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的相辅相克

食物的相辅相克
食物的相辅相克

食物的相辅相克

一、食物的相辅作用

(一)食物中含有的营养素之间的相辅作用

蛋白质中各种氨基酸的比例适宜才能被体内充分利用,如果其中有一、二种氨基酸含量低,那么其他氨基酸被体内的利用也受到限制,因此在日常饮食中需要食用多种含有蛋白质的食物。民间有一个传统习俗,产妇吃猪蹄与黄豆混合炖,认为这是补,这是动物性蛋白质与植物性蛋白质的互补作用,也就是食物的相辅作用,动物性蛋白质缺乏的氨基酸可从植物性蛋白质中补充,反之,植物性蛋白质中缺乏的氨基酸可从动物性蛋白质中补充,这样才可以满足机体内各种氨基酸的需要。

蛋白质尤其是动物蛋白质促进铁的吸收,因此如果补铁就需要同时补充含有蛋白质的食物。对于缺铁性贫血的患者,在服用铁剂的同时,饮食中不可缺少肉类、蛋类等含有蛋白质丰富的食物。

维生素C增加铁(离子铁)的吸收,因此如果补铁就需要同时补充含有维生素C的食物,缺铁性贫血的患者在服用铁剂的同时,需要注意补充新鲜蔬菜水果等含有维生素C丰富的食物。

维生素D促进钙与磷的吸收,因此在补钙、磷的同时还需要同时补充维生素D。对于儿童出现佝偻病和成年人出现骨质疏松症的患者,医生往往嘱咐不仅需要补钙,还需要补鱼肝油等含有维生素D丰富的食物。

脂类促进脂溶性维生素的吸收,因此在食用维生素A、D、E等脂溶性维生素食物的同时需要补充脂类食物。如一些人在吃胡萝卜时喜欢生吃或蒸着吃,此时如果不与肉类等含有脂类的食物同时吃,胡萝卜中所含有的胡萝素不能被机体吸收利用。当然也可以胡萝卜炒着吃。

钙与镁被体内吸收呈正相关,因此钙摄入多时相应地镁也需要增多。

食物与人体都存在着阴阳属性、温热寒凉等性能,因此应结合体物的性能选择食物。一般人都知道,吃蟹时离不开两样佐料:一是醋,二是姜,蘸醋的主要作用是消除腥味,而蘸姜的作用则是为了驱寒,蟹是寒性食物,姜是热性植物,两者中和便可防止食蟹致寒得病。

二、食物的相克作用

食物相克,有人相信,有人不信。但是,生活实践证明,食物相克从科学的角度来说是有其道理的。食用相克食物后,有人反应轻微,甚至无任何反应,这并不代表这种现象不存在,事实上,有许多人在食用或接触相克食物后会出现中度、重度不适反应,甚至引起中毒,危及生命。食物相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类型。

(一)食物中含有的营养素之间的相克作用

1、铜与含锌量较高的食物混合食用,铜的释放会大量减少,另外维生素C也会对铜的释放量产生抑制作用。

2、锌与纤维素的食物同时进食,就会降低人体对锌的吸收能力。

3、过多食用含纤维素丰富的食物就会影响钙的吸收。

4、酒精能够干扰多种维生素的吸收。

5、饮用含有单宁酸的咖啡、茶、红酒等,就会降低人体对铁的吸收。

(二)食物与人体之间的相克作用

人的体质由先天与后天因素形成,可以分为阴虚型、阳虚型、燥热型、痰湿型,因此在选择食物时需要因人而异,如阴虚或燥热型体质的人应该忌用或慎用辛辣、温热性的食物,包括狗肉、羊肉、酒类、刺激性食物等;阳虚或痰湿型体质的人应该忌用或慎用生冷、寒凉性食物,包括冷饮、梨、西瓜、苦瓜等。又如虚症者应该忌用生冷食物;中风者忌用刺激性食物;感冒者忌用油腻、粘滞、酸腥等食物。

眼病患者不宜食用大蒜;心血管疾病患者不宜食用咖啡;牛皮癣患者不宜食用大蒜;痛风患者不宜食用黄豆、沙丁鱼等;糖尿病患者不宜食用食糖等。

空腹时不能接受一些食物,如糖、牛奶、柿子、香蕉、西红柿、大蒜、山楂等,因为空腹的时候,胃里的胃酸无法中和上述食物中的某些化学物质,造成某些食物对胃的不良反应。

(三)食物与食物之间的相克作用

食物搭配过程中,往往出现一些搭配不合理现象,引起一些不良后果。部分食物相克的说法,已为医学界所认同,另有一些食物相克的例子,也是民间的流传,尚未得到有力的佐证。即使真的吃了被科学证实的的确存在的相克食物,有人有症状,有人无症状。这是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有人抗病力强,有人抗病力弱;二是有人食用得多,有人食用得少;还

有人同时食用了三种以上互克食物,没显示出相克的反应。但不管怎么说,食物相克的说法是有其一定的科学依据的,并非民间杜撰。民间的传说也是百姓在长期生活中得出的经验,也值得重视。

首先应该明确探讨食物相克的目的在于食物之间存在的各种制约关系的内在规律。

1、食物在消化吸收中发生拮抗作用

(1)菠菜与豆腐不宜同食的原因是,豆腐中含有的硫酸钙、氯化镁等无机盐与菠菜中的草酸结合生成体内不能吸收的草酸钙、草酸镁等白色沉淀,由此影响钙、镁的吸收,此种情况可以先将菠菜烫3分钟。

(2)脂肪与钙结合形成钙皂而排出体外,因此影响钙的吸收,大量蛋白质也可以增加钙的丢失,过多的磷干扰肠道吸收钙,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从已经形成的钙盐中置换出钙,所以含有钼的食物可以作为钙结石的食物疗法。

(3)在食用含纤维过多的食物时,纤维素与无机盐结合可以形成不溶性复合物而不被体内吸收,由此影响无机盐的生物可利用性。

2、食物之间产生的相克反应

(1)蟹与柿

“柿梨不可与蟹同食。”从食物药性看,柿蟹皆为寒性,二者同食,寒凉伤脾胃,素质虚寒者尤应忌之;柿中含鞣酸,蟹肉富含蛋白,二者相遇,凝固为鞣酸蛋白,不易消化且妨碍消化功能。使食物滞留于肠内发酵,会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现象。

(2)红薯与柿子不宜同食,红薯在胃内产生盐酸,柿子在盐酸的作用下产生沉淀而出现结石。(3)柿子不宜与酸性及含有维生素C的食物同食,柿子在酸性的环境中容易产生结石。

(4)含有鞣酸的水果与蛋白质结合形成不溶解的物质,影响消化吸收,同时出现腹痛等症状,因此食用该类食物与蛋白质类食物隔开。

(5)饮茶与食用肉类应该隔开,茶中的鞣酸与肉类中的蛋白质结合为鞣酸蛋白,影响消化吸收。

(6)黄瓜、南瓜中含有的维生素C分解酶容易破坏维生素C,胡罗卜中含有的抗坏血酸氧化酶容易将维生素C氧化而推动作用,竹笋中含有的一些活性物质容易破坏维生素A。如此类型的情况,可以采取水煮加热的方法,以破坏这些物质的活性。

(7)萝卜等十字花科蔬菜,被摄取后,可迅速产生一种叫硫氰酸盐的物质,并很快代谢产生另一种抗甲状腺的物质——硫氰酸。此时人体若同时摄入含大量植物色素的水果,如桔子、葡萄等,这些水果中的类黄酮物质在肠道被细菌分解,即可转化为羟苯甲酸及阿魏酸,可以

加强硫氰酸抑制甲状腺的作用,从而诱发或导致甲状腺肿。因此,吃萝卜后不要大量吃桔子等有色水果。

3、食物在消化吸收过程中产生有害物

如维生素C可以使河虾体内中的五价砷(无毒)还原为三价砷(有毒的砒霜)。

4、食物的性能在人体内产生的相克效应

如果同食属于寒凉之性或者温热之性,或同食属于滋腻之性或者火燥之性,食后容易使人生寒、生热、起燥、多痰等。

(1)“肉同蒜食,损人”。“狗肉性热,大蒜辛温刺激,狗肉温补,大蒜熏烈,同食助火,因此对阳盛体质者忌食。

(2)兔肉与生姜不宜同食,兔肉性寒,生姜性热,寒热同食容易导致腹泻等症状。

(3)蟹与梨,梨味甘微酸性寒,梨性冷利,多食损人,故俗谓之快果,梨性寒冷,蟹亦冷利,二者同食,伤人肠胃。

(4)蟹与泥鳅,泥鳅甘平无毒,能暖中益气,治消渴饮水,阳事不起,可见其性温补,而蟹性冷利,功能与此相反,故二者不宜同吃,其生化反应不利于人体。

(5)萝卜、人参相克,药理作用不同,不可同时服用。“萝卜生食升气,熟食降气”,服用人参大补元气,若同时服萝卜却是破气,此一补一破,人参就起不到滋补的作用。同时,萝卜有利尿消食作用,吃了萝卜,会将人参有效成分从尿中流失,影响对人参的吸收,因此,萝卜、人参不宜同时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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