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核二融三层四维”命题理论探析

图1“一核二融三层四维”命题理论框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一个核心的指导思想,以此回答“为什么考,依什么考”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指出,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广西特级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学;曾哲,1971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学生物学课程教学研究;伍东波,1964年生,广西玉林人,正高教育评价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
也就是说,命题本身必须能够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教育根本问题,真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体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要求;必须积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依据课程标准规定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以及要求学生达到的学业质量标准进行命题;聚焦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学生适应未来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引导学生明确人生发展方向,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前言;用好考试评价这个工具,对教学进行正确的引导,强化考试评价与课程标准、课堂教学的一致性,促进“教—学—评”有机衔接。
(一)立德树人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育人之本。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基础教育课程评价改革的重要领域和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试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
这就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学生加强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引导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2]。
试题命制必须始终奉行“无价值,不入题”的理念,无论是试题材料的取舍、情境的创设,还是题目的设问、任务的设计、内容的考查,都必须对学生成人成才有教育价值,体现正能量,真正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试题命制的各个环节,使“核心价值金线”贯穿每一道试题的命制过程当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考化学考试标准及试卷结构技术指标:技术指标

中考化学考试标准及试卷结构技术指标:技术指标摘要:中考化学考试试卷结构建模的技术指标包括试卷的结构模式、内容要素、能力要素、题型要素、难度要素、分数要素、时限要素,它是中考化学命题、审题评估监控的标准,是实现试题及试卷质量控制的依据。
将上述试卷结构构建的技术指标,采用中考化学命题多维细目表的方式,可直接用于指导中考化学试题的命制。
关键词:中考化学试卷;考试标准;试卷结构;技术指标《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化学考试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考化学考试标准及试卷结构技术指标的构建,是中考化学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是对中考命题、审题进行评估监控的标准,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指导意见》评估监控制度的重要依据,其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是考试效能充分发挥的关键。
一、中考化学考试标准的构建所谓考试标准,是指某类或某种考试对应试者在规定测评要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要求,或谓测评的准则或尺度。
中考化学测评要素主要包括内容要素和能力要素两类,水平要求即为不同测评要素的考核标准。
构造中考化学考试标准,首先要明确内容要素、能力要素以及各要素的考核标准的构建依据。
(一)中考化学考试标准构建依据中考化学内容要素、能力要素及其考核标准的确定,应以初中化学课程标准为基准,并结合高级中等学校教育目标需求、考试目的的需求、初中化学教材内容体系、社会对国民素质的发展需求和考生的身心特征综合考虑。
由于初中化学教学的启蒙性和基础性,掌握化学基础知识既是作为一名合格公民对科学素养的需要,也是继续学习的需要。
《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将初中化学的课程理念定位为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
化学课程标准既体现了基础教育阶段化学学科教育的目标,也充分反映了社会对国民素质的发展需求。
解读 中考改革“两考合一” 具体细节

解读中考改革“两考合一” 具体细节解读:中考改革“两考合一” 具体细节作为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中考招生制度较之以前有两大变化:一是考试的改变,二是录取的改变。
考试的改变在于将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名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次考试具有双重功能。
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考试的科目也由原来固定的语、数、英、物、化、体6门课,改为“全科开考”,即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
但是,“全科开考”,并不意味着学生所学的科目的成绩全部计入高中录取计分中,而是给了学生一定的自主权——在必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体育4科之外,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其他剩余科目中可以任选几门课程。
各地还可以按照“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那么,自行确定纳入录取计分的科目数量。
在考试内容上,侧重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的局部。
没选择的科目也“要学”、“要考”,且到达“合格”。
高中录取的改变在于不以分数作为高中招生的唯一依据,引入评价机制,即“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破除唯分数论。
根据《指导意见》,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安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的内容。
是对学生全面开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标准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表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
在评价程序上,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使用。
在结果使用上,放权给学校,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方法。
同时,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政策也将继续完善,将给予局部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鼓励开展学生兴趣特长。
据悉,此项改革试点从xx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左右初步实现新的高中招考模式。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9.20•【字号】陕教规范〔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0号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素质教育基本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
请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细则,于2017年11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王文庆电话:029—88668676陕西省教育厅2017年9月20日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素质教育基本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要求,结合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深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进一步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有利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等长远目标出发,努力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科学合理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12.03•【字号】浙教基〔2014〕138号•【施行日期】2014.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现就完善我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改革目标: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制度,加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健全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为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资源和普职比大体相当原则,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继续实行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分配比例应达到学校招生名额的50%以上,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3.单列特长学生招生计划。
特长学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二)改革考试评价形式和内容。
1.改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升学考试)是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包括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和体育等六科,可用等级或分数呈现结果。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意见

大连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各区市县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了切实做好大连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意见,借鉴2010年的工作经验,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市教育局结合我市教育改革的实际,提出大连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要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基本性质与要求,坚持全面发展与减轻负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方向性与科学性相一致的原则,坚持分数评价与等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选拔功能相统一的原则。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要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推进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报名工作(一)报名条件凡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和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外地户口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借读生)均可报名。
各类中等学校在读生、触犯法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1、具备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借读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的招生办集体报名。
2、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3、户口在大连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辖区但未在其辖区学校就读的考生报考市内高中,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采取摄像的办法,由区市县招生办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集体采集包括考生肖像信息在内的各种信息资料。
(三)报名时间3月15日至3月30日。
三、毕业升学考试(一)命题原则1、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试题难易程度不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难度适中,具有一定的区分度,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3.22•【字号】川教[2007]67号•【施行日期】200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教[2007]67号)各市、州教育局: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教育部有关中小学评价与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四川省教育厅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附件: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一、总体原则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发展。
改变以升学考试各科分数简单相加作为评价学生和升学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起来,作为评价学生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2、分散考试时间,减少考试次数,下放考试组织权,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3、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改革考试内容,杜绝考试内容中的“繁、难、偏、旧”现象。
二、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办法将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1、考试及考查科目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查科目: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开设的其它科目。
初中英语试题命制的基本要求

页眉内容初中毕业生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命题指导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英语学业考试命题指导项目组 1997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专家,就义务教育课程实施状况对9个省(市) 的16 000 多名学生、2 000 多名校长、教师进行了抽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对教师的教学行为、教师布置作业的内容与数量、学生的学习方式等都有重大的影响。
调查结论认为,当时的考试评价制度存在着较大问题,严重制约了学生的全面发展,甚至影响到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已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瓶颈。
为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在研究新的课程方案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中考改革。
1998 年4 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下发了《关于中考语文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江苏省苏州市、湖北省荆门市、福建省莆田市、山东省烟台市、吉林省辽源市、上海市闽行区、北京市顺义县等七个地区进行初中毕业、升学语文考试改革试点。
以语文学科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为突破口,拉开了全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帷幕。
1999 年和2000 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两次下发《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应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和素质教育的要求,推动了全国范围内的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改革。
1999 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建了“全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评价课题组”,从1999~2003 年连续五年对各地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进行分学科的评价,并于2000 年、2001 年、2003 年三次组织全国命题单位的研修培训,对命题、审题、阅卷和试卷评价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2002 年12 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了新课程背景下全面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行动纲领和基本要求。
通过上述措施,全国各地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指导思想、试题命制、考试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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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
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教基[1999]5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1999.04.27
【实施日期】1999.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关于印发《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基〔19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
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要积极进行课程、教学及考试、评价的改革。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基础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进行考试改革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会对中小学教育教学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
1998年我部在全国七个地区进行了中考语文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对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改革起到了推进作用,得到了学生、家长与社会的肯定和支持。
今年将在语文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考改革工作。
现将《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文件精神做
好今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工作。
随文附发《全国中考语文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综述》,供各地参阅。
附件:一、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
二、全国中考语文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会综述(略)
教育部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要积极进行课程、教学及考试、评价的改革。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进行考试改革,将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
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目前一些地方在考试内容、形式和管理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素质教育相悖的倾向,必须高度重视,予以解决。
1998年,教育部在全国七个地区进行了初中毕业、升学语文学科考试改革试点,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