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知识讲座
法律知识讲座

法律知识讲座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律就像一位默默守护的卫士,时刻保障着我们的权利和利益。
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法律知识可能显得有些高深莫测,难以理解。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神秘而又重要的领域,来一场法律知识的探索之旅。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律。
简单来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
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如果违反了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法律的存在,使得社会秩序得以维护,公平正义得以伸张。
那么,法律都有哪些种类呢?从大的方面来说,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都不能与之相违背。
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比如我们常见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都属于民法的范畴。
刑法则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对于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打击和制裁。
接下来,让我们来了解一些常见的法律概念和原则。
比如,“权利”和“义务”是法律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概念。
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或组织享有的某种利益或资格,而义务则是指公民或组织应当履行的责任。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项基本原则。
也就是说,无论一个人的身份、地位、财富如何,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再来说说法律责任。
当一个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方式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行政责任则是由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比如罚款、行政拘留等;刑事责任则是最为严厉的,可能会导致犯罪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与法律相关的问题。
比如,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该如何维权?遭遇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这些问题看似琐碎,但却与我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座课件PPT

金融监管部门维权热线:
12363 中国人民银行 12378 中国银保监会
12315 消费者协会
95516 中国银联
12386 中国证监会
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利
(4)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金融消费者,当事双方可以根据 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施行一裁终局,提高效率。若 未达成仲裁协议,金融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大权益知多少
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在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基础上,金融 机构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 方合作机构管理,明确双方权益义务 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 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第三部分
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利
1、不轻信非正当组织的“维权”帮助
金融消费者应保持高度警惕, 谨记不轻信任何“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组织, 不参与“非法代理投诉”及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
金融消保是什么
(二)消费者金融信息
消费者金融信息
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业务 或者其他合法渠道处理的消 费者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 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 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等。
(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 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过程中, 享有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 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并 依法受到保护。
八大权益知多少
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 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 者的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 等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八大权益知多少
08.信息安全权
今天我办理业务所填写的信 息,你们不能随意泄露哦, 这是属于我们金融消费者的 信息安全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专题讲座-PPT课件

1.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 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 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 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2.举办展销会、柜台出租的责任
(1)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应向谁主张? (2)租赁合同结束的,应当向谁主张? 先:展会参与者、柜台承租者; 后: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其赔偿后可追偿 第三十八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 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 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 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 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 服务者追偿。
费者索要(必须提供)
5、瑕疵担保(F22) 6、不得单方面作对消费者不利规定(店堂告示)(F24) 7、履行三包(F25)
瑕疵担保/明示担保义务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 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 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 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 【意思分解 1 第1款规定了经营者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2 特别注意第1款有但书规定,即消费者购买时明知 的,经营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可免责。 3 第2款规定的实质上是经营者的明示担保义务。
怎样避免在购买商品时上当受骗?
不贪图小便宜、不信天上不会掉馅饼、货比三家。
一般应注意以下问题: 1、购买商品要注意商品和包装上的标志。按照有关法规 规定,生产和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并在商 品和外包装上用中文标明厂名、厂址,还要附有产品合格 证。如果没有厂名、厂址、合格证,即属“三无”商品, 说明商品质量没有保证。 2、食品和药品类,按照规定必须标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现在市场上出售的食品和药品,有些未标明生产日期、保 质期,或者没有生产日期而只有保质期,这就使顾客无法 辨明商品是否已经超过保质期。有的甚至故意把生产日期 标得提前,以此欺骗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购物 时要慎重进行选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详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详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是中国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致力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为了提高公众对于消保法的认知和理解,各级政府、消费者保护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纷纷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培训活动。
本文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进行详解,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学会运用相关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培训目的和意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的主要目的是让消费者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其对消费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警惕性和应对能力。
通过培训,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增强消费者的知情意识、理性选择能力和法律意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培训内容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商家的基本义务(如提供合格商品或服务、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等)以及消费者的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培训内容应对这些基本概念和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解读和讲解,让消费者清楚知道自己的权益和权利。
2.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中的权益保护培训应重点解析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例如虚假宣传、不合格产品、隐形附加费用等,并介绍消费者在这些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和保护权益的方法。
同时,应教育消费者如何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和申诉等途径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网络购物中的应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人们的主要消费方式之一。
然而,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常常面临虚假信息、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
培训应着重介绍网络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用,包括通过在线交易平台投诉、退换货、维权等方法保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会讲话稿范文大全

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会讲话稿范文大全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会讲话稿范文大全1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者的权益”。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
”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
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3.15来到了中国,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
《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会讲话稿范文大全2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大家下午好!如果仅仅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我想能让在座的各位一下子就想起头顶国徽、肩戴红盾的工商执法人员,肯定是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
是的,“3.15”每年只有一天,但是对于今天的老百姓来说,任何关于消费方面的投诉都会得到及时答复,任何关于消费方面的疑问都有人给你解释,因为群众的身后,站着一支依法执政的队伍,站着一支让百姓天天过“3.15”的工商队伍!今天,就让我以《严执法、怀深情,要为“红盾”添光彩》为题,讲一讲我们xx县的工商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知识讲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知识讲座一、导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档将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内容和相关知识。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和意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国家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而制定和实施的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意义在于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平、诚信和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平交易原则:保护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平等交易的权利,禁止商家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行为和其他不正当手段来误导消费者。
2.公开透明原则:商家应当提供明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价格、质量和效果等重要信息。
3.合同自由原则: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交易应基于自愿和平等原则,不得在合同中设置不平等、不合理的条款。
4.安全保障原则: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确保其不会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退换货原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发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商家予以退换货。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涉及商家的义务和消费者的权益保障。
以下是其中几个重要条款的介绍:1. 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的禁止商家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禁止发布虚假广告或误导性宣传。
商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不得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误导消费者。
2. 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保障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约定,并符合消费者的合理期望。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服务不符合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予以退换货或补偿。
3. 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可以无理由要求商家退货,并要求全额退款。
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退货,但部分特殊商品(如食品、定制商品等)可能不适用该制度。
4. 网络购物的特殊规定对于网络购物,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有权对商品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商家退换货。
2024最新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座课件PPT大纲

最新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座课件PPT大纲目录CATALOGUE•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消费者权利与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实践与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未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趋势与展望01CATALOGUE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保障消费者基本权利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享有安全、知情、自主选择、公平交易等基本权利。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动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提升消费者福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 2 3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成立背景、发展历程以及在国际范围内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重要举措。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回顾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历程,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建立以及重要事件的回顾等。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历程分析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以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形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与发展平等自愿原则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享有平等自愿的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限制和强制交易。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并根据自身需求和意愿进行自主选择。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安全保障原则知情选择原则公平交易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02CATALOGUE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0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范了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虚假广告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损害。
0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家和社会责任等内容,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消费者保护权益法讲座

消费者保护权益法讲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消费市场也逐渐繁荣,其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尤为重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的保护,我校特邀请了相关法律人士举行了关于《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的讲座,以下是讲座的内容简述。
第一步,宣传法律知识。
讲座首先介绍了《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的法律定义,明确了消费者作为一个重要群体的特殊性质和合法权益。
讲座还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市场监管、纠纷解决等多个方面的重点,详细介绍了各类消费维权途径。
这些知识的普及,加强了广大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提高了消费者的保护意识。
第二步,案例分析。
在讲座的过程中,法律人士还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和针对这些行为实施的相应法律措施。
主要案例包括跨境电商违法营销、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纠纷、商家逃避赔偿责任等。
通过详细举例,使大家对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并进一步加强了对于自身权益保护的维护意识。
第三步,疑问答疑。
讲座还设置了互动环节,消费者可以在现场针对自己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法律人员会一一解答。
讲座现场氛围热烈,针对质量问题的解答、跨境电商问题的解答、精神损失赔偿问题的解答等都得到了明确的回答。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互动答疑,消费者对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具体的解答,对维护自身权益会更为有信心。
本次关于《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的讲座,加强了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认识,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进一步促进了我国消费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将对于我们学校广大学生的生活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在日常生活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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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案情介绍:
张某到某百货公司购买两件衣服,回家后发现衣服的成分标注与事实 不符,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委托某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所进行检验。后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 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百货公司退还购物款750元,质检费500元, 并赔偿三倍购物款2250元。
某百货公司答辩称:张某更换了衣服吊牌,其不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 ,属于知假买假。
案例三
案件要点: 商品实际成分与标识不一致,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是否适用假一赔三条款? 知假买假是否受法律保护?
案例三
判决结果:
本案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理,判决如下:
某百货公司出售的衣服面料成分与实际不符,百货公司出售该服装存 在欺诈行为。某百货公司向张某退还购物款750元,赔偿损失2250元 。
第十一条: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经营者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务
1. 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2. 不做虚假宣传 3. 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 4. 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 5. 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 6. 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
假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 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 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 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某百货公司主张张某并非普通消费者的意见,因无相应的法律依据, 法院不予采纳。
应对策略
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保修期 查看检疫、检验结果 成分、配料是否与实际相符 产地、厂名、厂址是否齐全,认证标志是否真实 保留票据、证据
维权途径
人民法院
仲裁机构 仲裁
行政机关 投诉
消费者协 会投诉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立法渊源
1993年10月3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 会通过
2009年8月27日第一次修正 2013年10月25日第二次修正
行政规章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由国家工商总局通过,自2015年3 月15日起施行。
欺诈和瑕疵
案例二
汪某在某商场购买某品牌保温杯,包装上标明“中国驰名商标”字样 ,价款共计550元。汪某后了解到该品牌从未获得过“中国驰名商标 ”的认定,其在包装上标注“中国驰名商标”没有依据,属于虚假宣 传。遂起诉至通州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货,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的规定,增加三倍赔偿1650元。
消费者权利受侵害时
七个工作日 内予以回复
何为消费?
为生活消费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排除了为生产经营而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消费者的权利
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获得赔偿权 成立自治组织权 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监督权 批评建议权
案例一
曹某到某度假中心洗浴,洗浴后下楼梯时,因楼梯扶手短于楼梯的长度,设计建 造缺陷致使曹某摔伤,被诊断为脚部骨折,为此支出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并有 误工损失。
该《办法》共二十二条,对《消费者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提 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要求、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宣传行为以及以预收款 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网购等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 护、商品和服务“三包”责任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制,同时还对从事修 理加工、装饰装修以及有关中介服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 为明确了行政处罚。
曹某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某度假中心作为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着提供安全的 消费设施、环境等保障义务。某度假中心在经营场所内,存在楼梯扶手设计不合 理的安全隐患,应对曹某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经两审终审,最终判定某度假中心赔偿曹某各项损失共计6111元。
法条索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律知识讲座
相关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侵权责任法》 《民法通则》 《刑法》
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民事责任:
退还货款、赔偿损失、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行政责任: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通州区人民法院认定某商场存在欺诈,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其受 到的损失,判决:汪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保温杯,某商场退还 汪某货款550元;某商场向汪某赔偿损失165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 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 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