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文件解析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修编概况(原文略)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1、03规范2、08规范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1、分为1+9册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范的特点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
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1 总则【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
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
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为保证"计价规范"的顺利施行,帮助各有关单位专业人员理解并正确执行规范,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有关专家,就"计价规范"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与答疑。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 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l页。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 3.4.2"为了准确地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 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40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执行08规范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08规范的执行要点1、08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
严格执行08规范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切实按本意见抓好08规范的执行。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招标发包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08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应由编审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招标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工作。
4、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精修订

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目录第一部分修编概况一、编制的目的和编制过程为了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政策,2003年2月17日,建设部以第119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以下简称“03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
“03规范”的实施,使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主的计价方式向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的一项重大措施,在工程建设领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积极的响应。
“03规范”实施以来,在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中得到了有效推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但在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不足之处。
因此,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原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从2006年开始,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03规范”的正文部分进行修订。
编制组于2006年8月完成了初稿,印发了“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局部修订)意见的通知”(建标造[2006]49号),之后共收到23个省市、部门及专家反馈意见330条。
2006年底,编制组组织专家对反馈意见做了认真分析和论证后,完成了送审稿。
标准定额司在组织审查中,针对送审稿中的主要内容仍存在比较原则,覆盖面不全,操作性不够,特别是当时全国清理工程款拖欠,防止不正当投标报价以及工程安全等方面政策的出台,要求编制组进一步补充完善,并组织部分省市专家再次进行了论证,根据论证的结果,增加了修订的内容,修改成稿后于2007年10月10日,标准定额司发出“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修订稿意见的函”(建标造函[2007]70号),向全国各地及各部门征求意见。
共收到14个省、市和2个专业部门的反馈意见,编制组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标准定额司于2007年12月召开“03规范”正文部分修订审查会,会议原则上通过了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
(完整本)2013计价计量规范宣贯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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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6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 • 现批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 家标准,编号为GB50856-2013,自2013年7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2、4.2.3、 4.2.4、4.2.5、4.2.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 •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 版社出版发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12年12月25日
2 术语
2.0.41 单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 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 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 行计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 价款计算的项目。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
2.0.42 总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的项 目,即此类项目在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中 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础乘费率) 计算的项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年) 宣贯会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6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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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 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13,自2013年7月1日 起实施。其中,第3.1.1、3.1.4、3.1.5、3.1.6、 3.4.1、4.1.2、4.2.1、4.2.2、4.3.1、5.1.1、6.1.3、 6.1.4、8.1.1、8.2.1、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 社出版发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12年12月25日
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字体:大中小】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江苏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40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执行08规范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08规范的执行要点1、08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
严格执行08规范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切实按本意见抓好08规范的执行。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招标发包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08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应由编审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招标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工作。
4、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修编概况(原文略)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1、03规范2、08规范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1、分为1+9册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范的特点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
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1 总则【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具体为:原1。
0。
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
1.1、3.1。
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
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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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的原则
(11.2.1条文说明、11.2.6)
11、提供了合同价款争议解决办法(13.5.4不符合国家法律) 12、增加了工程造价鉴定的专门规定(正确认识国标与协
会标准的关系)
13 、细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七)13规范的特点(十七大特点) 14、增强了规范的操作性(在项目划分上体现简明适用;项目
3、深化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的改革(坚持“政府宏观调 4、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5、注重了与施工合同的衔接(P7) 6、明确了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七)13规范的特点(十七大特点)
7、完善了招标控制价制度 8、规范了不同合同形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 9、统一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分类内容(明确了十四类和发
(10)合同价款期中支付(P11新增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规定;新增
了总价项目的支付分解规定,并在条文说明中列举了三种分解方法供选 择 ;P92 )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五)修编原则(P6 五大计量原则) 1、项目编码唯一性原则 2、项目设置简明适用原则 3、项目特征满足组价原则 4、计量单位方便计量原则 5、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原则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六)修编依据(五大依据) 1、08规范为基础 2、以原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基础定额、消耗量定额、 预算定额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 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计价定额为参考 3、以工程计价相关的国家或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 规程为依据(详见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修编说明) 4、近年来新的施工技术、工艺和新材料的项目资料 5、在全国广泛征求和收集的意见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七)13规范的特点(十七大特点) 1、确立了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形成 2、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原则(由08规范的“适用
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改为“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进行工程计量”,但8.1.1的条文说明和宣贯资料对定额法、完全价格 清单法没有留余地) 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监管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 模式改革方向。在条文设置上,使其工程计量规则标准化、工程计价 行为规范化、工程造价形成市场化 )
P38 )
(4)工程量清单编制( P10 增加发包人供应材料和承包人提供材料、
计价风; P45 )
二 、内容详解(修编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5)招标控制价(P10将投诉的日期从“应在开标前5天”修改为:
“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 ;新增了投诉的内容、投诉的条件、投诉的 受理以及复查的期限、复查结论的判断标准等条文,使投诉及其处理具有 可操作性;P53 )
二 、内容详解(修编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9)合同价款调整(P11在“08规范”4.6节、4.7节及其条文说明的
基础上编写的,共分15节。对由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工程变更、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暂估价、 计日工、不可抗力、赶工、误期、索赔、现场签证等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 均作了较明确的规定 ;P72 )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四)修编的七个必要性 1、相关法律等的变化(社保、工伤保险、定额测定费、地方教育附加) 2、规范的深入适用(单价、总价合同的适用问题,竣工结算使用前期计价
资料)
3、经过实践的条文说明,列入正文(计价风险、物价波动、招标
价投诉)
4、附录(计量规则)的缺陷(P5 增补、修补、衔接) 5、增加新项目、删除淘汰项目 6、重新定义和明确部分计量规定(土石类别的划分一直沿用“普氏
17、本省将13规范(1+9)选了(1+5)加以勘误、 印刷,未印刷本省不适用和用得很少的4本工程量 计算规范,以减少使用单位成本,当用到其他4本 规范时,到中南一路购买
二 、内容详解(修编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1、计价规范
“13计价规范”共设置16章、54节、329条,比“08规范”分 别增加11章、37节、192条,表格增加8种(见P9表),并进一 步明确了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的两种方法。 (1)总则(P9适应范围变化;P21 ) (2)术语(P10 与国标术语规范统一,但2.0.52不一定符合法规; P25 ) (3)一般规定( P10 增加发包人供应材料和承包人提供材料、计价风险;
特征既体现本项目的价值,又方便操作人员的描述;计量单位和计算 规则,既方便了计量的选择,又考虑了与现行计价定额的衔接) 15 、保持了规范的先进性(增补了建筑市场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的项目,删去了淘汰的项目。对土石分类重新进行了定义,实 现了与现行国家标准的衔接。 ) 16、部分权利下放到了省(P546-553 第五部分附录《湖北省 关于执行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的统一性规定》将以省厅名 义发文,正在报批过程中)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 宣贯
二〇一三年五月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一)历时四年(20090605始)、八个阶段 (二)一本计价规范变成一本计价规范加九本计 算(量为什么不叫计量规范,但俗称依然是计量规范)规
范,从名称和表现形式上实现了观念的转变
(P21) (三)四个目的(深入推行清单计价、适应新的 法规变化、适应新技术(工艺、材料)发展、健全 标准体系)
分类”,桩基工程却采用分级,而国家相关标准又未使用;施工排水与安全文明施 工费中的排水两者不明确;钢筋工程有关“搭接”的计算规定含糊等 )
7、《规范》形式的改变(计价与计量分列不同规范、计量分专业)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五)修编原则(P5 五大计价原则) 1、依法原则 2、权责对等原则 3、公平交易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 5、从约原则
(6)投标报价(P10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修改为“不得低于
工程成本”,并上升为强条 ;P59 )
(7)合同价款约定(P10进一步明确了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
酬金合同的适用范围 ;P64 )
(8)工程计量(P10新增“工程量应当按照相关工程的现行国家计量
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规定;针对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对工程 计量的不同要求,分列两节作了规定;P69 )