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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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针对目前全球范围内抗菌药物滥用、过度使用和多重耐药性等问题而制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指导原则从临床应用角度,结合抗菌药物的药理、药代、药效等特点,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和要求。

首先,指导原则强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性。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有效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减少耐药性的产生。

临床医生应当在明确诊断和评估细菌感染风险后,根据患者的特征、细菌的药物敏感性和临床实践经验等因素,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其次,指导原则提出了抗菌药物的分类和选择原则。

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和广谱性,将其分为窄谱和广谱两大类。

窄谱抗菌药物适用于治疗已知感染细菌的感染,其作用范围较窄,使用时应根据细菌的药物敏感性进行选择。

广谱抗菌药物适用于治疗复杂感染,其作用范围较广,使用时需谨慎,必要时应根据细菌的药物敏感性进行联合使用。

第三,指导原则要求医生合理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

合理使用剂量可以确保药物在体内达到有效浓度,同时避免剂量过大引起的药物毒副作用。

合理控制疗程可以防止抗菌药物过长时间使用引起的耐药性产生。

第四,指导原则强调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重要性。

医院感染往往是严重威胁患者生命安全的问题,而细菌耐药性是医院感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指导原则呼吁医疗机构加强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提高手卫生意识、遵守严格的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规范,减少医院内感染的发生。

最后,指导原则还提到了抗菌药物的监测和评估。

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可以帮助了解抗菌药物的实际应用情况和趋势变化,为合理使用提供依据。

评估抗菌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可以帮助医生更好地选择和应用抗菌药物。

综上所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预防抗菌药物滥用、过度使用和多重耐药性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在临床实践中应根据指导原则的要求,慎重选择抗菌药物,合理控制剂量和疗程,并加强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以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在医学领域,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病症的重要手段之一。

正确使用抗菌药物对
于患者的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因此,合理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于临床医生至关重要。

1. 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在确定使用抗菌药物时,首先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

需结
合患者的年龄、性别、病史、过敏史等因素进行考量,尽量选择对患者适用且能有效治疗感染的药物。

2. 个体化治疗原则
不同患者对抗菌药物的耐受性和反应不同,因此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该实行个
体化治疗原则。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剂量和疗程的调整,以达到最佳疗效。

3. 注意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
抗菌药物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肝肾功能损害等。

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避免患者出现不良反应。

4. 合理使用联合用药
在某些情况下,单一抗菌药物可能无法完全覆盖感染的病原体,需要联合用药
来增强疗效。

临床医生在选择联合用药方案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药物相互作用进行综合考虑,确保疗效的同时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5. 避免滥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滥用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进而影响治疗效果。

临床医生在使
用抗菌药物时应遵循合理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指导原则选择药物和剂量,避免滥用抗菌药物。

结语
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病症的重要工具,正确使用抗菌药物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
至关重要。

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上述指导原则进行合理选择和应用,以确保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2004 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

2004 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

●200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2008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2011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2011年即将颁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问题A DB CE 何时开始用药?要用多长时间?预防用药有何目的?用药是预防哪些感染?如何选择抗菌药物?什么情况下需要预防用药?21手应物的的手应物的应3手应物的4手应物的5手感染的其措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surgi cal si t e i nf ect i on, SSI),指发生在切口或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的感染。

★SSI约占全部医院感染的15%★约占外科病人医院感染的35% 40%——黎沾良.于2009年1月“全国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师资培训班”手术部位感染是指围手术期发生在切口或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的感染,如切口感染、脑脓肿、腹膜炎。

——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enter of Disease control, CDC)两个概念----Em ori TG , G aynes RP. An overvi ew of nosocom i al i nfect i ons i ncl udi ng t he rol e of t he m i cm bi ol ogy l aborat ory[J]. Cl i n M i crobi ol Rev, 1993; 6:428 -442.SSI 的概念比“切口感染”宽,但比“术后感染”窄。

围手术期是指以手术治疗为中心,包含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的一段时间,具体是指从确定手术治疗时起,直到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具体时间长短可因不同疾病及手术方式而有所不同。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只在确诊为细菌感染的情况下使用,
对于病原无明确证据的患者,不主张使用抗菌药物。

另外,对于轻度的自
限性感染,也不需要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根据细菌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在根据细菌培养结果确定了
感染菌株后,应该依据抗菌药物的敏感性进行选择。

同时,要尽量避免广
谱抗菌药物的使用,以减少细菌耐药的发生。

3.重视抗菌药物的使用适应症和禁忌症:抗菌药物的使用要有明确的
适应症,并遵循禁忌症的原则。

对于不同种类的抗菌药物,要根据其适应
症和禁忌症的差异进行合理的选择。

4.合理用药剂量和疗程:抗菌药物的剂量应该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肾功能等进行调整。

疗程应根据感染类型、严重程度、疗效评估等因素,
个体化选择。

5.避免多重联合治疗:多重联合治疗的使用需慎重,仅在特殊情况下
使用。

6.抗生素的计划停药和连续应用:当患者病情好转后,应适时停药,
并严格按疗程规定进行连续用药。

7.孕妇、儿童和老年患者的用药特点:抗菌药物在特殊人群中的使用
需谨慎,需要结合妇幼老年患者的生理特点进行调整。

8.监测和报告细菌耐药情况: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耐药监测与报告
体系,定期进行细菌耐药情况的监测和报告。

以上是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

通过遵循这些原则,能够更好地应用抗菌药物,保护公众健康,减少细菌耐药的发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13
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五、制订抗菌治疗方案
(一)品种 (二)给药剂量 (三)给药途径 (四)给药次数 (五)疗程 (六)联合应用
针对性强、窄谱、安全、价格适当
经口验服性治治疗疗:者轻根、据中可度能感病染原的菌大及多当数地 耐重患药症者情感况染及不易达到部位(中枢神 经量局注全系范不部射身统围能给给给感高口药药药染限服::后)或感剂不染量能部宜耐位大受难—口以—服达治到疗有剂 较时浓体长化单量效注药急前间度温疗脓眼皮—纯病抗需感治:;治改依依正程性部肤—性情菌迅染疗避青疗动赖赖常彻脑、表治下影谱速严浓免霉性性、底膜耳层疗尿响合达重度素将抗抗症治炎部、剂路口适到、(、全菌菌状愈、感口量感服但高病鞘头身药药消(伤染腔范染吸无药情内孢应物物退感寒、围,收口物进,菌用后 染、阴低应服展浓脓素的性结7道限用剂迅度腔类品2心核~粘较型速内不种内等9膜小,注可局6膜)h感剂需入局部炎染紧)部用、 应患用者;对氨治基疗糖的苷依类从不性可差滴耳;
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2013年
5月
• 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全 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2012年
的通知 》
3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4月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11年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 4月 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四、品种选择 根据抗菌药物药效学及药动学特点,按照临床
适应症正确选用抗菌药物(参见“各类抗菌药物 适应症和注意事项”——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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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五、制订抗菌治疗方案
治疗方案

抗生素合理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抗生素合理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对某些手术部位感染会引起严重后果者,如心脏人工瓣膜置换术、 人工关节置换术等,若术前发现有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MRSA)定植的可能或者该机构MRSA发生率高,可选用万古霉 素、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但应严格控制用药持续时间。
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鉴于国内大 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率高,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 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第一部分
三、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 的基本原则
新增:
附录 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
附录 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
附录 3: 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
第二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要求
增加了“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注重综合措 施,预防医院获得性感染”两部分,强调多部门,多学科合作,通过 科学化、常态化的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预防用药维持时间: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 程。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 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 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 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 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过度 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 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1-1)、手 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 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 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 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 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 预防措施

简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简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简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是指在临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考虑药物选择、用药剂量、用药途径、疗程以及联合用药等原则,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并减少药物耐药性和不良反应。

以下是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详细讨论。

1.合理选择抗菌药物:根据致病菌的敏感性结果,选择对致病菌敏感、具有良好组织渗透性、能达到治疗药物浓度和不良反应相对较小的抗菌药物。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药物过敏史、肾功能、肝功能、年龄等因素,并且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预计病原菌进行合理的药物选用。

2.合理确定用药剂量:用药剂量的确定要根据患者的体重、肾功能、肝功能等因素来确定,以达到治疗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特殊群体如老年人、儿童、孕妇和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用药剂量的选择需要额外慎重,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者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3.合理选择用药途径: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个体情况,合理选择用药途径,包括口服、静脉注射、肌肉注射、局部使用等。

对于不需要立即起效的疾病,可以选择口服给药,而对于需要迅速起效或者无法口服的疾病,可以选择静脉给药。

同时,还应注意用药途径对药物浓度的影响,不同途径的用药剂量可能有所不同。

4.合理确定疗程: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致病菌的类型、患者的耐药性等因素,合理确定抗菌药物的疗程。

对于急性感染,一般建议用药7-14天。

对于慢性感染或复杂感染,可能需要更长的疗程。

同时,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需要监测疗效并及时调整疗程。

5.注意联合用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联合使用不同类别的抗菌药物以增强治疗效果。

例如,在治疗严重感染或多重耐药菌感染时,联合用药可以提供广谱的覆盖,减少耐药菌的机会。

但是,需要注意合理选择联合用药的药物,避免不必要的药物联合使用。

6.监测疗效和不良反应: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需要定期监测患者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和疗程,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同时,需要注意抗菌药物使用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肾脏损伤、肝脏损伤等,并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我们这节课主要向大家介绍,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合理利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在治疗用药的合理药用原则和预防用药的应用的原则。

我们大家都知道,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卫生部在2004 年颁布的。

它是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颁布的285 号文件,执行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里面,随后卫生部在2009 年也就是38 号文件里面又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运用管理。

那我们知道抗菌药物临床运用指导原则,它包括哪些内容?它可能包括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以及感染性疾病的药物治疗还有一些抗菌药物如何使用。

我们颁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什么?就是为了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的使用。

在临床中,我们什么样的情况下认为是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第一个,在指导原则中确定了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都是不合理用药。

还有就是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不适宜,尽量选择过大或者过小,给药途径不恰当,每日的给药的次数不适当,还有我们的必要的疗程,有的情况下是给药疗程短了没有达到完全控制感染的目的,有的情况下是给药的疗程长了,这些都属于不合理的应用。

卫生部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就是为了提高药物合理应用的水平,降低耐药的风险。

我们刚才说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我们就说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就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还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时候如何管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第四部分就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人治疗。

我们这节课主要讲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我们所说的在指导原则中,所说的抗菌药物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

比如我们所说的治疗结核病的以及各种病毒性疾病的药物,你比如说像更昔洛韦、阿西洛韦,我们都不包括在本次指南的治疗性药物中。

还有寄生虫治疗,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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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前言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最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

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特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物治疗及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进行阐述,并列出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及注意事项,各种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高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药费用的目的。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对上述内容有以下几点说明。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不是教材或参考书,也不涉及具体的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本《指导原则》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遵循,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感染的病原治疗则供临床医师参考。

4、为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本《指导原则》对抗菌药物应用中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应当遵循。

5、本《指导原则》仅涉及国内临床常用抗菌药物的部分品种,重点介绍各类药物的抗菌作用、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详细内容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6、本《指导原则》中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的感染性疾病,其他未涉及的感染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7、在医疗工作中临床医师仍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

8、“病原治疗”中除本《指导原则》所列通常选用的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细菌耐药性及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抗菌药物。

中华医学会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三)给药途径: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

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

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 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

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1.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 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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