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材料检测规则及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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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检验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检验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检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的材料检验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所有涉及的材料的检验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材料检验的组织原则、检验程序、检验人员资格要求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归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

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材料检验工作。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对材料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八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材料检验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材料检验的组织原则第九条材料检验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材料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起材料检验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门的材料检验人员,负责对工程项目中的所有材料进行检验。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材料检验档案管理制度,对检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对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材料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材料检验的程序第十四条材料检验应当在材料到达工程现场之前进行,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材料检验应当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

第十六条材料检验应当由负责材料检验的人员进行,对材料的外观、尺寸、质量等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材料检验应当根据检验结果判断材料的合格性和安全性,并做出相应的检验报告。

第十八条若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通知建筑施工单位,并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对材料进行合格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选用材料。

第四章材料检验人员的资格要求第二十条从事材料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和技术水平。

第二十一条从事材料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过相关的培训,并具有相关的证书。

第二十二条从事材料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

工程材料分析和检查制度

工程材料分析和检查制度

工程材料分析和检查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材料的接收、检验、存储和使用过程,确保所有使用的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中涉及的材料分析与检查活动。

二、责任主体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工程材料的最终质量负责。

2.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 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材料分析和检查工作。

三、材料接收与验收1. 材料到场后,应由专人负责验收,对照采购单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对。

2. 对疑似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标记并隔离,防止其流入施工现场。

四、材料检验1. 材料检验应在专业的实验室或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

2. 检验项目应覆盖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如强度、耐久性、尺寸等。

3. 检验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后续使用的依据。

五、材料存储与保管1. 材料应根据其特性分类存放,避免受潮、污染或损坏。

2. 易燃易爆材料应妥善管理,确保安全。

六、材料使用1. 施工前应对材料进行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2. 施工过程中发现材料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项目经理处理。

七、不合格材料的处理1.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从现场清除,并记录在案。

2. 供应商应负责替换不合格材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培训与教育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材料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水平。

九、记录与追溯所有材料分析和检查的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包括材料批次、检验报告、使用情况等,以便必要时进行追溯。

十、持续改进根据工程实践中的经验和问题,不断完善和优化材料分析和检查制度,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一、总则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工程的使用寿命,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及工程的长期可靠运行,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确保工程建设材料的合格、安全、可靠。

二、检测取样范围1.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砂石、钢材等。

2.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半成品材料,如预制构件、砖块、砂浆等。

3.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成品材料,如门窗、涂料、瓷砖等。

三、取样方法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数量。

2. 取样时应注意取样方法的正确、准确,避免因取样方法不当造成取样结果的偏差。

3. 取样时必须保证取样的代表性,避免因取样不均匀或取样不足造成取样结果的失真。

四、检测方法1. 取样后将样品送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测方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检测报告1. 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报告送达相关单位。

2. 检测报告必须详细记录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内容,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明检测结果的合格性或不合格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处理意见。

六、处罚制度1.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材料,相关单位必须及时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

2. 对于违反检测取样制度的行为,相关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罚。

3. 对于检测机构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检测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机制1. 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工程建设材料的检测取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检测取样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检测机构的信誉和正规运作。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使用及验收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种建设工程项目的材料检查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办事。

第四条建设方负责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使用及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第五条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应有检查单、验收单等相应的文件,以记录检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便于日后追溯。

第二章材料采购第六条建设方应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材料采购计划,明确材料种类、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第七条建设方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材料的招标或询价,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第八条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产品证明文件,包括质量认证书、检验报告等。

第九条建设方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的能力。

第十条建设方与供应商应签订明确的合同,规定材料的交付时间、质量要求、价格等。

第三章材料使用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使用,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第十二条建设方应加强对材料的仓储管理,确保材料的质量不受损。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材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前应进行必要的预检。

第十四条建设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的使用管理,保证材料的合理使用和减少浪费。

第四章材料检查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检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应按照国家有关材料质量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检查结果的可靠性。

第十七条建设方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仪器,保证对材料进行全面、有效的检查。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应及时、全面地进行,对不合格的材料应进行标记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材料验收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材料的验收应在施工前进行,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第二十条建设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的验收,验收前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评价判定原则

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评价判定原则

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评价判定原则工程是由人干出来的,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好坏的区别在于管理人员的水平。

现就住建部及省市实体检查内容作以汇总,通过对照检查,加强日常管理,才能在专项检查中处于主动地位。

1、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一、检查内容: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

二、检查方法: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检查纵向钢筋、箍筋等主要受力钢筋品种、级别、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三、评价判定原则: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及数量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文件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四、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5.1条。

2、钢筋加工制作一、检查内容:钢筋加工制作。

二、检查方法:观察结合尺量检查钢筋弯钩、弯折等加工质量。

三、评价判定原则:钢筋弯钩、弯折等加工质量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规范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四、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3.1、5.3.2条。

3、钢筋连接一、检查内容:钢筋连接。

二、检查方法:观察结合钢尺检查钢筋连接(焊接、机械连接、绑扎搭接)方式、接头位置、连接区段长度及接头面积百分率、接头外观质量等。

三、评价判定原则:钢筋连接方式、接头位置、连接区段长度及接头面积百分率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规范要求的,钢筋接头外观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均判定为“不符合”。

四、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4.1-5.4.7条,《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中的相关条文。

4、受力钢筋位置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一、检查内容:受力钢筋位置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二、检查方法:观察结合钢尺检查。

三、评价判定原则:受力钢筋位置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受力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1.5倍及以上的,均判定为“不符合”。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
②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③取样: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一次合格率为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序号
各类名称
相关标准、规范代号
复验项目
组批规则及取样数量规定
序号
各类名称
相关标准、规范代号
复验项目
组批规则及取样数量规定
(2)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拉伸试验、弯曲试验
①组批: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按一批计。
②取样:
a.力学性能试验时,试件应从成品中随机抽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②取样:不少于三个点样混匀。数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量。
(2)
引气减水剂
(GB8076-2008)
(GB18588-2001)
PH值,密度或细度、含气量、减水率氯离子含量、氨释放量、减含量
(3)
缓凝剂
(GB8076-2008)
(GB18588-2001)
PH值、密度或细度
混凝土凝结时间、氯离子含量、氨释放量、碱含量
②取样:每一批取样数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要,每一批取样应混合均匀,均分两份,一份检验、一分备份。
(11)
防冻剂
(JC475-2004)
(GB18588-2001)
钢筋锈蚀、氯离子含量、氨释放量、碱含量、密度(或细度)、R-7、R+28抗压强度比
①组批:同一品种的防冻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按一批计。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方法及送检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方法及送检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方法及送检一、建筑材料进场验收方法:1.制定验收计划:在施工前,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需要,制定详细的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计划,包括验收时间、地点、方法、检测项目等内容。

2.确定验收标准: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制定相应的建筑材料验收标准,明确各项技术指标和物理性能等。

4.检查外观质量:对建筑材料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表面是否平整、无裂痕、无明显变形等,确保外观质量符合要求。

5.检查物理性能:根据建筑材料的性能要求,进行相应的物理性能测试,如强度、硬度、耐候性等,确保物理性能符合相应标准。

6.检查化学性能:对于需要进行化学性能测试的材料,如粘结材料、防水材料等,进行相应的化学性能测试,确保化学性能符合相应标准。

二、建筑材料送检:1.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确定需要送检的建筑材料。

常见的送检材料包括钢材、混凝土、水泥、砖块、玻璃、地面板等。

2.选择合格的检测机构,确保实验室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检测能力可靠。

同时,还需与检测机构协商确定检测项目和标准。

3.按照检测机构要求,准备样品并填写送检单。

样品应按照规定数量进行采集,并做好标识,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4.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要保证样品的包装完好,并填写相应的送检单及相关资料,确保样品的安全和准确性。

5.根据检测机构的要求,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并保留好相关的付款凭证和检测报告。

6.检测机构完成检测后,会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报告中会详细说明材料的检测结果和相关数据,供施工方进行阶段性验收和使用。

总之,建筑材料进场验收方法及送检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严格的验收和检测,能够保证所选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规定标准,从而有效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性。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模版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模版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 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材料、钢材、混凝土、水泥、砂石等。

3. 相关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工作的监督,确保规定得以落实。

二、检查验收程序1. 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标准,提供检验报告和材料合格证明。

2. 施工单位应在材料运抵工地时,将材料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提交给监理单位,并提出参与检查验收的要求。

3. 监理单位应对材料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进行核对,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4.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材料检查验收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查验收。

5. 施工单位应全程配合监理单位进行材料检查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三、检查验收内容1. 外观检查:对材料的表面质量进行检查,如存在明显裂缝、变形等缺陷,应予以拒收。

2. 尺寸检查:对材料的尺寸进行检查,如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更换或修整。

3. 强度检查:对材料的强度进行检查,如达不到规定标准,应予以拒收。

4. 化学成分检查:对材料的化学成分进行检查,如含有有害物质,应予以拒收。

5. 定量检查:对材料的定量进行检查,如不符合规定数量,应予以拒收。

四、检查验收结果处理1. 若材料检查验收合格,可予以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存放和使用。

2. 若材料检查验收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采取整改措施,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 若供应商未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应停止使用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并采取相应的追责措施。

4. 监理单位应对材料检查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以便后续的工程进展。

五、责任追究1. 对于材料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2. 对于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职责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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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工程
(一)、混凝土相关强制性标准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 2002 (2011 年版) 1.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 进行检查,并应 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 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 等的规定。 1.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 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1.3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 混凝土强度的试 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 取样不得少于一 次;
检验项目
筛分析 含泥量 泥块含量 氯离子含量
最少取样重量(kg)
4.4 4.4 20 2
3.卵石与碎石
定义 : 岩石由自然条件而形成的、粒径大于5mm的颗粒称为卵石 岩石由机械加工破碎而成的、粒径大于5mm的颗粒称为碎石 主要检测参数与依据标准: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压碎指标值 (对高强度混凝土)依据标准为JGJ52-2006 取样规则与方法: 取样规则: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碎石,当采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m³ 或600T为1验 收批;采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³ 或300T为1验收批;不足上述者,应按1验收批进行验收。 取样方法(以料堆取样为例):在堆料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 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取出大致相等的16份,组成1组样品。 取样重量: 对单项检验项目,每组样品取样数量应满足下表要求,当需要做多项检验时, 可在确保样品经一项后不影响其它试验结果的前提下,用同组样品进行多项不同试验。 试验项目
5.检测机构应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人员。
6.检测机构应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设备。
7.检测机构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虚假检 测报告: 8.不按规定的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9.检测报告中数据、结论等实质性内容被更改的检测报告; 10.未经检测就出具的检测报告; 11.超出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出具的检测报告。 12.检测应严格按照经确认的检测方法标准和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方案进行
依据《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 1. 含有六价铬盐、亚硝酸盐和硫氰酸盐成分的混凝土外加剂,严禁用于饮水工程中 建成后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混凝土。 2.含有强电解质无机盐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防冻剂和防水剂,严禁用于下 列混凝土结构: ①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混凝土结构; ②有外露钢筋预埋铁件而无防护措施的混凝土结构; ③使用直流电源的混凝土结构; ④距高压直流电源100m以内的混凝土结构。 3.含有氯盐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防水剂和氯盐类防冻剂,严禁用于预应力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钢纤维混凝土结构。 4.含有硝酸铵、碳酸铵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和含有硝酸铵、碳酸铵、尿素的 防冻剂,严禁用于办公、居住等有人员活动的建筑工程。 5.含有亚硝酸盐、碳酸盐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防冻剂和含亚硝酸盐的阻锈 剂,严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主要检测参数与依据标准: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氯离子含量、碱含量(掺量 2%)依据标准为GB8076-2008 GB/T8077-2012 取样规则:掺量大于等于1%同品种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每一批号为50t,不足上述 按1批量计 取样方法: 每一编号取样量不小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一般为15kg)
依据《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 2011 4.1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和浇筑成型过程中严禁加水。
(二)、混凝土原材见证取样方法
1.水泥(以通用硅酸盐水泥为例)
主要检测参数与依据标准:胶砂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依据标准为GB175-2007
取样规则与方法: ⑴ 散装水泥 取样规则: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
⑤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⑥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 置组数应根据实 际需要确定。 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 2006 2.1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2.2砂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于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 (以干砂 的质量百分率 计); ②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以干 砂的质量百分 率计)。
2.沙(以天然砂为例)
定义: 粒径5mm以下的岩石颗粒,称为天然砂 主要检测参数与依据标准: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氯离子含量(海沙或氯离子污染的沙) 依据标准为GB/T 14684 JGJ52-2006 取样规则与方法: 取样规则: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沙,当采用大型工具(如货车、货船或汽车)运输 的,以400m³ 或600t为1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m³ 或300t为1验收 批不足上述者,应按1验收批验收。 取样方法(以料堆取样为例):从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 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等份,组成1组样品 取样重量: 对单项检验项目,每组样品取样数量应满足下表要求,当需要做多项检验时, 可在确保样品经一项后不影响其它试验结果的前提下,用同组样品进行多项不同试验。
5.外加剂
① 泵送剂 能改善混凝土拌合物泵送性能的外加剂称为泵送剂。采用由减水剂、缓凝剂、引气剂、润滑 剂等复合而成 主要检测参数与依据标准: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氯离子含量、碱含量 掺量 依据标准为GB8076-2008 取样规则: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年产量不小于500t,每一批号 为50t做为1检验批;年产500t以下,每一批号为30t做为1检验批;不足上述者应按1检验批计 取样方法: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取得试样,每一批号的产品取样不小于0.2t水泥所 需用的外加剂(一般为2kg)
.混凝土
(1)稠度试验 塌落度法 定义:坍落度主要是指混凝土的塑化性能和可泵性能,是用一个量化指标来衡量其程度(塑化 性和可泵性能)的高低,用于判断施工能否正常进行。影响混凝土坍落度主要有级配变化、含水量、 横器的称量偏差,外加剂的用量,容易被忽视的还有水泥的温度等几个方面。
坍落度是指混凝土的和易性,具体来说就是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其中包括混凝土的保水性,流动 性和粘聚性。
常用材料检验取样送检 相关标准与规则
制作人:陈真亮
前言 根据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 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我对和现场相关的 各种进场原材的见证取样的方法和相关标准, 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各位同事做一个讲解,敬 请各位批评指正。
过500吨为1批,每批抽样不少于1次 取样方法: 随机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的单样量水泥经搅拌均匀后,再从中 称取不少于12千克的水泥作为试样 其它 : 当使用中对水泥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 应进行复试 ⑵ 袋装水泥 取样规则: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 过200吨为1批,每批抽样不少于1次 取样方法 : 随机从不少于20袋中抽取等量的单样量水泥经搅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 不少于12千克的水泥作为试样 其它 : 当使用中对水泥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 应进行复试
③防冻剂
能使混凝土在负温下硬化,并在规定养护条件下达到预期性能的外加剂。它是一种能在低温下防止 物料中水分结冰的物质。 主要检测参数与依据标准: 减水率、沁水率、抗压强度比,依据标准为JC 475-2004 取样规则:同一品种的防冻剂,每50t为1批,不足50t的也应作为1批量计 取样方法:每批量取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用的量(以最大量计,一般为5kg)
2
一、材料检测机构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GB 50618 2011检测机构应具备以下几点; 1.检测机构必须在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 2.检测机构应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检测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留置已检试件。有关标准留置时间无明确要求的, 留置时间不应少于72h。 4.检测试件的提供方应对试件取样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
④膨胀剂
膨胀剂是一种化学外加剂,加在水泥中,当水泥凝结硬化时,随之体积膨胀,起补偿收缩和张拉钢 筋产生预应力以及充分填充水泥间隙的作用。用于抗渗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实现结构自防水,极大的提 高了经济效益。 主要检测参数与依据标准:细度、初凝时间、终凝时间、限制膨胀率,依据标准为GB23439-2009 取样规则:日产量超过200t时,以不超过200t为1批号,不足200t时,应以不超过日产量为1批号 每1批号为1取样单位,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 不小于10kg
和易性是指混凝土拌合物易于施工操作(拌和、运输、浇筑、捣实),并能获得质量均匀、密实 的混凝土性能。和易性为一项综合的技术性质,包括保水性,流动性和粘聚性三方面的定义。影响和 易性主要有用水量、水灰比、砂率以及包括水泥品种、骨料条件、时间和温度、外加剂等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塌落度法用于骨料粒径不大于40mm、塌落度不小于10mm的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测定; 塌落度与塌落度扩展度试验所用的混凝土塌落度仪应符合《混凝土塌落度仪》(JG3021)中有关技术 规定 测量方法:湿润塌落度筒及底板,湿润后应无明水。底板应放置在坚实的水平地面上,把桶放在 底板中心,然后用脚踩住两边的脚踏板,塌落度筒在装料时应保持固定的位置。把按要求取得的混 凝土试样分三层均匀的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1/3左右,每层用捣棒插捣25次。捣棒 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 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应插透本层至下层的表面,混凝土应灌倒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低于筒 口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清处筒边底板上的混凝土后,垂 直平稳的提起塌落度筒。提离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从装料到完成整个过程应不间断地进行,并应 在150s内完成。提起塌落度筒后,测量筒高与塌落后混凝土试体最高点之间高度差,即为拌合物的 塌落度值(塌落度值应以mm为单位,精确至1mm,结果表达约至5mm)当拌合物塌落度大于220mm 时,用尺子测量混凝土扩展后最终打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这两个直径之差小于50mm的条件下, 用其算数平均值作为塌落扩展值;否则,此次试验无效 试验结果判定:塌落度筒提离后如混凝土发生崩坍或一边剪坏现象,则应重新取样另行测定,如第 二次试验仍出现上述现象,则表示该混凝土易和性不好,应予以记录备查;黏聚性检查方法是用捣棒 在以塌落的椎体侧面轻轻敲打此时如果椎体逐渐下沉,则表示黏聚性好,如果椎体倒塌、部分崩裂 或出现离析现象,则表示黏聚性不好。塌落度筒提起后如有较多的稀浆从底部析出,椎体部分的混 凝土因失浆而骨料外露,则表明此混凝土拌合物保水性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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