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标准内容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标准内容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标准内容参考资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相关文件,整理制作:度川管理研究部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建筑业开始实施以资质管理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历经多次调整与修改。
目前执行的特级与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标准为:2007年3月13日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和2014年11月6日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十八大三中全会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此为纲领,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两个重要文件,对资质标准内容进行调整与简化,根据这两个重要文件内容,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度川管理研究部整理出调整后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标准内容,仅供参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实用标准内容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标准内容参考资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相关文件,整理制作:度川管理研究部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建筑业开始实施以资质管理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历经多次调整与修改。
目前执行的特级与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标准为:2007年3月13日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和2014年11月6日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十八大三中全会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此为纲领,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两个重要文件,对资质标准内容进行调整与简化,根据这两个重要文件内容,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度川管理研究部整理出调整后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标准内容,仅供参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衡量一个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能力的重要标准,它反映了企业在施工领域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我国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各级资质标准有所不同。
特级资质标准:1.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 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 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 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1. 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3.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4.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20人。
5. 企业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200万元以上。
6.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7.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1. 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或1项单项工程合同额7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职称。
3.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
4.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10人。
5. 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00万元以上。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别(3篇)

第1篇一、级别划分1. 特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具备其他条件。
特级资质企业具备较高的资质等级,可以承揽各类工程。
2. 一级资质: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包括: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揽各类工程,但部分大型复杂工程需要特级资质企业或联合体承揽。
3. 二级资质:企业具备一级资质企业的条件,且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二级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企业可承揽除特级、一级资质企业不能承揽的工程以外的各类工程。
4. 三级资质:企业具备二级资质企业的条件,且近3年承担过1项以上三级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三级资质企业可承揽除特级、一级、二级资质企业不能承揽的工程以外的各类工程。
二、资质申请与审批1. 资质申请: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2. 资质审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资质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条件、业绩经验、信誉等。
3. 资质审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查合格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批,并颁发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三、资质管理1. 资质有效期: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企业需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续。
2. 资质升级: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向原审批机关申请资质升级。
3. 资质降级:企业因资质条件不满足规定,被降级或注销资质。
总之,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别是衡量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努力提升自身实力,争取获得更高等级的资质,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建筑类工程施工资质标准(3篇)

第1篇一、资质等级划分建筑类工程施工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等级越高,企业承揽工程的范围和规模越大。
1. 特级资质:企业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技术力量和业绩,能够承揽各类大型、复杂、技术含量高的建筑工程。
2. 一级资质: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技术力量和业绩,能够承揽各类建筑工程,包括大型、复杂、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
3. 二级资质:企业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技术力量和业绩,能够承揽中型建筑工程,以及部分小型、技术含量较低的建筑工程。
4. 三级资质:企业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技术力量和业绩,能够承揽小型建筑工程,以及部分中型、技术含量较低的建筑工程。
二、资质标准内容1. 企业资信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净资产、上缴建筑业营业税、银行授信额度等指标需达到规定标准。
2. 企业主要人员:包括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等,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职称。
3. 技术力量:企业需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
4. 企业工程业绩:企业需具备一定的工程业绩,包括承担过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需具备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
6. 科技成果:企业需具备一定的科技成果,包括国家级工法、专利、科技进步奖项等。
三、资质审批流程1. 企业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信证明、人员证明、业绩证明等。
2. 资质管理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3. 企业需定期进行资质复审,确保资质证书的有效性。
总之,建筑类工程施工资质标准对企业承揽工程项目的能力和水平进行了全面、严格的衡量,旨在确保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
企业应积极提升自身资质等级,为我国建筑事业贡献力量。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一级、二级、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1。
1 一级资质标准1。
1。
1 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1。
1.2 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1。
1。
3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1.2 二级资质标准1。
2。
1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1.2。
2 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贪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最新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修订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一、企业资产与营业税1.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2.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年平均在7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工程或经济序列高级职称。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4.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8人。
5.工程序列的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 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工程序列的中高级职称人员中,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6.经济序列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三、企业科技与管理1.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年平均在50万元以上。
2.制定了包括合同、质量安全、用工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近五年应用过省部级以上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2项以上。
四、企业工程业绩近五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一、企业资产与营业税1.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
2.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年平均在24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1.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3.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
4.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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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标准内容参考资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相关文件,整理制作:度川管理研究部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建筑业开始实施以资质管理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历经多次调整与修改。
目前执行的特级与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标准为:2007年3月13日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和2014年11月6日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十八大三中全会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此为纲领,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两个重要文件,对资质标准内容进行调整与简化,根据这两个重要文件内容,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度川管理研究部整理出调整后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标准内容,仅供参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建市 [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原标准“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和“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的要求。
4、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要求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的要求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根据建市[2016]226号文件规定: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的最低资质是“三级”,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保留对建造师等人员的要求。
承包范围特级资质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建市[2015]154号文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一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建市[2015]154号文取消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全文文件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建筑业发展,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
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
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三、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四、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
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五、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