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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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珠海校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师大珠海校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师大珠海校区研究生招生简章北师大珠海校区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
1. 招生专业:北师大珠海校区研究生招生涵盖各学科领域,包括文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学等。

2. 招生对象:具有国内外认可的本科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人。

对于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需具备相应的本科学历;对于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需具备相应的硕士学历。

3. 招生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学术潜力和创新能力,具备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

同时,申请人还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并能满足相应学科的学术要求。

4. 招生流程:申请人需通过北师大珠海校区研究生招生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格,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明、成绩单、推荐信、个人陈述等)。

通过初审后,还需参加面试和笔试等环节。

5. 招生计划:北师大珠海校区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及各学院的人才需求和教学资源情况,具体招生计划以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6. 学费和奖学金:研究生学费根据学院和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可在招生网站查询具体标准。

学校还设立了各类奖学金,为优秀研究生提供资助。

7. 联系方式:具体招生信息可在北师大珠海校区招生网站查询,也可通过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等途径咨询相关问题。

请注意,以上为一般性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招生信息还需以北师大珠海校区招生网站和官方公告为准。

202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2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2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02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021年08月18日 15:24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一、培养目标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东北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2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美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2.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2年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并且不低于省统考满分的80%(省统考满分×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

3.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美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

对于初次接触艺考,有些迷茫,还不清楚自己的目标和方向的同学,拥有24年经验的艺考培训团队给你科学分析以及合理的备考方案,帮你快速定位,找到目标、把握方向。

二、招生计划说明: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考生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结合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服从专业调剂但是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对于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统一排队录取。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3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3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3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共招收以
下专业:
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史、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教育学、基础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学前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资源与教育管理。

哲学:哲学、宗教学、逻辑学、伦理学。

经济学: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产业经济、经济法、应用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税收学、农林经济管理、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学、社会保障学。

法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民族学、行政学。

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环境科学。

历史学:历史学、考古学。

文学:汉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理工科:机械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水利水电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工程、
核工程与核技术、矿业工程、海洋技术。

管理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技术经济及管理、运营管理、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图书馆学、博物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保险学。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东北师范大学(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简称东北师大,位于北国春城-长春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新生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符合以下全部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

二、几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吉林: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吉林: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吉林: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东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本科招生专业分布在本部和净月两个校区。

第三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和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国家专项、高校专项、优师专项、民族专项、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生等。

第四条对于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五条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六条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办公室组成。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咨询、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和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对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二)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委员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七)组织实施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八)组织实施本科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十一)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远程教育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远程教育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高起本:会计学、法学、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技术、行政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升本:美术学、法学、物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英语、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地理科学、化学、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科学技术、体育教育、历史学、心理学、小学教育、行政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

二、招生对象1、报考专升本科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文凭;2、报考高中起点专科须具有高中或中专等学历文凭;3、各类在职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国家公务员,从事企事业工作及其他社会人员;4、春季报读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2月28日;5、秋季报读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8月31日。

三、报名须知1、报名(含申请免试入学)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2份,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同版)照片3张;2、学习中心按规定的学历条件逐一审查合格后,学生填写《学生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

对报名考生和批准免试入学者,由学习中心同时完成其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扫描和电子照片采集工作。

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

四、入学方式1、考试方式:采取机考形式,具体考试时间听教务老师通知;3、入学考试科目:高起专:语文、数学、公共英语专升本文科:大学语文、英语二、教育学心理学专升本理科:高等数学、英语二、教育学心理学五、学习方式1、教学模式: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课程作业+学习中心导学辅导+集中考试+毕业论文;2、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比重:约占40%(特殊课程除外);3、采用完全学分制,弹性学习期限。

学生可自主地掌握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4、免修条件及办理:按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相应课程的免修。

六、毕业说明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实践教学等环节和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公共课程考试,准予毕业(专科毕业不作毕业论文、不参加教育部公共课程统考)。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一、报名条件:1. 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获省赛区三等奖以上者〔含三等〕;2. 高中阶段有创造发明获省级以上奖项或获国家发明专利者;3. 在公开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作品者;4. 高中阶段平常成果优秀者。

二、招生专业、生源范围及打算1. 招生专业:文科:历史学〔师范〕、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广播电视新闻学、图书馆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法学、国际政治、哲学;理科: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地理科学〔师范〕、地理科学类〔含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科学、生态学、教育技术学〔师范〕、广播电视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经济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类、图书馆学、生物科学〔师范〕;外语:英语(论坛)(师范;文、理)、日语〔文〕、俄语〔文〕。

2. 招生范围:吉林省83所首批省级重点中学、我校教育实习基地校和就业基地校和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省级重点中学。

3. 招生打算:180名。

三、报考程序、考试科目及日程1. 由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举,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自主选拔录用'申请表》(复印无效)。

中学向我校推举自主选拔录用申请考生时,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举工作方案,敬重申请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举,在校内公示推举名单。

2. 请考生所在中学在3月2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自主选拔录用'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原件等有关材料,送寄至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130024〕,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材料。

3. 3月9日前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与考试考生名单,在网上公布。

4. 被确定参与考试的学生须持身份证、介绍信于3月16日下午1:30分到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办理由东北师范大学举行的自主选拔考试手续,领取准考证;3月17日笔试,3月18日面试、英语口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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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东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普通高校优秀考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考事项安排
1.每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很多,要早复习,早准备。

按照考试范围复习。

2.我校考生,到学校考试中心,办理内部试卷。

3.每年有很多考生,不知道考试重点范围,不知道考试大纲要求,盲目复习,浪费时间和精力,复习效果很差,影响考试。

4.每年有很多考生,选择错误的复习资料,解题思路及讲解答案都是错误的,具有误导性,不利于复习。

5.学校为考生正确复习,印刷内部试卷。

6.内部试卷:包含考试范围、历年真题、考试题库、内部复习资料。

7.专业课,学校出题。

一定要按照内部试卷复习,每年都有原题出现。

8.内部试卷联系张老师。

学校安排邮寄,具体事项联系张老师。

二、选拔对象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
1.招生要求和专业,详见《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招生及专业总表》。

2.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我校部分专业将另设计划用于接收调剂生,具体事项及拟招生人数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格审核
1.报考考生按照《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
段学习报名表》,符合条件的直接到学校递交考核材料。

2.考生所在院系要按照规定和条件,由班主任(辅导员)、依据对每一名参加研究生报名学生的基本状况、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情况、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系统审核。

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由学校招生部门进行材料的系统审核。

凡核查出存在问题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3.研究生考试实施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通过后的学生能够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凡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不对称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五、复试要求
1.学校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标准及其他科研学术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照专业进行,生源充足的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各院系将于复试前将其公布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

3.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考试录取事项
1.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

各专业综合考试以计划专业的通知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进行命题。

考务工作学校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实施规定由学校安排。

2.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

划定科目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最低控制线上安排投档,高校择优录取并发送《录取通知书》。

对未取得本科毕业资格和毕业证书的考生,其研究生的报考资格无效,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规定的时间及时将当年未取得毕业资格的考生名单报教育部。

七、入学管理要求
1.被录取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高校报到,学籍及档案材料考生入学前到学校领取,并自行转交高校相关部门。

2.研究生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国家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业。

3.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要求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4.各院系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我校研究生的政策及要求向所属全部考生进行传达,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要坚持信息公开、程序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做好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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