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流程图
耕地占用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

申报回执界面
➢系统显示申报回执信息以及申报表主表数据 ➢纳税人在该界面可进行信息打印,或是发起缴款流 程
提交申报数据 反馈申报结果
耕地占用 税申报数
据
4.2 操作说明
4.2.1 初始化界面
操作人员按照【网报系统】—【申报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顺序进入本 模块,系统显示初始化页面。自动带出该纳税人所登记的土地税源编号信息,操 作人员下拉选择。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填写申报表流程。
➢土地税 源信息
申报表填写界面
➢点击鼠标右键,页面弹出新增行选项,点击增加 行系统自动增加一行填写数据栏。 ➢征收品目为下拉选择,下拉选项为该纳税人税费 种认定信息中耕地占用税认定的征收品目。 ➢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 [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数 据。
确认界面
➢系统以纸质表单的方式显示上一环节填写的申报表 主表数据,供操作人员确认是否正确 ➢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交申报数据并显示申报 回执界面
2、 纳税人需下拉选择土地税源编号,下拉土地税源信息来源于核心征 管系统。
3、 在新系统上线后,如发现申报的土地税源信息不能带出,请联系主 管税务机关补充登记土地信息;纳税人也可通过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自行录入土地信息,提交后需税收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申 报。具体录入方式需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3.2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发起,为纳税人提供耕地占用税申报的网 上申报的功能。本功能主要包括:初始化、填写申报表、确认申报表、查看回执。 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可进行征收缴款。
3.3 操作人员
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3.4 前置条件
序号 1 2 3
描述 纳税人应已进行耕地占用税税种认定。 该纳税人有相关的土地税源登记信息。 纳税人应处于 “正常”状态。
耕地占用税ppt

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完善税制设计
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耕地占用税制设计,根据土地用途、位 置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合理税率,提高税收调节效果。
加强税收征管
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征收效率和税收遵从度,防止税收流失和 违规行为。
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
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税收优惠措施引导土地节约使用和 保护农业用地,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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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耕地占用税的比较分析
税率差异
各国税率存在差异,根据土地用途、位置和 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税率高低直接影响土地 利用和保护效果。
征收方式
各国征收方式不同,包括按年征收、按次征收和累 进税率等,征收方式影响税收负担和征收效率。
税收优惠
各国税收优惠措施不同,包括对农业用地、 生态保护用地等减免税收,税收优惠措施影 响税收公平性和调节效果。
05
耕地占用税的改革建议
完善征收制度
统一征收标准
制定全国统一的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避免地区间的不公平现象。
动态调整税率
根据经济发展、土地资源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各地区的耕地占 用税税率。
扩大征收范围
将非农业用地纳入征收范围,进一步保护土地资源。
加强税收监管
1 2
强化部门协作
加强税务、国土、环保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 作,形成监管合力。
对土地价格的影响
抑制土地投机
01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增加了土地持有成本,降低了土地投机的收
益,从而抑制土地投机行为。
稳定土地市场价格
02
通过征收耕地占用税,可以稳定土地市场价格,避免土地价格
过度波动对经济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引导土地价值提升
耕地占用税申报

耕地占用税申报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耕地占用税申报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个人适用对象说明:占用应税土地的纳税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第十二条。
四、受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五、决定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2.材料类型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
4.我省目前正积极推进实名办税工作,敬请各位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注意携带相应身份证件用于查验。
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上门申请、网上申请、移动终端申请。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十一、办理基本流程十二、办理方式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终端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法定时限:即时办结承诺期限:即时办结时限说明:无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办理结果无十六、结果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申请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知情权 2、保密权 3、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9、委托税务代理权 10、陈述与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 12、税收法律救济权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土地使用税申报操作流程

土地使用税申报操作流程
1. 准备材料
- 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 上一年度的土地使用税完税证明或缴款凭证
- 计算机或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2. 了解税率和计税依据
- 查阅当地税务机关公布的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 确定土地用途和等级,了解具体计税依据
3. 计算应纳税额
- 根据土地面积、用途和等级,按照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 如有优惠政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税收优惠
4. 填写申报表
- 准确填写《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
- 如实反映土地使用情况及计税依据
5. 提交申报
- 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现场办理提交申报表 - 提供完整的申报资料,配合税务机关的审核工作
6. 缴纳税款
- 按照核定的税额,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土地使用税款
- 可选择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款等方式
7. 保存凭证
- 妥善保管完税证明或缴款凭证
- 作为下一年度申报的参考依据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缴纳土地使用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
准确申报,依法纳税,维护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图

附件2: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图政府召集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召开会议审查拟征收项目是否符合: 1、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划和城乡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政府召开会议组织发改、国土、规划、建设、财政、法制、环保、文物等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不符合条件不能征收政府先期组织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项目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政府组织征收部门或委托单位,对拟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房屋调查结果 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政府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旧城区改建项目,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政府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进行公示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方案,进行公示政府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大,不能实施征收政府建立专户,存储征收补偿费政府做出征收决定、发布征收公告,并发出评估邀请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可复议,也可提起诉讼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复估 由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复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对不履行协议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达不成协议或产权不明确,政府做出补偿决定,发布补偿决定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时间内又不搬迁的,政府申请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领取补偿及奖励资金,按协议时限搬迁按补偿决定搬迁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由法院监督,政府负责实施。
按规定期限选择回迁安置房屋公布分户补偿情况审计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工作流程图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工作流程图
主管税务机关责令清算 纳税人符合清算条件未清算的, 主管税务所下达《土地增值税清 算通知书》
纳税人自行清算
纳税人填报清算资料 纳税人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清 算审核申请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土地增值税 纳税清算申报表》及主管税务机 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土地增 值税纳税清算事宜,出具《土地 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 对纳税人资料提供不全要求补充 资料的,下达《土地增值税清算 补正资料通知书》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对不具备查账清算条件拟实行核 定征收的项目,填报《房地产开 发企业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审核 表》,经区局税政部门批准后,由 主管税务机关向纳税人下达《土 地增值税查账清算终止通知书 》,同时,由审核人员对本项目 的应税收入进行审核,核实房地 产开发项目收入,填报《土地增 值税清算审核报告表》,撰写《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 征收审核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审核通知
主管税务机关依区局税政部门审 批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报告 表》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 值税核定征收审核报告》,向纳 税人下达《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 通知书》
相关资料汇编入册
耕地占补平衡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批流程图

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即办)
耕保科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呈报会审会, 由市政府批回后 10 日内完成。
行政事项服务科签署意见 2 个工作日
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行政务中心国土 局窗口领取许可决定
办结归档
监督电话: 2060420
104、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申请人
出具《行 不需取得行政许可
完成。
行政事项服务科签署意见 2 个工作日
申请人凭通知书和交费凭证到行政服务中心 国土局窗口领取许可决定
办结归档
监督电话: 2060420
所 提 供 资 料:
一、文字材料:
1、省级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14、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需加附以下有
2、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关听证材料:(1)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议纪
3、建设用地申请表
要;(2)占用基本农田听证笔录;(3)征用土地
4、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
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偿方案听证笔录。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二、图件材料:
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7、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规划图;7、其
他有关申报材
料。
服务对象申请
出具(退回件 通知书)交服 务对象 不符合
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受理
出具受理通知书交服务对象(即办)
耕保科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理 行政事项服务科签署意见 2 个工作日
出具(补办件 通知书)交服 务对象
资料不齐
服务对象凭受理通知到行政中心国土局窗口服 务领取证件
出具(退回件 通知书)交服 务对象
土地增值税征收流程图汇总

土地增值税征收
事项名称
土地增值税征收
执法类型
行政征收
执法依据
依据名称、文号、发文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 199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执法标准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的增值额,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执法程序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
执法权限
稽查局、各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