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门生产质量检验标准
户内门质量检验标准

户内门工厂质量检查标准原材料质量检查1、实木方:长、宽:±2mm;厚:±0.5mm。
含水率湿度在12%以下。
不允许有腐烂、虫孔、死节、开裂、崩缺现象。
2、纤维板:长、宽:±2mm;厚:±0.2mm。
含水率湿度在12%以下。
不允许局部松软、分层、鼓泡现象。
表面平整、无弯曲、扭曲现象。
边缘部用指甲刮,不应轻易出现脱皮现象。
3、集成材:长、宽:±2mm;厚:±0.5mm。
允许有直径在1mm以下的小虫眼、须分散。
不允许有蜂窝虫孔、破烂、节疤现象。
不允许有颜色明显树节。
4、木皮:厚度:≥0.45mm不允许有发霉、变色、麻面、油渍、污渍、成型组质量检查1、门页表面:必须干净,砂光平整,无胶水滞留、划伤、损伤等现象。
2、花线:为金丝柚实木,棱角笔直、光滑,无腐烂、虫孔、刀痕、毛刺不超过5mm,每扇门不超过3处。
3、封边条:为金丝柚实木,封边条必须平整、光滑,无破损、开裂、崩裂等现象。
4、上下码头:上下码头与边挺齐平,无缝隙、凹凸不平、角位积胶等现象。
5、门芯板:UV后的门芯板表面平整、光滑,无划伤、破损,与边挺连接处缝隙单位不得多于0.25mm。
6、垂花档:垂花档角位垂直、对齐、严密,无高低不平、开裂、破损等现象。
7、玻璃:表面平整、光滑,无划伤、开裂。
打磨组质检标准1、门扇:实木封边与线条缺陷修补好、门扇表面光滑,侧面、棱角位置平滑、圆润、手感顺畅光滑、无木眼、砂纸印、磨机印、45°角位无补灰油漆残渣。
2、门套:木皮封边与角位缺陷修补好、门套表面、止口位光滑、侧面,棱角位置平滑、圆润、手感顺畅光滑、无木眼、砂纸印、磨机印。
3、线条:缺陷修补好、表面光滑、侧面,棱角位置平滑、圆润、手感顺畅光滑、无木眼、砂纸印。
4、脚座:脚座为实木制作,两端锯齿印缺陷修补好、表面光滑、侧面,棱角位置平滑、圆润、手感光滑、无木眼砂纸印。
喷涂组质检标准1、门扇、门套、门套线、脚座底漆:按厂商规定比例调漆、比例一般是1:0.5:0.6-0.7、喷涂均匀,不允许有流挂、气泡、皱纹、积漆、脱皮、起痱子等现象。
木质防火门验收标准

木质防火门验收标准一、前言。
木质防火门作为建筑物中重要的passageway,其质量关乎到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因此,对木质防火门的验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本文将就木质防火门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二、验收标准。
1. 外观质量。
木质防火门表面不得有明显的裂痕、变形、漆面脱落等现象,门扇应平整、无明显凹凸。
2. 尺寸要求。
木质防火门的尺寸应符合国家标准,门扇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制作,尺寸偏差应在允许范围内。
3. 材质要求。
木质防火门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材料,门扇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且材质应符合环保要求。
4. 防火性能。
木质防火门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有效阻止火势蔓延,达到相应的防火等级要求。
5. 安装要求。
木质防火门的安装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门扇与门框应严密贴合,门扇的开合应灵活顺畅,门扇与地面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6. 配件要求。
木质防火门的配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门配件,如门锁、门铰链等,且应安装牢固、使用灵活。
7. 防火门标识。
木质防火门应有清晰的防火门标识,标识应包括防火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以便于管理和使用。
三、验收流程。
1. 到货验收。
木质防火门到货后,需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材质检验等,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2. 安装验收。
木质防火门安装完成后,需进行开合检查、配件使用检验、防火性能测试等,确保门的安装质量和防火性能。
3. 使用验收。
木质防火门投入使用后,需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门的使用性能和防火性能。
四、总结。
木质防火门是建筑物中重要的 passageway,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因此,对木质防火门的验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只有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才能保证木质防火门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希望本文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木门检测标准

项目 门框、门扇厚度 门扇高度、宽度 门框高度、宽度 框、扇对角线长度差 框扇截口与线条结合处高低差 门扇表面平整度 门扇翘曲度 门框、门扇垂直度和边缘直度 项目 门扇与上框间留缝 门扇与边框间留缝 允许偏差(mm) ±1.0mm ±1.0mm ±1.0mm 3.0mm 1.0mm ≦0.5mm∕500mm ≦0.15% ≦0.5mm∕1000mm 检验方法 用千分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框量里角,扇量外角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1mm靠尺和塞尺检查 在检查台上用塞尺检查 目测,用塞尺检查
3、装饰面贴面表面外观要求
缺陷名称 麻点 麻面 划伤 压痕 浮贴 褶皱 缺皮 翘皮 亮影/暗痕 离缝 缺陷范围 门框 直径1mm以下(距离300mm) 不限 均匀颗粒,手感不刮手 宽度≤0.5mm,深度不划破 3条 PVC饰面长100mm 凹陷深度≤1.5mm,宽度 8个 100mm以下,不集中 粘贴不牢 局部重叠 2 5个 面积粗超过5mm 凸起步超过2mm 不限 2 不限 面积粗超过50mm 拼接缝隙 ≤1mm 公称范围 门扇 纵横框 门芯板 2个 3个 1条 3个 2条 6个
2、木质门的留缝限值与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 留缝限值 用塞尺检查 1.5mm~3.5mm 用塞尺检查 1.5mm~3.5mm 用塞尺检查 外门 4.0mm~6.0mm 门扇与地面间留缝 用塞尺检查 内门 6.0mm~8.0mm 用塞尺检查 卫生间 8.0mm~10.0mm 门框与门扇、门扇与门扇接缝高低差 用塞尺检查 ≦1.0mm 门扇厚度大于50mm时,门扇与边框间留缝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不允许 不允许 3个 不允许 5个 不允许 2处 3处 ≤0.5mm ≤1mm
注:检测方法为目测 4、漆饰表面外观要求
木门产品(系列)检验标准

木门产品(系列)检验标准〈一>、原材料一般检验标准:(1)木门原材料主要包括;a、〈板材实木类〉密度板、多层板、刨花板、大芯板、集成材、木皮、实木等。
b、〈五金锁具类>合页、木螺丝钉、马钉、直钉、壁纸刀片、门锁、插销、门吸等.c、〈油漆胶类〉聚脂漆、硝基漆、聚脂希料、硝基希料、刮涂宝、色精、色浆、大白粉、各类颜色粉料等;白乳胶、脲醛树脂胶、万能胶、玻璃胶、发泡胶、高强度胶等。
(2)木门原材料一般检验标准;a、将(密度板、多层板、刨花板、大芯板、集成材)开包抽出几张,用钢卷尺测量长、宽的尺寸是否一至、或与进货单尺寸对比是否相符。
抽取的一张板材,厚度在9mm以下,放平之后,看平整度,对比一下同类产品,或拿以前使用过的没有出问题的同类板材对比一下,如平整度接近或类似,就可以认定平整度合格,如果有明显区别,就可以断定平整度不合格。
抽取的一张板材,厚度在12mm以上,将它立直与地面形成90度角,用手扶住一端,用眼看两则,平整度是否合格,如果难以判断,就用对比方法来判定。
用卡尺或千分尺测量板材的厚度,是否与进货单的参数一至(或参照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对比),公差范围12mm厚度以上不得超过正负公差范围0.5mm、9mm厚度以下不得超过正负0.3mm.用测湿仪;检验板材干湿度,湿度范围不得超过3%—8%(厚度在6mm以下的板材,干湿度可以在0%-5%范围以内)。
检验一张板材干湿度,正负公差范围超过5%(检验在中间与周边范围内)最高湿度10%以内.最后实际使用时,有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为准(在没有得到认定之前,不要随意更换主要材料)。
(大芯板、集成材)主要检验是否有开胶、开裂现象,是否变形,厚度是否均匀正负公差范围0。
5mm.B、将(木皮、实木)开包检验,一张木皮或一块木板上,没有明显木节疤,木质颜色无明显色差。
如果色差明显,可由生产管理人员,来确定为准。
实木含水量不得超过12%以内.C、〈五金锁具类〉<油漆胶类>;检验表面明显缺陷有好与差,主要标准在实践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行使对比检验法。
实木门质量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由朗誉出品的室内装饰门的产品分类、规格尺寸、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运输贮存、包装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31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JG/T122—2000 建筑木门、木窗WB/T1024-2006 木质门GB/T5824-1986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5—1986 建筑门窗扇开、关方向和开、关面的标志符号GB 18580 室内装饰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1 室内装饰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 室内装饰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 室内装饰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16799-1997 家具用皮革GB/T 11718—1999 中密度纤维板GB/T16998—1997 热熔胶粘剂稳定性测定GB/T15104—2006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GB/T13010—2006刨切单板GB/T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GB/T9846—2004 胶合板GB/T4897—2003 刨花板JS—A7-01-001 朗誉内门成品检验方法JS-A4-01-0007 朗誉指接集成材检验标准JS-A4—01—0006 朗誉锯材质量检验标准JS-A4-01—0010 朗誉内门专用材料质量检验标准JS-A4—01—0005 朗誉木皮质量检验标准JS—A4—01—0003 朗誉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质量检验标准JS—A4-02-0001 朗誉PVC封边条质量检验标准JS—A4-09-0001 朗誉油漆及漆膜检验标准3术语定义3。
1外观装饰面定义a)主装饰面:部件在正常使用中可见的装饰面,包括门板正反面、门板开启时可见的安装锁体门板侧面和门套外表面。
国家木质家具检验流程及标准

国家木质家具,软体家具技术标准、检测标准实木家具技术标准、检测能力1.0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实木家具的技术要求。
2.0适用范围凡本公司生产和外协加工的实木家具(含金属部件)及其它家具的实木部件均适用之。
3.0引用标准3.1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3.2GB/T3325-2008《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3.3QB/T191.1-9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3.4QB/T1951.2-94《金属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定》4.0名词定义4.1实木家具实木家具是指在人造板表面贴木皮,截面封原木,表面进行油漆处理的家具。
4.2翘曲度翘曲度是指产品(部件)表面上的整体平整程度。
4.3平整度平整度是指产品(部件)表面在0T50mm范围内的局部平整程度。
4.4邻边垂直度邻边垂直度是指产品(部件)外形为矩形时的不矩程度。
4.5位差度位差度是指产品中门与框架,门与门,门与抽屉,抽屉与框架,抽屉与抽屉相邻两表面间的距离。
4.6外表处表是指产品外部的涂饰或表面处理之处。
4.7内表内表是指产品玻璃门内或其他空格(如搁板等)内的涂饰或其他表面处理之处。
4.8内部内部是指产品门内或抽屉的可见表面。
4.9隐蔽处隐蔽处是指产品内外在一般使用中不易见之处。
4.10水平偏差水平偏差是指金属折叠桌产品的桌面与地面的平等程度。
4.11圆度圆度是指产品金属圆管弯曲处的挤压或拉伸的变形程度。
5.0技术要求5.1主要尺寸和尺寸公差5.1.1各产品的主要尺寸应符合图纸的规定。
5.12产品的外形宽、深、高尺寸的极限差为65mm,配套或组合产品的偏差应同取正值或负值。
5.2形状和位置公差形状和位置公差(见表1)5.3用料要求5.3.1各类家具同一单位产品采用树种的质地应相似,同一胶拼件树种应无明显差异,针,阔叶材不得混同使用。
5.3.2产品外表的局部装饰,不受单一材料理应尽量使用软质树种或人造板;同一板件使用质地相似的树种或人造板。
木门窗材料质量检验标准

质量检验标准产品质量检查规定目的:对产品整个生产过程和最终检查,确保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满足规定要求,做到未经检验或虽经检验,但仍不合格的产品转序、不入库、不出厂。
一、 生产过程中的检查:1、 首先由加工者自检。
自分、自标、在交转下序,进行互检接收。
2、 批量件首件加工完工必须交检(自检),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加工。
3、 工序检验采取逐序检验,前序没检后序不准加工。
二、 当用成型刀具或工装加工批量件时,可采取抽检法,但必须按“三检”即:自检、互检、专检。
三、 喷漆工序为特殊工序,由喷漆工做好工艺纪录,由专检员进行逐件检查。
四、 生产主管和专检员要经常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反馈。
五、 成品检查、成装工序为成品最终检查:1、 当确认所有组装用加工零部件和外购质量合格,通过检验全部合格后才能进行组装。
2、 操作者必须按图纸,工艺、工装进行组装,组装完毕,达到成品验收标准后,由质量员签发“合格证”和记录。
六、 安装检查:产品安装前,安装者先检查产品质量,发现问题分析产生原因。
及时反馈给工厂,待产品质量问题解决后再进行安装。
七、 生产过程中,所有工序,所有员工必须遵循“四个三”办事,即:“三对、三按、三不加工、三检制”。
三对:对图纸、对工艺、对工装。
三按:按工艺操作,按图纸加工,按制度办事。
三不加工:图纸有问题不加工,上序不合格不加工,工艺装备不符合要求不加工。
三检; 自检、互检、专检集成材检验标准1 目的制定本标准是为了指导采购、检验和分承包方相关人员,对集成材进行统一的质量判定。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铝包木门窗、纯实木门窗制造所需集成方材。
3 职责:3.1本标准由技术部负责编制和更改,由技术副总负责审批。
3.2采购部负责按本标准与承包方签订供货协议。
3.3质检部负责按此标准进行质量判定。
3.4生产部负责按本标准进行生产过程中流转品的质量控制。
4 检验内容:检验内容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1 材种 所有针叶木材及气干密度小于0.35g/cm3阔叶木材均可(供货应以我公司与供货单位签定树种为准)。
T 29498-2023木门窗

GB/T 29498-2023 木门窗一、引言GB/T 29498-2023 木门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适用于木质建筑门窗的设计、制造、安装和验收。
木门窗作为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安全性对于建筑物的整体性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档将对 GB/T 29498-2023 木门窗标准的关键要点进行介绍和解析。
二、标准范围GB/T 29498-2023 标准规定了木门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材料选择、设计要求、制造要求、安装要求、检验方法、质量控制以及验收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三、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如下:1.木门窗:由木材制作的门窗。
2.垂直尺寸:门窗开启方向的高度。
3.水平尺寸:门窗开启方向的宽度。
4.框架:门窗的主要支撑结构。
四、分类根据 GB/T 29498-2023 标准,木门窗分为以下几类:1.平开门窗:指在水平方向上开启的门窗。
2.推拉门窗:指在水平方向上推拉开启的门窗。
3.折叠门窗:指可以折叠开启的门窗。
五、材料选择根据 GB/T 29498-2023 标准,木门窗的材料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1.木材应选用具有一定强度和稳定性的材料。
2.木材的湿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木材表面应光滑、无裂纹、无明显变形。
六、设计要求GB/T 29498-2023 标准对木门窗的设计提出了以下要求:1.木门窗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2.木门窗的框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3.木门窗的开启方式应方便、灵活,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安全地进行疏散。
七、制造要求GB/T 29498-2023 标准对木门窗的制造提出了以下要求:1.木门窗的制造应符合国家建筑制造工艺规范的要求。
2.木门窗的加工应精确、平整、无明显瑕疵。
3.木门窗的连接方式应牢固可靠,不得出现脱落、开裂等现象。
八、安装要求GB/T 29498-2023 标准对木门窗的安装提出了以下要求:1.木门窗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建筑安装技术规范的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木质门生产质量检验标
准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生产各环节生产质量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木门生产各环节生产准则,提高木质门生产质量,依据《中国室内木质门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木门生产质量标准》。
第二条原则
各环节质量检验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原则范围内由各环节质检员对质量是否合格进行判定,各环节操作员工均需达到标准要求方视为合格。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质量标准适用于xxxxxxxxxx生产生产部木工车间、贴皮车间、组装车间、油漆车间以及包装车间
第四条职责
各环节质检员需按照本质量标准对本环节货物进行检验,对于不合格产品责令具体操作工进行返修,达到要求后方可放行;各车间负责人依据质量标准,要求本环节内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第二章各环节质量标准
2.1木工环节质量标准
2.1.1门扇厚度允许偏差-1mm以内;
2.1.2门扇宽度、高度允许偏差±3mm;
2.1.3门扇玻璃格对角平直,不允许玻璃格边角有废料残留;
2.1.4门面、门边胶印长度≤10mm不得多于5处,长度大于10mm不允许;
2.1.5门扇弯曲度≤5mm;
2.1.6门扇平整度混油系列≤1mm,清油系列不允许;
2.1.7面板、侧边开裂、粘结不牢固不允许;
2.1.8门扇两头打眼处与门边距离为60-80mm,门眼倾斜不允许;
2.1.9开槽、雕刻处锯齿印长度≤10mm不得多于3处,长度大于10mm不允许;
2.1.10门扇鼓包、凹陷不允许;
2.1.11门边缺皮现象不允许;
2.1.12贴皮、做漆区域有涂、画不允许;
2.1.13工件数量与订单数量不一致不允许交货;
2.1.14未按订单要求生产不允许;
2.1.15工件表面虫眼、结疤、缺料不允许
2.2贴皮环节质量标准
2.2.1贴皮面划伤宽度小于0.5mm不得超过2处,超过2处不允许;
2.2.2木皮面刀伤印明显不允许;
2.2.3贴皮工件缺皮小于5m㎡不得多于3处,大于不允许;
2.2.4磕碰、缺料现象不允许;
2.2.5透胶、有胶面积小于10m㎡不得多于5处,超过不允许;
2.2.6木皮拼缝宽度不得大于0.3mm,长度不得超过200mm
2.2.7木皮纹路近似或基本一致、材色色差不允许;
2.2.8起包、分层现象不允许;
2.2.9木皮重叠不允许;
2.2.10木皮炸缝宽度小于0.3mm;
2.2.11烫糊、腐朽现象不允许;
2.2.12虫孔、孔洞门扇不允许,门套直径小于5mm不得多于3处,直径大于5mm不允许;
2.2.13夹皮长度小于10mm不得多于5处,长度大于10mm不允许;
2.2.14贴皮工件木皮必须粘贴到位、到头;
2.2.15木皮补条、补片材色、花纹与面板材色、花纹不易分辨;
2.2.16贴皮工件木皮未按要求粘贴不允许;
2.2.17亮影、暗痕面积小于50m㎡不得多于两处,面积大于50m㎡不允许;
2.2.18压痕凹陷深度小于1.5mm、宽2mm以下,不集中的情况下不得多于4处,大于此尺寸不允许;
2.2.19麻点、黑点直径小于1mm不得多于5处,直径大于1mm不允许;
2.2.20木皮表面坑眼、不平现象不允许;
2.2.21工件数量与订单数量不一致不允许交货;
2.3组装、门套订线环节质量标准
2.2.1套板高度与订单尺寸误差最长为实际尺寸+50mm,最短尺寸不得小于门扇高度+20,超过此范围不允许;
2.2.2套板宽度误差为±3mm;
2.2.3挂板、护角尺寸误差允许范围±1mm;
2.2.4合页槽位置误差范围为±1mm;
2.2.5开槽深浅不一致、开槽弯曲、不直现象不允许;
2.2.6门档线错位距离小于1mm;
2.2.7胶印长度≤10mm不得多于5处,长度大于10mm不允许;
2.2.8划伤宽度小于0.5mm不得超过2处,超过2处不允许;
2.2.9缺料、磕碰现象不允许;
2.2.10玻璃格开裂、变形现象不允许;
2.2.11线条拼缝不得大于0.2mm;面板拼缝不得大于1mm;
2.2.12线条错位小于0.2mm;
2.2.13枪钉外露、枪钉打偏现象不允许;
2.2.14压痕凹陷深度小于1.5mm、宽2mm以下,不集中的情况下不得多于4处,大于此尺寸不允许;
2.2.15门档线与立挺间缝隙不得大于0.2mm;
2.2.16工件数量与订单数量不一致不允许交货;
2.4白磨、底漆环节质量标准
2.4.1磕碰、缺料现象不允许;
2.4.2贴皮工件缺皮小于5m㎡不得多于3处,大于不允许;
2.4.3划伤宽度小于0.5mm不得超过2处,超过2处不允许;
2.4.4边角、凹槽打磨到位,手感光滑,糙手不允许;
2.4.5工件平整度≤1mm;
2.4.6底漆流挂面积小于5m㎡不得多于5处,大于5m㎡不允许;
2.4.7底漆颗粒直径小于2mm不得多于10处,超过此标准不允许;
2.4.8油漆起层现象不允许;
2.4.9油漆颜色不正不允许;
2.4.10油漆发雾、发蒙现象不允许;
2.4.11木皮拼缝现象不允许;
2.4.12木皮重皮不允许;
2.4.13透胶现象不允许;
2.4.14工件表面杂质现象不允许;
2.4.15压痕凹陷深度小于1.5mm、宽2mm以下,不集中的情况下不得多于4处,大于此尺寸不允许;
2.4.16工件数量与订单数量不一致不允许交货;
2.5油磨环节质量标准
2.5.1坑眼直径小于0.5mm不得多于8处,直径大于0.5mm不允许;
2.5.2明显砂纸印长度小于50mm,不得多于5处,此范围外不允许;
2.5.3清油磨漏面积小于5m㎡不得多于3处;混油磨漏面积小于100m㎡不得多于5处,此范围外不允许;
2.5.4边角、凹槽打磨到位,手感光滑,糙手不允许;2.5.5无缺料现象;
2.5.6工件平整度≤0.3mm;
2.5.7清油工件亮点直径小于1mm不集中不得多于10处,此范围外不允许;
2.5.8线条棱角打磨到位,手感光滑,糙手不允许,线条内部油漆流挂不允许;
2.5.9磕碰、划伤现象不允许;
2.5.10腻子颜色与材质不一致现象不允许;
2.5.11立挺与门档线、线条与门扇质检无缝隙;
2.6修色环节质量标准
2.6.1色差不明显允许;
2.6.2砂纸印不明显允许;
2.6.3颗粒、麻点现象不允许;
2.6.4边角颜色与大面颜色一致,黑边不允许;
2.6.5划伤现象不允许;
2.6.6起包、磕碰现象不允许;
2.6.7无磕碰现象;
2.6.8无修色不到位现象;
2.6.9色泽不均轻微允许;
2.7、面漆环节质量标准
2.7.1漆面、棱角、凹槽漆面光滑,糙手不允许;
2.7.2明显砂纸印现象不允许;
2.7.3黑边现象不允许;
2.7.4可见工件正面颗粒直径小于0.5mm不得多于5个,此范围外不允许;
2.7.5针孔直径小于0.1mm不得多于5处
2.7.6坑眼不允许;
2.7.7漆面发蒙不允许;
2.7.8不可见面颗粒、坑眼现象轻微允许;
2.7.9加工波纹不允许;
漆膜流挂不允许;
漆膜污染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