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修改版)
化工厂供用电管理制度

化工厂供用电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化工厂供用电系统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供用电设备和相关人员。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供电管理小组,负责供用电系统的维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2. 供电管理小组应定期对供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三、供用电设备管理1. 所有供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四、用电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2. 对于高风险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用电监控与维护1. 建立供用电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用电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
2. 定期对供用电系统进行维护和检修,预防设备故障。
六、应急预案1. 制定供用电系统应急预案,包括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用电成本控制1. 对用电情况进行分析,优化用电结构,降低能耗。
2. 鼓励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用电安全和节能知识的培训。
2. 加强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供用电安全规程。
九、监督检查1. 定期对供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供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供电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供电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请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其符合化工厂的具体需求和操作流程。
化工行业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行业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科研、办公等用电设施及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电力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成立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用电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
第五条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组织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组织开展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意识;4. 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条用电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编制和实施用电安全操作规程;2. 负责用电设施的维护、检修和更新改造;3. 负责监督用电安全操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4. 负责用电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七条用电操作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用电设施;2. 发现用电设施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用电管理部门;3. 定期参加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用电安全技能。
第三章用电设施安全管理第八条用电设施安装、改造和维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九条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条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 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的绝缘电线;2. 电缆线路应埋地敷设,埋设深度不小于0.7米,并采取保护措施;3. 电气线路应保持整洁、整齐,不得乱拉乱接。
第十一条配电箱、开关箱等电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气体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环境中。
第四章用电安全操作第十二条用电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本岗位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用电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线路、工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5968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矿山供配电系统应设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70和DL408的要求,并按照规定要求采取避雷措施,保留配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通讯等线路平面图。
2﹑电气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上岗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操作。
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3﹑电气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4﹑在输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5﹑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
6﹑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7﹑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8﹑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附近,不应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4.06.26•【字号】豫环审〔2024〕41号•【施行日期】2024.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你公司(91411281796771424F)上报的由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规划环评要求。
《报告书》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的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各项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1. 废气。
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置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3篇)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1﹑矿山供配电系统应设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70和DL408的要求,并按照规定要求采取避雷措施,保留配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通讯等线路平面图。
2﹑电气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上岗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操作。
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3﹑电气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4﹑在输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5﹑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
6﹑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7﹑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8﹑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附近,不应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应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
横过道路的供电电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9﹑采场每台设备,应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应有工作牌。
10﹑本厂电气设备、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11﹑在本厂停电线路上工作时,应采取验电和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地线拆除后再通电。
在变电所进行停电作业时应验电、挂接地线、加锁和挂警示牌。
12﹑倒闸应该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应向值班调度室报告,查明情况再进行操作。
13﹑本厂对供电系统的技术档案及运行记录有供电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开工报告,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设备事故记录,设备大修,更换主要部件及技术改造记录。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2)是指为规范和管理供配电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包括了供配电系统的管理流程、责任分工、操作规范、安全措施等内容。
具体来说,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1. 组织结构:明确供配电系统管理的组织结构,包括责任部门、岗位职责和权限等。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山电力系统的正常运作,以保持矿山生产的正常运行,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供配电系统的工作电压、工作负荷和控制温度应在额定值的允许变化范围内运行。
井下各级配电标称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1、高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0kV;2、低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380V;3、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V;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V;4、手持式电气设备电压,应不超过127V;5、电机车牵引网络电压,采用的直流电源,应不超过550V。
第二条井下电气设备不应接零。
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其中性点不应直接接地,变压器二次侧的中性点不应引出载流中性线(N线)。
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不应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第三条引至采掘工作面的电源线,应装设具有明显断开点的隔离电器。
从采掘工作面的人工工作点至装设隔离电器处,同一水平上的距离不宜大于50m。
第四条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巷道,应使用钢带铠装电缆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应使用钢丝铠装电缆;敷设在硐室或木支护巷道中的电缆,应选用塑料护套钢带(或钢丝)铠装电缆;敷设在竖井内的电缆,应和竖井深度相一致,中间不准有接头。
如竖井太深,应将电缆接头部分设置在中段水平巷道内。
第五条敷设井下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巷道内,电缆悬挂高度和位置,应使电缆在矿车脱轨时不致受到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电力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应不大于3m,控制与信号电缆及小断面电力电缆间距应为1.0~1.5m,与巷道周边最小净距应不小于50mm;2、不应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应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净距不应不小于300mm;3、在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内,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倾斜巷道内,电力电缆应不超过3m,控制与信号电缆及小截面电力电缆应不超过1.5m;在竖井内应不超过6m;敷设电缆的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且应不损坏电缆的夕皮;4、橡套电缆应有专供接地用的芯线,接地芯线不应兼作其他用途;5、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
化工厂配电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化工厂配电室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所有配电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配电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配电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责任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力生产和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化工厂配电室管理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
第六条工厂主管领导负责配电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配电室主任负责配电室全面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并实施配电室管理制度;2. 组织配电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修;3. 负责配电室安全措施的落实;4. 组织配电室人员的培训、考核;5. 协调配电室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第八条配电室值班人员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定期巡视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3. 负责配电室日常清洁、保养;4. 负责配电室的安全防护工作;5. 完成配电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配电室维修人员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配电室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2. 负责配电室备品备件的采购和管理;3. 参与配电室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4. 完成配电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条配电室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生产和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配电室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配电室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配电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配电室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五条严禁在配电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配电室。
第十六条配电室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七条配电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配电室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范本(2篇)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配电系统的管理,保障用电安全,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供配电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供电企业、供电用户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供配电系统管理应当坚持防止事故的原则,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供配电系统管理应当科学合理,依法依规,注重预防,全面考虑用电负荷、设备容量、安全措施和供电质量等因素。
第五条供配电系统管理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责任制度,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供配电系统管理应当加强技术管理,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供电效率和能源利用率。
第二章供配电系统的组织与管理第七条供配电系统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职责。
第八条供电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供配电系统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供配电系统的运行。
第九条供电企业应当明确供配电系统管理的决策程序和管理流程,健全管理机制和制度。
第十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供配电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供配电系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供电企业应当加强对供配电系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二条供电用户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电力设备,不得擅自改变供电系统的结构和参数。
第十三条供电用户应当定期对自身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供配电系统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和验收。
第十五条供配电系统应当设置可靠的保护装置和控制设备,确保电力设备在故障情况下能够及时切除电源。
第十六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供配电系统巡查制度,定期对供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供配电系统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处理事故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供电用户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选用电力设备,并进行定期的维修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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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普通Q 受控号:KX-SCYX-2015-43版号:A版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内控)企业标准Q/KXHG-FWKX-02-2015-052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2015-4-25发布2015-4-25实施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发布会签表文件更改记录表前言本控制程序由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提出。
本控制程序由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归口。
本控制程序起草单位:生产运行部。
本控制程序主要起草人:高清。
本控制程序审核人:林伟。
本控制程序批准人:两化融合领导小组。
本控制程序2015年4月25日发布。
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规范全厂供用电管理,明确各单位职责范围,理顺工作程序,切实抓好计划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工作,确保生产安全高效,正常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制度规定了供用电、停送电、用电审批、节电管理、继电保护整定、电气试验等管理程序。
(三)对配电室、机柜室等重要工作场所和核心部位,规范巡检及操作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供配电系统的管理。
三、供用电管理总则(一)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用电线路严格执行“四分开”制度,即保安线路与生产线路分开;生产线路与辅助生产线路分开;辅助生产线路与生活线路分开;生活线路与供电线路分开。
(三)所有供用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本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电气设备、设施、线路的检修严格执行停电、放电、验电、挂接地线、挂停电标示牌的规定。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该设备的上级电源;检修高压防爆开关时,必须把开关小车拉出,以防触电;检修低压防爆开关在打开转盖时,不准解除闭锁进行停送电或做其它带电工作。
(五)电缆线路要有明显的标志牌,要标明型号、规格、电压等级、长度、使用地点等。
(六)高压开关柜必须安装“五防闭锁”装置。
(七)所有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在额定负荷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八)各部门要加强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设施、线路的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九)6KV变电所的供电运行方式,各基层部门严禁随意改动,确因某种原因需变动时,必须由生产运行部及设备二部同意后方可改动。
紧急情况下,设备二部可通过电话下达命令。
(十)任何单位未经设备二部批准,不得私自增加设备的双回路供电。
四、停送电管理(一)停送电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谨慎进行,严禁一人进行停送电操作。
停送电负责人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机电工担任。
(二)停电操作要两人确认停电设备的名称、位号与电源回路标注一致,设备状态指示应准确无误,电动机保护器无电流指示,若电源柜为开启式的还应确定接触器不在吸合状态。
无以上装置的开关要到盘柜后确认回路。
在以上事项无明确结论时禁止进行任何操作。
送电操作程序同停电操作,不同的是送电前必须把对应的电气设备切换至“就地”位置,且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待所有人员有效撤离后方可进行。
(三)配电室停送电操作必须站在绝缘毯上,并且佩戴绝缘手套(操作大功率开关)。
(四)为机械检修做停电安全措施的,需见到机修的检修任务书,核对设备位号、名称无误后方可停电。
停电完成后要在相应的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识牌,并在检修任务书上签字确认。
(五)在同一时段对相同设备、线路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单位必须各自办理停送电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借用他人停电时间进行检修或故障处理。
(六)夜班值班人员任何工作,包括巡检、检修、停送电操作等必须两人同时进行。
(七)电气设备正常停电顺序必须从负荷侧至电源侧逐级停电,送电时必须从电源侧至负荷侧逐级送电,每次停送电必须检查确认开关的分合状态。
(八)漏电保护或D3动作后,应查明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禁止甩掉保护强行送电,若过负荷跳闸可试送1-2次,若短路或漏电严禁送电。
(九)外来单位用电时,必须有相关单位出“临时用电申请单”待单位主管批准后方可接线送电。
原则上不准在热电、除盐水、空分配电室接大功率用电设备(37KW及以上),必须使用时要在用电申请上特殊说明,经论证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后方可使用。
(十)工程施工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严禁接在生产装置供电系统上。
(十一)高压停送电高压停送电(6KV)执行OA《高压停/送电联系单》,经审批许可后,发供电值班人员根据OA联系单执行,相关岗位做好记录。
电气一类工作票应提前一天送到发供电岗位,在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工作票所列内容后(特别是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自行签名),才能够许可工作开始。
(十二)故障状态下的停送电1.设备二部组织编制《发供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生产运行部备案。
2.供电系统(不论高、低压)发生危及人员生命、设备安全等紧急情况时,设备二部值班人员可以立即停电,同时立即向当班调度及本部门值班干部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3.35KV变电所事故跳闸后,设备二部发供电当班人员立即向当班调度和部门领导汇报,调度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及影响部门,并按照公司相应应急预案组织生产。
4.事故紧急抢修工作,报告调度后可不用办理相关停电工作票,但必须有记录。
事故单位抢修工作开始前必须采取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5、高压动设备在出现紧急跳车时,各工艺岗位在未取得调度或发供电岗位工作人员许可的情况下,禁止重新启动该设备。
6、高压动设备禁止在短时间内频繁启停。
(十三)所有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本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继电保护整定(一)设备二部牵头组织并负责全厂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工作,负有技术管理责任,要对各级保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上、下级保护配合有效,避免出现越级顶闸和大面积停电事故。
(二)高压开关各种保护的检验和整定,设备二部每年进行一次复查试验。
六、电气试验(一)设备二部牵头负责全厂电气试验和防雷减灾工作,负责对试验工作整理、审核、保存各种试验和检验报告,生产运行部负责督促、检查工作。
(二)每年三月底之前由设备二部牵头制定高压电气试验计划,利用装置大修等全公司装置停运机会进行电气预防性试验,确保高压供电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预防性试验和检查(含变压器油试验)。
(三)每年三月底以前由设备二部将各装置内的避雷装置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测试和检查。
(四)新购进的、大修后的高压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进行绝缘性能试验,试验合格后,并出具报告方可使用。
(五)所有绝缘用具,由使用部门按照绝缘用具的试验周期,定期到设备二部进行试验(包括变压器油)。
绝缘用具不能超期使用,不合格者应立即更换。
(六)上述所有测试、试验结果均应出具报告单、由使用部门存档备查。
各项试验必须有记录,管理部门对测试、试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达到合格状态。
七、配电室管理要求(一)配电室门口张贴“配电重地、闲人免进”标志,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应登记后由值班人员带领方可进入。
(二)进出入配电室应随手关门,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手锁门。
(三)每周对室内门窗地面、配电柜、辅助设施等进行清扫一次(特殊情况增加频次)。
(四)所有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值班人员要勤检查,勤巡视,及时排除异常情况。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禁止在室内吸烟、睡觉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六)坚持巡回检查制度,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并做好巡检记录。
(七)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在停运检修设备时,断路器操作开关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九)配电室的挡鼠板应插好,墙体、门窗和通风处的防护网应严密,无空洞、缝隙。
并要定期投放鼠药。
(十)值班人员应熟知消防报警程序以及室内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挪用消防器材。
(十一)定期试验应急照明装置保证完好并有记录。
(十二)配电室温湿度在正常范围内。
温度:25±10℃,湿度:20-80%RH;若配电室安装有UPS电源或变频器时,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湿度:20-80%RH,无结露现象。
周围空气温度不得超过+40℃,而且在24h内其平均温度不得超过+35℃;周围空气温度下限为-5℃。
空气清洁,在最高温度为+40℃时,其相对湿度不得超过50%。
在较低温度时,允许有较大的相对湿度。
例如:+20℃时相对湿度为90%。
但应考虑到由于温度的变化,有可能会偶尔产生适度的凝露。
八、机柜室管理要求(一)机柜室谢绝无关人员进入。
特殊情况,须经管理人员同意且有人陪同方可进入,并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任何人员进入机柜室应按规定着装。
(三)机柜室内禁止饮食、吸烟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柜上下不得堆放杂物。
(四)非机柜室管理人员不得乱动机柜室内设备。
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机柜室内卫生必须保持清洁。
(六)机柜室内消防设施必须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
(七)机柜式电缆通道要有防鼠措施,以防鼠害。
(八)机柜室内禁止使用对讲机等大功率发射设备。
(九)机柜室的维修用电,吸尘器、空调机等用电及其他临时性用电一律不得接入机柜室控制系统电源系统内。
九、电动机绝缘摇测管理办法(一)6kv电动机应用2500v的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其数值不低于6MΩ。
二、电动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投运前必须测量绝缘:电动机电气一次回路检修过或做过安全措施。
电动机受潮或异常运行现象。
停电时间达到七天以上的电动机。
若电动机的工作环境较差,停电时间达到五天者,送电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
三、处于备用状态的电动机,必须定期测量绝缘电阻,每月至少测量两次。
四、处于备用状态的电动机测量绝缘电阻时,发供电岗位提出,告知调度及生产岗位,并发送停电摇测绝缘联系单审批,由发供电岗位执行,若遇重要备用电机,无法停电时,由生产运行部调度协调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上半月10日动力部、11日醇醚部、12日BDO、PBT部,下半月25日动力部、26日醇醚部、27日BDO、PBT部)。
五、对于绝缘不合格的电动机,应汇报调度安排电仪检修人员处理,特殊情况下需紧急投运的应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考核供配电系统管理考核依照公司《安全长周期专项考核管理办法》及《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