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关于征集优秀优秀毕业生(在校生)和知名校友材料的通知

关于征集优秀优秀毕业生(在校生)和知名校友材料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于12月份(本科教学评估前)搬迁到A区教学楼原图书馆办公室。
根据新场地的功能划分和整体规划,决定在大厅设置“优秀校友或知名校友展示墙”和“优秀毕业生和在校生展示墙”(名称暂定),既是作为我校(或者各二级学院)多年来办学成果的展示,也是对在校生和毕业生加强榜样教育,因此,希望各二级学院能全力支持,提供相关材料。
1、材料包括:(1)基本信息;(2)一张照片;(3)一句格言;(4)对母校的一句留言;(5)对学弟学妹的一句赠言;2、备注说明:(1)优秀校友或知名校友,一般需要在工作中有比较突出的表现或创新成果,或者在企业中有一定的行政职务或职称等。
(2)优秀在校生和优秀毕业生主要是指参加省级竞赛获一等奖以上的同学、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奖的同学;在校期间有突出业绩和表现的同学、有影响力的学生团队;毕业后考上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生、考上国家或地方公务员;自主创业(要有一定实力、基础和影响力);到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企业就业的等等。
3、以上材料希望各二级学院能在11月20日之前提供给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校友调查表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调查表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校友(知名校友)调查表姓名性别籍贯毕业院系专业出生年月毕业时间现学历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现任职务职称在校参加社会活动情况及担任职务工作、学习、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人生格言(座右铭) 对母校的一句赠言对学弟学妹的一句赠言对母校工作的建议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制200 年月日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在校生)调查表姓名性别籍贯毕业院系专业政治面貌工作单位毕业时间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包括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毕业去向)优秀学生的精彩事迹介绍人生格言(座右铭)对母校的一句赠言对学弟学妹的一句赠言对母校工作的建议。
关于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与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届优秀毕业生评选与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教育和示范作用,鼓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成人成才,学校决定开展****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与条件1.评选比例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总数的15%。
2.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下列4项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风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违纪处分;(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绩点应排在专业前50%;本科生、研究生均能正常取得学位;(4)本科生在校期间应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和2次及以上奖学金(含学院);专科生在校期间应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和1次及以上奖学金。
符合上述条件且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
二、评选流程与办法1.个人申报: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1),递交本班班委会。
2.班级提名: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在符合条件申请者中商议提出候选人名单;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报送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审核: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班上报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根据评选比例和条件确定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并在本学院网站以及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
4.学校审批:学生工作部审核并报送学校审批。
5.发文表彰:审批通过的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发文表彰。
三、表彰活动与事迹展览1.召开表彰大会:学校在毕业典礼上对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
关于征集优秀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关于征集优秀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深化榜样教育,宣传优秀学子风采,引导学生励志勤学、砥砺品行、成长成才,营造浓厚的学风氛围,现面向各学院征集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1、2018年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含师范类、非师类)事迹材料;2、在校生中荣获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典型事迹材料,或虽未获得省级以上称号但事迹特别突出的学生事迹材料;3、2018届毕业生或在校生中的创业先进典型学生事迹材料;4、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基本功技能大赛等大型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典型事迹材料;5、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典型事迹材料;6、2017年已经被《榜样的力量--2017年优秀学生事迹汇编》收录的不在此次收录之列,另外,被授予滨州学院第六届十佳大学生、十佳学习标兵、十佳学生干部标兵称号的学生事迹由学工处负责编辑收录,二级学院不要重复上报。
二、材料要求1、材料要求有概括性标题,主题突出、逻辑清晰,采取写实手法,忌空泛议论。
字数在800-1500字之间。
2、材料要求附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学院、专业、年级、班级、政治面貌、入学后担任职务、所获主要荣誉(3项以内),并附电子版个人生活照片(用像素高的数码相机拍摄)。
3、稿件一律用word编辑,A4版面,左右边距2.5cm,上边距2.5cm,下边距2cm。
正文题目用小2号黑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小三号楷体,内容用宋体四号,行间距固定值26磅。
4、事迹材料的起草可以参考附件2事迹范例或“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关于第十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的事迹材料,网址:/hdzt/2018/ndrw/gs/三、工作要求1、材料提交的数量要求。
学生总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数量不少于4个,1000~2000人的学院荐数量不少于6个,2000人以上的学院荐数量不少于8个。
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

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各教学系:为了大力弘扬我院优秀毕业生自强不息、埋头苦干、创新创业、敢为人先的精神,彰显学院人才培养的成果,让广大在校学生学有榜样、学有方向,经研究决定对学院历届毕业生进行一次集中性跟踪调查,并征集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在工作岗位上已经取得显著业绩和创新成果的,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以及自主创业成功的我院历届毕业生。
二、征集信息1. 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工作简历、典型事迹(主要内容为本人的奋斗经历、事业或工作业绩,获奖情况,500-800字为宜);2.佐证材料:重要获奖或反映本人重大成果的证书照片或复印件一份;3. 照片:五寸彩色生活或工作照片一张,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或数码底片。
三、征集办法1.历届毕业班班主任、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推荐;2.结合毕业生跟踪调查,确定优秀毕业生。
四、征集分工1.2003届以后的毕业生由现专业设置所在教学系负责征集2.2002届以前的各类毕业生做以下分工:原酒泉教育学院的各界优秀毕业生由旅游管理系负责征集;原酒泉工业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建筑工程系负责征集;原酒泉农林科技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生物工程系负责征集;原酒泉财经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经济管理系负责征集,原酒泉职业中专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酒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征集。
五、时间安排六、资料上交要求1.2012年4月20日前,征集人员将优秀毕业生的资料、照片和其他信息以文本和电子稿形式上交所在教学系。
2. 2012年4月30日前,各系部将审核后的优秀毕业生资料交招生就业处。
七、其他要求1.优秀毕业生征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困难多,各系部要认真对待,精心安排,责任到人。
2. 优秀毕业生信息征集必须全面、完整、及时、准确。
3. 各系部要广泛宣传和动员,通过多渠道发掘优秀典型,积极征集,切实完成优秀毕业生征集工作。
附件: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信息表2011年9月26日。
优秀毕业生通知

优秀毕业生通知第一篇:优秀毕业生通知毕业生质量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标志性指标,也是学校办学质量、办学影响的直接体现。
为进一步弘扬我校“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彰显“卧龙学子”的社会影响,展现各单位的教育教学成就、全程育人成果及办学实际效用,更好地宣传我校优秀毕业生博学求是、笃行自强、创新创业、敢为人先的先进事迹,树立良好榜样,激励在校学生和广大毕业生自强不息、再创佳绩,强化“卧龙学子”品牌效应,提升学校的知名度、美誉度,现向各院系单位、广大师生征集优秀毕业生人选典型事迹材料,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毕业生范围2000年(含)以来我校毕业的本、专科学生。
二、报送材料要求1、各院系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人选推荐工作,认真进行优秀典型遴选。
凡在工作岗位、自主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或人生经历独特、传奇的都可作为典型人选。
每个学院要推选3—5名典型人选。
其他单位和师生可酌情报送。
具有典型意义的毕业生群体亦可报送。
2、优秀毕业生典型人选应附其典型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姓名、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学习或奋斗经历、个人业绩等。
可采用第三人称和人物通讯的写法,也可采用第一人称和自我介绍的写法,事迹要典型、翔实,语言要精炼,数字要准确、具体。
文字材料以1000—3000字为宜。
3、各单位要于5月12日前把推选的优秀毕业生典型材料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办公大楼N103房间)余宇士老师处。
第二篇: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健康成才、全面发展,根据《武汉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08〕20号),现将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武汉理工大学2014届全日制在籍本科毕业生二、优秀毕业生评定条件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必须符合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的要求。
(一)必备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文化等活动;3.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状况良好;5.无不及格课程;6.未受过学校处分。
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位学院领导、教师、毕业生:大家好!为了表彰优秀毕业生,树立典范,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同时为了深化各大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我们特此举行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宗旨本次评选活动旨在选拔出一批具有优秀综合素质的毕业生,他们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同时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发挥典范作用。
二、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校所有毕业生,涵盖本科、硕士和博士各个层次。
参评学生需在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评选标准1.学术研究:在学业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拥有优秀的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2.社会实践: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志愿服务: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创新创业:拥有优秀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5.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
四、评选程序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初审: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筛选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和异议。
五、表彰及奖励对于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具体包括:1.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以表彰其在大学期间取得的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
2.提供一定的奖学金和资助,以鼓励学生继续深造或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3.在就业推荐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向相关单位和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通用18篇)

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通用18篇)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篇1各学院: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xx〕1号)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培养杰出人才,现启动20xx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我校20xx届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学生,不包括留学生及在职、委托、定向培养学生(国防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除外)。
二、评选项目市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四)本科生七个学期的综合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排名应在全班前1/3以内;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各门学习成绩优良。
(五)市级优秀毕业生需从各班综合测评前十名中产生。
(六)参评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校级(含)以上奖励,包括各类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除外),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优秀宿舍长等荣誉称号。
(七)对于已落实就业意向并签约的毕业生,变更原先意向者原则上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
(八)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九)家在内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或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标准。
四、评选程序(一)各学院拟订具体评选方案,发放至各毕业班级。
(二)班级初评,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xx 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一),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二),报所在院党委(总支)审核。
(三)学院讨论推荐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最终定稿)

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最终定稿)第一篇: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各教学系:为了大力弘扬我院优秀毕业生自强不息、埋头苦干、创新创业、敢为人先的精神,彰显学院人才培养的成果,让广大在校学生学有榜样、学有方向,经研究决定对学院历届毕业生进行一次集中性跟踪调查,并征集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在工作岗位上已经取得显著业绩和创新成果的,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以及自主创业成功的我院历届毕业生。
二、征集信息1.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工作简历、典型事迹(主要内容为本人的奋斗经历、事业或工作业绩,获奖情况,500-800字为宜);2.佐证材料:重要获奖或反映本人重大成果的证书照片或复印件一份;3.照片:五寸彩色生活或工作照片一张,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或数码底片。
三、征集办法1.历届毕业班班主任、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推荐;2.结合毕业生跟踪调查,确定优秀毕业生。
四、征集分工1.2003届以后的毕业生由现专业设置所在教学系负责征集2.2002届以前的各类毕业生做以下分工:原酒泉教育学院的各界优秀毕业生由旅游管理系负责征集;原酒泉工业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建筑工程系负责征集;原酒泉农林科技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生物工程系负责征集;原酒泉财经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经济管理系负责征集,原酒泉职业中专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酒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征集。
五、时间安排六、资料上交要求1.2012年4月20日前,征集人员将优秀毕业生的资料、照片和其他信息以文本和电子稿形式上交所在教学系。
2.2012年4月30日前,各系部将审核后的优秀毕业生资料交招生就业处。
七、其他要求1.优秀毕业生征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困难多,各系部要认真对待,精心安排,责任到人。
2.优秀毕业生信息征集必须全面、完整、及时、准确。
3.各系部要广泛宣传和动员,通过多渠道发掘优秀典型,积极征集,切实完成优秀毕业生征集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收集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去年12月份已经结束,为了进一步促进优良学风形成,为了更好地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给低年级同学的学习生活树立良好的榜样,学校决定在今年6月份组织召开一年一度的“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报告会”。
为保证报告会的质量,现将收集2013届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校参加作报告的优秀毕业生名额为6名。
2、二级学院各推荐1名,搜集和撰写先进事迹材料。
在2013届被评为校、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3、每位学生发言时间控制在5—8分钟。
4、先进事迹材料最好围绕两至三个主题展开。
主题包括如在思想、学习、生活、少数民族、团学干部工作、社会实践、考研、就业创业、发明创造及专利、专著、专业等级考试(如英语四、六、八级,计算机二级)、各类专业技能证书、各级奖学金、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等方面,有代表性,事迹突出,有特色。
写出自己在大学期间成长、发展历程中的所感所悟,最好总结出好的学习方法和一些小故事,真实、有情感、有感染力,带给人们以思考。
字数在1500字以内。
5、学生处根据事迹材料特色、口语表达富有激情等条件择优。
6、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审定事迹材料,盖章后于4月10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科,电子文档发送至646156392@。
附件:攀枝花学院“关于表彰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攀学院学…2012‟75号文件。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攀枝花学院“关于表彰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攀学院学…2012‟75号文件。
一、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40人)
材料工程学院(2人):任杰、吴胜强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3人):肖俊马、李川、曹欢欢
机械工程学院(3人):杜贝、李艳飞、余永超
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3人):蔡丰豪、黄新为、肖华
经济与管理学院(5人):叶莲秀、陈虹燕、周香芸、
杜成徐、万娜
人文社科学院(4人):向春艳、钟容、胡涵、刘开放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2人):曾珍、周坤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3人):杨晋、葛家琦、赵剑洪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4人):徐宁、李恒斌、文磊、
景真燕
外国语学院(2人):杨静、胡星星
医学院(4人):谭英、罗艺、赵静、王玲
艺术学院(3人):毛永红、朱静、曾华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人):魏睿、李小洋
二、攀枝花学院优秀毕业生(280人)
材料工程学院(13人):
李思艾、李航、邹传正、周怡、吴娟、苟琦、
谢黎、张亮、曾建、冯瑶、王涛、蒋承志、
梁旭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24人):
谭成、王磊、袁晓峡、凌小华、冯娟、赵阳、
郭耀、邓媛、蒋莉、吴盛结、孙晓亚、赖锋、
何飞、李秀莲、徐娇、谭婷、王美佳、王嘉磊、
宋志勤、雷李霞、魏清鹤、李佳、周俊、吴伟机械工程学院(17人):
罗卫来、李科、周继春、刘飞、王盼、罗辉、桂强、周刊、陈海军、李侃、胡君、张攀、张廷、顾祥、张冰、薛刚、董洪平
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26人):
何艳娇、陈文豪、李刚、张世军、姜萌、刘笑扦、刘重庆、罗楠、唐毅、吴兵、周涛、杨博、王生华、王璨、朱志峰、姚巨容、古志强、杨洋、张浩波、罗秀琼、靳旭、陈傲霜、黄滔、张帆、罗永桥、庞玫
经济与管理学院(33人):
梁洪勇、陈春秀、王永珊、刘克、杨阳、严慈、胡丽萍、闫肖、刘亚、陈秀、唐铭遥、王萍、钟婷婷、刘敏、王金萍、陈娟、陈鼎文、宋晓彬、范吉超、杨晓丹、张小双、彭叙桓、彭婷、龙良钰、曾雪梅、强欢、李晓琴、王苗、邓阳、冯颖、莫庆菊、夏维、赵婷
人文社科学院(27人):
常帆、王赛、贺玲、李文博、刘梦丽、张怡、李双双、鲜长明、王银、李俊、刁霞、曾梦、孟兰惠、刘丽霞、陈敬志、黄蓉、陈丽、王勤洁、雷丹、任闻博、郑孟瑶、李金津、代阳、韦林佟、阙瑶、蒋燕、高仲瑞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13人):
唐钰林、郝旭、周柳颖、张丽、于振才、任豪、刘学梅、范浩、李俊、程燕、蒲露丹、罗春梅、陆佳华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23人):
李林莉、李灯灯、何思源、赵德军、吕婷婷、庞勇、许折龙、丁毅、林婷、郭川川、胡小龙、龚兴财、唐超、邵金钰、唐黎黎、宋罗娇、杨巩、卓双、
郑中贤、廖萌钰、刘科、李茂辉、孙旭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5人):
邓程、隆家乐、欧阳斌、甘剑、张椿、唐雅琦、徐思雨、邓皓、徐健、刘秋平、任东、胡静、金浩、杨松、周恒江、王友君、仲龙、米惠、曾贵军、李静、袁新闻、李依泽、李小登、荣帅、山强
外国语学院(11人):
黄海霞、钟晓琴、罗小娟、黄梦影、郑萍、刘娜、夏巧、李蔓、陈萍、苟娟、王玲
医学院(40人)
杨博文、赵华、张逸、王雪梅、鲁朝容、代先凤、董晶晶、范兴霞、郭田梅、胡明月、蒋叶梅、景婷、李玉、廖丹、林枳彤、刘琴、苏凤梅、杨青青、曾晓琴、周林、周青青、苑华、万雨、周琳琳、吴欢、祝丹宇、何芳、杨蕊、王燕、任富群、石敏、陈丹、陶婷婷、王贞懿、朱敏、涂晓怡、杨梅、刘亚雪、孙鞒、徐艳、
艺术学院(20人):
徐丽芳、余曦、程洁、王小琼、李亭亭、朱瑞玥、王皓、丁林、裴飞意、邓波、伍凯、胡燕、李昕怡、戴泽伟、任雯、唐巧芬、罗枫、翁骁谋、伍艳锦、谭清品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8人)
邹瑶、谢梅、唐小莉、武强、陶林和、李永涛、程朝川、冯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