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单位)公司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规范检修过程和程序,达到安全检修的目的。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设备大、中、小修和抢修作业。

3 定义

设备检修

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4 职责

4.1 生产部组负责检修前排放、清洗、置换等工艺处理,安全合格交出设备。

4.2 设备部负责组织设备的小修及日常维护和能力范围内的抢修工作。

4.3 分析化验中心负责需要检验项目的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4.4 外委单位按照外委协议,负责设备的大、中修和建滔实友能力范围以外的抢修工作,并对交接后的设备安全和检修安全(包括其委托的分包商)负责。

4.5 安全员、综合管理部、生产部负责对检修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 工作程序

5.1 检修前准备

5.1.1 设备检修前须由生产部经理、专业主管填写检修作业票。

5.1.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5.1.3 对生产设备进行必要的工艺处理,达到安全要求后交出。

5.1.4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人员到检修现场,交代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检查检修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1.5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护工作。

5.1.6 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内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安全许可票证。

5.2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

5.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5.2.2 需检修设备的工艺生产过程特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检修时的安全措施。

5.2.3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5.2.4 检修中所发生的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2.5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5.2.6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5.2.7 检修人员必须遵守检修安全规定,严禁擅动不需检修的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

5.3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3.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工器具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经启动检查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加挂安全标志并加锁。

5.3.3 对检修作业过程使用或可能使用的气防器材、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等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3.5 对检修使用的盲板须逐个检查,严格遵守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定。

5.3.6 对检修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具有冲洗用水源。

5.3.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沟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以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5.3.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废弃物等影响安全检修的杂物清理干净。

5.3.10 检查、清理检修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11 需要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4 检修中的安全要求

5.4.1 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5.4.2 不按规定穿劳保防护服、戴安全帽的不准进入检修现场。

5.4.3 不清除有毒有害危险物质或生产和检修交接不清不准检修。

5.4.4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证,经批准方可作业。

5.4.5 电气设备在没切断电源、未办理断电手续、未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等情况下,不准进行检修。

5.4.6 高空作业没有栏杆或安全网,没有警告标志不准作业。

5.4.7 凡有两人以上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其中一

人负责安全。

5.4.8 进入易燃、易爆、易中毒的设备、管道等密闭受限空间内进行检修前,必须安全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干净。在进入设备前30分钟必须取样分析,符合工业卫生标准的要求,方可允许进入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较长,应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迅速撤出作业人员。

5.4.9 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要时刻与内部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系。

5.4.10 检修时行灯照明应使用24伏安全行灯,容器内或潮湿的场所应使用12伏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所使用的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5.4.1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凡患有疾病或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4.12 高处作业人员严禁任意向下抛扔物件;多层交叉作业应设有安全网或防护板等安全设施。

5.4.13 起重作业严格遵守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5.4.14 检修时要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无阻、消防水充足和各种灭火器材完好备用。

5.4.15 检修现场堆放的材料、备品、备件等必须摆放整齐、平稳,不得任意占用消防通道和交通道路,防止阻碍交通。

5.4.16 在生产过程中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

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5.4.17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或可能产生爆炸气体的环境及区域,所有人员要按照要求穿戴劳保用品,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化纤、羊毛等织物。

5.4.19 对没有检修作业票证(或检修任务书),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20 检修的外委项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委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协调检修中的问题。

5.4.21 提倡文明检修,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来的废弃物应及时运走。

5.4.22 参加检修人员除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5.5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5.5.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留在设备内。

5.5.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5.5.3 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等恢复情况。

5.5.4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应恢复正常。

5.5.5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等应及时拆除。

5.5.6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木料、杂物、垃圾等应及时清理干净。

5.5.7 外委检修时,检修单位应配合生产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联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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