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1.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 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各个工作场所、设备设施、人员行为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括常规排查和专项排查。
3. 风险评估与控制。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控制措施和整改方案,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消除或控制。
4. 安全隐患记录和报告。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确保安全隐患情况的真实、全面和及时。
5. 安全隐患整改。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计划,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和消除。
6. 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
有关部门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安全隐患的彻底消除。
7. 安全隐患的追究和处罚。
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要追究责任,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
8.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的宣传和培训。
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排查能力。
9.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工作。
总之,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全面、科学、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有效控制、及时整改、高效管理。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二)1. 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明确责任人和流程,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2. 安全隐患排查内容:明确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设备设施、消防安全、工作场所环境、员工行为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全面检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安全隐患排查方法:确定安全隐患排查的方法和工具,可以采用实地检查、设备检测、员工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安全隐患情况。
4. 安全隐患的评估和分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危害程度和优先处理级别,进行分类管理。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实施细则(5篇)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给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股份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建档监控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并对相关科室、各基层队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条各基层队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
基层队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班组长对本辖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负有直接责任。
第六条隐患整改责任人对所整改的项目负有整改责任;隐患整改督办人对所整改的项目负有督促检查责任;隐患整改复查人负责对整改完毕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七条公司安全检查包括:(一)月、旬、日检查;(二)季节性检查;(三)节假日期间检查第八条公司月检查,作业队旬检查,班组、岗位日检查。
(一)公司月度检查依据安全管理标准化标准,制定作业队《安全检查表》(附表1),并依据《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二)各基层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依据班组《安全检查表》(附表1),每旬组织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驻地设施、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和职工作业等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三)班组长每班要对本班管辖的区域、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职工依据设备点检表每日作业前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责任区域和作业环境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四)公司生产业务科巡查员(值班主任)对现场安全生产作业情况进行巡查,每班巡查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基层队专职安全员每周要对本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基层队班组长每班要对本班职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安全监督科三班安全监督员对各级人员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类情况和因素,包括设备设施、作业程序、员工素质、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分析和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治理和消除的行为。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企业应当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到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操作培训相结合。
第八条企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如定期检查、临时检查、随机抽查等,确保全面覆盖。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和分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数据,为隐患治理提供依据。
第三章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措施第十条企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基础性排查、专项性排查和主动性排查等。
第十一条基础性排查是指对企业的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作业程序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发现和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专项性排查是指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隐患情况,针对某一特定的方面或环节进行的排查和整治。
第十三条主动性排查是指企业监测和主动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采取及时措施予以处理和消除。
第十四条排查治理应当重视隐患的发现和整改,建立隐患清单,记录、跟踪和监督整改过程,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1. 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和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组织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员工以及外来人员。
3. 工作责任3.1 组织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3.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计划和方案、统计分析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记录整改情况等。
3.3 组织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报告安全隐患情况,并按要求配合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4.1 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每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应当制定本年度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计划安排。
4.2 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各部门按计划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结果报告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4.3 安全隐患统计分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对排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确定优先处理的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4 安全隐患整改:各部门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整改完毕后,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4.5 安全隐患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4.6 安全隐患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应当及时记录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等,定期报告给上级领导。
5. 监督与检查上级领导应当对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6.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的行为,组织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 其他规定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
8. 生效和修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时,应当进行内部通知和培训,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3篇)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1.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
2. 负责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的部门或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开展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对设施、设备、工作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评估和处理,根据危险程度和紧急程度确定优先处理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5. 安全隐患治理应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人员培训等,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
6. 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时,应保证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记录和档案,并定期进行复查和评估,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性。
8.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责任追究,并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
9.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形成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良好氛围。
10. 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2)1总则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中5.1、5.2、5.3……的管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条概述
1.1 目的
本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企业、机构等。
第二条隐患排查
2.1 定期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隔一定时间组织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2.2 排查内容
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工作环境的安全条件、员工的安全意识等。
第三条隐患治理
3.1 及时整改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3.2 跟踪管理
对于需要长期排查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跟踪管理机制,定期检查和整改,直至彻底解决。
第四条管理规定
4.1 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4.2 文明施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倡导文明施工,加强危险品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监督检查
5.1 监督机构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
5.2 处罚机制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保障安全生产秩序。
根据以上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不断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为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防范和除去安全隐患,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管束。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管理人员、办公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的定义1.安全隐患排查是指对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与实施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责任1.企业高层管理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责任人,负责订立具体的排查计划和目标,并监督执行。
2.各部门经理要组织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订立并贯彻实施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
3.全部员工都有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要依照相关要求参加排查工作,并乐观报告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计划1.企业应每年订立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包含排查时间、范围、对象和排查方法等。
2.排查计划应在指定时间前报经企业高层管理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方法1.安全隐患排查方法包含现场检查、询问、查阅资料、安全设备检测和隐患分析等。
2.排查人员应依照排查计划和方法进行工作,做到全面、专业、细致。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孱弱环节1.企业应特别关注生产设备、不安全品储存、消防设施、用电设备、建筑结构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乐观采取防范措施。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结果整理和报告1.排查人员应及时整理排查结果,认真列出安全隐患清单,并分级进行评价。
2.整理结果应包含隐患描述、隐患原因、隐患等级、整改措施等内容。
3.排查结果报告由排查人员编写,并报经企业高层管理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第九条安全隐患整改措施1.排查结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需订立整改措施,并依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改。
2.整改措施应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要求和验收标准等。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的监督与评估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的监督1.企业高层管理负责人应定期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排查工作的完成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生产防线前移,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全过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隐患排查各级人员职责(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专款专用。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并应明确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管负责人。
(二)分管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三)公司其他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四)公司各车间、部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和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五)公司各业务部门承担业务保安责任,负责本专业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考核。
(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综合监管责任,对公司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和考核。
按要求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统计分析情况。
第四条隐患级别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及一般事故隐患,符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标准的为重大事故隐患。
其他风险度较低、基层车间可解决、不需要停产就可以解决的为一般事故隐患。
第五条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方式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可与企业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1、综合性安全检查;2、专业性安全检查;3、季节性安全检查;4、日常安全检查;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6、事故类比安全检查;7、特殊安全检查;8、复工复产前检查;9、外聘专家诊断;(一)综合性安全检查应由公司董事长组织带队,以及公司其他分管领导(机电副总、总工、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等)、各车间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与,以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各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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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监局16号令;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特修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等管理。
3.职责
总经理领导组织每旬度的隐患排查;安全主管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领导安环部分落实隐患的整改治理;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负主要责任;隐患整改复查及人员对整改过程及结果跟踪和评价。
4.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几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事故隐患。
4.1.2各级安全排查(包括岗位巡查,各车间、各部门组织的日常检查,公司组织的综合性排查,以及各种专业、季节性检查)要严格安全检查规定,静心组织,确保检查质量。
4.1.3安全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要加强领导,充分发动职工的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避免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4.1.4安全隐患排查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落实、查组织领导、查各项记录执行情况,查是个隐患为主,重点是锅、容、管、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存储和安全用电管理。
4.1.5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建档控制,对查出的问题、原因和整改措施及落实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对过程和整改效果进行建档,并对全过程进行监控。
4.1.6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治理进度情况试试行公示挂牌管理,接受职工的监督,充分动员权益职工积极参与。
对隐患要实行挂牌管理督办。
4.1.7各级安全检查组织和人员,有权要求受检查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2组织与形式
4.2.1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领导组织安环部门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每月至少两次。
设备、电器仪表、生产工艺、危险品库、关键安全及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各项检查,由各部门组织每月不少于四次检查,并做好排查记录和安全会议台账记录。
4.2.2主管安全的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值班班长,每周进行一次。
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账。
4.2.3班组长及各岗位职工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长巡回检查。
各岗位操作工、维修人员要按照规定每小时对自己分管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检,对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及时发现,随时处理,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4.2.5实行安全责任区制度,公司安全检查组实行分组分区域检查,在检查后一周内,阴检查疏漏或不认真,该检查出的隐患没有发现而造成事故的,安全检查组有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
4.2.6实行安全隐患告示挂牌制度,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每一阶段实行上墙公示,充分动员员工积极参与和监督工作。
4.2.7凡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对因巡查不及时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从严处理。
4.2.8除集体组织的安全检查外,任何职工对违章和违纪现象及不安全因素有劝阻和制止的权利。
4.3隐患整改治理
4.3.1各单位对各级检查组检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时积极组织整改。
4.3.2对隐患整改治理要建立专门的台账并由安环部门组织实施监督和复查。
4.3.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4.3.4对因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整改的隐患,在不危机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制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兵才去可靠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运行。
对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立即停车整改。
4.3.5对较重大的隐患整改,由公司安环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隐患整改单位要在限期时间内按时完成,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设安处存档。
4.3.6对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将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