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最新版)
消防法新实施细则范本

消防法新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 加强火灾防控工作,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火灾防控工作, 涉及各类建筑、场所和火灾危险源。
第三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火灾安全的义务, 不得干扰、阻碍消防部门开展执法和消防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国家将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研发与生产, 促进科技创新和应用, 不断提升火灾防控技术水平。
第五条消防安全教育是提高群众火灾防控意识和自救能力的重要途径, 各级政府和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章火灾防控体系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火灾防控体系, 明确责任分工, 保障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火灾防控体系应包括以下部分:(一)制定和完善火灾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二)建设健全消防设施和器材;(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五)健全火灾应急救援体系;(六)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制定细化工作计划, 确保防控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建设和使用管理, 确保其正常维护和运行。
第十条消防部门应当加强对火灾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发现火灾隐患,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消防部门应当加强对场所、建筑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合规性检查, 指导使用单位进行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制定。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十二条消防设施和器材是保障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基础, 各类建筑和场所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配备。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建设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确保设备和器材的齐全、完好、有效;(二)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三)建设和调整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依据专业技术标准;(四)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培训和使用指导。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和器材建设、维护和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训练, 增强应对火灾的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消防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消防安全的单位和个人。
2、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火灾损失。
3、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例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三、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1、一般单位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上述一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模板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所需经费。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第七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三)组织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四)组织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五)组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六)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制度;(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三)组织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四)组织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五)组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六)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职工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二)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基本方法;(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维护;(四)火灾报警和应急处置;(五)其他消防安全知识。
第四章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检测第十三条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维修、检测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消防法实施细则全文

消防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使用、维修的各类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用于各类火灾危险物品的存储、使用、运输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功能正常。
第四条消防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消防产品活动、电器火灾事故等重大消防安全事件,应当专人负责,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五条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施工、验收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消防设计与施工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防火分线、疏散通道、火灾报警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导向标识等消防设计方案,并经政府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依法申请工程建设消防验收,并提供消防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消防设施设备等资料。
第八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的规定,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材料和设备,并确保施工质量。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消防法律、法规培训,接受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消防设计、施工图纸有错误或者需要变更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自行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并填写消防验收报告,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设备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设备应当由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装修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规定的标准、数量、位置和功能要求进行安装,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维修人员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
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最新版)

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最新版)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最新版)一、概述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公共场所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规定。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区。
二、消防设施要求1. 火警自动报警系统1.1 公共场所必须安装完善的火警自动报警系统,并实现与消防监控中心的联网。
1.2 居民区应建立火警自动报警系统,设立报警装置和求助按钮。
2. 消防设备和器材2.1 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
2.2 居民区应配备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消防安全管理要求1. 应急预案1.1 公共场所应制定健全的消防应急预案,包括火灾逃生指南、公众疏散计划等。
1.2 居民区要建立居民自救小组,并进行定期演练。
2. 消防演练2.1 公共场所应每季度进行消防演练,检验消防设施和人员疏散情况。
2.2 居民区要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火灾应对能力。
四、火灾风险评估1. 公共场所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保安全防护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火灾隐患排查1. 消防安全检查1.1 公共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留存相关记录。
1.2 居民区应每月开展一次居民家庭消防安全检查,并指导居民消除隐患。
六、宣传培训1. 消防宣传1.1 公共场所应定期组织火灾防控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
1.2 居民区应加强火灾防控知识培训,提升居民的火灾自救能力。
七、责任追究1. 若公共场所或居民区违反消防安全实施细则,造成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替代之前版本的一切规定。
2. 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加以执行。
以上为消防安全实施细则的最新版,旨在确保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的消防安全。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消防法新实施细则

2024年消防法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加强对火灾防控工作的管理,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以及有关单位、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第三条基本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重视整体规划,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2.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公众安全,提高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3. 坚持科学管理,推动信息化建设,提升火灾综合统计、风险评估和数据分析能力;4. 坚持法治化,加强对重点场所和单位的监督检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5. 坚持资源共享,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第四条消防安全责任各级政府、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各级政府的职责1. 中央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发展;2.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消防安全规划和措施,加强对各类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六条相关单位的职责1. 各类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测检修,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2.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消防设计要求进行消防设施的建设,确保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3. 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4. 具备消防安全防范责任的特种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级政府、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
新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场所。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组织制定和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4. 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2. 通过举办消防知识竞赛、宣传栏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3.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消防设施管理1. 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2. 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并明确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3. 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应设置明显标识,便于员工识别和使用。
第九条防火巡查与检查1.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巡查检查人员及责任;2. 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火灾应急处理1.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疏散、灭火等应急措施;2. 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3. 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期火灾。
四、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全称)乙方:(全称)鉴于甲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1.1 甲方应当设立消防安全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消防安全工作。
1.2 甲方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条火灾预防2.1 甲方应当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火灾预防措施。
2.2 甲方应当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3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火灾应急预案和救援3.1 甲方应当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应急程序和措施。
3.2 甲方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3.3 发生火灾时,甲方应当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报告消防部门。
第四条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4.1 甲方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4.2 甲方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4.3 消防部门对甲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
第五条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5.1 甲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5.2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5.3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报消防部门备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益元百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实施细则,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各商场、处室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日常安全工作上升到法的高度认识,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第二章防火组织及其职责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正确认识安全是经营的前提,是效益的保障。
牢固树立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者的观念,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营管理中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六条:公司逐级防火责任制,即:总经理包面,各商场、处室包块,经营区包片,各岗位员工包柜的四级防火责任。
第七条: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物保处、综合处、财务处、各商场主要负责人参加。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履行下列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
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
三、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四、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对新员工,临时工上岗前要做防火安全教育。
五、每月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广场安全例会,主持研究整改火灾隐患。
六、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落实防火任务。
七、组织和领导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学习、培训和灭火演练。
八、熟悉广场范围内的存储,销售商品的类别、性能、重点部位和防火措施,熟知灭火方案,一旦发生火灾,积极采取措施灭火。
九、督促指导各商场、处室做好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及时处理违章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者。
第九条:各商场、处室的经理和处长为其责任区防火负责人,其职责:1、对本区域的消防安全负全责。
2、经营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员工学习防火,灭火常识和消防法规及本.细则,提高防火意识。
3、积极带领员工做好防火工作,教育员工严禁在广场范围内吸烟,严格控制火源、电源。
4、检查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5、每周对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对于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每天下班前安排好值班人员,督促值班人员认真检查火源,电源,清除火险隐患,做好值班记录。
7、组织本区域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训练,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8、认真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不准随意挪动和埋压消防用具,确保正常使用。
9、积极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并协助查明原因。
第十条:干事、科长为其各区域防火负责人,其职责是:1、负责本区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规定。
2、认真组织本区员工学习防火灭火常识、文件。
检查督促本岗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不得袒护,不准放纵。
4、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并向领导汇报。
5、每日要在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要经常向员工提出防火安全要求,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各岗位员工为其岗防火责任人,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清查火源。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和各项活动。
4、严格执行商场内严禁吸烟的规定,并主动劝阻顾客吸烟。
5、认真保管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不准损坏,不准挪动,不准遮挡,不准移作它用。
6、发生火警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有责任为火灾提供失火前后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方法,懂得逃生方法,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义务消防队,总经理任队长,各商场设立义务消防分队,经理、处长任分队长,其职责是:1、平时开展防火宣传,遵守防火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堵塞漏洞,消除火灾隐患。
2、学习消防业务技术,组织消防训练,做到既会防火,又会灭火。
3、各义务消防分队要认真管理好本区域的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遇有紧急情况,确保其安全有效的使用。
4、对用火、用电和违章作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记录上报。
5、要求各义务消防分队每天安排好安全员,监督检查各岗位一日防火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一月一汇报。
6、发生火灾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火。
负责灭火,抢救疏散人员和物资、维持火场秩序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7、保护好火灾现场,负责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1、服从命令,听指挥,遵守各项广场安全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学习,了解消防常识,提高防火,灭火技术水平。
3、积极宣传防火规定和消防常识,认真监督检查本岗位防火工作执行情况。
4、时刻保持高度防火警惕性,听到火警迅速行动,勇敢参加灭火救灾。
5、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备等灭火工具,要认真保管、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6、熟悉各部分水源、电源和消防器材的位置。
熟悉广场灭火作战方案。
第三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公司范围内各工作区、各卖场为禁烟火区。
第十六条:严禁烟火制度1、严禁在广场内使用电暖器、电炉子、电熨斗、电热褥、电饭锅等电热器具和酒精炉,液化气等易爆物品。
2、凡工作人员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并有劝阻顾客在禁烟区内吸烟的责任。
3、公司范围内严禁使用火炉、煤油炉、液化气。
遇有停电禁止使用蜡烛。
4、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随意动用明火和电气焊作业。
5、对违反严禁烟火制度的部门或个人,要进行经济处罚和教育,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各部门要根据情况,必须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火安全制度,明确岗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
第十七条:用火、用电审批制度1、凡因工作需用进行明火,电气焊作业或安装电器设备等用火、用电事项时,必须向保卫消防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2、动火和电气焊申请,应写明动火地点、起止时间、施工单位、用火用电性质、用焊种类及焊接部件。
现场负责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在动用明火、电气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十米内的可燃物,并备好消防器材,电气焊时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保护措施。
作业完毕,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留下火种,半小时后再检查现场一次。
有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4、销售或安装电器设备,增加电源线路必须有使用部门写出申请,指定该岗位负责人,制定出防火措施,经批准后,由电工负责安装。
5、作业时,必须持用明火许可证上岗操作,不准无许可证和焊工证者上岗作业,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任何部门在用火用电时,不办理审批手续施工的,将直接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电源管理公司正式电工负责公司范围内一切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及监督工作,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拆除、维修。
1、各商场、处室用电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不准乱拉临时电线,开关、插座和不符合标准的保险装置。
2、凡用电维修、仪器加工的部位,必须设专人负责,烤炉周围严禁存放可燃易燃物品。
3、经营用电商品或使用电器的柜组,要严格执行《广场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调试商品,要认真负责,试完应及时拔掉电源插销,绝对禁止使用电器商品做饭菜、热水、取暖或作它用。
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切断电源。
4、电源线路铺设,必须按照国家《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的标准执行。
5、陈列商品(如灯具、电磁炉、电风等电器)的安装,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线路要整齐,不准超负荷运行。
6、霓虹灯、广告灯必须与其它电器设备分设开关,每日下班前,由电工人员负责检查,切断电源。
7、每年要对电线及设备进行两次(春秋两季)安全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一次性打火机及充气、油漆、稀料、指甲油、发胶、液化石油气、鞭炮等属易燃易爆危险品。
1、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要办理经营、使用许可证。
2、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员,必须懂得其火灾危险性,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3、经常检查使用的容器,经营的商品是否有损坏和泄漏,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4、必须分专库储存,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绝对严禁吸烟和明火。
5、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6、不得将鞭炮带入广场或储存。
7、不得随意腊烛照明。
第二十条:消防器材管理1、一切灭火器具不准随意挪动或移做它用。
2、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物品堵挡消防用具,要保证消防器材的随时使用。
3、消防设备每年检查,维修一次,保证完好有效。
4、各岗位上的消防器材、设施,必须置于明显位置。
非火灾事故严禁私自运用和损坏的,按价赔偿,性质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由水暖工负责消防栓及管道,自动喷淋装置和加压泵的检查,负责消防设备冬季保温。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喷淋头、火灾探测器,疏散指示标志及事故照明灯等)的位置,不准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防火宣传教育1、公司对员工实行二级(公司,各商场、处室)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每月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培训考试。
使每位员工必须熟知“四懂四会七防”内容。
2、每年对义务消防员进行两次消防培训和考试,以提高防火、灭火素质。
3、消防常识教育每年进行两次,消防演练每半年一次,达到人人懂防火,会灭火,自觉执行防火制度。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1、各级领导要在布置经营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防火工作,并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
2、防火安全检查贯彻经常性检查与季节性检查相结合,员工性检查与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3、公司防火安全每月进行两次联合检查,重大节日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夜间保卫人员要认真巡查,主要检查卖场的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及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熟食加工操作间、面包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