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要注意的事项

浅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要注意的事项
浅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要注意的事项

浅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要注意的事项

发表时间:2018-12-03T11:21:47.173Z 来源:《建筑模拟》2018年第26期作者:华晴川

[导读] 随着城市规划的不断实施,城市改造建设进程的加快,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已成为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华晴川

身份证号:3208271980****003X

摘要:随着城市规划的不断实施,城市改造建设进程的加快,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已成为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政府作为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体,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关键词:征收程序;征收评估;征收补偿

前言

现阶段,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城市规划建设规模也随着不断扩大,政府征地现象日益频繁。一旦公共利益和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与自愿原则相互间出现矛盾,就会产生各种法律纠纷。在此期间,拆迁补偿价格问题成为城市改造拆迁利益冲突的重要研究课题。拆迁者和被拆迁者都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来看待问题。这样,就很难达成共识。在拆迁的过程当中,利益争议主要在于难以就拆迁补偿问题达成有效共识。因此,对国有土地的房屋征收补偿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严格遵循程序

1.1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

国务院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都要求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调选择,而不是由政府指定,以确保住房补偿评估的公平性和客观性。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达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或者采用抽签或其他随机方式,鉴定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通常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鉴定机构颁发鉴定委托书,并与其房屋签订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1.2项目征收程序

从项目的立项开始,取得发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规划部门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国土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书后,向政府提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申请,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结算完结,是一个非常复杂地程序流程。其中的一些环节尤其严格,例如入户调查,未经登记的调查认定处理、评估机构的选定、房屋的评估流程、补偿方案的论证公示、所有材料的公示及送达有效性等等,有做不到位的,就会影响和损害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影响政府的相关决策,损害征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征收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和后果。

1.3 征收评估程序

征收评估不同抵押等其它业务,其对程序的要求也相对严格。评估机构有效选定后,评估机构首先要请征收部门陪同,有效送达评估通知书,与被征收人预约评估时间;其次评估现场则需要房屋征收部门、产权人或是委托人陪同实地查勘并在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被征收人不配合、不提供相关资料、拒绝入户评估的,须请公证机构及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进行外围公证评估,有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2 征收评估的工作要点

2.1 房屋基准价评估

征收评估除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外,还要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按该办法的评估技术路线实施评估。征收评估是批量评估,在项目中须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评估基准价格,再根据基准价格对征收范围内的每一个被征收房屋按相应的标准进行评估修正。基准价格的评估是征收评估中最关键的事项。在基准价格的评估中,首先需关注标准房屋位置的设定,根据整个项目的范围,设定合理的位置;其次需关注评估方法的选择,根据能够调查取到的有效合理的数据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有利于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客观性;最后需关注案例的调查选择,确保真实、有效,并能够将其价格进行标准化修正。基准价评估结果是整个项目评估的基础,是被征收人关注的焦点,也是最容易引发矛盾的节点,基准价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是整个征收评估的基础。

2.2 房屋权属材料收集分析

征收工作可以说是一项清理工作,需要进行改造的地块,一般基础设施落后、房屋较为破旧,地块上因房屋引起的社会矛盾、家庭矛盾、各种改制不完全、单位公房租赁等等历史遗留问题相对较多,房屋征收结束后,地块上所有的问题都随着房屋的拆除而基本解决清理结束。房屋基本上是一个家庭权重最大的资产,关系到切身利益的时候,矛盾就特别突出。征收评估过程中,对房屋权属的收集、调查、分析就显得特别重要,只有分析清楚、实事求是,才能做到公平公正,保证被征收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使老实人也不吃亏。

2.3 征收评估报告

征收评估报告由于其征收的特殊性,在征收评估价值时点的约定、评估目的、不同性质用途房屋的修正参数等方面,住建部印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作了明确规定: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须按照征收评估办法规定的技术路线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4 廉洁自律

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涉及到广大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政府的公信力,要确保所有征收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评估补偿结果的公正客观性。要加强对征收工作人员有效的培训和监督。

3 征收评估的延展服务工作

3.1 补偿方案拟定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关系到被征收人的补偿标准、关系到项目推进的顺利程度,关系到国有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评估机构是被征收人选定的评估机构,根据相关的政策文件标准,结合项目地块上的实际情况、被征收人的合理诉求,可协助房屋征收部门拟定项目的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规范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规 第一条为了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评估的公正、有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房地产估价规》,结合市实际,制定本评估规。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评估规。 第三条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 第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围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 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第五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

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由资质较高的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同一资质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标准。 第七条同一征收项目分期实施,其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由两家以上房 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前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后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评估对象、价值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资料,后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除因时间变化等不适用因素外,应当采用。 第八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工 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工作。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房地产评估机构因专业所限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相关项目,但应在评估报告中加以说明,并附相关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第九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 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关于征收分户报告的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分户报 告 估价报告编号:重汇通房地产(征)(结)[2017]003-H007号 估价项目名称:重庆市XXX房屋管理局“XXXX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所涉及权利人XXX的住宅用房市场价值评估 估价委托人:重庆市XXX房屋管理局 房地产估价机构:重庆汇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致估价委托人函 重庆市XXX房屋管理局: 受贵单位委托,我公司对其征收的位于“XXXX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以下简称估价对象)进行了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等相关规定,现将报告要点提示如下: 估价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 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估价对象:根据《重庆市XXX人民政府关于XXXX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XX府发[2017]17号)记载的征收范围为: XX270号(含附号)(实际征收范围以该项目规划红线为准)。 本报告所评估的房屋在以上公告所载征收范围内,权利人为XXX,坐落为XXX XX270号2-3,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79.57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混合,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价值时点:2017年4月5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估价方法:比较法 估价结果: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 估价对象价值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满足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及使 用报告说明下,确定估价对象房地产在价值时点2017年4月5日的市场价值如下: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完整版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报告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房屋征收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参考范本)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年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目录 1、项目概况 2、评估事项 3、评估目的 4、评估原则 5、房屋征收搬迁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6、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 7、本次房屋征收搬迁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 8、已经和正在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9、下一步风险防范措施 10、结论 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参考范本)

为预防和减少房屋征收项目在实施推进中的社会稳定风险,从源头上防止因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根据《合肥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文件精神,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相关房屋征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该项目房屋征收搬迁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房屋征收项目已经过发改委批准(批准文号),市规划局批准规划选址(《规划选址意见书》文号),该项目地址位于,占地面积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根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该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户数约户(其中住宅户数户,私人非住宅户,产权单位户),征收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二、评估事项 项目规划红线范围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评估目的 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听取意见,推动项目房屋征收搬迁工作顺利进行,预防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 四、评估原则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合肥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评估、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利益的原则。 五、房屋征收搬迁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广义上是指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是一类基础性、深层次、结构性的潜在危害因素,对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会构成严重的威胁。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社会风险就会转变成公共危机。广义的社会风险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涵盖了生态环境领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文化领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狭义上,社会风险是指由于所得分配不均、发生天灾、政府施政对抗、结社群斗、失业人口增加造成社会不安、宗教纠纷、社会各阶级对立、社会发生内争等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仅指社会领域的风险。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因此必须对其潜在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基于上述情况,***建设局作为该项目房屋征收部门,及时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工作组,入户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同时向有关法律单位和个人咨询,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补偿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评估背景 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省贯彻实施意见,会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办事处、辖区各派出所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信访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工程的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根据***省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关于***相关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请示》的批示精神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相关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办〔〕179号)等文件规定,**相关工程征收涉及******8个行政村,征地面积约2100余亩,拆迁住户5700余户,其中城镇居民3900余户、村民1800余户、企事业单位26家、商业铺面400余家,红线范围内房屋拆迁面积约193.78万平方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省贯彻实施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召开**相关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 二、评估事项 ***相关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评估目的 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听取意见,推动项目顺利进行。预防纠纷及信访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评估原则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若干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若干规定对于房屋征收评估作了哪些相关规定?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若干规定有什么新的内容?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若干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更好地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工作,保障鉴定质量,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及复核结果的鉴定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单独出具的征收房屋评估报告、成片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及分户评估报告、其他补偿评估报告等。 第三条(鉴定程序) -1- 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受理鉴定申请后,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时组成专家组并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查勘、调查、鉴定。 鉴定工作应当在受理后的10日内完成。 第四条(鉴定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专家委员会提交鉴定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专家委员会应当根据鉴定工作的实际需要,明确鉴定申请材料,并在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鉴定受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委员会应当受理鉴定申请:(一)房屋征收当事人(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和房屋征收部门,下同)对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有异议,经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申请鉴定的;(二)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采用标准价调整法评估的房屋整体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申请鉴定的;(三)房屋征收部门在报请区县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前,经征询,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或者复核结果有异议,房屋征收部门申请鉴定的; -2- (四)区县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未经专家委员会鉴定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或者复核结果,房屋征收部门申请鉴定的;(五)已申请过鉴定但因故终止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或者复核结果,法院因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审理需要委托鉴定的。 第六条(鉴定不予受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鉴定申请:(一)鉴定申请人不能提交相关材料或者补正后仍不齐全的;(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收到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后,未经复核评估,直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的,或者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后申请鉴定的; (三)房屋征收部门在报请区县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前,经征询,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或者复核结果未明确表示有异议申请鉴定的; (四)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或者复核结果已经专家委员会鉴定,申请人就同一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或者复核结果再次申请鉴定的;(五)不属于专家委员会鉴定职责范围的。 第七条(鉴定受理)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 选定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签订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实地评估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公示解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交付报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申请复核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 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1 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规范(正式稿)

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规范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公正、有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房地产估价规范》,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评估规范。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评估规范。 第三条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 第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第五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由资质较高的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同一资质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七条同一征收项目分期实施,其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前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后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评估对象、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资料,后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除因时间变化等不适用因素外,应当采用。 第八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 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在实施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有效。 第五条风险评估应当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并建立专项档案,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问卷调查、民意测验、座谈走访、听证会等方式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方案在拟征收范围内征求意见,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也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评估论证。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风险评估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查,确保客观、准确。 第六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定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是否符合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考虑地方财政能力和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等制约因素,实施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四)是否会对相关利益群体造成不良影响而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影响社会治安的群体性事件等社会稳定风险; (五)是否有相应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臵预案,能否将风险妥善控制在预测范围内; (六)是否存在其他社会不稳定隐患。 第七条由房屋征收部门出具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做出风险存在、中风险和高风险的风险预警评价,并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和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参考范本)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年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目录 1、项目概况 2、评估事项 3、评估目的 4、评估原则 5、房屋征收搬迁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6、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 7、本次房屋征收搬迁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 8、已经和正在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9、下一步风险防范措施 10、结论

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报告 (参考范本) 为预防和减少房屋征收项目在实施推进中的社会稳定风险,从源头上防止因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根据《合肥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文件精神,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相关房屋征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该项目房屋征收搬迁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房屋征收项目已经过发改委批准(批准文号),市规划局批准规划选址(《规划选址意见书》文号),该项目地址位于,占地面积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根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该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户数约户(其中住宅户数户,私人非住宅户,产权单位户),征收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二、评估事项 项目规划红线范围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评估目的 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听取意见,推动项

目房屋征收搬迁工作顺利进行,预防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 四、评估原则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合肥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评估、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利益的原则。 五、房屋征收搬迁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房屋征收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政府在执行房屋征收决定、实施房屋征收补偿的过程中给企业和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等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房屋征收搬迁对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失去住宅、失去国有土地使用权、失去收益性物业、停产停业、原有生活方式和邻里关系改变、产生失落感、剥夺感等。另外,不同时间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征收项目之间的不同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可能导致群众对比甚至盲目攀比,造成误解,产生不公平感等。因房屋征收需要而迁出原居住地的被征收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他们不得不搬迁,失去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生存空间。 引发房屋征收搬迁社会稳定风险的原因如下: (一)房屋征收搬迁的强制性 房屋征收的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因此是政府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由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组织与实施,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房屋征收在对被征收人进行公平合理补偿的前提下进行,不以被征收人自愿为条件。由此产生的负面作用也不容忽视。 (二)被征收人对补偿的期望值过高,房屋的价值具有很强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房屋征收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参考范本)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年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目录 1、项目概况 2、评估事项 3、评估目的 4、评估原则 5、房屋征收搬迁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6、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 7、本次房屋征收搬迁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 8、已经和正在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9、下一步风险防范措施 10、结论 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 告 (参考范本) 为预防和减少房屋征收项目在实施推进中的社会稳定风险,从源头上防止因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根据《合肥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文件精神,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相关房屋征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该项目房屋征收搬迁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房屋征收项目已经过发改委批准(批准文号),市规划局批准规划选址(《规划选址意见书》文号),该项目地址位 于,占地面积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 根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该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户数约 户(其中住宅户数户,私人非住宅户,产权单位户),征收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二、评估事项 项目规划红线范围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评估目的 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听取意见,推动项目房屋征收搬迁工作顺利进行,预防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 四、评估原则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合肥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评估、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利益的原则。 五、房屋征收搬迁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房屋征收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政府在执行房屋征收决定、实施房屋征收补偿的过程中给企业和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等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房屋征收搬迁对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失去住宅、失去国有土地使用权、失去收益性物业、停产停业、原有生活方式和邻里关系改变、产生失落感、剥夺感等。另外,不同时间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征收项目之间的不同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可能导致群众对比甚至盲目攀比,造成误解,产生不公平感等。因房屋征收需要而迁出原居住地的被征收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他们

房屋征收评估应该怎么做

房屋征收评估的这些事儿,你应该知道…… 导读:根据国家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宗旨——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多数人,尤其是涉及旧城区改建的人们在听到政府要进行房屋征收的消息后往往都举双手欢迎,希望借此改善居住条件。而在征收过程中,房屋价值评估是必不可少且关乎“身家性命”的环节,人们都希望入户评估能够客观、公正,帮助自己得到应该属于自己的合理补偿。但是,有时候却事与愿违,比如:评估时对房屋的面积、用途、附属设施评得不全面,对房产证上没有记载的建筑面积不予评估,评估标准跟自己去买房时的交易价格标准差了一大截,不给评估报告或者只给一张没有任何盖章签字的数据表格等等,让被征收人有些哑巴吃黄连的感觉。为了帮助被征收人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本文,就来说一说,关于房屋评估的那些事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可知,在国家征收过程中,对被征收人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位置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确定时,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制作分户评估报告。 关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可以通过很多种途径得知,最便捷的就是从网上挂牌的房屋买卖标价进行了解。不过,评估公司是如何确定的呢?这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中也有对应的规定。根据规定,评估公司应当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经过协商选择不能确定评估公司的情况下,通过投票多数决或者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选定。具

2020年[房屋价值评估报告]被征收房屋评估明细表

房屋价值评估报告一、估价对象估价范围本次估价对象位于XX省XX市XX 县XX镇XX村的一栋农家自居房。该房屋共有2层,建筑面积合计18平方米,附带一个15平方米的庭院,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6平方米。 权益状况估价对象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权利瑕疵。 3房产实物状况. 土地状况 房屋位于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 基地形状、地势地形近似矩形,形状规整,地势平坦,为汉中盆地地区。 地质、水文地质、水文条件无不利影响,满足建设要求。 开发程度该地区达到“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场地平整)。 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为两层自居房一栋。钢筋砖墙结构,建于28年夏季,工程质量较好,外立面贴红色花纹瓷砖,窗部为淡绿色铝合金窗,外观简约大方,配备有1台美的空调,配电、通讯以及相应设施设备齐全。南北方向的正房总高2层,东西方向的侧房1层,每层高为3米。房内有齐全的家具设备。本次评估该房屋的正房,建筑面积合计18平方米,各层实物状况和建筑面积基本相同。每层一个客厅和4个卧室布局,局部有铝合金隔断,地面面、室内铺木地砖,墙面乳胶漆粉刷,楼顶为现浇楼板,装饰木门、铝合金窗,卫生间墙地面铺瓷砖,卫生洁具齐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属基本完好房,目前全部房间自用,使用状况正常。 区位状况该区地处汉中盆地东南地区的洋县,南频汉江河依,北有绵延的秦岭山脉,东距城固县,西邻自然风景优美的旅游胜地佛坪县。历史悠久,经济繁荣。交通便利,有多条交通干线,18国道穿越此区。经济较为繁荣,有多个贸易集市。该地主要从事农作物的生产,如水稻,玉米,花菜,小麦等,也是经济作物“柑橘”的主要生产地,是有名的“桔园之乡”。该地区的旅游资源也较为丰盛,有张骞、蔡伦、张良等历史人物的故居。且近年兴起的“汉中市油菜花节”也使此地的旅游业大为发展。 二、评估目的评估该房地产214年4月的市场价值. 三、评估基准日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四、评估原则 1、合法原则 2、替代原则 3、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4、估价时点原则5、客观、公正、公平原则五、评估方法由于,该房屋为自己居住,不对外出租,所以并没有什么收益。若采用成本法,则牵涉的相关材料和信息较多,由于资源有限,许多物料的价格无从得知。经相关的咨询和市场调查,该农村地区内有许多类似房屋在近一两年内的交易实例较多,因此本次估价拟采用市场比较法。所谓市场比较法,即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六、估价计算过程 1、选取比较案例根据估价对象房屋的基本情况,通过市场调查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8.24)

各机构:现将《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各机构,请各机构积极配合,于9月1日前将意见发至估价委。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评估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评估行为,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指导意见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房屋征收补偿评估的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业务,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第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下列行为的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一)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估价业务,或出具估价报告; (二)允许他人利用资质从事房屋征收补偿评估; (三)出具虚假,或有重大差错报告; (四)拒绝复估; (五)滥用假设条件; (六)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四条评估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应当包括建筑物、建筑物占用范围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其他不动产的价值。 非住宅房屋占用范围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应当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的必要成本、利润及其土地增值收益。但不考虑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期限。 出让方式取得的未届满的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应当依据估价时点的出让金标准评估,但要考虑剩余年限对价格产生的影响。 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附属物、地上附着物、或构筑物等不动产评估,政府有标准的参照标准评估;没有标准的,可以邀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给予帮助,但要在房地产估价师声明中予以表述。 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评估。但征收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五条被征收房屋估价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产权调换房屋评估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第六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内涵:“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

范例-房屋拆迁评估报告书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书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_____产权持有者: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其他报告使用者: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为满足______对贵公司搬迁损失进行补偿的需要,而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贵公司机械设备、低值易耗品、部分构筑物及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为搬迁相关当事人确定补偿费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搬迁损失补偿价值评估所涉及的评估对象为贵公司截至xxx年xx月xx日机器设备(包含已安装调试但尚未转固的在建工程中的机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及部分构筑物。 对于部分由于公司财务处理及实物管理口径等方面造成的未在财务账面列示的机器设备,公司承诺其产权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并征得补偿方的同意后也将其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另外根据委托方及产权占有方的要求,对因搬迁造成的停产损失也纳入评估范围。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xxx年xxx月xxx日。 本评估项目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委托方根据评估目的与有关各方商定的以便评估目的的实现。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格是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 五、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被搬迁人所拥有资产在搬迁条件下的合理补偿价值提供参考依据,其选择的价值类型为拆迁补偿价值。 拆迁补偿价值指评估对象根据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拆迁补偿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 七、评估程序实施过程: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贵公司拟搬迁设备、办公资产搬迁费用及停产停业损失等拆迁补偿价值。 八、评估结论: 经评估,列入评估范围的贵公司拟搬迁资产搬迁损失补偿价值的评估值为xxx元。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范文共10页

房屋征收补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政府: 于目前,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广义上是指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是一类基础性、深层次、结构性的潜在危害因素,对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会构成严重的威胁。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社会风险就会转变成公共危机。广义的社会风险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涵盖了生态环境领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文化领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狭义上,社会风险是指由于所得分配不均、发生天灾、政府施政对抗、结社群斗、失业人口增加造成社会不安、宗教纠纷、社会各阶级对立、社会发生内争等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仅指社会领域的风险。 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所以必须对其潜在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作为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及时组建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入户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同时向有关法律单位和个人咨询,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太平文化街区房屋征收补偿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房屋征收范围:整个范围居民约户,涉及单位约个,征收面积约平米。 二、房屋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房屋征收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政府在执行房屋征收决策、实施房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范文

房屋征收补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政府: 于目前,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广义上是指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是一类基础性、深层次、结构性的潜在危害因素,对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会构成严重的威胁。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社会风险就会转变成公共危机。广义的社会风险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涵盖了生态环境领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文化领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狭义上,社会风险是指由于所得分配不均、发生天灾、政府施政对抗、结社群斗、失业人口增加造成社会不安、宗教纠纷、社会各阶级对立、社会发生内争等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仅指社会领域的风险。 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所以必须对其潜在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作为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及时组建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入户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同时向有关法律单位和个人咨询,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太平文化街区房屋征收补偿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房屋征收范围:整个范围居民约户,涉及单位约个,征收面积约平米。 二、房屋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房屋征收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政府在执行房屋征收决策、实施房屋征收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财产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房屋征收对征收范围的人群影响是多方面的:失去收益性物业、失去宅基地及住宅、原有生活方式和邻里关系改变、产生失落感、剥夺感等。另外,不同时间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征收性质之间的不同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可能导致群众对比甚至盲目攀比,造成误解,产生不公平感等。因城市房屋征收需要而迁出原居住地的被征收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他们不得不离开家园,失去原有的生存空间,去适应一个新的未知环境。引发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原因,分析如下: 1、房屋征收的强制性 在我国现阶段,房屋征收是政府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由政府发布公告,组织与实施,政府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样做利于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房屋征收在对被征收人进行公平合理补偿的前提下进行,不以被征收人自愿为条 件。其产生的负面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2、被征收人对补偿的期望值过高 房屋的价值具有很强的区域性,不同的区位房屋价值相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三)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协议书范本 详细版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价格评估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和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协议书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

乙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规、政策规定,为确定被征收房屋和回迁安置房屋货币补偿金额, 委托乙方对甲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经过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征收范围:冬至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 ; 共计被征收________ 户,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 平方米,占地面积 _________ 平方米。 二、评估基本事项 1、评估时点 评估时点为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 日。 2、评估目的 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3、负责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评估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甲方应于协议生效后__________ 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房屋征收评估所需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批准文件; 2、征收房屋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 3、其他评估必须资料。 四、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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