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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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理保险的规章制度

银行代理保险的规章制度

银行代理保险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保障金融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各类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第三条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遵循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等原则。

第四条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保险产品、受理保险投诉、提供保险咨询等。

第五条银行在代理保险业务中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经营风险。

第六条银行应确保代理保险产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第七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保险投诉。

第八条银行应指定专人负责代理保险业务,依法持有相关从业资格。

第二章代理保险产品第九条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合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银行代理保险产品销售应根据客户需求,提供适合的保险产品,做好风险提示和说明。

第十一条银行应向客户提供详细的保险产品说明书和费用明细,不得强制销售或夸大宣传。

第十二条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时,应妥善保管客户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十三条银行应对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进行定期审查,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客户保险索赔服务体系,提供便捷、高效的理赔服务。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五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代理保险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责任,防范业务风险。

第十六条银行应对代理保险产品进行科学分类,分级管理,严格控制风险。

第十七条银行应加强对代理保险产品的市场监测,了解产品销售情况,及时调整业务策略。

第十八条银行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降低业务风险。

第十九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客户风险评估机制,合理识别客户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监督管理,保障金融市场秩序。

第二十一条监管机构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开展定期检查,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监管机构应要求银行加强内部管理,做好代理保险业务合规监控。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一、概述为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保障银行和客户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三、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类型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包括以下类型:1.人寿保险;2.财产保险;3.健康保险;4.意外伤害保险。

四、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资格条件一、银行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2.资金实力雄厚,保证代理保险业务中的资金安全;3.法人代表应是银行高级管理人员;4.有专业保险销售团队,能够提供专业的保险咨询和服务;5.已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代理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二、银行代理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1.年满18周岁;2.无不良信用记录;3.已通过银行内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4.爱岗敬业,专业素质高;5.无涉及银行利益冲突的情况。

五、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操作流程1.开展业务前,银行应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作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2.银行代理人应在向客户销售代理保险产品前,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和产品介绍,并签署《保险产品购买确认书》;3.银行代理人需遵循国务院发布的保险代理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法合规开展业务;4.客户购买银行代理保险产品后,银行应在保险单上作出明确批注,保障客户权益。

六、风险管理措施为保障银行和客户的权益,银行应建立健全以下风险管理措施:1.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业务操作合规;2.对银行代理人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完善内部监管机制;3.加强对代理保险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控制;4.及时关注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风险;5.保证客户隐私和保密,严格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七、责任和惩罚1.违反本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银行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2.银行代理人泄露客户信息或故意误导客户购买不适合的保险产品的,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并取消相应的业务资质;3.银行负责人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管理不力,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XX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理保险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等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理保险业务系指本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费用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对代理保险业务的管理。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为全行代理保险业务牵头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为:(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行代理保险业务经营;(二)负责制定全行保险代理业务的制度、流程;(三)负责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有关报告、报表等;(四)负责组织市场调研,选择合作伙伴,与保险公司省级(含)以上机构签订《代理保险合作协议》;(五)负责制定代理保险业务营销方案、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六)负责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申领及换证等事宜;(七)负责具体管理个人寿险业务。

第五条总行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管理财险业务和寿险的团险业务。

第六条分行零售业务管理部应设置代理保险业务管理专岗,牵头管理本级行代理保险业务,具体职责为:(一)负责管理本级行个人寿险业务;(二)负责对本级行代理保险业务进行台账管理、数据统计分析及上报等;(三)负责制定本级行代理保险业务营销方案、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本级行各营业网点和人员的代理资格管理工作;(五)负责处理本级行保险消费者投诉、退保和其它突发事件。

第七条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协助零售业务管理部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具体职责为:(一)负责管理本级行财险业务和寿险的团险业务;(二)负责协助零售业务管理部做好台账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三章合作机构管理第八条本行应择优选择合作保险公司并签订《保险代理合作协议》。

合作保险公司选定标准根据以下因素综合评定,包括偿付能力状况、风险管控能力、业务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近2年受监管部门处罚、银邮代理业务13个月保单继续率、银邮代理业务结构、产品功能等情况。

代理保险业务营业机构业务处理流程

代理保险业务营业机构业务处理流程

代理保险业务营业机构业务处理流程代理保险业务营业机构业务处理流程代理保险业务营业机构业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你知道吗?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代理保险业务营业机构业务处理流程,欢迎阅读。

第一节营业前准备第一条营业前,柜员在保险系统签到,在储蓄逻辑集中系统签到并领用凭证及尾箱,做好营业准备。

如果是首次签到,签到后,柜员需先修改密码后,方可进行其他交易。

第二条营业主管签到并联动机构签到,营业主管领用主尾箱后,普通柜员可领取各自尾箱,办理日常业务。

第三条同一柜员不能重复签到。

柜员签到后如需离开,可做临时签退。

如由于系统故障等原因柜员无法再次签到的,普通柜员由营业主管做强制签退后再次签到,营业主管、支行(局)长由一级支行业务管理员强制签退后再次签到。

第二节日间业务处理第四条在办理新契约投保时,投保人需填写投保单、《客户风险承受力评估报告》,客户和理财经理在《客户风险承受力评估报告》上签字,投保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个人人身保险产品还需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填写《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投保期交产品,系统将打印《自动转账授权告知书》,客户在《自动转账授权告知书》签字确认;对于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包括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变额型等人身保险产品和财产保险公司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等,存在趸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4倍、年(月)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保费交费年限与投保人年龄数字之和达到或超过60、保费额度大于或等于投保人保费预算的150%等情况的,投保人还应对投保声明进行签名确认。

第五条代理保险销售人员应收齐投保人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内容如下:(一)投保人所提供的证件是否为本人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户口本等保险公司认可的证件。

其中,军人、武装警察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除出具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外,还应出具军人保障卡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需出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XX银行保险代理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保险代理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保险代理业务操作规程第一节保险代理业务基本规定第一条保险兼业代理是指我行根据保险人的委托,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行为。

第二条我行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

第三条开办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须通过被代理的保险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报经成都保险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开办代理保险业务。

如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及有关内容的变更,应由被代理的保险公司报成都保险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

第四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按业务性质划分为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和人寿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第五条保险代理关系成立后,保险公司应向我行签发《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并与我行签署保险兼业代理合同;保险兼业代理合同须列明代理险种、代理权限、手续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二节保险代理业务流程图一、银保通流程图二、非银保通交易流程图相关资料(收据及正式保单)第三节保险代理业务操作流程第一条提供咨询柜员向有购买保险产品意向的客户提供咨询,告知客户相关保险产品的投保规则、保障责任等。

第二条单证填写客户在柜员指导下填写《投保书》,必须对客户投保单资料进行公司投保规则的校验,并对投保单上填写不清楚的和不规范的内容与客户进行及时沟通确认。

第三条初审柜员对客户提交的《投保书》进行初审,重点查验客户有无在投保人签字栏签字,以及在授权银行自动转账申明栏中明确我行活期账户作为保险费以及分红、赔付金的自动转账账户。

第四条缴费本业务的交费操作只能通过我行活期卡折划转,柜台人员应为未持有我行活期卡折的客户开立长城电子借记卡账户,收取的客户保险费,应存入客户活期账户,并在投保单授权银行自动转账申明栏中明确该账户作为自动转账账户。

第五条投保单等单证交接保险单证由保险公司提供,并指定专人与支行负责交接,各网点应指定专人与支行零售部负责单证的领用、回销和移交,建立交接登记簿。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销售行为,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本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销售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销售行为管理。

第三条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人员应当遵循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银行业保险代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规章,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严格遵守商业秘密。

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第四条销售前沟通应当与客户沟通有关本人职业、人生规划、经济及家庭状况、投保目的和保险理念、保险业务风险及可能带来的效益等问题,确定投保保险的实际需求,向客户全面介绍有关产品的条款、费用等内容,不得隐瞒或误导客户。

第五条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应当平等对待客户,不得因客户的种族、性别、年龄、职业以及金融状况等原因而歧视或不公正对待。

第六条销售人员不得以虚假或者夸大的方式宣传保险产品的效益,不得搭售未经客户同意的其他金融产品或增值服务产品。

第七条销售人员应当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建议客户选择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实际需求以及经济状况的产品。

在评估客户需求时,应当根据客户就产品所提供的风险保障、前期投入和后期回报等综合考虑,协助客户做出符合自己实际需求的选择。

第八条销售人员应当明确告知客户保险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协助客户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告知可能产生的损失和责任承担情况,防范部分客户存在的风险意识不足或知识程度有限所带来的不良后果。

第九条销售人员应当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详细说明产品费用的组成和收取基础、收费方式、缴费周期及方式,让客户充分了解费用,并告知可能的费用变化情况。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当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不时为客户建议更加适合其实际需求的产品,并告知选择不同时期锁定客户的责任以及政策影响等。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当根据客户的要求,向客户提供保险条款、保险合同、保险费结算单、理赔清单等有关资料和信息。

银行代理业务流程操作手册(银行篇)

银行代理业务流程操作手册(银行篇)

银行代理业务流程操作手册银行篇目录第一章流程综述┈┈┈┈┈┈┈┈┈┈┈┈┈┈┈┈┈┈┈┈┈┈┈┈┈┈1 第二章投保受理┈┈┈┈┈┈┈┈┈┈┈┈┈┈┈┈┈┈┈┈┈┈┈┈┈┈2 第三章汇总交接┈┈┈┈┈┈┈┈┈┈┈┈┈┈┈┈┈┈┈┈┈┈┈┈┈┈4 第四章财务对帐┈┈┈┈┈┈┈┈┈┈┈┈┈┈┈┈┈┈┈┈┈┈┈┈┈┈5 第五章续期收费┈┈┈┈┈┈┈┈┈┈┈┈┈┈┈┈┈┈┈┈┈┈┈┈┈┈7 附件:数据传送格式约定┈┈┈┈┈┈┈┈┈┈┈┈┈┈┈┈┈┈┈┈┈┈┈8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寿)银行保险部二OO一年七月第一章流程综述●流程概图(代理网点)(支行或分行)(承保内勤)(录单内勤)(录单内勤)●满足该流程的前提:代理银行必须采用首期银行代收现金模式(即需要开立暂收费帐号);银行汇总点每周至少两次在电脑系统中汇总代理网点数据,生成收费清单,并将汇总上来的投保单与清单数据核对,核对无误后再进行单证交接;收费清单应包含收费日期、投保人姓名、险种代码、金额、投保单流水号、网点编码(11位)、银行系统内统一使用的网点代码等项指标;保险公司业务数据管理员每周至少两次到银行汇总点与银行业务数据汇总统计人员交接投保单和收费清单等业务数据单证;银行需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划款至我公司财务部。

●流程简述:客户直接到代理银行的营业网点咨询并办理投保手续;银行柜面人员需指导客户认真、正确地填写投保单,并做好投保单的柜面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收取客户首期保费,并打印“中介业务暂收费凭条”,至此柜面受理完毕;各银行网点将受理的投保单汇总至支行或分行数据汇总中心后与保险公司收单员交接;投保单证流转至代理内勤复核、统计过后,传递至契约部进行单证录入、预收、复核、核保等工作;核保通过后,保险公司作承保处理并打印保险单和正式收据,并将保险单(收据)同《客户服务手册》一起通过速递公司送达客户。

第二章投保受理●流程图●操作实务描述:首先由保险公司专管员将空白《寿险投保单》(以下简称《投保单》)、宣传资料等单证交与银行汇总点(一般为支行),交接时双方签字确认;银行汇总点根据所辖网点业务量将单证分配至各网点,并做好分配情况登记;当客户前来投保时,银行网点柜面经办人员发给其投保单,并指导其亲自填写(如遇有不识字或不能亲自手书的客户,可由他人代为填写,并详细告之所填写内容,同时需在特别约定一栏中注明原因,并由投保人在特别约定和投保人签名两处同时加盖手印等身体印鉴,以示确认)。

银行分行代理保险操作规程

银行分行代理保险操作规程

邮政储蓄银行分行代理保险操作规程(业务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ⅩⅩ省分行(下称“邮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操作流程,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业务健康、合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包括参数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营业机构业务处理、批量业务处理、事后监督等环节的流程与规定。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办理代理保险业务的邮储银行各级管理机构和营业机构(含代理营业机构)。

第一章基本操作流程第四条代理保险业务流程分为售前准备、业务处理、事后管理三大部分。

第五条售前准备包括:内部机构及人员信息维护、保险公司与保险产品及保险险种信息维护、手续费率设置、代理凭证出/入库参数管理、重要空白凭证入库、请领、下发及收到等;业务处理包括:营业机构业务处理、批量业务处理;事后管理包括:保费和手续费的结算、差错处理、事后监督等。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售前准备业务处理第二章公共管理流程第一节保险公司管理第六条保险公司连入是指保险公司联入代理保险系统办理代理保险业务,保险公司退出是指保险公司退出代理保险系统,停办代理保险业务。

第七条保险公司连入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邮储银行银保业务发展战略;二、符合银保市场需求;三、分支机构的设置符合当地市场发展要求;四、公司治理状况良好、偿付能力充足、内控制度健全、售后服务良好;五、近二年没有被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六、具备联入代理保险系统的各项硬件及人员配置等。

第八条保险公司申请入网流程:一、拟全国性合作的保险公司,由该保险公司总公司以书面形式向总行提出书面合作意向、可行性报告、保险公司介绍;拟区域性合作的保险公司,由该保险公司省公司以书面形式向拟合作的一级分行提出书面合作意向、可行性报告、保险公司介绍,再由一级分行向总行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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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保险业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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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xx年 07月29日
目录
0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目的和范围 .. (2)
2定义、缩写和分类 (3)
3职责与权限 (3)
4基本规定 (3)
5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3)
6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13)
6.1外部法律法规 (13)
6.2内部规章制度 (13)
7附录 (13)
8记录 (13)
记录1.《支行代理保险业务台账》 (14)
记录2.《银行代理保险客户风险测评问卷》 (15)
0目的和范围
为实现代理保险业务的规范操作,满足监管要求,对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代理保险业务进行规范管理,根据《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中
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等,制订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本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操作及风险控制。

1定义、缩写和分类
代理保险业务,是指本行与保险公司签订兼业代理协议,在被代理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通过本行各营业网点代理销售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保险产品,并按照协议向被代理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业务。

2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职责权限
营销人员 1) 负责各分支机构有购买保险需求客户的有效市场拓展与营销;
2) 负责为有购买保险需求的客户提供代理保险业务咨询与服务,进行客户信息的收集和
反馈,受理客户购买保险的申请;
3) 负责对客户后期的退保及投诉做好受理与处理工作。

综合柜员
负责通过业务系统将客户购买保险的资金存入保险公司在本行开立的内部账户的账务处
理或进行银保通缴费出单及其他相关柜面工作。

代理保险业务主办行负责人
需在每月月初向报送代理保险业务情况统计表,并负责与保险公司进行销售额与手续费
用收入的核对。

3基本规定
(1)凭证、台账的登记管理。

总行统一向所辖支行发放投保单,分行向其所辖支行发放投保单。

各分支行需在《支行代理保险业务台账》(记录1)登记簿上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接保单、客户办理正式保单、发票签字的交接,并对相关业务事项进行登记。

(2)注意事项。

客户在购买保险前,需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测试,并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及投保方式。

营销人员在销售保险的过程中一定要将风险性清晰的告知客户,避免客户把此类产品当成存款而造成投诉。

4代理保险业务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代理保险业务流程分为手工出单操作流程和银保通出单操作流程。

两种出单方式的操作流程均包括保单填写,保单缴款,保单交接,报送与核对等四个阶段,具体的流程描述及要求如下
节点任务名

部门/操
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
要求
内部合规
要求
操作风险提示
1)A1 申请购买
保险
客户客户有意购买保险。

1)B1 受理营销人员营销人员必须提示投保人阅读最新的
《投保提示书》、做风险评估问卷,
并由投保人本人在客户确认投保人签
名处亲笔签名,次日与投保单一并随
票包传至事后监督。

风险点:
未对客户充分披露保险产品信息风险类型:
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
风险级别:
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强化销售人员披露产品保险信息的重要性
控制岗位:
营销人员
1)A2 填写投保

客户客户填写投保单。

1)B3 是否投保
人与被保
人为同一
人营销人员如是,转节点1)B4;
如否,转节点1)B5。

1)B4 确认投保
人签名,
收集相关
资料营销人员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投保
单投保人签名处,必须由投保人本人
签名,经办人核对投保人签名与其身
份证明原件无误后,将投保人身份证
明复印件作为附件,次日与投保单一
并随票包传至事后监督。

风险点:
未发现非投保人、
非被保险人亲笔
签名并未核对身
份证
风险类型:
执行、交割和流程
管理事件
风险级别:
高风险
关键控制措施:
核对投保人、被保
险人笔迹,核对身
份证
控制岗位:
营销人员
1)B5 确认投保营销人员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投风险点:
未发现非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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