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并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
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 公司负责人应当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具体岗位责任人。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3. 监管部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规范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安全要求。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随身携带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佩戴使用。
4.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作业现场。
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公司应当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2. 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相关人员。
3. 公司应当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消防设备。
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1.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通过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其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和实际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
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检查与监督1. 公司应当安排专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并主动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
3. 监督部门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公司立即整改。
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特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特种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电工作业等特种作业。
第三条特种作业指对作业环境要求较高、作业过程危险性大并需要特殊许可的作业活动,必须由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开展,在特种作业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风险预控,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做到预防为主、管理为重,确保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许可和备案第五条本单位特种作业活动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必须经过许可或备案。
第六条本单位特种作业活动的申请许可,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一)特种作业活动申请书;(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四)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作业流程;(五)特种作业设备的检测合格证明。
第七条本单位特种作业活动的备案,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一)特种作业设备和工具的检测合格证明;(二)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作业流程。
第八条本单位特种作业活动的申请许可或备案,应经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本单位特种作业活动的许可证书或备案证明应当张贴在特种作业活动现场醒目位置,以便于相关人员查看。
第三章岗前培训和操作证书第十条从事本单位特种作业活动的人员,在参加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第十一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和逃生自救技能。
第十二条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活动中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并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电工作业、焊接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应当遵守国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明确责任及权利,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特种作业,共同维护特种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主体责任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具备特种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特种作业,做到操作规范、流程合理、安全可靠。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配戴工作保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和消除。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接受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酗酒、吸烟、聚众混乱,不得违章操作,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有权了解特种作业的安全风险和防护措施,拒绝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特种作业。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在特种作业中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特种作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有责任报告特种作业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或者扩大。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义务参加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义务保护特种设备和相关设施的安全,不得私自移动、损坏特种设备、相关设施,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员工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从事特种作业的要求。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风险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确保其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后的安全检查,确保其作业成果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复审,确保其继续保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进行需要特殊技能和特殊装备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设立特种作业管理机构,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第五条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特种作业操作规程》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及相关设备的配备和维护。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一经发现有违反作业安全规程,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工作需要,合理确定特种作业岗位,根据招聘条件择优选拔特种作业人员。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对特种作业人员实施安全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特种作业工作程序、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一条公司应开展不定期的特种作业技能考核,对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并予以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补充培训。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其应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技能等级、考核记录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接受特种设备使用培训后,方可独立进行特种设备的操作。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作业程序,禁止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特种设备操作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班组长或主管报告,等候进一步指示。
第十八条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公司将进行奖励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于不安全行为将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目的和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和预防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维护生产安全。
此制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特种作业活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挖掘、焊接、建筑施工等特种作业人员。
3. 安全管理职责3.1 安全管理机构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机制,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有配备的安全工程师,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3.2 特种作业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应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增强安全意识,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证书。
3.3 领导职责各级领导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领导还应严格控制特种作业的施工时间、工作环境、劳动强度等,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4. 安全管理措施4.1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严禁超负荷、超负限、超时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特点配备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并在工作前经过充分检查,确保安全保护用品符合安全要求。
4.2 安全生产组织措施特种作业人员的施工工作应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图纸执行,不允许擅自改变施工方案。
特种作业人员存在的安全风险应及时进行标识和隔离,防止发生事故。
4.3 紧急救援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不妙应当立即停工并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在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救治被伤害的特种作业人员,并做好善后处理。
5. 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水平。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各类生产活动中,特种作业人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往往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和专业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给个人、企业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培训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使其熟悉特种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培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电工作业人员、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如《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
2、特种作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作业原理、设备操作、工艺流程等。
3、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等。
4、事故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通过实际案例让特种作业人员深刻认识到事故的危害和原因,从而增强安全意识。
5、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如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和逃生技巧。
(四)培训方式1、集中授课:由专业的安全培训教师进行面对面的讲解和演示。
2、实践操作:在模拟或实际的作业环境中进行实际操作训练,让特种作业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3、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提供的学习资源,让特种作业人员可以自主学习。
4、现场指导:在作业现场由经验丰富的师傅对新入职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纠正。
(五)培训时间和频次1、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学时,例如电工作业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72 学时。
2、复训时间根据不同的特种作业类别和规定进行,一般每 3 年或6 年进行一次复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焊接作业、射线作业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坚决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由所属单位明确,并结合特种作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六条每位特种作业人员都有权要求所属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保障措施,并有责任自觉使用。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改变、调整或停用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对自己的安全生产岗位负有责任,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有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始终保持警觉,坚决杜绝酒后上岗、工作疲劳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各项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维护岗位周围的环境整洁、安全,及时清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特种设备时,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维护所使用的安全设备和保护装置,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和损坏情况。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心中有数、万无一失。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作业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与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巡视工作,履行好岗位安全监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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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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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
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各项目经理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各种筑路机械作业;
4、运输车辆驾驶。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到55周岁的员工;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1、申报“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的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
(3)申报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上有关内容逐项认真填写。
(4)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
(5)“学习证”下发后,由特种作业人员个人保管,证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超过时限“学习证”自行失效。
2、特种作业“学习证”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1)特种作业学员必须在其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
(2)特种作业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
(3)特种作业学员每半年接受一次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学员的工作。
(4)持有学员证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应提出正式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申请。
(电工作业学员证除外)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
(1)根据年度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计划,按期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
(2)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加相应工种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4)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复审验证,证件超过两年未进行复审验证,证件自行作废。
(5)连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十年以上(含十年),复审验证每四年进行一次。
(6)经培训单位考核未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如补考仍未合格者,发证部门则取消其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资格。
四、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1、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
2、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3、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
五、生产管理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人从事特种作业。
3、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安全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5、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档案建立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严格执行验收制度。
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验收人员签字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
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2、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三机工、机械操作工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第四条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公司安全科同意,并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
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第七条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有关规章
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