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心理分析——以“四少年冷漠杀人案”为例
未成年犯罪案例及分析

未成年犯罪案例及分析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犯罪行为触犯刑法的行为。
未成年犯罪的发生对社会秩序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都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通过分析未成年犯罪的案例,探讨其原因和影响。
首先,未成年犯罪案例中,常见的是盗窃、抢劫、伤人甚至杀人等严重犯罪行为。
例如,某未成年人因为家庭纠纷,持刀伤人致死;又如某未成年人因为经济困难,参与抢劫活动。
这些案例反映了未成年犯罪的严重性和多样性。
其次,未成年犯罪的原因主要包括家庭因素、社会环境、心理因素等多方面因素。
家庭因素是未成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家庭不和睦、父母缺乏教育能力、家庭经济贫困等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产生犯罪倾向。
社会环境也是影响未成年犯罪的重要因素,学校教育、社会风气、媒体影响等都会对未成年人产生影响。
此外,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也会影响其犯罪行为,例如自卑感、攻击性、冲动性等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产生犯罪倾向。
未成年犯罪的发生对社会和未成年人本身都产生了严重影响。
首先,未成年犯罪的增加会加重社会治安压力,影响社会稳定。
其次,未成年犯罪的发生会破坏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影响其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
此外,未成年犯罪也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长期的心理创伤和经济损失。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的发生,我们应该从多方面入手。
首先,家庭应该加强家庭教育,提高父母的教育能力,创造和谐的家庭环境。
其次,学校和社会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同时,社会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关注,及时发现和干预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
综上所述,未成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其原因复杂多样,影响深远。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的发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心理学分析社会心理学是研究个体在社会中行为、思想、情感等方面的心理学,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涉及到诸多因素,如社会、家庭、个人等方面。
本文将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出发,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心理学因素。
一、社会因素1.社会贫富差距社会的贫富差距导致了社会资源不均,造成了贫困家庭的孩子无法得到优秀教育资源,失去了竞争优势,进而可能注定了他们的未来。
在不公正的教育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可能会理解到利用非法手段来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这将导致这些孩子更愿意通过违法手段来获取财富。
也正因此,一些未成年人可能因为贪图欲望而涉足犯罪组织。
2.社会文化价值观的矛盾与错位社会文化价值观的矛盾与错位,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在当今社会,一些未成年人也许已受到了现代信息的大量淫奢,并始终相信资本社会中钱是万能的,这就使得某些未成年人有可能通过不法手段实现快速发财的目的。
此外,我们也无法忽略宣扬暴力、不道德和非法的文化在青少年中的盛行,这使得一些青少年对于玩“黑社会”这种文化十分向往,进而对于参与违法活动感到渴望。
3.社会信任危机社会信任危机,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关系日渐复杂,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人无法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信任,导致他们往往采取靠自己的方式获取金钱和地位,在这种情况下,犯罪越来越成为一种遵从于自我意志的行为。
二、家庭因素1.亲密关系单薄家庭亲密关系的单薄反映在父母对孩子的关心,父母的离异以及缺乏父母的关爱。
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孩子的成长环境,可能导致孩子对未来感到绝望,进而选择一些不恰当的行为来表达对未来的抗议。
此外,在这样的环境下,家庭成员之间的冲突容易加剧,童年时代的不良家庭环境将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带来深远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孩子心理扭曲,到了成年后,这可能进一步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2.家庭结构问题未成年人犯罪还与家庭的结构问题有关。
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不可忽视,深入了解和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对于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存在哪些问题?1.1 性格与环境因素青少年个性不成熟,不懂得防范意识,缺乏自我控制、自我调适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这种对自我控制和自我宣泄的不足可能导致他们做出过激的行为,甚至犯罪。
此外,环境因素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
环境中的负面影响或家庭中的不和谐与教育不到位可能加重年轻人犯罪的风险。
1.2 生活压力青少年犯罪的另一大原因是生活压力。
现在社会对学生学习的优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学习方面要求逐年加强,这给孩子们带来了心理上的压力,从中逃避的做法就是犯罪行为。
生活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以及异化的社会文化,也是造成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原因。
1.3 犯罪氛围的影响犯罪氛围的强大影响力不可小觑。
社会上的不良信息,如不良电影、网络游戏等,以及犯罪人员的“用力说服”和“暴力煽动”,都会影响年轻人对犯罪的认识。
二、怎样预防青少年犯罪?2.1 改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对于青少年的性格和道德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
家庭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爱,让他们感受到家庭温暖,同时注重对他们进行引导和规范。
家庭成员应该以身作则,做好榜样作用,帮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思想和习惯,让他们远离不良信息和犯罪思想。
2.2 学校教育的重要性学校教育是对青少年成长的重要环境之一,对学校的安全和管理问题应加强关注。
学校教育应该以培养青少年的基本素质和道德作为根本目标。
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和实践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3 政府部门的关注和干预政府部门一定要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政府部门还应对青少年开展必要的心理教育和咨询服务,帮助青少年建立健康、平衡、开放的心态和意识。
三、心理治疗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如何?3.1 心理治疗的意义心理治疗是目前世界上最主流的方法之一,具有多方面的治疗功能。
儿童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心理学及社会学分析

儿童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心理学及社会学分析儿童青少年犯罪行为是一个严重而复杂的问题,对于社会和家庭来说都具有重大影响。
理解其心理学和社会学方面的特征和影响因素,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预防和处理这一问题。
本文将就儿童青少年犯罪行为进行心理学和社会学分析。
青少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尚未完全成年的情况下,从事违反法律的行为。
儿童和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心理学方面有以下几个重要因素。
首先,个体因素是影响儿童青少年犯罪行为的重要心理因素。
儿童和青少年犯罪者往往具有一些特定的心理特征,如情绪不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差、冲动和易受外界影响等。
他们可能缺乏正确判断事物的能力和对后果的认识,容易受到同伴压力和环境的影响而参与犯罪活动。
其次,家庭环境也是儿童青少年犯罪行为的重要心理因素。
家庭是儿童和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家庭环境的良好与否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心理健康和行为发展。
一些研究发现,家庭暴力、亲子关系不良、父母缺乏教养技能等因素与儿童青少年犯罪行为密切相关。
家庭的温暖和平稳性可以帮助儿童和青少年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而家庭的不良环境将导致他们易于追随不良行为的同伴和寻求刺激。
此外,社会因素也对儿童青少年犯罪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社会环境中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支持系统对儿童和青少年的行为有着深远的影响。
贫困、失业、教育资源的不均等分配等社会不公因素会增加儿童和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率。
此外,媒体对青少年的价值观、行为模式等方面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过度暴力的电视节目和互联网上的不良信息可能会影响儿童和青少年的思维方式,增加他们参与犯罪的倾向。
除了心理学因素外,儿童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社会学分析也非常重要。
社会学角度关注的是儿童青少年犯罪行为与社会结构和文化背景的关系。
首先,社会结构因素是社会学角度研究儿童青少年犯罪行为的重要内容。
社会结构包括社会经济地位、种族和性别等因素。
例如,在贫困家庭中长大的儿童和青少年更容易从事犯罪行为,这与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平等以及缺乏机会和资源的关联有关。
运用犯罪心理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运用犯罪心理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心理分析社会分析青少年犯罪预防一、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现状和特点从近几年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
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案件,如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风,有的实施作案,有的负责联系销赃,所得赃物销售后,得到的赃款共用。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
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
青少年犯罪向暴力型犯罪转化。
主要表现在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有的手段极其残忍。
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
犯罪年龄低龄化,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
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
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
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
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一)、主观因素青少年因其生理和心理诸因素都处于“变化活跃期”也可以说是“热变化”状态,加上其生活经历也比较简单,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景”都很难有正确的把握,这样只要“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导致出现“冲动”或者是“颓废”两种极端心态。
具体表现为:1.未成年人身心矛盾(1)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但是由于他们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足够的调节和控制过剩精力的能力。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和对策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以下是几点思考:
成因:
1. 家庭环境: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对其行为有很大的影响。
缺乏父母关爱、家庭暴力、家庭矛盾等问题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心理和行为问题。
2. 学校环境:学校环境也会对未成年人产生影响。
教育质量的不足、校园霸凌、同伴
压力等问题可能导致一些学生走向违法犯罪。
3. 社会环境:社会环境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如犯罪行为被美化、传播和鼓励,可能会
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
对策:
1. 家庭教育:家庭是培养未成年人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的重要环境。
家长应该关注和
引导孩子的行为,提供正确的教育和价值观。
2. 学校教育:学校应当注重教育质量,加强德育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3. 社会教育:社会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宣传法律知识和社会道德,提
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4. 法律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注重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同时适当惩
罚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公共安全。
5. 心理辅导:对于有问题的未成年人,应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帮助,帮助他们解决
心理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6. 社会支持:社会应该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包括教育、培训、就业等,增加他们的社会参与度和获得感,降低犯罪风险。
以上只是一些思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问题需要全面考虑各个方面因素,并采取综
合措施来解决。
心理问题滞后反应1

孩子心理问题滞后反应我一直跟家长讲,我说其实呢,很多问题在于家长,我们绝大多数的家庭都是非常健全的、温馨的,绝大多数父母都是爱孩子,娇孩子的,应该说绝大多数的孩子也是懂事的、可爱的,但是也有一些例外。
那么这个例外呢,比如我想讲这个例子,这个我也不细讲了,但是这个案例就发生在咱们石景山。
这石景山四个孩子,三个不上学了,然后游手好闲想挣钱,最后他说法律上18岁之前没有死刑,所以我们可以做个大案,结果这四个孩子果然就把他们一个同学绑架杀害了,然后要了人家150万,钱没拿到呢就把他同学给杀了,杀了以后四个孩子虽然没有判死刑,但是他们居然在判刑之后还很高兴,因为确实没死刑,所以当时咱们北京晚报、北京电视台都报了这个报道,就是四少年杀人质勒索150万,躲过死刑相视而笑。
那么这四个孩子后来我去做了一个调查,我发现他们都父母双全,就是爸爸妈妈都挺好的,而且也没有什么离婚的,没有什么闹腾的,也没有什么经济贫困的或者是什么问题,那么后来就有一个问题了,就这孩子为什么会这样。
其中两个父亲都说,这孩子我管理不了他,让他去上学他不上啊,我说过他、打过他、骂过他,我说了他不说,我拿他没办法。
还有一个孩子的父亲说他这个孩子不上学,他不爱上学,我怕他学坏,他不上学我把他送到少林寺一年,结果他回来还是干了这件案子,所以四个孩子当中有两个父亲都说,这个孩子我不是不管,是他不听我的,那么我想说的是家庭的健全,不光是家庭教育的健全。
有的时候虽然我们父母健全,家里情况都不错,可是这孩子还是出了问题。
为什么?我后面要谈到的。
我想在最开始先给大家一个观念,就是我们先要知道这个家庭当中如果这个孩子出问题,他问题在哪儿?我想讲第一个点就是心理问题滞后反应,当然这几个问题我后边都要逐一介绍,我在这儿先给大家看一下这个题目。
第二个是孩子的问题实际上都是大人造成的,只不过是他表现的方式比较复杂一点。
第三,在我们教育当中,心理上的教育比物质上的保障更重要。
心理学分析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犯罪心理学论文

心理学分析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犯罪心理学论文摘要: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是当前各国刑事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是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主要因素。
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着眼 ,从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定义入手 ,探讨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现状、特征及对策 ,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是当前各国刑事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是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主要因素。
未成年人认知水平低、分辨能力差、自控力弱、心理发育还不成熟 ,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 ,在多种文化、价值观的冲击下 ,对于是非的判断 ,成年人有时无所适从 ,未成年人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因此 ,研究当前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特点、成因和对策 ,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一、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界定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关于未成年人及其犯罪相关规定 ,结合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可以定义为:已满 14周岁未满 18周岁的自然人 ,非法故意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侵犯国家和集体财产、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造成严重后果 ,依照刑事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 ,研究犯罪既要依据刑法的犯罪规定 ,又不能局限于刑法 ,研究对象从年龄上讲可以包括不满 14周岁的未成年人。
因此犯罪学意义上“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指不满 18周岁的人实施的 ,非法故意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侵犯国家和集体财产、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的的行为。
即未满 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暴力危害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 ,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仍然是属于我们研究的范围。
二、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现状随着世界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遍布世界各地 ,我国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同样堪忧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年龄也呈低龄化趋势 ,人们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问题反映日渐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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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心理分析——以“四少年冷漠杀人案”为例一、案情回顾(一)案情简介任某、南某、杨某和于某都是未成年人,年龄均未超过18岁,最大的任某还差四个月为18岁,2004年4月,他们一起绑架了小学时的同学小雨并索要150万赎金,在赎金还未到手的情况下,就将人质残忍的杀害。
案发后第三天,四个人相继被警方抓获。
2004年11月11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绑架案进行宣判,以绑架罪判处任某、南某无期徒刑,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5年,以包庇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2年,但四个人在听到判决后的反应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宣判当时,表情没有变化,没有恐惧、压力感,甚至在进监所时相视一笑。
因为在作案之前,他们有人曾说,18岁之前不判死刑。
庭审过程中陈述事实时,表情非常冷漠,就像其他人的事一样。
法官问在作案时,感觉到恐惧了没有,他们几乎同时说,没想那么多,不觉得害怕。
问知道不知道做此事的后果,他们说知道,在策划阶段就想到了这些后果,但是为了钱,不得不做。
此外,记者在谈话过程中,任某说曾经想过杀人偿命,但想到更多的就是钱,为了钱什么事都可以做。
并且随口说当时的时候就想把人“宰”了。
(二)个人成长背景任某、南某、杨某和于某六岁之前,都由隔辈人带,上学后由母亲带。
家里也经常教育他们,在教育孩子时倾其所有,该做的都做了,他们不仅教育甚至打了孩子,但就是不管用,他们表示无可奈何。
四少年因为学习不好、不爱学习,在小学毕业后都辍学了,辍学后也没有正式的工作。
作案前,这四个孩子无所事事,整天在大街上闲逛,偶尔也上上网吧,除了父母给的生活费,他们没有任何收入来源。
春天开始,他们开始想到用绑架的方式发一笔大钱,于是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寻找绑架目标,4月20号晚上8点,他们盯上了刚放学的小雨,在离学校一公里远的拆迁工地上,他们没说几句话残忍的杀害了小雨,作案工具有棍棒、电线、小雨的皮带、刀子。
他们与小雨本来就认识,其中南某和小雨还是朋友。
面对自己的朋友,作案人南某说,小雨说过一句话,我们都是朋友,有什么话好好说。
二、对四少年的犯罪行为的心理分析(一)四少年绑架“挑朋友”下手的心理学分析心理学将动机定义为:发动、指引和维持躯体和心理活动的内部过程。
据此,犯罪动机可定义为:引起、指向和维持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在活动过程。
动机的产生,首先是个体需要达到一定强度后,造成人的心理紧张,成为某种愿望或意念,即形成内驱力;并且当外在诱因产生时,在个体主观活动中出现对满足需要的目标指向并意欲趋向,此时,动机就产生了。
因此,动机的产生基本需要两个因素,内驱力和诱因。
对于犯罪动机而言,内驱力就是想要犯罪的欲望,诱因就是犯罪目标。
对于本案来说,这四个少年正是因为缺少钱,所以产生了弄钱的欲望,内驱力已经产生。
而在诱因的选择上,必须符合这样一个特征,即犯罪目标必须有钱。
在如何判定犯罪目标是否有钱的问题上,要受到青少年认知、社交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这四个未成年人来说,由于其认知还处于未成熟阶段,呈现幼稚化特点,思维的片面性和表面性依然存在,经常被事物的个别特征或外部特征所困扰,在这样的认知特点影响下,很难判断一个陌生人是否有钱,而如果是自己熟悉人的话,则很好判断,因为自己经常和其来往,对家庭了若指掌。
此外,未成年人的社交面比较窄,并且个性中存在怯懦的一面,对于成人或者陌生人,把握度不高,正因为如此,所以在选择上,自己的朋友便成了犯罪目标的对象。
正是基于这些心理因素,四少年选择了朋友作为自己的对象目标。
(二)任某谈话中的“宰”字所反应的心理内涵任某谈话中的“宰”字反映了未成年人对生命的漠视。
这与其心理发展水平是密不可分的。
主要表现在:首先,青少年自我意识高涨,经常沉浸在关于“我”的思考和感受中。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导致他们个性上的主观偏执性。
表现在,一方面,他们总是认为自己正确,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另一方面,他们又感到别人似乎总是用尖刻挑剔的态度对待他们,这种想法使他们感到压抑、孤独而且神经过敏,使其个性出现了暂时的不平衡性。
这种不平衡性反映在行为上会出现固执、把自我看的很高而对别人不屑一顾。
其次,青少年也处于青春期,反抗心理也是普遍存在的一种个性心理特征。
其主要表现是:态度强硬、举止粗暴,漠不关心、冷漠相对等。
在行为表现上非常残忍,对于生命漠不关心。
本案例中,作案工具残暴并且面对被害人的求饶并没有表现出怜悯之心,其反抗心理可见一斑。
再次,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认为,处于工具定向阶段的个体,以满足个人的需要为标准来决定道德选择。
即个体在进行活动时,以个人利益的满足为目的,而对他人的利益漠不关心。
反应在本案中,这些青少年道德发展处于这个阶段,因此,为了达到弄钱的目的,必须要把受害人杀死,如果不这样的话,他就会去报案,导致拿不到钱。
这个年龄的青少年处于这个道德发展阶段是不正常的,这反应出这些青少年的道德发展停滞,基本道德准则缺失,道德准则出现退行性变化。
因此,在一个鲜活的生命面前,他们丝毫没有怜悯之心,在观念中仅仅用一个“宰”字来表示,他们把杀一个人当作杀一个小动物一样。
(三)杀人少年人格存在的缺陷也许有人会产生疑问,处于这个时期青少年的心理都会出现不成熟性,出现自我意识高涨和反抗心理,但为什么其他人没有出现这种行为而出现在了这四个少年身上。
新行为主义看来,人们任何行为都是一种刺激—中介—反应的模式,因此,不同的人面对同一种刺激会产生不同的反应,主要原因就在于中介因素的不同,其中人格就是很重要的中介因素。
因为每个人的人格不同,所以行为反应也不同。
本案亦是这样,正是因为其人格存在一定的问题,才导致其产生犯罪行为。
人格,是指人在成年后在其各种心理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整体、独特、稳定的心理活动倾向和心理征象。
人格可分为心理动力风格、心理制动风格和心理表现风格。
心理动力风格主要包括兴趣、需要、欲望等;心理制动风格主要包括观念、信念和信仰等;心理表现风格主要包括能力、气质、性格等。
[7]而后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人的心理制动风格中。
其中,心理制动风格,就像人的“刹车系统”,它可以制止人过度的欲望、偏差行为等,使人的行为保持在正常轨道之中。
从四少年的成长经历中可以看出,六岁之前,都有隔辈人带,上学后由母亲带,其造成的后果是早年情感不足,对母亲的依恋不足,情感发展受挫,容易表现出无情的特点。
在教育方式上,不加区分的满足他们的要求,教育方式不合理。
而心理制动分格中的观念一般形成于人的早年,包括父母的唠叨、父母的言传身教,比如孩子去抢别人的东西,家长进行制止,这种教育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形成一些观念,孩子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如果在早年教育中顺着孩子,很少说不,孩子逐渐养成任性的特点。
这种任性在上学后才体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不爱学习,而学习是社会化的一个重要阶段,学习可以教授他们很多东西,而如果早年辍学的话,社会化过程会不完整。
在这种心理背景下,辍学儿童整天游手好闲,无经济来源,再加上家庭不富裕,而心理制动风格没有形成,缺少制约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从上面可以看出,本案例中的四少年社会化过程不完整、优良观念没有形成,心理制动风格缺陷,导致其做出杀人行为。
说明四少年的人格存在一定的缺陷。
(四)四少年“相视一笑”的心理原因四个人在听到判决后很冷漠,甚至出现了相视一笑,在陈述作案事实时,也非常冷静。
这一切现象都让人匪夷所思。
究其心理原因,表现在:首先,就是青少年思维的片面性和表面性。
思维的片面性表现在其思想的偏激与极端,不能全面、辩证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是抓住一点而不计其余;思维的表面性表现在,他们在分析问题时,还经常被事物的个别特征或外部特征所困扰,难以深入到事物的本质中。
[8]至于本案中,正由于他们思维的片面性和表面性,所以当他们听说18岁之前不会判死刑这个表面化的法条,就轻易的实施杀人行为。
但殊不知不判死刑并不意味着不判刑,其判决结果就说明了他们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是的,他们是没有判死刑,但他们要受到几十年的牢狱之灾,自己的青春、自己的将来、还有自己的父母怎么办,这都是他们未考虑到的,而用死刑是无法可以解释的。
他们的“相视一笑”反应了他们思维的不成熟。
其次,在上面我们已经谈到,这四少年人格中存在一定缺陷,具体表现在心理制动风格发展滞后,各种观念没有形成,特别是他们在生命当中缺少对生命的敬畏,生命教育缺失导致他们在面对被害人时异常冷漠,并且在陈述事实时很冷静,让人匪夷所思。
总之,未成年人思维的不成熟和其存在的人格缺陷,共同导致了他们的“相视一笑”。
三、此案给予我们的警示一个孩子的健康发展是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的结果。
首先,很多人都有误区,认为少年犯罪都与残缺家庭有关系,事实上家庭结构并不决定孩子是否会有问题,家庭功能才是决定性的,父母所起的作用是最重要的,孩子的成长是在亲子关系的互动中逐渐成长的,而互动的方式与技巧至关重要,也即体现在教育方式上。
有的父母是有悟性的,可以随时调节。
但有的父母则是被动的。
事实上,家长角色的正确发挥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也需要培训,也需要经过后天的努力。
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家长都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如果家庭教育缺失的话,我们还有弥补的方法,那就是社会化教育,对于学龄儿童来说,最重要的是学校教育,因为它会弥补家庭教育中的一些缺陷,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而当前学校教育的总体宗旨已经背离了我们的初衷,这也是值得我们重视的地方。
此外,在学校教育中,我们还需要特别关注失学少年和后进生,因为他们很容易从辍学少年转为不良少年并最终成为犯罪少年。
比如,在学校教育中,不能只注重表面教育,更需要个性化教育,及时了解学生成绩差的原因、辍学的原因、从心理上进行关注与辅导。
此外,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在对孩子进行惩罚时,也需要家长负责任,进入家长学校,进行教育方式的教导,对于在大街上游荡的少年也要进行盘问,甚至强制接受教育。
调查显示,很多大案要案都是30岁左右有犯罪前科的人做的,因为前半生没有完整社会化导致成长中存在固有的缺陷,于是当从监狱出来后对社会的后续危害性非常大,因此,一定要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宁可提前预支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不要等他们犯罪后进行“被动式”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