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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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5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5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对感染性、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理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2)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医疗和医疗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

由于医疗废物中可能包含有害物质、有传染性或有放射性等特点,因此需要正确分类和收集处理,以确保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安全。

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和个人对医疗废物的处理行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人员的健康风险。

下面是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分类准则:制定明确的医疗废物分类准则,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剂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2.储存容器规范:规定医疗废物储存容器的种类、大小和数量,并要求容器具备防渗漏、密封、耐冲击等特性。

3.标识要求:要求对每个容器进行正确标识,标明废物的类别、来源和有关警示信息,以方便识别和管理。

4.收集方式:制定医疗废物的收集方式,包括定期收集、按需收集和直接回收等,根据不同类别的废物进行相应的收集处理。

医疗卫生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废物分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对卫生废物的分类管理,保障医疗活动的健康与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医疗卫生废物分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及相关人员管理医疗卫生废物的工作。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三条本制度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如下:1.医疗废物:指医疗机构产生的包含感染性物质、病理性物质、化学性物质和一般性物质等在内的卫生废物。

2.医废分类:指将医疗废物依照不同的性质、不安全程度进行分类。

3.强制分类:指对医疗废物进行必需的分类处理,确保安全处理和处理。

4.不安全废物:指对人体有害,具有毒性、感染性、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害性的废物。

5.一般废物:指医疗机构除不安全性医疗废物以外的其他废弃物。

第三章医废分类管理第四条医疗卫生废物分类管理原则:1.强制分类原则:对医疗废物必需依照其性质和不安全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2.分类储存原则:医疗废物应储存于指定的专用容器,并依照分类要求进行储存。

3.分类处理原则:医疗废物应依照不同分类进行相应的处理处理,不得混合处理。

4.分类监管原则:对医疗废物分类管理过程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分类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医疗废物的分类标准:1.感染性物质:指带有病原体或疑似病原体的废弃物,如感染性标本、注射器、导尿管等,应采用特殊容器储存,严禁混入其他分类。

2.病理性物质:指人体组织、器官或其他病变标本等,应采用特殊容器储存,严禁混入其他分类。

3.化学性物质:指含有有毒、有害、腐蚀、易燃或易爆等特性的废弃物,应采用密封容器储存,并标明化学性质,严禁混入其他分类。

4.一般性物质:指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废弃物,应采用普通容器储存,并进行必需的分类。

第六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储存:1.医疗机构应设立指定的医疗废物收集场合,保证分类存放。

2.各科室必需将产生的医疗废物依照分类要求及时放入指定容器内,并确保容器的密封性。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临床科室负责生成、收集、暂存和分类投放医疗废弃物,并组织好相应的培训。

3. 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搜集、集中存放、转运和最终处理,并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技术科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制定废弃物处理的方案,并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 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

三、医废分级管理1. 感染性废弃物: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高风险废弃物、中风险废弃物和低风险废弃物。

高风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中风险废弃物可以与普通医疗废弃物混装集中暂存,低风险废弃物可以按照一般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将其分为酸性废弃物、碱性废弃物、有机溶剂废弃物和其他化学品废弃物。

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废弃物需要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监督。

四、收集、暂存和运输1. 收集:临床科室应将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废弃物及时交给环境卫生部门。

2. 暂存:医疗废弃物暂存应采取密闭、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暂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 运输: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将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五、最终处理1. 常规医疗废弃物:常规医疗废弃物可进行化验焚烧、高温蒸煮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

2. 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外表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平安防护工作制度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平安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防止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工作,保护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理和交接等工作。

三、医疗废物分类标准1. 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医疗机构产生的临床、实验室及动物实验室的感染性废物及感染性垃圾。

如:被感染的纱布、绷带、手术外科用品、注射器、输液器、废弃物、血液制品等。

2. 化学类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药剂废物及固体化学废物。

如:化疗药品残留、药品包装废物、废弃的化学试剂瓶、药品废液等。

3.锐器类医疗废物: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针头、钢针、尖锐刀具等。

4. 医药废品:包括过期、损坏及未使用完全的药品及废弃药品包装材料等。

5.医疗废水:指医疗机构内生产和治疗过程中排放的含有人体排泄物和部分药物残留的水。

四、收集管理1. 感染性医疗废物应组织人员及时将其进行分类收集,放入专用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容器中,并加盖标识,防止交叉污染,并根据要求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2. 化学类医疗废物应存放于专用的化学废物容器中,加盖密封,并进行标识,防止其泄漏污染环境。

3. 锐器类医疗废物集中存放,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合,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创伤事故的发生。

4. 医药废品应当按照过期的、未使用完全的、损坏的进行分类,投放到不同的专用容器内,并标注好。

5. 医疗废水应集中存放并统一进行处理,不得将其直接排入污水系统。

五、医疗废物处理1. 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当由拥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

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确保处理过程不会给环境和人员造成损害。

2. 化学类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交由符合条件的化学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3. 锐器类医疗废物应当投放到专用的锐器回收箱内,并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他人造成危害。

4. 医药废品应当按照其不同的属性进行分类处理,合理投放到不同的废品回收箱内,并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维护人员及公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临时存放、运输和最终处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合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二、医疗废物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将医疗废物分为四类:1.感染性医疗废物:具有人畜感染性或其他传染性的医疗废物;2.化学性医疗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或其它有害性的化学品;3.放射性医疗废物:具有放射性的医疗废物;4.其他医疗废物: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收集管理1.感染性医疗废物的收集:(1)在感染性医疗废物产生的地方设置专用容器;(2)专用容器采用密闭式结构,且有醒目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标识;(3)感染性医疗废物容器应每日清洗、消毒一次,并保持干燥;(4)感染性医疗废物容器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更换,并及时封口。

2.化学性医疗废物的收集:(1)化学性医疗废物应设置单独的收集容器;(2)收集容器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并标注“化学性医疗废物”等相关标识;(3)收集容器应放置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4)收集容器应根据需要定期更换,并妥善封口。

3.放射性医疗废物的收集:(1)放射性医疗废物应设置专用的铅罐或铅材质收集容器;(2)收集容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防护标准,并标注“放射性医疗废物”等相关标识;(3)收集容器应放置在专用的存放区域,并确保放射性医疗废物不外泄;(4)放射性医疗废物容器应定期运输和更换,封口严密。

4.其他医疗废物的收集:(1)其他医疗废物应设置统一的收集容器;(2)收集容器应标注“其他医疗废物”等相关标识;(3)收集容器应放置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避免直接日晒。

四、医疗废物临时存储1.感染性医疗废物的临时存储:(1)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在产生后第一时间加以封存;(2)感染性医疗废物的临时存储室应具备防漏、防尘、防潮、防虫等功能;(4)感染性医疗废物的临时存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减少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和处理,禁止直接弃置。

第四条所有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同时,应定期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制度。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第五条医疗废物按照其危害程度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普通医疗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或被病原体感染的医疗废物,包括医疗废液、固体废物、制备废物以及输液器等。

第七条化学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危险化学品和有害物质的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药剂、废电池以及荧光灯管等。

第八条放射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医疗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放射性仪器等。

第九条普通医疗废物指的是无害废弃物或处于治疗过程中且未受过污染的医疗废物,包括一般诊疗用的牙签、纱布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医疗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

第三章医疗废物收集和包装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制定医疗废物收集和包装方案,明确收集和包装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定期对废弃物进行清理和收集,确保医疗废物不外泄。

第十三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进行收集和包装,包装时应注意避免直接接触。

第十四条化学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密闭的特种容器进行收集和包装,标示名称、危险性等信息。

第十五条放射性医疗废物应使用特种容器进行收集和包装,并进行严格标示。

第十六条普通医疗废物应收集并放入一般垃圾袋内,并分类投放。

第四章医疗废物处置第十七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处置。

第十八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方法包括高温高压、微波辐射等。

第十九条化学性医疗废物应根据不同化学成分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包括化学法、生物法等。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3篇)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3篇)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有害性、致病性或其他特殊性质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的不当处理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和暂存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以下是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收集管理1. 废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根据特点和危险性分为不同类别,包括感染性废物、血液和血制品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药物包装废物等。

医疗机构应根据废物分类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并在收集容器上标识废物类别。

2. 废物容器选择:医疗机构应选择密封性能好、耐腐蚀、易清洗的废物容器,确保容器的密封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避免废物泄漏。

3. 废物收集时间和频率:医疗机构应根据废物产生量和废物的特性,制定科学合理的收集时间和频率,确保废物不堆放过久,减少废物带来的风险。

4. 废物收集区域: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存放区域,区域内应设置固定的废物存放设施,保持清洁卫生。

5. 废物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对处理废物的工作人员进行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的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其了解并熟悉废物管理制度。

二、转运管理1. 转运工具选择:医疗机构应选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专用车辆用于医疗废物的转运,保证转运过程中废物不泄漏。

2. 转运设备清洁消毒:转运设备在每次转运前应进行清洁消毒处理,以防止交叉污染和感染传播。

3. 转运人员装备:转运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避免废物带来的危害对人员健康造成损害。

4. 转运记录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转运记录,记录转运时间、废物类别、数量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管。

三、暂存管理1. 暂存区域设施保障: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应设有专门的存放设施,如密封罐、垃圾桶等,以保证废物暂存的安全性。

2. 温度和湿度控制:医疗废物的暂存区域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避免废物受潮、发霉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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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50916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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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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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

如:“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

3.住院部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科室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

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
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每日收集并存储在存储间。

16.医疗废物每日存储要有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
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

记录应保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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