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家服务中心员工制服管理规程 - 制度大全
物业服务中心工作服装管理规定

物业服务中心工作服装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提升物业服务中心员工的形象,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物业服务中心员工的服装穿着及管理。
第三条服装要求1. 员工工作服应符合公司统一规定,颜色、款式及标识应符合岗位要求。
2. 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褪色等现象。
3.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穿戴整齐,不得随意改动款式、颜色。
4. 工作服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穿着,非工作时间不得穿着工作服。
5. 员工在穿着工作服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头发、胡须等应符合公司规定。
第四条发放与管理1. 公司应根据员工岗位需求,统一发放工作服,并建立工作服发放档案。
2. 员工在收到工作服后,应进行验收,如有破损、褪色等问题,应及时反馈给公司。
3. 员工在工作服发放后,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损坏。
4. 工作服的更换和补发,应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5. 员工调离或离职时,应将工作服归还公司,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价赔偿。
第五条维护与清洗1. 员工应定期清洗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
2. 工作服的清洗应遵循正确的洗涤方法,避免损坏。
3. 员工在工作服清洗后,应妥善晾晒,不得晾晒在公共区域或影响公司形象的地点。
4. 工作服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确保不影响工作。
5. 公司应定期检查员工工作服的穿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条违规处理1. 员工未按照规定穿着工作服,应给予警告,并按要求整改。
2. 员工恶意损坏、丢弃工作服,应按价赔偿,并给予相应处罚。
3. 员工在工作服清洗、维护过程中,违反本规定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并按要求整改。
4. 对于不配合公司管理工作,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附则1.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物业服装管理规定(三篇)

物业服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人员着装,提高物业管理的形象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物业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个人。
第三条物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统一着装。
第四条物业人员着装应体现整洁、规范、统一的原则,不得仿冒、混淆、变相代替军人、警察、消防员、护士等专业人员服装。
第五条物业人员着装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穿着暴露、花哨或与职业形象不符的服装。
第六条物业人员着装应根据季节、工作环境等合理调整,保证舒适度和安全性。
第七条物业人员着装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着装标准第八条物业人员的着装应由物业企事业单位统一制定,并向其人员宣传和执行。
第九条物业人员的着装包括上衣、下装、帽子、鞋子等。
第十条上衣应为统一的制式文化衫或工作服,并印有物业企事业单位的标识。
第十一条下装可为长裤、短裤或裙子,但应保证整体搭配和协调。
第十二条帽子可为帽子、棒球帽等,但应与上衣和整体形象相统一。
第十三条鞋子应为整洁、舒适、耐穿的工作鞋,不得穿着拖鞋、凉鞋或高跟鞋。
第三章着装要求第十四条物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着装整齐、干净,不得有污渍、皱纹、褶皱等影响形象的情况。
第十五条上衣应当扣好钮扣,不得敞开、滑脱或内搭不符合要求的衣物。
第十六条下装应当穿着合身、不过长或不过短的裤子或裙子。
第十七条帽子应当整齐佩戴,不得戴斜、戴歪或不符合要求的帽子。
第十八条鞋子应当整洁、耐穿,不得磨损严重、脏污或不符合要求的鞋子。
第十九条物业人员应当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种要求,着装统一、合理,不得随意搭配或改变。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二十条物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着装管理制度,并向物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物业企事业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物业人员的着装管理,提供相应的服装和鞋子。
第二十二条物业人员应当配合物业企事业单位进行着装管理,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更换或私自改变服装。
第二十三条物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物业人员的着装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作出相应的处理。
物业公司员工工服的管理制度(三篇)

物业公司员工工服的管理制度物业公司员工工服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服的统一性:物业公司应规定统一的工服样式和颜色,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被客户和访客轻易辨认和识别。
2. 工服配发:物业公司应根据员工的职位和工作性质,合理配发工服。
员工应定期更换工服,确保整洁和卫生。
3. 工服使用管理:员工应按规定佩戴工服,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或修改工服。
员工离岗时,应将工服妥善保管。
4. 工服保养:员工应负责保养自己的工服,确保工服的洁净和整齐。
物业公司可提供相应的清洗和维护指导。
5. 工服换洗:物业公司应制定工服换洗的时间和程序,确保员工在正常工作期间拥有干净的工服。
特殊岗位的员工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换洗的频率。
6. 工服规范:物业公司应制定员工工服的穿戴规范,包括着装要求、配饰要求等。
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工服。
7. 工服管理责任:物业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工服管理,包括工服的采购、配发、清洗和保养等。
员工对工服的使用和保管负有责任。
8. 工服奖励和处罚: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员工对工服管理的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
例如,对于保持工服整洁的员工可以给予表扬或奖励,而对于滥用工服或不按规定佩戴工服的员工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以上是物业公司员工工服的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具体管理制度应根据物业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统一标准:公司应制定统一的工服标准,包括款式、颜色、标识等要求。
工服应符合公司形象形象和品牌要求,并且能够满足员工工作需要。
2. 发放方式:公司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工服的发放方式。
常见的方式有定期发放、按需发放和季节性发放。
发放形式可以是直接发放给员工,也可以是发放工资时扣除工服费用。
3. 使用规定:公司应制定具体的工服使用规定,包括员工在何种情况下需要穿戴工服,以及不得私自改变工服的款式和标识等内容。
4. 维护保养:公司应告知员工如何正确使用和保养工服,包括清洗、熨烫和修补等。
物业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员工工作服的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业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客服、安保、工程、保洁等岗位。
第三条物业员工工作服应体现出公司形象,方便员工工作,保障员工安全。
第二章工作服的设计与采购第四条工作服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公司形象,体现公司文化;2. 适合物业工作环境,便于工作;3.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4. 考虑员工的穿着舒适度。
第五条工作服设计需经过以下程序:1. 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工作服设计需求;2. 设计部门根据需求进行设计,并提交设计稿;3. 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岗位员工对设计稿进行评审;4. 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第六条工作服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1. 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服设计方案,确定供应商;2. 人力资源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确保采购价格合理;3. 人力资源部组织供应商进行样品展示,并征求员工意见;4. 确定供应商后,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章工作服的发放与管理第七条工作服的发放:1. 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工作服;2. 工作服发放时应进行登记,记录员工姓名、工号、岗位等信息;3. 员工工作服的发放数量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和工作性质确定。
第八条工作服的管理:1.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服,不得擅自更改、损坏或丢弃;2. 工作服如有破损或污渍,应及时清洗或更换;3. 工作服洗涤时应注意保护工作服的面料,避免损坏;4. 工作服的洗涤和晾晒由员工自行负责。
第九条工作服的回收与更新:1. 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服退回公司;2. 人力资源部对回收的工作服进行清点,检查是否损坏;3. 对于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工作服,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更新。
第四章工作服的洗涤与保养第十条工作服洗涤:1. 工作服洗涤时应使用中性洗涤剂,避免损坏面料;2. 洗涤温度不宜过高,以免影响工作服的面料;3. 洗涤过程中应避免与其他衣物混洗,以免染色。
物业服装着装规章制度

物业服装着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工作人员的着装,提升工作形象,确保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物业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物业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物业工作人员应根据具体岗位要求的特点,选择相应的服装,并保持整洁、整齐,体现工作形象和工作职责。
第四条物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需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服装要求第五条物业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统一的工作服,不得擅自更换或穿着不符合要求的服装。
第六条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应选择适合自己岗位的服装。
如保安员应穿着制服,保洁人员应穿着工作服等。
第七条物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注意个人形象,不得穿着露骨、暴露、不雅的服装。
第八条物业工作人员应穿着平底鞋或工作鞋,不得穿着高跟鞋等不利于工作的鞋子。
第九条物业工作人员应保持服装整洁、无污渍、无破损、无褶皱等现象,以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第十条物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工作牌,以便居民和访客认识和联系。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物业工作人员的服装和形象,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为。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对工作人员的服装进行统一发放和管理,确保服装质量和数量的完整性。
第十三条物业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服装,应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更换。
第十四条物业工作人员应保管好自己的工作服,定期进行清洗、保养,并确保服装的整洁性。
第十五条物业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不得穿着不雅的服装出现在物业范围内。
第十六条物业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破坏或篡改工作服装,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不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物业工作人员,管理人员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或停职等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多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物业工作人员,管理人员有权扣停工资、辞退或报警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涉及物业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或制度,应与本规章相互配合。
物业员工服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员工的着装形象,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业管理员工。
第三条物业管理员工服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规定。
第二章服装要求第四条物业管理员工服装应统一,颜色、款式、面料等应符合公司要求。
第五条男员工服装要求:1. 上衣:白色或浅蓝色衬衫,领口整齐,袖口扣好,保持整洁;2. 裤子:深色西裤,裤长适中,裤脚整齐,无破损;3. 鞋子:黑色皮鞋,鞋面干净,鞋跟高度适中;4. 配饰:佩戴公司统一胸牌,佩戴整洁的领带或领结。
第六条女员工服装要求:1. 上衣:白色或浅蓝色衬衫,领口整齐,袖口扣好,保持整洁;2. 裤子:深色西裤或裙子,裤长适中,裙摆整齐,无破损;3. 鞋子:黑色皮鞋或黑色皮凉鞋,鞋面干净,鞋跟高度适中;4. 配饰:佩戴公司统一胸牌,佩戴整洁的领带或领结。
第七条物业管理员工在特殊场合或特殊岗位,需根据公司要求穿着相应服装。
第三章服装管理第八条物业管理员工服装由公司统一采购、发放,员工不得自行购买或更换。
第九条物业管理员工服装应保持整洁、完好,不得污损、皱褶、破损。
第十条物业管理员工在穿着服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保持服装干净,定期洗涤;2. 禁止穿着破损、污渍、皱褶的服装;3. 不得擅自更改服装颜色、款式;4. 禁止穿着非公司统一配发的服装。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员工不得在公共场合穿着休闲、运动等非正式服装。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员工违反本制度,由公司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服装损坏,需自行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物业工作服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人员的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装应体现出公司的文化、行业特点和员工的专业形象。
第二章服装要求第四条物业管理人员的服装分为工作服和日常服装。
第五条工作服:1. 工作服颜色统一,以公司规定的标准色为主,如深蓝色、黑色等。
2. 工作服款式简洁大方,便于工作操作,包括上衣、裤子、帽子、围裙等。
3. 工作服面料应结实耐用,便于清洗,易于维护。
4. 工作服的纽扣、拉链等配件应齐全,无破损。
第六条日常服装:1. 日常服装应整洁、得体,符合公司形象。
2. 男性员工可穿着白色或浅色衬衫,搭配深色西裤,穿着黑色皮鞋。
3. 女性员工可穿着白色或浅色衬衫,搭配深色西裤或裙子,穿着黑色或白色皮鞋。
4. 男女员工均需佩戴公司统一的工作牌,以表明身份。
第三章服装发放与保管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发放一套工作服,工作服由公司统一采购、保管。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后,应在一个月内领取工作服。
第九条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服归还公司,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第十条工作服的洗涤、保养由公司统一负责,员工不得私自清洗或损坏工作服。
第四章服装佩戴与维护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不得穿便服、休闲装等。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持工作服的整洁,不得污渍、皱褶。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擅自改动工作服的款式、颜色等。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服上不得随意粘贴、缝制个人物品。
第十五条员工应定期对工作服进行清洗、晾晒,保持工作服的整洁和耐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七条对故意损坏、丢失工作服的员工,按原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对在工作中不按要求穿着工作服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服的管理,提升物业服务形象,保障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服管理。
第三条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服应体现公司形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工作服的配置第四条工作服的配置标准:1. 工作服颜色:统一采用公司规定的颜色,以体现统一性和专业性。
2. 工作服款式: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选择适宜的款式,如夏季短袖衬衫、春秋装、冬季羽绒服等。
3. 工作服面料:选用耐穿、耐磨、舒适的面料,确保工作服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使用寿命较长。
第五条工作服的发放:1. 新员工入职后,根据岗位要求,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相应的工作服。
2. 工作服发放时,需填写《工作服领用登记表》,明确领用人、领用时间、领用件数等信息。
3. 工作服发放后,由领用人签名确认。
第三章工作服的洗涤与保养第六条工作服的洗涤:1. 工作服应定期洗涤,保持清洁卫生。
2. 洗涤时应采用中性洗涤剂,避免使用漂白剂等化学物质。
3. 洗涤后的工作服应晾干,避免阳光直射。
第七条工作服的保养:1. 工作服应妥善保管,避免折叠、挤压。
2. 避免将工作服与其他衣物混洗,以免染色。
3. 定期对工作服进行整理、熨烫,保持整洁。
第四章工作服的更换与回收第八条工作服的更换:1. 工作服如出现破损、褪色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2. 工作服更换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手续,并记录在《工作服领用登记表》中。
第九条工作服的回收:1. 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服交回公司,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回收。
2. 工作服回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清洗、消毒,再进行重新分配或报废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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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家服务中心员工制服管理规程-制度大全
物业管家服务中心员工制服管理规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员工制服管理规程1.0目的为了展示企业良好形象,表现企业精神面貌,扩大项目的知名度,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使工作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0适用范围适用于zz山庄...
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员工制服管理规程
1.0目的
为了展示企业良好形象,表现企业精神面貌,扩大项目的知名度,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使工作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所有员工。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物业管理活动中着装要求与工作服管理规定的审批。
3.2仓库管理员:负责工作服的保管、发放、登记等工作。
3.3各相关部门:执行统一着装要求和工作服管理规定。
4.0具体着装要求和管理规定
4.1工作服的分类与配发岗位:
4.1.1工作服按季节分为春秋装、夏装与冬装三类,按季节配发,春秋装着装时间:3月、4月、10月、11月,夏装着装时间:5月、6月、7月、8月、9月,冬装着装时间:12月、1月、2月;
4.1.2工作服配发岗位:本公司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所有工作岗位。
4.2工作服的配发标准与使用年限:
4.2.1管理服务人员:男性每2年发放西服一套(上衣1件、西裤2条),长袖白色衬衫2件,夏季西裤2条,夏季衬衫2件;女性每2年发放西服一套(上衣1件、西裤/裙2条),长袖白色衬衫2件,夏季西装短裙2条,夏季衬衫2件,飘带2条。
4.2.2安管部安管员(包括班长):每2年发放春秋/冬季保安制服1套,夏季制服1套,冬季衬衫2件,夏季衬衫2件,每年发放皮鞋1双。
一次性发放制服棉大衣1件。
4.2.3工程维修班维修工(包括班组长):每年发放工作服一套。
4.3工作服着装规定:
4.3.1管家服务中心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上岗,并佩带工作牌。
4.3.2服装: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或衣袖。
领口及袖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有诸如纪念章、笔、纸张等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着冬装时,应穿白色衬衣,结正领带。
4.3.3上班时只准穿规定的黑色皮鞋,禁止穿拖鞋、布鞋、旅游鞋;袜子要穿深色,不得光脚穿鞋或穿花梢的袜子。
4.3.4工作牌: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牌。
4.3.5服装要保持挺直、舒展,不得穿有明显折皱的服装上岗。
4.3.6员工着装应整洁、规范,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
4.3.7员工应统一按时间换穿规定类型的工作服。
4.4员工调/离职时工作服折算标准与处理办法:
4.4.1员工在管家服务中心内部调动,若调入部门使用的与该员工在原部门(式样或颜色)使
用的工装相同,则调出员工可将原服装带入新部门,但须重新进行服装登记。
4.4.2基层员工按照使用年限确定工作服的折旧或折价比例。
A试用期内,工服无损坏,完好退回后不作折旧,但扣除30元干洗费;
B从转正之日起,使用不到半年的,按照原价的10%扣除折旧费;
C从转正之日起,使用超过半年,但不到1年的按5%扣除折旧费;
D从转正之日起,使用超过1年的,不扣除折旧费。
E配发的工作鞋,在员工离职时可带走。
但在试用期内不予发放,转正后,按以下办法进行折价处理:
着装日≤使用期2个月≤使用期4个月≤使用期使用超过半年以上的不折价扣款。
4.4.3管理服务人员因服装皆为量身定制,因此在其离职时服装由其带走,但在试用期内不予制作服装;转正后,按以下办法进行折价处理:
A着装日≤使用期B5个月≤使用期C7个月≤使用期D9个月≤使用期E11个月≤使用期4.4.4员工离职时,带有公司LOGO的帽子、领带、领夹、徽章等物品一律退回,遗失照价赔偿。
4.4.5员工在规定的服装折旧期后离职:如尚未配发新的服装,押金全额退还。
如已领取并穿用新的制服,参照在折旧期内离职的有关规定处理。
5.0支持性文件
无
6.0质量记录
QP-02-02-F002物品领用清单
火灾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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