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自测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_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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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自测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1963 年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法律原则宣言》,该决

议宣示了各国在外层空间活动应遵守的法律原则,对外层空间法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推进作

用,请问该决议的法律渊源地位如何?

A.国际公约,属于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B.国际习惯,属于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C.一般法律原则,属于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D.确立法律渊源的辅助资料

2.当一国缔结的国际条约与《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会员国义务发生抵触时:

A.《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义务应优先履行

B.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应优先履行

C.适用 “ 后法优于先法” 原则

D.适用 “ 先法优于后法” 原则

3.甲乙两国于1998 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2005 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

法机构于 2004 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

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做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

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如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做出的,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

责任

B.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

C.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D.甲国如果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

无定论

4.依据现代国际法,对下列地域的法律地位表述正确的是:

A.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自然资源属全体联合国会员国所有

B.依据《南极条约》,南极属联合国会员国全体所有

C.根据《月球协定》,冻结某些国家对月球的领土主权要求

D.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海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任何国家不得对公海本身行

使管辖权

5.甲国人张某和乙国人王某在甲国的行为涉嫌犯罪。后被发现,张某逃往乙国境内,王

某逃入乙国驻甲国领事馆中。张某以反对甲国政府的政治活动为由,要求乙国庇护。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关于引渡和庇护的任何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国领馆可以行使领事裁判权,对王某进行审判并做出判决后,交由甲国予以执行

B.由于张某曾从事过反对甲国政府的政治活动,因此乙国必须对张某进行庇护

C.由于王某是乙国人,因此乙国驻甲国领事馆有权拒绝把王某交给甲国

D.乙国可以对张某的涉嫌犯罪行为在乙国法院提起诉讼,但乙国没有把张某交给甲国审

判的义务

6.在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的规范是:

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B.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的效力,适用行为地法

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发价于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

D.一国国内法中专门用于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规范

7.在一般情况下,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其财产的归属问题适用:

A.法院地法

B.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C.与该问题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D.该法人的属人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 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

A.定居国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

D.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9.“ 物之所在地法” 为常见的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公式,在涉外物权

法律适用中,可以适用该系属公式的情形为:

A.运送在途的货物的所有权法律关系

B.与民事主体之人身密不可分的不动产法律关系

C.海商法中的船舶所有权法律关系

D.外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法律关系

10.A 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 B 国,B 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后由于汽车设计缺陷使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 B 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

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

A.识别

B.转致

C.查明

D.法律规避

11.我国公民甲拥有一艘船舶,该船在中国登记,甲将该船舶光船租赁给某美国公民并

悬挂美国国旗,光船租赁期间为韩国公民乙设立了抵押权,同时又将该船舶转让给了美国公

民丙,现在乙因抵押权无法实现在中国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船舶的转让是无效的,而丙作为案件第三人对乙的抵押权的效力提出了怀疑。请问该案适用的法律是:

A.船舶所有权的转让适用美国法律,船舶抵押权适用中国法律

B.船舶所有权与抵押权均适用中国法

C.船舶所有权与抵押权均适用美国法

D.船舶所有权的转让适用中国法律,船舶抵押权适用韩国法律

12.中国公民朱某购买了某日本公司的越野车,在山东境内高速公路行驶时发生重大的

交通事故,造成朱某与同车的其他三人当场死亡。经调查,事故是车辆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而

造成。

朱某与其他三人的亲属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该日本公司给予赔偿。

就法律适用问题下列判断不正确的为:

A.法院可以适用中国法

B.法院可以适用日本法

C.由法院选择适用中国法还是日本法

D.法院应适用有利于受害人的法律

13.已知甲乙两国均为《公约》缔约国,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

公约适用下列哪一个合同或纠纷?

A.营业地位于甲国的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B.营业地位于甲国的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之间的钢铁买卖合同

C.营业地位于甲国的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公司之间签订的电力买卖协议

D.营业地位于甲、乙两国的两个公司对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是否生效引发的争议

14.外国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一家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西湖龙井茶1000 箱,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10 月15 日前装船。由于卖方暗期装船发生困难,直

至 10 月 30 日装船完毕,为了顺利交单收回货款,卖方向承运人出具了保函换取了装船日为

10 月 13 日的提单。依据《汉堡规则》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所签发的提单为倒签提单,仅在承托双方有效

B.所签发的提单为预借提单,仅在承托双方有效

C.所签发的提单为清洁提单,对收货人有效

D.所签发的提单,对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都无效

15.根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TRIMs)的规定,中国入世后相继修改了三资

企业法,下列哪项措施是不为TRIMs 所禁止的?

A.规定企业在生产中必须使用的有关外国产品的最低比例

B.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的进口产品数量或金额,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金额为限

C.将企业可使用的外汇限制在与该企业外汇流入相关的水平,以此限制该企业当地生产

所需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的进口

D.在外商投资的市场准入及经营要求方面存在的当地股权要求

16.中国某公司向国外求购某商品,不久接到某外国公司 5 月10 日发盘,有效期至 5 月

16 日。中国某公司于后因该商品行市看涨,5 月 12 日电复:如能将价格降低1000 美元,可以接受。对方无反应。中国某公司又于 5 月 25 日去电表示同意对方 5 月 10 的发盘条件。下

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对方没有反应,表示默示同意

B.合同已经成立,但以我方第二个发盘为准

C.合同没有成立

D.中国某公司第二个去电是承诺

17.中国某公司以CIF 条件向瑞典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

一切险。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依信用证条款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

瑞典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货款。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瑞典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C.瑞典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

D.瑞典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18.在国际贸易中,CIF 条件与 FOB条件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A.货物的价格构成不同,在CIF 条件下,货价中包括了保险费和运输费用在内;在FOB 条件下,货价中不包括保险费与运费

B.卖方所承担的责任不同,物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在 FOB 条件下,卖方必须根据买卖合同的要求,负责订立货负责支付运费与保险费,并及时向买方提供适当的提单和

保险单据

C.在CIF 条件下,卖方需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而在FOB 条件下,货物出

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由买方办理

D.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在CIF条件下,卖方负担货物丢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

物在目的港越过船舷时为止;而在FOB条件下,卖方负担货物丢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

到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为止

19.中国某大型国有企业向美国一家生产商定购了一套大型采矿设备,合同规定该设备

分四批到货。前三批设备均按期按质到货,但在收到第四批设备时,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这种情况下,中方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应该如何处理?

A.中方有权宣告该批货物的交付行为无效,但无权解除整个合同

B.中方有权要求生产商就该批设备承担违约责任,但无权解除整个合同

C.中方有权将整套设备退还给生产商,要求其交付符合合同的设备

D.中方不仅有权宣告该批设备的交付行为无效,也有权解除整个合同

20.香港船舶 “ 德恒 ” 号上设有我国甲公司的留置权,美国乙公司的抵押权,

我国丙公司的优先权。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 德恒 ”

号赔偿案件时,甲、乙、丙三公司的受偿顺序为:

A.甲、乙、丙

B.乙、甲、丙

C.丙、甲、乙

D.乙、丙、甲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21.甲

国与乙国合作在乙国发射通讯卫星,该通讯卫星在进人外空后偏离了既定轨道,

与丙国的气象卫星相撞,两颗卫星均损毁。丙国气象卫星的碎片在进入大气层后撞毁了丁国

的民航班机,该民航班机载有乙国的国民;通讯卫星的一些碎片坠入发射基地,造成了参加

发射操作的戊国的技术人员死亡。根据《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责任公约》)

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丙国气象卫星的损毁,甲国与乙国应负绝对责任

B.对丁国民航班机的损毁,应由甲国和乙国承担绝对责任

C.甲、乙两国无需对班机上乙国国民的死亡承担任何责任

D.通讯卫星碎片对戊国技术人员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

22.按照《海洋法公约》规定,外国船舶在通过领海时从事哪种活动即构成非无害通过:

A.向沿海国传播广播信号

B.严重的污染行为

C.进行研究及测量活动

D.捕鱼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20 题,每题 1 分,共

20分。

1.答案: D

解析:《国际法院规约》38 条的规定,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是国际公约、国际习惯和一

般法律原则;而其他各项是确立法律原则时的补充资料。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法律原则宣言》作为没有约束力的国

际组织决议,不属于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但可以作为确立一般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

2.答案: A

解析:一般来说,会员国在缔结条约时应考虑其依照《联合国宪章》所承担的义务,不

得与之冲突。但在实践中发生冲突在所难免。《联合国宪章》规定,宪章规定的会员国的义

务和会员国根据其他条约所负的义务有冲突时,宪章规定的义务居优先地位。所以答案为 A 项。

3.答案: C

解析:关于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与实践,一般分为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在国际层面,

国内立法不能改变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因此国家不得以其国内法规定来逃避所应承担的国

际义务。在国内层面,国内法可以排除国际法的适用,但国家要对此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

对于三权分立的国家,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均属于国家行为,

对其所做出的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国家都应当承担国际责任。可见,甲国立法机构不是绝对无权

通过与条约不一致的立法,只是甲国的这种做法将会导致国家对此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

如果甲国政府做出违背条约的国内立法,应当承担国际法上的责任。综上所述, C 项为正确选项。

4.答案: D

解析: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底区域作为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是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海洋法的重大突破之一,故 A 项错误;《南极条约》规定,对以往各国对南极的

领土主权要求进行无期限的冻结, B 项错;《月球协定》中坚持月球及其自然资源是全人类

的共同财产,故 C 项错误。公海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任何国家不得对其行使管辖权,故 D

项正确。

5.答案:D

解析:庇护是指一国对于遭到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避难的外国人,准予入境和居留,

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庇护是国家基于领土主权而引申出的权力,国家没有必须给予庇护的义务。关于领土以外的庇护,最常见的是指利用国家在外国的外交或

领事机构馆舍、船舶或飞机等场所进行的庇护。这种庇护是没有一般国际法根据的,而且常常导致对国际法其他规则的违背。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馆不能从事与

领事职务无关的其他活动,更没有领事裁判权,也无权进行庇护,故C项做法错误。引渡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应外国国家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在国际法中,国家一般没有引渡的义务,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 D 项为正确选项。

6.答案:B

解析:ACD是直接调整的规范,是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体规范, B 只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受何种法律的调整和支配,而不是直接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

利与义务关系,所以属于间接调整的规范。

7.答案: D

解析:外国法人或解散时其财产的归属应按照法人的属人法,而不能按照物之所在地法

原则,因为此时财产与外国法人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特别注意外国法人或解散时其财产的

属人法原则,这一原则与一般情况下的物之所在地原则相比是特殊规定。

8.答案: D

解析:冲突规范由包括“ 范围 ” 和 “ 系属 ” 几个部分。范围是指

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通过冲突规范的“ 范围” 可以判断该规范适用于调整哪一类民商事法律关系。而“ 系属 ” 规定冲突规范中 “ 范围 ” 所应适用的法律。本题中要解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

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确定问题。所以,当选 D 项。

9.答案:B

解析: “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虽然在解决物权法律冲突方面得以广泛运用,

但由于某些物的特殊性或处于某种特殊状态之中,使得适用该原则成为不可能或不合理,因而在各国实践中,大多把以下情形作为该原则的例外,排除该原则的适用:(1)运送在途的货物的物权关系,因为该货物的物权经常处于变动之中;(2)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

物权关系,因为这些运输工具通常处于运动状态中;(3)与民事主体人身密切相关的动产

的物权,如动产继承等,一般适用当事人属人法;(4)外国法人财产清算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一般依照法人属人法;(5)外国国家的财产的所有权问题,目前尚未形成统一做法。

由此可见,除 B 项中的涉及人身密不可分的不动产关系以外,其他均属于这里提到的排除情形,故 B 为应选项。

10.答案: A

解析:识别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制度对有关的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

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且对有关的冲突规范进行解释,从而确定何种冲突规范适用于

何种事实或问题的过程。因而,题中 A 项的叙述符合识别的概念,故当选。

解析:我国《海商法》第270 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

律。第 271 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

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本案中船舶在转让时悬挂的是美国国旗,其船旗国为美国,因此船舶所有权的转让适用美国法律。船舶抵押权由于是在光船租赁期间设

立的,不再适用船旗国法律即美国法,而是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我国为原船舶登记国,

因此船舶抵押权适用中国法律,选项 A 正确。

12.答案: D

解析:《民法通则》第146 条规定: “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律。 ” 《民通意见》第187 条规定: “ 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

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 该案为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侵权赔偿,侵权实施地为日本,而侵权结果发生地为中国,根据《民通意

见》的规定,应由法官来选择适用,因此适用日本法或中国法都是可以的。A、B、C 三项表述均正确,不符题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确定侵权法律适用时可考虑在可选择的

法律中选择适用有利于受害人的法律,但这只是考虑因素,尚未上升为法律原则或法律规则。

因此 D 项错误。

13.答案: B

解析:考察适用《公约》的货物。款项、电力均非适用《公约》的货物。而《公约》对

合同的效力并不涉及。

14.答案: D

解析:判断“ 倒签提单 ” 和 “ 预借提单 ” 的标志就是看签发提单

时货物是否已经装船,已装船的为倒签提单,未装船的为预借提单。依据《汉堡规则》,以保函进行欺诈,所签发的提单对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无效,且承运人不能依据保函向收货人

主张免责。故 D 选项正确。

15.答案: D

解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规定,在不损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中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各成员不得实施任何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第 3 条第 4 款

国民待遇原则或第11 条一般性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一致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与国民待遇原则不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有:(1)当地成分要求,即要求企业购

买或使用国产品或自任何国内来源的产品;(2)贸易平衡要求,即将企业购买或使用的进

口产品限制在与其出口的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当的水平。

与一般性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有:(1)贸易平衡要求;(2)

进口用汇限制,即企业进行生产所需的进口被限制在属于该企业流入的外汇的一定数量

内;( 3)国内销售要求,即要求企业的产品必须有一部分在国内销售。

《TRIMs 协议》禁止的是违反 GATT国民待遇原则和数量限制原则的投资措施,而不是禁

止一切投资措施。 “ 当地股权要求 ” 虽不符合国民待遇,但它并没对外国进口

产品有任何歧视,因而《 TRIMs 协议》并不对其加以禁止。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A、B、C都是为TRIMs 协议所禁止的, D 则不禁止,应当选。

解析:我国某公司第一次答复是反要约,对方未答复,因此合同未成立。我国某公司第

二次答复在要约人规定期限外作出,也不是有效的承诺。

17.答案: D

解析:在CIF价格条件下,货物在越过船舷的时候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所以当货物

装船后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买方承担,本题中的索赔要求应当由买方即瑞典公司向保险公司提

出。本题答案为 D 选项。

18.答案: A

解析: CIF包含了运费和保险费由卖方支付,而FOB中卖方不负责运输和保险。在海关

手续和风险转移上两者是相同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A.

19.答案: D

解析:因为成套设备的各部件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如果不能将其中的任何一批货

物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则买方可以同时宣告合同时已经交付或今后

将交付的各批货物均无效。参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3 条。因此, D 项是正确答案。

20.答案: C

解析:我国《海商法》第25 条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

于船舶留置权受偿。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

可以留置所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所修的船舶时消灭。可见,本题选择 C 选项。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21~45 题,每题 2 分,共50 分。

21.答案: ABC

解析:国家对其外空活动承担国际责任,其主要依据是《责任公约》。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发射国应对外空物体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发射国包括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

国家以及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因此,甲、乙两国均为发射国。发射国对于

其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对于其他国家的外空物体或所载人员或财产造

成损害,负有赔偿的过失责任。因此, A 项错误,应选。

发射国的外空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对另一发射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并因此对第三国或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造成损害时,如果是在第三国的地球表面或对飞行中的飞机

造成的,则前两国对第三国负有绝对责任;甲、乙、丙三国均应对丁国民航班机的损毁承担

绝对责任。因此, B 项错误,应选。

发射国外空物体对于下面两种人员造成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该国的国民以及在空间物体从发射至降落的任何阶段内参加操作或者应发射国的邀请而留在紧接预定发射或

回收区的外国公民。因此, D 项正确。对发射国国民造成的损害只是不适用《责任公约》,而非免责,因此,C项错误应选。

22.答案: ABCD

解析:《海洋法公约》规定,“ 无害 ” 的含义是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

秩序或安全。如果外国船舶在领海内进行以下活动,其通过即为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

序与安全:对沿海国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任何目的在于影响沿海国防务安全的宣传行为;在船上发射、降落或接载任何军事装置;违反本公约规定的任何故意和严重的污染行为;任何捕鱼活动;进行研究和测量活动;任何目的在于干扰沿海国任何通讯系统和任何其他设施和设备的行为;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故本题应选ABCD.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考点】不作为 【解析】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法无明文规定不作为罪”的原则适用于所有犯罪类型,不作为犯罪亦不例外;但是,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并不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有可能来源于生活经验(理论上称之为“开放的构成要件”)。 B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作为可能性的具备是成立不作为犯罪的必备条件,不具备此条件,不作为犯罪即不成立。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不真正不作为犯并非单纯的不作为即可成立,而是必须其不作为导致一定的法定后果才成立。 D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不作为只是一种实施犯罪的方式,原则上所有犯罪类型均有不作为方式存在的空间。 【答案】D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

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考点】刑法因果关系 【解析】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王某的财产损失是由乞丐独立导致的,而不可归责于甲,甲只需对其导致的伤害后果负责。 B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虽然在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自身行为,但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不能阻却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 C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虽然直接导致结果的是丙的行为,但丙的行为本身并无不当之处,因此,石某死亡的结果不可归责于丙,而应归责于交警的错误指挥。 D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没有丁的敲诈行为,就不会有陈某的财产损失结果,因此,二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至于谁获得了财物,不能改变被害人财产损失的事实。 【答案】C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解析 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火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火证据罪 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 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火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 D.甲虽唆使乙毁火证据,但不能认左为帮助毁火证据罪的教唆犯 2、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爼行人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洒精检测仪测试到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左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3、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火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火证据罪 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 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火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 D.甲虽唆使乙毁火证据,但不能认左为帮助毁火证据罪的教唆犯 4、关于朱某帮助电气厂通过年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其行为和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属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 C.属徇私舞弊,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D.事后虽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不构成受贿罪 5、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A.黄某 B.袁某 C.袁某的儿子 D.小付的父亲 6、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6月9日(星期一),法庭宣判黄某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立即送达了判决书,黄某当即提起上诉,但于6月13日经法院准许撤回上诉;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于6月12日提起抗诉,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6月17日向同级法院撤回了抗诉。关于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6月9日 B.6月17日 C.6月19日 D.6月20日 7、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 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和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

(精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方面,宪法法律对所有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予以平等保护,对受侵害的权利予以平等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 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 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 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 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 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 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 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 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 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 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2、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3、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4、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 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 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 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5、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不慎致乙死亡。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B.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和解 D.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6、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B.****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 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甲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7、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8、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9、3万元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答案】D。 【考点】危害行为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考点】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 4.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C。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5.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_____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_____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______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______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 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 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 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 【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部答案】D 【答案】D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为:(1)溯及既往的禁止,即事前的罪刑法定。犯罪及其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在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2)排斥习惯法,即成文的罪刑法定。犯罪与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3)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即严格的罪刑法定。类推解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予以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对国民的行为进行压制,这是不允许的。(4)刑罚法规的适当,即确定的罪刑法定。同时,刑罚法规的适当还包括刑法的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禁止不确定刑三方面内容。因此题干的空格中应分别填入:事前、成文、严格、确定,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本题应选D。 2.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不构成脱逃罪 【考点】故意与过失的认定、共犯的认定 【司法部答案】A 【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第400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但注意: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此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本题中,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甲存在过失,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甲不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也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因此C选项错误。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的行为,虽然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但其行为已经构成脱逃罪。且该罪为行为犯,只要实施脱逃的行为即成立既遂,D选项错误。因此甲主观上为过失,乙是故意,A选项正确,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2、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 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详解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答案及解析】:D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B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3.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答案及解析】:D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有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4.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照哪一价款回赎典物? 元 万元 【答案及解析】:A回赎是出典人向典权人提出以支付原典价消灭典权的单方行为。回赎是出典人的权利,它只需要出典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并支付原典价即可,不必取得典权人的同意即产生效力。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试卷二】二 53.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多选第53题)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C 【考点】认识错误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因果关系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生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选项A中,甲为了杀死被害人而将被害人推入水中,结果井中无水,被害人被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而不是方法错误。 选项B说法正确。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是指实际上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选项B中的情况就属于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 选项C说法错误。丙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即行为人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丙的行为应成立故意杀人的既遂。

选项D说法正确。丁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54.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2011年卷二多选第54题)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答案】ABCD 【考点】犯罪中止 【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选项A不成立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就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据此可知,甲以出卖为目的购买儿童的行为,已经成立了拐卖儿童罪的既遂,他事后将儿童送回家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B不成立犯罪中止。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乙使用暴力将被害人绑架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该绑架行为已经完成,成立犯罪既遂。后经被害人反复求情将其释放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C不成立犯罪中止。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罪是指加入恐怖活动组织,使自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答案:A 解析: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所以A项所述的甲的行为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A是错误的。应选。《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B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B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C项中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262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C项的说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上述法条可知,D项中丁某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对法益的实际侵害,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学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17687958.html,] 2.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答案:C 解析:一般情况下,盗窃自己的财物不成立盗窃罪,但是,如果盗窃本人已经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偷回本人已经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以致他人因赔偿责任而遭受财产损失,也构成盗窃罪。A项中,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仍然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回,仍然可以成立盗窃罪,因此,A项说法错误,不选。B项中,乙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可能是盗窃枪支,而希望或放任该行为的发生,属于直接故意

(精品)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 材料二:2014年1月7日,总书记出席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试卷一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 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D.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答案】B 【考点】依法治国 【解析】选项A正确。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坚持依法治国,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选项B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维偏向,在我国社会的规范体系中,除了宪法和法律等规范性文件外,还有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道德规则、各种社会组织合法的规章制度,以及为人民群众所广泛认同的民规、民俗、民约等等,即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这一特征,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具有重要区别。 选项C正确。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选项D正确。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某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中的权力清单。关于该举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旨在通过政务公开约束政府权力 B.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C.体现了比例原则 D.符合法治原则 【答案】C 【考点】依法治国

最新-2016司考国际私法司考真题及解析

2010-2016司考国际私法司考真题及解析 (2016) 35.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 B.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 C.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 D.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 答案:A 36.英国公民苏珊来华短期旅游,因疏忽多付房费1000元,苏珊要求旅店返还遭拒后,将其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与苏珊发生争议的旅店位于中国,因此只能适用中国法 B.当事人可协议选择适用瑞士法 C.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 D.应在英国法与中国法中选择适用对苏珊有利的法律 答案:B 37.经常居所在汉堡的德国公民贝克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关于贝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两人的婚龄适用中国法 B.结婚的手续适用中国法 C.结婚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国法 D.结婚的条件同时适用中国法与德国法 答案:A 38.俄罗斯公民萨沙来华与中国公民韩某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后因履约纠纷韩某将萨沙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查,萨沙在中国境内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亦无居所;该套设备位于中国境内。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韩某可在该套设备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C.韩某只能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 D.萨沙与韩某只能选择适用中国法或俄罗斯法 答案:B 39.蒙古公民高娃因民事纠纷在蒙古某法院涉诉。因高娃在北京居住,该蒙古法院欲通过蒙古驻华使馆将传票送达高娃,并向其调查取证。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蒙古驻华使馆可向高娃送达传票 B.蒙古驻华使馆不得向高娃调查取证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知识点】依法治国 【答案】D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改后的《预 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

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知识点】全透明预算制度 【答案】D 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知识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答案】D 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 【答案】D 【逐项解析】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甲乙双方只是处于缔结合同的阶段,合同尚未成立,谈不上违约责任的问题,因此A 项错误。 《合同法》第42 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并不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此B 项错误。 甲乙双方处于缔约过程中,双方均不能保证一定会签署合同,甲公司终止谈判并非违法行为,乙公司也应当预见存在对方终止谈判的风险,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C 项错误,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甲的行为属于缔约过失,因此误选了B。 6.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 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C 【逐项解析】《物权法》第1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可见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生效与是否办理登记无关,因此AB 两项错误。 《合同法》第110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因此C 项正确。 《合同法》第94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甲主张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因此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误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误选了A 或B。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7.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 万元,便将其中1 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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