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导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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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保险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险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的遵循宗旨是:依法合规,科学规范,严格管理,提高培训效果。

第三条保险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促进员工的继续学习和提升。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培训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确保培训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结合自身的经营目标和业务需求,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方案,以确保员工的培训需求得到满足。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职责和职级,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培训教材和课程的开发,确保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手段和方式,开展培训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工作。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过程的可追溯和可评估性。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培训师资力量的建设,提高培训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二章培训计划和方案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的目标和重点。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与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开展定期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员工的行业认知和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需求调研和诊断,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不同职务和职级,制定各类培训计划和方案,涵盖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跨部门、跨地区和跨国际业务人员的培训安排,提高员工的国际化视野和实践能力。

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新员工和优秀员工的培训培养,建立健全的人才培训和激励机制,激励员工的学习和创新。

第三章培训内容和方式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岗位和职责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培训内容和课程,确保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辅导专员管理办法

辅导专员管理办法
?总公司在寿险营销部增设组训管理室,强化对组训队伍的管理。
?组训针对不同的对象分为营业区组训、一对一部组训、一对多部组训,
?组训的薪酬、职涯规划重新规划 ?为保证培训质量、减轻资源投入压力,应分期分批进行组训配置
?组训的培养过程中应注意流程应严格选择,重点突出辅导、推销、增员等课程, 并加强追踪与考核
二级机构营销部经理
专员
? 加快培养
发 展
? 统一管理

? 明确定位

? 规范运作
工作职责明确化
区辅导专员 工作职责
《管理办法》 —辅导专员的工作职责
督导方面:
? 营业区业绩指标的追踪及指标分析 ? 配合区经理进行增员选择活动 ? 营业区的活动量管理 ? 营销策划(企业文化宣导、激励方案的拟订、追踪、效果评估) ? 营业部功能小组建设的帮促 ? 营业部陪同、辅导、训练制度的落实 ? 营业部衔接训练的督导推动
规范运作?创造价值
——《寿险辅导专员管理办法》介绍
总公司寿险营销部 二○○二年二月
辅导专员的定位:
营业区 营业部
销售队伍的训练师、指导人、辅导者 营业单位经营的策划者、激励者和推动者 公司文化和理念的宣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
组训,是指经过平安总公司 “组训育英班”培训结训的人员。
辅导专员,是专指经过平安总 公司寿险“组训育英班”培训结训, 经总公司寿险评聘,定位在营业区、 部,主要从事训练、辅导、营销策 划等工作的组训。
营业部 辅导专员 工作职责
? 营业部培训体系的建设 营业部内训练辅导计划的制定、 执行与追踪、评估 早夕会及二次晨会的经营 营业部的衔接训练的组织与实施 营业部功能小组的建立与指导
? 营业部增员、选择工作的督导 ? 营业部、组的指标分析 ? 营业部激励方案的拟订及追踪 ? 营业部的活动量管理

平安保险指导人制度

平安保险指导人制度

关于几个名词的定义
英文
中文
含义
三、四级机构经理培训班材料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
t
人力资源开发 或
人员发展
是指通过各种计划和措施来 开发和提高人员的素质、技 能,它包含了考核、培训、 职涯管理等内容。是人力资 源管理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 环节。
Career Planning
物质环境 • …...
人员招聘
人员配置
组织与 岗位设计
人员发展
绩效评估与 报酬
6
平安人员发展计划简介
三、四级机构经理培训班材料
人员招聘
人员配置
组织与 组岗 织位 与设 计 岗位设计
人员发展
绩效评估与 报酬
7
9、经验显示,市场自己会说话,市场永远是对的,凡是轻视市场能力的人,终究会吃亏的!21.9.2521.9.25Saturday, September 25, 2021
制订岗位后备计划
• 将培训和公司的发展规划、
人员发展计划以及考核紧密 地结合起来
• 在注重课堂培训的同时,也
强调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 应用效果的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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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发展必须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个人发展计划、培训和重点培养 人才是三大重要部分。
三、四级机构经理培训班材料
人员发展
岗位后备计划以 加强对关键职位 管理,进 一步促 进人员发展
行 深 度 训 及 效 作技能
汇谈 果 、 今 和 知识 、
后 努 力 缺点改
方 向 要 正的具
点 作 出 体提升
结论
和改进
填 写 沟 情况
通记录
表。双
方签字。
适用于年度、半年、 季度等阶段性工作。 这种工作流程的主 要特点是:正规性、 严肃性、深入性、 全面性和书面性。

公司培训导师制度内容范本

公司培训导师制度内容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担任培训导师的员工。

第三条培训导师制度旨在通过选拔、培养、激励等手段,打造一支专业、高效、富有创新精神的培训导师队伍,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第二章培训导师的选拔与聘任第四条培训导师的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培训导师的聘任程序:1. 由各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核;2. 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确定候选人;3. 经公司领导审批,正式聘任。

第三章培训导师的职责与义务第六条培训导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活动;2. 制定培训课程,确保培训内容与公司发展需求相匹配;3. 评估培训效果,提出改进意见;4. 指导学员学习,解答学员疑问;5. 跟踪学员培训后的工作表现,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培训导师应遵守以下义务:1. 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2. 严格遵循培训纪律,不得擅自更改培训内容;3. 尊重学员,不得歧视、侮辱学员;4. 主动接受公司对培训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第四章培训导师的培训与发展第八条公司应为培训导师提供以下培训与发展机会:1. 定期举办培训导师培训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2. 鼓励培训导师参加外部培训,拓宽视野,提升自身能力;3. 为培训导师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

第五章培训导师的考核与激励第九条公司对培训导师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2. 培训效果评估;3. 学员满意度;4. 工作态度与职业道德。

第十条对考核优秀的培训导师,公司将给予以下激励:1. 优先晋升;2. 提供外出学习、交流的机会;3. 适当的经济奖励。

第十一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培训导师,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谈话;2. 调整培训计划,降低培训难度;3. 继续培训,提高其能力。

培训导师管理制度

培训导师管理制度

培训导师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职责1、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本《培训导师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的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促进员工个人职业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依据以下文件制定本制度:a.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c.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d.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政策2、公司人力行政部的职责与权限a. 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培训导师管理制度》。

b. 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各项培训活动的实施。

c. 分析公司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交培训预算。

d. 负责培训资源的配置,包括内部讲师选拔、外部培训机构筛选等。

e. 负责培训效果的评价与反馈,对培训成果进行跟踪、考核。

f. 负责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报批事宜。

g. 对违反培训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制度的贯彻执行。

h.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培训工作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二、培训类别和方式1、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培训(1)第一阶段- 培训目的:使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快速融入公司文化,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掌握基本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 培训对象:公司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

- 培训时间:一般为入职后的前两周,共计40学时。

-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实地参观、互动讨论等形式。

- 培训内容及分工:- 公司文化、企业理念、组织架构等介绍,由人力行政部负责;- 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业务知识等培训,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 职业素养、团队协作、沟通技巧等培训,由专业培训机构或内部讲师负责。

- 培训要求:学员需按时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结业考核。

(2)第二阶段- 培训目的:深化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对岗位技能的理解,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 培训时间:入职后的第3周至第4周,共计40学时。

- 培训方式:采用实操演练、师带徒、业务模拟等形式。

- 培训内容及分工:由所在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平安组训管理办法

平安组训管理办法

招聘流程(二)
材料上报
➢面谈推荐表 ➢身份证复印 件 ➢学历证明复 印件 ➢1寸证定初审 通过人员 ➢向机构反 馈
组 织测试
➢下发测试 通知 ➢笔试 ➢面试 ➢阅卷、汇 总成绩
BG
确 定名单
➢确 定 参 训 人员名单, 向机构反馈 ➢培训部发 参训通知
一次半年考核不合格者,列入警告; 连续二次半年考核不合格者,列入降级,报评聘小组审定, 总公司寿险营销部备案; 连续三次半年考核不合格、且为本二级机构排名末尾者,报 总公司寿险辅导专员评聘小组批准后予以离岗处理。
细则
91
考核
考核期间
见习考核期的确定:15日之前上岗,则在第三个月底 见习期满;15日之后上岗,则在第四个月底见习期满。
季度考核期的确定:以自然季为考核期。新晋升为初 级一档的辅导专员第一个考核季,会出现一个月、两 个月两种情况,则季度奖分别为全额奖得33%、66%。
聘期的确定:聘期为一年。任职满九个月者可参加评 聘,不满九个月者次年参加评聘。
综合考核分数=营业单位负责人打分*30%+主管及业务员打分*70%
BG
细则
121
考核
考核流程
见习期考核
观察学员
填写《见习期满考核表》
季度考核
决定是否转正 并予以聘任
指标计算
填写《季度考核绩效评估表》
对应系数
半年考核
数据准备 资料准备
填写 《综合考核表》 《培训考核表》 《半年考核绩效评估BG表》
依权重计分
BG
细则
31
招聘选拔
内部招聘
招聘方式
在平安系统内勤 员工中招聘选拔
外部招聘
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

某公司导师管理办法

某公司导师管理办法

导师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培养公司内部导师力量、建立规范系统的教育培训体系,营造良好的“传、帮、带”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适用公司新员工培训第三条职责1.各部门:负责导师报名的初选和推荐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导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3.岗位导师:配合公司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岗位培训手册的制作等工作,并按《岗位培训手册》实施新员工辅导。

同时接受新员工和新员工所在单位的评估。

第四条定义岗位导师,指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导师证”后,从事公司新员工上岗培训活动的公司内部员工。

原则上经理级以下的岗位都需要配备导师,以便新员工到岗后可以进行“师傅带徒弟”式的上岗培训。

第五条管理流程:第六条实施(一)导师报名:1.报名条件:原则上必须具备一年以上的本公司工龄(特殊情况除外)。

2.手续:A.自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司员工均可填写《导师\讲师报名表》进行报名。

B.指派:岗位导师可通过部门推荐或指派,被指派者填写《导师\讲师报名表》进行报名。

(二)初选:1.初选方法:逐级上报,逐级审核。

2.初选标准:导师初选标准:导师必须熟悉所要辅导岗位的专业知识与业务。

(三)审核:审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从报名资料和面试结果择优选择。

(四)培训:人力资源部将适时组织专业培训技能培训(TTT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授课和培训技能。

(五)试讲:1.报名者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后,需进行试讲。

人力资源部将组织试讲和评估,最终选拔优秀者加入公司内部讲师团。

没被选中的则进入讲师储备库。

2.试讲由学员自选主题进行30分钟的演讲、授课或摸拟辅导。

试讲评估团将对其演讲、授课和试辅导进行专业评估。

平均分在70(含)以上视为合格。

(平均分:指去掉最高评分和最低评分后的加权平均值)。

具体内容详见《导师试讲评分表)》。

(六)评级与考核:1.评级周期:导师每年评级一次。

2.评级级别:导师共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和一星辅导员。

3.确定级别依据:级别由辅导员评级得分而定,得分在90(含)~100的为五星导师员;得分在80(含)~90的为四星导师员;得分在70(含)~80的为三星导师员;得分在60(含)~70的为二星导师员;得分在60以下的为一星辅导员。

保险讲师管理制度

保险讲师管理制度

保险讲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保险讲师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保险讲师管理工作。

第三条保险讲师是公司最重要的资产,是保险业务推广和服务的重要角色。

公司要加强对保险讲师的管理,提高保险讲师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保险讲师管理制度,保证保险讲师的工作合规、有序。

第五条本制度内容包括:保险讲师管理的基本原则,保险讲师的组织架构,保险讲师的工作职责,保险讲师的考核评价,保险讲师的培训发展,保险讲师的激励制度,保险讲师管理的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公司要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确保保险讲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保险讲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保险讲师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保护保险讲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讲师的工作秩序;(二)强调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三)注重业绩考核,提高保险讲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水平;(四)促进保险讲师的培训和发展,提高保险讲师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保险讲师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保险讲师考核评价制度,按照一定标准对保险讲师进行考核,明确考核结果的奖惩措施,激励保险讲师的积极性。

第十条公司要重视对保险讲师的培训和发展工作,提供各种培训机会,帮助保险讲师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三章保险讲师的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公司的保险讲师管理由总经理负责,设立保险讲师管理部门,分管保险讲师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保险讲师管理部门设置保险讲师主管,负责具体管理保险讲师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设立保险讲师团队,每个团队由一名主讲师领导,负责团队的保险业务推广和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保险讲师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保险讲师的工作职责和合作关系,确保团队协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保险讲师的工作职责第十五条保险讲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参与公司的保险业务推广和销售工作;(二)承担客户服务工作,解答客户疑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三)参与保险培训工作,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四)积极参与公司的业务宣传和推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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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导师管理办法(2007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尽快建立和健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险)培训体系,建立一支稳定、专业的养老险培训导师队伍,使养老险培训导师评聘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养老险培训导师在培训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支持养老险业务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养老险培训导师包含外勤培训导师和内勤培训导师两部分:1、外勤培训导师:机构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工作并兼做培训工作,由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认可,二级机构培训室(岗)授权为外勤培训导师资格的人员;2、内勤培训导师:机构非培训系列内勤人员兼做培训工作,由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认可,二级机构培训室(岗)授权为内勤培训导师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养老险各二级机构培训室(岗)要为本机构每位培训导师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对参加总部及本机构组织的培训及相关活动进行记录留存,作为培训导师参加年度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二章培训导师的职责、职级、权利和待遇第四条培训导师的职责1、服从总公司及机构统一的培训工作安排,完成总公司及机构安排的授课任务,分享平安业务培训及个人业务经验。

2、外勤培训导师须积极承担营业部辅导工作。

3、参加总公司及机构组织的有关培训及教学研讨活动,如培训授课、业务研讨、教学研讨、课程开发等工作。

4、及时反馈营业部及其他部门的培训需求,对培训工作提出建议。

5、主动学习专业知识,钻研专业理论,提升自身授课能力。

6、遵守平安礼仪,宣导平安企业文化,维护培训导师专业形象。

7、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ﻩ第五条培训导师须经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正式评聘后,才享有相应的培训导师资格,享受相应的权利和待遇。

第六条培训导师的职级培训导师的职级设置分为一星至五星五个级别。

另设预备导师,作为培训导师的储备人才,可参加授权培训、讲授相应课程,达到相关标准后可直接晋升为一星级培训导师。

第七条培训导师的权利和待遇1、参加总公司及本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导师教学研讨活动,主要内容有:业务研讨、教学研讨、专题讲座、导师沙龙等。

2、参加总公司及本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导师业务及授课技能培训;优先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初级讲师训练》(JRT)、《课程设计与授课技巧》(CDIS)等授权课程的培训;获得各种新课程学习的优先权;总公司培训部每年度评选的优秀培训导师可获得平安大学网上全部课程在线学习的机会与权限。

3、培训导师可根据授课表现,参加总公司及本机构组织的各类“讲师团”活动。

4、参加总公司及本机构举办的各种评优、表彰、教师节等系列活动。

5、获得每年一次培训导师晋升机会。

6、外勤培训导师可享受导师课时津贴。

第八条外勤培训导师课时津贴标准对于外勤培训导师参加总公司及机构组织的培训及相关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授课任务,采用外勤培训导师课时津贴制,具体标准如下:(单位:元/课时1课时60分钟)注:各二级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以上津贴标准,但不得超过总公司规定的各星级津贴标准。

第九条享受授课津贴的条件(一)发放授课津贴的培训:由本机构组织的各类制式培训、专项培训、或培训对象为跨两个部门以上的非制式培训。

但早夕会、辅导、研讨、各类激励方案宣导、综合开拓专员营业区授课等除外。

(二)外勤培训导师满足上述第一款内容可享受授课津贴;(三)内勤培训导师不享受授课津贴,但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授课且满足上述第一款内容,可安排调休;(四)总公司员工不享受授课津贴;第十条外勤培训导师课时津贴发放程序1、对于外勤培训导师在本机构进行授课的课时津贴发放说明:列支科目:“外勤培训费”培训发生前:在预算申请签报中列入导师课时费预算培训发生后:凭《养老险外勤培训导师课时津贴汇总表》(请见附件2)至当地财务报销,具体报销要求参照当地财务部门要求。

每月末由各二级机构培训室(岗)审核汇总填写当月《养老险外勤培训导师课时津贴汇总表》备案存档,作为年度评优评聘的依据。

2、对于养老险总公司或养老险其它机构邀请外勤培训导师进行授课的课时津贴发放,由总公司或其他机构自行申请费用预算,按照第八条的课时津贴发放标准进行课时津贴发放。

第十一条培训导师的行为规范1、任课培训导师须按课程规定时间上、下课。

2、一经安排授课后,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三天以上通知班主任。

3、上课前按照大纲规定充分备课,准备授课讲义。

4、上课时着职业套装,不吸烟,不吃食物,关闭手机,遵守各项相关纪律。

5、以正面、积极的态度传授知识经验,不发表对公司不利和负面的言辞。

第三章培训导师职级的晋升和维持第十二条预备导师选拔标准(一)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3个月(含)以上的优秀正式业务代表及以上职级人员;(二)思想品德佳,热爱导师工作,敬业乐道;(三)有较强的表达、分析与学习能力,外表端正;(四)业务职级达到《基本法》要求的相应最低业绩考核维持标准。

第十三条预备导师选拔程序(一)各二级机构培训室(岗)颁布外勤培训导师选拔通知;(二)在营业部中担任过早夕会的训练工作、有意愿加盟外勤培训导师队伍的优秀业务人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养老险培训导师申报表》;(三)营业部经理审核并推荐;(四)通过本机构培训室负责人(或培训岗)组织面试后,合格者聘为预备导师;(五)预备导师考核期为3-6个月,期间安排听课、试讲,在营业部承担早、夕会组织,营业部在职训练;(六)预备导师通过见习期考核,参加过PTT训练,并且积分达到30分的晋升标准,可即时直接评聘为一星级培训导师,不受其他星级起聘点只能是9月1日的限制。

第十四条一星培训导师晋升和维持条件1、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1年(含)以上的优秀正式业务人员或内勤正式员工。

2、大专以上(含)学历。

3、思想品德佳,热爱导师工作,有较强的表达、分析与学习能力。

4、晋升一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100分,并参加过《如何有效表达》(PTT)训练;授课质量评分(《学员反馈表》见附件4)为80分以上。

5、维持一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到8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60分以上。

第十五条二星培训导师晋升和维持条件1、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2年(含)以上的优秀正式业务人员或内勤正式员工。

2、大专以上(含)学历。

3、思想品德佳,热爱导师工作,有较强的表达、分析与学习能力。

4、晋升二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16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80分以上。

5、维持二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到12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60分以上。

6、至少开发一门与营销业务相关的非制式课程或至少参与开发一门总部组织的营销及管理类制式和非制式课程。

第十六条三星培训导师晋升和维持条件1、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3年(含)以上的优秀正式业务人员或内勤正式员工。

2、大专以上(含)学历。

3、思想品德佳,热爱导师工作,有较强的表达、分析与学习能力。

4、晋升三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20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80分以上。

5、维持三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到16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60分以上。

6、至少开发一门与营销业务相关的非制式课程或至少参与开发一门总部组织的营销及管理类制式和非制式课程。

第十七条四星培训导师晋升和维持条件1、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4年(含)以上的优秀正式业务人员或内勤正式员工。

2、大专以上(含)学历。

3、思想品德佳,热爱导师工作,有较强的表达、分析与学习能力。

4、晋升四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220分;同时必须可以讲授制式课程表中“初级业务经理”层级以上(含)制式课程中的1-2门课程;授课质量评分为80分以上。

5、维持四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到18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60分以上。

6、至少开发一门与营销业务相关的非制式课程或至少参与开发一门总部组织的营销及管理类制式和非制式课程。

第十八条五星培训导师晋升和维持条件1、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5年(含)以上的优秀正式业务人员或内勤正式员工。

2、大专以上(含)学历。

3、思想品德佳,热爱导师工作,有较强的表达、分析与学习能力。

4、晋升五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240分;同时必须可以讲授制式课程表中“中级业务经理”层级以上(含)制式课程中的1-2门课程;授课质量评分为80分以上。

5、维持五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到20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60分以上。

6、至少开发一门与营销业务相关的非制式课程或至少参与开发一门总部组织的营销及管理类制式和非制式课程。

第十九条各星级培训导师年度内若达到晋升标准,原则上逐星级晋升;各星级培训导师年度内若无法达到维持标准,则按降一星级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反培训导师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培训导师,取消其培训导师资格。

第二十一条破格晋升对于符合二星级导师的晋升条件,且为机构培训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业务人员或内勤人员首次申报时可以直接申报二星培训导师,但必须经过总公司培训部审批同意。

第二十二条导师转套(一)实习专职讲师转套为导师时,只能转为预备导师职级;(二)实习以上的专职讲师原则上转套为1星级,填写《专职讲师(或其他内勤)转套导师申请表》(附件3),可逐年参加晋升评聘,如果特别优秀、授课资历长,可允许破格套转,但最高只能转套为2星级导师;(三)其它内勤转套导师时,只能按照预备导师选拔流程进行。

第二十三条培训导师申报程序1、每年度11月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发布培训导师申报工作通知。

2、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养老险培训导师申报表》(请见附件1);报送二级机构培训室(岗)负责人审核并签批意见。

3、二级机构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批意见。

4、二级机构负责人审核并签批意见。

5、总公司培训部审核评定并公布获得培训导师资格的人员名单。

第四章培训导师的积分标准第二十四条积分标准(1课时为60分钟)积分标准由基础积分与附加积分两部分构成基础积分:即授课积分=课时*课时分值*星级积分系数(机构授课的课时分值为10分)星级积分系数如下表所示:附加积分:第五章导师的培养第二十五条导师必须在公司培训部门的安排下接受如下培训:第六章培训导师组织管理第二十六条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为培训导师的主管部门,养老险各二级机构培训室(岗)负责人为本机构培训导师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指导、监督各培训导师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工作。

第二十八条每年十一月为外勤培训导师评聘工作开始时间。

其中,预备导师晋升评聘为一星级导师的情况,其起聘点为达到晋升标准的时间,若起聘点在上半年,该导师的一星级聘期则为起聘点至当年度12月31日(可参加下一年度晋升评聘);若起聘点在下半年,则其聘期为起聘点至下一年度12月31日(不可参加下一年度的晋升评聘)。

其余的起聘点为次年1月1日,聘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即一年)。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计划最终解释权归于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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