任倒置 的方式 。 ( 2 ) 一般过错责任可确定过错的程度 , 而过错推定责任则不易 确 定过错程度 。 ( 3 ) 一般过错责任将过错分为单方过错和 混合过错 , 其中 混合过错中 适用比较过失规则 , 过失双方根据各自过失大小分担责任 。
( 二 ) 民事责任是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 的法律责任 不论侵权或是违约的民事责任 , 都是以 民事 义务的 存在为 前提和 基础的 , 没有民事义务及 其违反就谈不上民事责任 。 ( 三 ) 民事责任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 法律责任 民法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 产关系 , 而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虽然不具有直 接的财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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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 又称为无过失责任原则 , 是指行为 人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时 , 也应承担 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 ( 1 ) 高速运输工具造成的损害 。 如汽车 、 火车 、 飞机及航天器等在运行中给他人造成的 损害 。 ( 2 ) 工业活动中引起的损害 。 ( 3 ) 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 。 ( 4 ) 产品瑕疵引起的损害 。 ( 5 ) 原子能 、 核放射引起的损害 。 ( 6 ) 雇主对雇员非因雇主过错造成损害的 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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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无过错责任的赔偿范围是由法律规定 的 , 而且大都有最高赔偿限额的规定 ; 公平补偿 则由法院酌情裁量 , 而且没有最高赔偿数额的限 制 , 法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 ( 3 ) 无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是相互对立的 , 因 此无过错责任不能与 过错责任并用 ; 公平 补偿是对过错责任的补充 , 在确定责任范围时 , 可以与过错责任结合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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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律硕士考研民法学专题:民
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 民事责任以违反民事义务为前提。
民事责任的承担是因为民事主体没有履行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无义务无责任。
在某些特定的侵权责任案件中,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可能发生分离,但是,实质上责任人仍然是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民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民事责任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当民事主体违反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时,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倘若当事人不主动承担民事责任,国家有关权力机关强制其承担民事责任,从而保障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3.民事责任具有财产性。
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性责任,非财产性责任只起补充和辅助的作用。
民事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
民法对于这些损害所提供的救济途径通常是财产性损害赔偿。
4.民事责任具有补偿性。
补偿性责任是相对于惩罚性责任而言的。
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规定的民事责任大多数是补偿性责任,只有个别例外情形实行惩罚性责任。
5.民事责任具有相对性。
民事责任是特定民事主体之间的责任,是不履行法定或者约定的民事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作为受害方的另一方当事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是行为人由于主观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
1.侵权行为是行为人侵害他人利益的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是行为人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他人财产权益或者人身权益损害的行为。
2.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实施的侵害他人物权、知识产权或者人身权等绝对权的行为。
侵权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受害人的绝对权,行为人违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义务而侵害相对权的行为一般属于违约行为。
3.侵权行为主要是因过错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最为集中地体现了法律对于侵权行为的否定性价值判断和对于行为人的非难和谴责。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 主观过错。
过错主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类型。
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损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2. 违法行为。
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行为人实施的对于他人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才能构成一般侵权行为,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
否则,即使造成受害人人身或者财产权益的损害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现象之间的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即一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发生。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内在必然联系,即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必然导致损害结果的
发生。
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特征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与自己有特殊关系的行为、物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人损害的,依据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1.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是由法律直接特别规定的。
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类型、法律后果以及抗辩事由都由法律严格规定。
2.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的归责原则,不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3.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加害人对于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4.特殊侵权行为往往存在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分离的现象。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简称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有很大不同。
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其含义是:一方面,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合同当事人对于自己一方的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违约应承担责任。
3.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而产生的责任。
这有两层含义:一是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合同为前提;二是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为条件。
两者缺一不可。
4.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性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5.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换言之,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即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事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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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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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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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
马志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监狱史学研究中心主任,法硕名师。
高仰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深受人大学子喜爱的法制史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